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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谢谢。.」俞筝换上他给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点,不过,她没再提出问题。这是他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鞋子,踩着,就觉得幸福。

    「可以上车了吧?」他跨上野狼机车,递给她一顶旧安全帽。

    引擎声轰隆响,车龄已不小。

    谷正牧是个念旧的人,东西能用就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坏到不能修了也总觉得陪在自己身边那么久了,有太多记忆和感情,扔了舍不得,最后还是清洗保养一番,收进箱子里。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说以后很适合做「资源回收」,所有「老旧」的东西,他都特别有感觉。

    俞筝是知道他这个性的,喜欢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旧的质朴。

    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肤松弛了、身材走样了,他也一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糟糠之妻。

    能嫁给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为他的朋友,多幸运。

    「出发。」她按着他的肩跳上车,像孩童要郊游般期待。

    一个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别再死皮赖脸假装不知道他对她的不耐烦,现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车后座的权利,感觉像作梦。

    她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似乎很不一样了。

    第6章(2)

    「喂——」迎着风,她叫他。

    「干么?」

    「我们现在算是去约会吗?」她大声问。

    历经这段时问的煎熬,今天,她想对自己好一点,想快乐一点,想只做二十七岁渴望恋爱的女人,而不是外婆的孙女、母亲的女儿或是「蔻儿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白痴。.」他笑,但没有反驳。

    以往,他可不容许两人之间有任何模糊地带,也不给她任何期待空间。

    所以,当他笑骂她白痴时,她竟真的白痴地笑了。

    「我可不可以扶着你的腰?」她又问。

    「别搔我痒就好,我怕痒。」

    她伸手往前抱去,十指交扣,身体贴着他的背,就如在街上常见女孩这样抱着自己的男友。

    她以为她从不在意自己有没有男朋友,因为工作就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她生活的全部,在贴近他的这一刻,她才明白其实她是羡慕的,羡慕那种简简单单的幸一顺。

    她望着他宽阔的肩线,小心翼翼地收藏这份戚动,就算醒来发现这真的是梦,也是一场及时安慰她孤寂的心的美梦。

    出门没多久,谷正牧停在路边,回头问俞筝。「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肚子好饿。」她欣然应好,这些日子她几乎没好好吃过什么东西。

    「那先下车吧,前面那边的早餐还满好吃的。」

    「嗯。」

    谷正牧停好车,向摊贩老板点了煎饺、蛋饼、萝卜糕和豆浆,两人就坐在摊车前窄窄的摺叠桌子前,肩碰肩,挨得好近。

    他们分享盘里不起眼却十分美味的中式早餐,穿着舒适的休闲服,有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侣,没有扭捏,没有做作,自然而亲密。

    谷正牧见她吃得津津有味,又拨了几颗煎饺到她盘里。

    她随手拿起一旁的辣椒罐。

    「喂……你吃那么辣?」他抽走她手中的罐子。

    「他们的煎饺加上辣椒膏好好吃喔,微辣,有点甜甜的。.」她抢回来。

    「不就是一般到处能吃得到的辣椒膏吗?」

    「是吗?我没吃过。」她贪心地多加了些,心满意足地大口吞下一粒煎饺。她猜想是他在身边的关系,不管什么东西都觉得特别美味。

    谷正牧哭笑不得,不知道她究竟是吃煎饺沾辣椒膏,还是吃辣椒膏沾煎饺。

    想想,或许她以前根本就不吃路边摊的。

    她家里是开贸易公司,穿质地不错的衣服,出门以车代步,转厦,受良好的教育和严谨的教养,虽然不是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但毕竟还是拥有一个优渥的成长环境。

    认识他之后,跟着他们一群人到处奔波,吃没按时吃,睡也总是随便找个简便旅社窝着,他们几个男人是习惯了,照理说,她不可能习惯,却从没见她抱怨或表现出一点委屈。

    一瓶寻常的辣椒膏,她就能吃得这么开心,穿着太过宽松的衣服、不合脚的拖鞋,坐辆跟破铜烂铁没两样的两光机车,她脸上,只有愉悦。

    谷正牧这一刻才真正了解到她是个多么难得的女人。

    她的粗线条是因为她没有太多心机,她对他好,对他的朋友好,是因为她原本就是这么体贴善良的人,并非他以为的为了什么目的而刻意讨好。

    昨晚,一声不吭的站在他住处前,见了他却急忙想逃走,或许就是不想造成任何人的困扰,什么事都往自己肩上扛,压力大到需要安眠药才能人眠。

    「笨蛋……」女人家,干么这么好强。忍不住,他揉了揉她的一头短发。

    「全世界就只有你觉得我笨。」她捏他的大腿。

    「那就只在我面前笨吧。」他温柔地看着她。「不够的话再叫。」

    「可是我今天是穷光蛋喔……」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串车钥匙。

    「这点东西,我还喂得饱你。」

    「那我还要吃五颗。」说完,脸微微地红了。

    是不是昨晚的安眠药药效还没退,以致现在出现幻觉幻听?为什么她老是将他说的话、他的眼神、他的动作联想到爱情?

    一向活泼大方的俞筝,在谷正牧转变了对她的态度之后,居然也像转了个性,突然羞涩小女人了起来。

    *

    谷正牧真的带俞筝到一座位于半山腰上的庙,那辆爬得气喘吁吁的老爷机车很争气的一次也没熄火。

    俞筝仰望眼前数十级阶梯后方这座幽静的庙宇,古木蔽天,庄严肃穆,景致优雅。

    谷正牧站在她身旁,静默地凝视许久,而后踏上阶梯。

    「这是什么庙?」她跟上,问道。

    「关帝庙。」

    「关公……」她点点头。「商界很多人都拜关公,不过,我一直不是很明白,关公不是武将吗,为什么会变成财神爷?」

    「关公为人正派,义薄云天、五德兼备,不但受民众景仰,历代皇帝也十分推祟,至于为什么那么多行业都拜关公,是随着时间慢慢演变而来,传说很多。」

    「我想听,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她想听他说话。

    「据说关公生前很善于理财,发明了簿计法,设计了日清簿,被后代奉为会计专家,另外你听过曹操设计关公,让他跟两位兄嫂共处一室的故事吗?」

    「听过,就是秉烛达旦这句成语的由来。」

    「嗯,所以香烛业大多是拜关公。」

    「喔……这样也行。」她忍不住笑。

    「还有,关公手持青龙偃月刀,理发业、屠宰业,所有使用工具跟刀有关的行业也拜关公。」

    「这个就此较说得过去。」

    「另外一种说法是清朝山西商人将关公视为保护神,出门做生意的时候都会祈求关公保佑他们一路平安顺利,慢慢地形成了一种传统。」

    她眼睛晶亮地盯着他好看的唇型,犹如学生崇拜地仰望师长,这大概是他对她说过最长的一段话了。

    「你知道关公的封号吗?」

    「不知道,关圣帝君吗?」

    「关公在汉朝封侯,是五侯中爵位最低的,到了宋朝追封武安王,明朝万历皇帝封三界伏魔大帝,在清朝就有十次加封,一次比一次长,最长的封号是——我想一想……」他屈指计算。

    她等待着。

    「注意听喽,忠义神武灵佑神勇威显保民精诚绥靖翊赞宣德关圣大帝,一共二十四个字。」他一字一字背出来,背完不自觉流露出孩童的得意神情。

    「哇!」她听得一愣一愣。「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知道那么多关于关公的故事?」

    「小时候爷爷要我背的。」

    「你爷爷?为什么?」

    「带你去看。」

    爬完最后一级阶梯,穿过宽敞的庙埕,谷正牧先是面向庙里的神像虔诚地双手合十拜拜,而后带俞筝定往庙门外。

    「你看上面屋顶,还有那些……」他指向屋脊、庙门旁檐墙上雕塑的交趾陶。「这都是我爷爷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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