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原本只是要引开她的注意力,不让她察觉四周有任何异状,就算有突发状况,也能设法隐瞒。.
偏偏,听着她悦耳声音,他听得津津有味,真的兴趣浓浓,发现植物世界并不是如他先前想像的那么枯燥乏味。
两人一路走过满园花草,路过翠绿草坪,经过最受观光客欢迎的天鹅湖,沿途欢声笑语没有停过。迟钝的她很慢才发现,四周的人们竟然都在看着他们。
他俊朗英挺、魅力无极限,自然是人们注视的对象。
但是,连她竟也成了目光焦点,绝大部分的男人都在看着她,眼里有毫不保留的赞赏。
她有些惊,也有些喜,更多是羞怯,想要抽回相握的手,快步走到隐密角落,避开男人的目光,他却不肯放手,以行动宣布她已经名花有主,别人最好快快死心。
他们走在一起,被羡慕或嫉妒的目光包围,就像是一对在园中散步的情侣,容不下别人打扰。
以前,她上下班时经过园区,总会在一旁看着,羡慕得胸口发疼。人们成双成对,就连湖里的天鹅,飞舞着的蝴蝶、鸟儿们也有伴侣相随,提醒她独自一人形单影只多么寂寞。
直到如今,孝国就站在她身边,她的手心不再空落落,而是与他紧握。他们也成了被人注视的情侣。
甜甜的滋味,在心头漫开。
这是她期盼多年的梦想,没想到真的有一天,能够由他替她实现。羞怯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满足与骄傲,小手把他握得更紧。
她咬着唇瓣,喜悦的感觉像是汽水泡泡,咕噜噜的往上直冒,幸福充满全身,涌上嫩红的唇。.
温暖的风袭来,扬起她的发,露出红润唇瓣上的甜笑。孝国无法克制,忍不住低下头,在她唇上印下一吻,品尝她的甜蜜。
婉丽吓了一跳,被“袭击”得好突然,脸儿羞红红。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吻她,更不知道他为什么停止。
她、她她她不介意,他再度吻她啊!
只是,这么羞人的话,怎么好意思说得出口?
两人走出植物园,在停车场找到车。孝国先打开副驾驶座的门,让她坐进车子,却没有随即上车,反而从后车座里拿出一个纸袋,以求婚的姿势在车门边单膝下跪。
“你穿着那双低跟凉鞋,肯定走得脚疼。”他示意她把脚伸出来,靠在他的膝盖上。“我替你带了平底休闲鞋,可以替换。”
“你怎么知道我会脚疼?”噢,世上还有比他更贴心的男人吗?只怕开着手机的照明功能,耗尽无数电池也找不到。
这双凉鞋虽然是低跟的,但是镶着晶亮水钻,还缀着贝壳楔,让她看了就好喜欢,像极了镇长每日换穿,让人目不暇给,又羡慕到咬破好几条手帕的高跟鞋。
她首次违反原则,穿上有跟的鞋。细细的皮革,比起覆盖度满分的运动鞋,让她觉得脚部好赤裸,但是又舍不得换下,直到脚部开始疼痛,她几乎能明白灰姑娘的姊姊,那种削足适履的感受。
当他轻捧着酸疼的脚,小心的为她脱下时,她解脱的叹了一口气。
“新鞋本来就容易磨脚,何况是这种凉鞋,简直跟刑具没两样。.”他按摩着她脚部泛红的部分,检查是否被新鞋磨出伤口,确定只是摩擦泛红,才再为她套上休闲鞋。
婉丽感动不已,心口彷佛被无形的手揪住。
宽厚的男性大手好温暖,为她换鞋的时候,动作温柔而小心翼翼,不愿意弄疼她,对待她的方式,让她觉得自已彷佛成了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
只是,灰姑娘的玻璃鞋虽然美丽,却不是每个女人都能穿的。他为她穿上的,不是美丽璀壤却不实穿的玻璃鞋,而是舒适柔软透气的休闲鞋。
这一瞬间,她才豁然开朗,明白这一生,她一直想要的,不是什么有钱有势的白马王子,而是像他这样贴心又温柔,懂得她的好男人。
她深深的爱上他了。
天黑后,城市里的灯亮起。
午饭过后她再度回到雾室,汪洋还杵在那里,一副她没有陪他吃饭,就是犯下滔天大罪的臭脸。不过,他倒是没有再来骚扰,显得顾虑多多,神经兮兮的模样。
她后来才听安敏提起,汪洋的保镖不知为什么,双双昏倒在花丛深处,被发现后才醒来,两个人都脸色发白,连是被谁袭击、怎么昏倒的都不知道。
据说,那两个保镖来历不简单,才能受到汪洋重用,会胡里胡涂的昏倒被拖进花丛里,让汪洋丧失安全感,连带霸气也变弱。
婉丽不懂来龙去脉,只是很感谢,这么一来汪洋就不会围着她转,更没有机会对她毛手毛脚。
下班之后,孝国已经在停车场等她。两人没有回到短期公寓,而是去一间餐厅用餐。
他很贴心的选了一个靠窗,可以看夜景的座位,座位旁有盆栽、雕花的隔板,与旁边的餐桌区隔遮掩,虽然是半开放的空间,却又能保有些许隐私,最是理想不过。
餐厅里气氛极佳,每张桌子上都放着蜡烛和鲜花,最前方还有真人乐队正在演奏音乐,悦耳而轻柔。
原本,当她知道用餐地点是高级餐厅时,还想换回低跟凉鞋,免得跟穿着不搭,也显得不礼貌。他却阻止她,说不需要换鞋,他跟餐厅股东熟识,对方已经为他们保留较有隐私的位子,不会有人看见她的鞋。
这是他的贴心,不让她再有脚痛的可能,免得泛红处真的磨出伤口。
她心里清楚,感激他的温柔。
他没有明说,还在嘴上埋怨。“那家伙为了省钱,灯只装了一半,餐厅里光线不清楚,没有人会注意你脚上穿什么。”餐厅努力营造的浪漫气氛,被他说成小气行径,其实都是为了让她放松。
在他的劝哄与坚持下,她舍不得休闲鞋的舒适,真的就这么穿着走进来。接待他们的服务生穿着燕尾服,即使看见她的鞋,态度一样殷勤有礼,领着两人入座。
餐厅坐落在很高的大楼上,她一眼望出去,能看到城市大半的夜景,璀璨的灯火无比绚丽。
“你来新加坡之前都住在镇上吗?”他语气悠闲,若无其事的问起她的往事,神色从容得让人无法起疑。“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第8章(2)
原本精致的彩妆,经过白天的折腾,已经被她无意的蹭掉不少,露出底下细嫩的肌肤。她还无法习惯化妆后就尽量不要摸脸的原则,况且做实验室工作需要穿脱口罩,脸上只剩眼线还堪称完整。
眼线让她的阵子显得深邃,让她眼中的暗影无处躲藏。
“我家以前住在靠山那边,比较远一点。”回到小镇后,她曾经回去找寻昔日旧家,却只看见残破的屋子淹没在杂草中。“我爸妈车祸之后,我才住进向大哥家里,那时你们已经搬走了。”童年时的回忆,瞬间涌上心头。
暖烫的大手伸来,横过餐桌,覆盖在她的手上。
“抱歉。”是他勾起她的伤痛,他不该提,但是偏又不得不闷。“你很想念他们吧?”
“嗯,很想很想。”她点点头,往日的美好还历历在目。“不过,我时常梦见他们,总觉得他们在某个地方看顾我,如果我伤心,他们一定也会担心,所以我努力不再难过。”
他可以想见,虽然称不上大风大浪,但是失去亲生父母,纵使有向家的人照顾,生活与求学时的艰难,或是独身在外工作的不如意,她都只能往肚子里吞,忍着不抱怨,不愿意麻烦别人。
强忍着心疼,他轻声再问。
“我听向荣说,你爸妈是绿手指?”
她这时才露出笑容,至今仍然对家人感到骄傲。
“我妈是天生的绿手指,种什么活什么。”她始终记得,庭院里不同层次的翠绿,分属不同的植物。“至于我爸爸,其实对园艺一窍不通,妈妈说他敲键盘比种菜养花厉害。本来爸爸只是来参访农家,对妈妈一见钟情才留下。”妈妈每次提起,爸爸就靠过去啾妈妈,两个人如胶似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