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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突如其来的吆喝声让两人连忙分开来,就见一辆牛车在青石板街道上由远驶近。.银衫有些意外的看着来人。“村长大叔?”

    牛车停了下来,村长连忙跳下来,先对楼天临深施一礼。“小人参见县令大人。”

    楼天临上任时,白阳县内的大小官员全都被召集到县衙里认识新上司,是以他认得楼天临。不过,适才县令大人和孟家丫头抱在一起是怎么回事?难道……

    楼天临轻轻咳嗽一声。“免礼。”

    他知道村长来做什么,只是早不来晚不来,偏挑两人搂抱在一块儿时来,叫他难以维持县令的威严形象。银衫也知道被村长看到他们抱在一起了,可是看都看到了也不能重来。她假装没那回事,若无其事的问道:“村长大叔是来找我的吗?”

    村长也很上道,连忙抚掌笑道:“是啊,大叔是来找你的,有个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啊!”他也不卖关子,直截了当的说道:“你爹有消息了!”

    银衫还没反应过来,村长便一马当先的走在前头。“走走走!进屋里再说,这事你娘也得知道。”银衫连忙跟上,楼天临慢悠悠的落在最后面。

    他思忖着,现在该是写信给家里,让他们打消要他和长乐长公主或南康郡主成亲的时候了。村长进屋没多久,屋里就炸了锅。

    听完村长的说明,又见着村长取出来的信物,杜锦娘激动得又快昏过去。“孩子们的爹没死?现在在京城里?”

    银衫蹙着眉。“娘,这真是爹的钱袋?”

    杜锦娘不断点头,喜极而泣道:“错不了,是我一针一线缝的,化成灰我都认得。.”银衫把那信又看了一遍。

    她爹不识字,那信是他人代笔的,说他在山上被老虎咬伤,跌下山崖,落入海中,海水将他冲上岸,他大难不死,昏迷不醒,救他的恩公是京城人,原是搭着商船四处做生意,没法多在白阳县多停留便带着他一块上路,现已回到了上京,他暂居在恩公府中。

    如今他虽然醒了,但腿脚还不能行走,不能回到白阳县,又说恩公允诺他腿伤好了,让他在商行里当差,月银比打猎种田都还好,足够他养活一家人,也不怕旱灾水灾种不出作物来,不怕天寒地冻的没法打猎,他已经答应了,让他们把宅子和田地都卖了当盘缠,到京城与他一家团圆。

    “怎么办啊?衫儿,你爹让咱们去京城找他……”这样大的事,杜锦娘自然是六神无主的,尤其是银衫挣的钱早就足够让他们生活得很好,没必要一大家子千里迢迢到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去,可孩子们的爹要他们去啊,她一向是以夫为天的,不可能拂逆了丈夫的意思。

    银衫琢磨了一会儿,便道:“娘先别急,咱们举家搬迁兹事体大,此事还得从长计议,不如我先给爹写封回信,说他的意思我们明白了,等决定了要上京的日子再写信知会他。”

    “好好,就先这么办吧。”杜锦娘见有了方向也松了口气。孩子们倒是高兴起来,一人一句的起哄。

    “娘、大姊!咱们要搬去京城了吗?”

    “爹在京城等我们吗?”

    “太好了!搬去京城,以后大伯娘就没法再欺负咱们了。.”

    “听说京城很大!”

    银衫苦笑。搬家哪有那么容易,尤其这里又没飞机没高铁的,那京城远在十万八千里处啊,她要如何带着一家人搬去京城?

    楼天临将她的烦恼看在眼里,趁着孩子们缠着杜锦娘问东问西时,不动声色的拽了银衫出去,银衫也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哪儿,反正她心绪正乱着,手就在他手里,跟着他走便是。

    走了小半个时辰,一阵清风吹来,这才发现他们正在往白梅山上走。

    那白梅山也没什么特殊的,景色一般,只有一座月老庙,香火不算鼎盛,素日里只有些善男信女来会求姻缘,银衫会知道这里是因为搬到城里之后,秋香拉着她来过一次。

    走了许久,她心中的杂乱也消了大半。此时已是开春,又近中午,站在山头看景色也不觉寒冷,重点是这山一点儿都不高,不管是上山或下山都不吃力。

    没有旁人,楼天临自然而然的由身后搂住了银衫的腰肢,将她护在身前,低头在她耳边缠绵地道:“不是说好了要在我的伞下待一辈子,那么你的决定里,是否应该有我?”

    银衫心念一动,顿时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我怎么忘了你是从京城来的,我应该问你才对!”

    楼天临微微一笑。“你想要知道什么,我一定知无不言。”

    这正是他把她带出来的原因,现在就看他有没有能力把她拐到京城去了。若是他在她心里有足够分量,那自然是不难拐的。

    “我想知道,京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她可以想像京城是大宁最繁华热闹的地方,首善之都肯定所有建设都是最拔尖的,可就怕京城里有许多规矩要守,不能像乡下地方自由自在。

    “天子脚下自然是治安最良好的地方,若有战乱也是最后被攻打的地方,更是四方诸侯会尽力守护的地方,加起来那便是,一个比起其他地方相对来说更加能够安身立命的居所。”他将脸贴在银衫鬓发边,柔声说道:“最重要的是那里有我、我的家人,就算是只为了我,我也希望你能搬到京城。”

    银衫感受着楼天临对她的眷恋和宠爱,如此亲昵的耳鬓厮磨是她和郭启轩也没有过的,她从未在郭启轩身上感受到他对她有这般缠绵的情意。

    银衫发现自己轻而易举被说服了,除了她爹在京城和居住安全的种种考量,她发现自己不想离开他,那才是主因。

    “但我现在毫无头绪该怎么到京城,到了京城之后要做什么,我半点想法都没有。”

    楼天临将她扳过身来,让她看着他。“我不是说了一切有我,怎么到京城那都是小事。到了京城你要做什么?真没事做,你总能写《童三宝闯天关》第二部、第三部吧?这么一想是不是安心多了?”

    银衫抱住了他的腰,照他说的去想像,确实踏实了许多,心里也稍稍安定了一些。

    她手边的银子在京城置一间宅子不是问题,她在宅里写小说,养活一家人也足够了,不会碍着谁也不必看人脸色,不必抛头露面,能让她爹娘弟弟妹妹安居乐业又能时时见到楼天临,心里便有些甜蜜泛上来,光是想像已令她跃跃欲试。

    楼天临见她已被说动,便微微笑道:“我的任期也快届满了,到时我们一块儿回京,一路上有我照料绝不会让你们吃上半点苦头。”

    “你的任期快满了吗?”银衫有些意外。“可是你到任尚未半年……”

    楼天临轻描淡写解释,“我来此地上任本就是有个特殊任务,如今任务完成了,便是我回京向上头覆命的时候。”

    皇上给他的期限也快到了,回京在即,他必须把她带到皇上面前,可皇上要对她做什么?找她做什么?她对皇上而言是什么人?这些谜团至今他仍一无所知。

    所以他必须做好万全准备,那个准备便是银衫得成为他的娘子,唯有如此,不管皇上寻找她的目的为何,他才能保她周全。

    再说了,皇上的密旨只说要找到她,并没有说不能娶她,他已让皇上亲笔回信证实了她不是皇上的女人,那么他要娶她为妻也就毫无阻碍了。

    “所以我们真能一起走?”银衫抬眸,眼里亮晶晶的,眨也不眨的看着他。适才还乌云一片,此刻真是拨云见日了。

    楼天临轻轻地笑,宠爱的摸了摸她的头。“是一定要一起走。”

    想到一路上有他,到了京里也能倚靠他,银衫的不安与茫然全部一扫而空,下山时的心情有别于上山时的纷乱,能留心眼前的风景,她这才注意到已春耕了,放眼一大片一大片的田地都是农人在耕作。

    只是,她越看越是奇怪,怎么牛拉着犁都耕得不深,怕是一场大雨来,种子都要被冲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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