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叩叩叩——
孟金金连忙去开门,一个圆脸丫鬟走进来,手里提着几个食盒。.“奴婢秋香,大人让奴婢给姑娘送饭菜来了。”
秋香打开食盒,摆开三副碗筷、五个菜两荤三菜、一个汤、一小锅晶莹的白饭。
“肉……”孟来宝猛咽口水,孟金金也瞪大了眼。
这不啻是天降甘霖,银衫的食欲也彻底被勾起,三个人不顾形象的吃了起来,吃得涓滴不剩,肚皮都鼓了。孟金金满足地说:“大姊,我们好久没吃到这么多肉了,爹在的时候,我们天天都有肉吃。”
银衫也不知道原来的孟家伙食如何,不过这是她穿越来后最好的一餐,住的地方也是,跟孟家简陋的草房一比,这里简直是五星级饭店。
见她们都吃饱了,秋香便道:“大人吩咐,奴婢在这里看着小公子,后头有净房,已备好热水,也备下了换洗衣物,两位姑娘去洗洗吧。”
银衫没法形容自己有多感激楼天临,她真的很想洗澡,太想洗了,虽然天气还冷,但她这一日下来却是出了一身汗。
“大姊,这样的净房太好了。”当孟金金坐在浴桶里,热气蒸腾的,这天堂让她简直不想起来了。银衫亦有同感,要是家里也有这么一个大浴桶,也有这样大的净房能偶尔泡个澡,不知该有多好。
第三章挣第一桶金(1)
三日过去,吃得好、睡得好,孟来宝的高热没再发作,楼天临留他们多住几日确定孟来宝真的好了再走,银衫也就却之不恭了。
接受他人的好意也是一种生存之道,前世是孤儿的她很明白太有骨气不是什么好事,当她需要时,有人伸出援手就接受,她有能力时再报答,就如同育幼院养育了怙恃俱失的她,长大之后,她回报给育幼院的孩子们是相同的道理。.
放心的同时,她在房里看到几本书,那是几本名为《三剑十侠》的侠义小说,闲暇看完之后也启发了她赚钱的灵感。
育幼院的孩子们喜欢看魔法、冒险小说,还带着奇幻和惊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故事充满了趣味,又寓含了教育意义,年复一年的给孩子们讲同一套故事,她已是倒背如流了。如果将那样的西方小说稍作修改润饰,肯定会让这里没看过魔法小说的人眼睛一亮。
小说情节都在她的脑海里,问题是书写,要她用毛笔字把小说在最短的时间里写出来,可比登天还难,虽然她很努力在练习了,可写出来的字还是惨不忍睹。
“孟姑娘?”
银衫正专注在练字,根本没听到有人开门,更不知道人已经走到她面前了,这一抬头,乍然见到楼天临在她眼前,着实吓了一大跳。
“大人!”她慌忙起身,手里还握着毛笔。
楼天临看了看她在写的字,颇为意外。乡下地方,又是穷人家,没有女子会上学堂,所以他主观认定了她不识字。
“你在写字?”他挑了挑眉。
如果那也能叫字的话……她写得实在丑,跟她的人不般配。
银衫期期艾艾的解释道:“我问过路明大哥,他说可以用这间书房……”
她家里没有笔墨纸砚这样的东西,所以她想把握机会在这里把小说写出来,可开始写了之后才发现她太天真了,她的字又丑又大,真要写完一本书,不知要用掉多少纸,投稿到书坊,人家看不看得懂也是很大问题。.
“路明没有问我,所以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才会进来。”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写的字,出于好奇,想要辨认出她写些什么。
怪了,明明是同时相识,路明是大哥,他却是大人,称呼亲疏有别,他有些莫名的不快,感觉自己似乎被她区隔开来。
“呃……所以这里是大人的书房对吧?”银衫见他微微颔首,慌忙道歉,“对不住,真是对不住,我收拾收拾,马上出去!”
他在看她写的字啊!银衫的脸颊热烫了起来,瞬间想找个地洞钻,因为她的字迹委实见不得人。
“能告诉我你在写什么吗?我实在看不出来。”楼天临索性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倒着看,看不出来,现在正着看,也是看不出来。
要他说,这是鬼画符。
银衫脸更烫了。“我……我在写小说。”
楼天临的眉毛微微往上挑起,颇为讶异。“小说?”
这答案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说写家书还过得去,写小说?小说怎么能写得这么大?这要叫人如何读?银衫忽然想到,或许可以请他代笔,他或许会愿意帮她这个忙……
她连忙一股脑的说道:“不瞒大人,我在房里看到几本小说,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如果我写的小说能卖钱的话,也能暂时解决家中的困境。”
楼天临其实知道她的情况。
他让路明打听过,她爹孟百刚在打猎时失踪了,家里顿时陷入困境,她娘杜锦娘病着,还有六个弟弟妹妹,日日睁眼便有八口人要吃饭,连孟来宝的诊金都拿不出来,可见情况之窘迫。
纵然如此,那一夜她还是收留了他们一行人,并没有因为自身难保就视而不见,就凭着这一点,他想帮她……不,他会帮她。
她背着弟弟、牵着妹妹在医馆前一筹莫展的模样还历历在目,他不想再让她经历同样之事。
“恕楼某失礼,孟姑娘可是上过学堂?”既然有心要帮就要有底,她说看了小说,可见识字,可又写不好字,就让他摸不透了。
银衫知道他的意思,若是没上过学堂不可能认得字,若是上过学堂不可能把字写成这样。她没回答上过学堂与否的问题,只模棱两可地说道:“我知道字要怎么写,就是写得不好……”
她又不能说,她会原字笔、铅笔,不会毛笔,也写不惯这里的纸。
楼天临见她说不清便也不再追问,反正已确认了问题核心,便道:“那么姑娘要写什么样的小说,可是已经想好了?”
银衫一叠声地道:“想好了,都想好了,我就是字写不好……”楼天临微微笑道:“如此,由姑娘口述,楼某代劳如何?”
银衫就等他这一句,他一说完,她便喜形于色地道:“多谢大人!有劳大人了!”楼天临一笑,看着她。“姑娘可是早早想好,要楼某代笔?”
被他识破自己的意图,银衫有些羞赧。“我就是急着挣钱,也挂心家里……不过,大人别误会,我不是想再向大人借钱。所谓救急不救穷,我想自己找到挣钱的法子才是长远之道。”
楼天临点了点头。“我明白姑娘的意思。”
两人交换了位置,楼天临坐了下来,换过纸笔,银衫一边口述一边给他磨墨。
他的字体隽秀且工整,令她大大惊艳,心想这样的手稿都可以当传家宝了,若他日真能出版,她定要把手稿要回来留作纪念。
楼天临写得心无旁骛,他想帮她,自然要快点把小说完成,她口述没停过,他也写得行云流水、毫无间断。一个时辰之后,桌案上已积了一摞书写得整整齐齐的手稿,楼天临先开口要歇会儿,不是他累了,是看她讲得口也干了,手应该也磨墨磨得酸了。
“大人请用。”银衫先给他倒茶,再给自己倒茶。
看着那摞手稿,她就禁不住的扬唇微笑,照这样的速度,三天就能写完了吧?
楼天临知道她在想什么,他啜了口茶,笑了笑。“这童三宝的遭遇好生奇妙,姑娘是怎么想到的?竟能想出他上了一辆马车,就和同上马车的其他少年一块儿到世外桃源涉险,还与怪物搏斗、寻找宝藏,楼某实在佩服。”
被他赞美,银衫感到实在是受之有愧。
童三宝是她给故事主人翁取的名字,其实就是古代版的哈利波特,她只是把西方用语改一改罢了,故事情节大同小异。
“小时候弟弟妹妹还没出生,只有我一个,没有玩伴,所以我打小就喜欢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银衫硬着头皮胡诌道:“这些故事存在我脑海里很久了,之前家里有爹撑着,我也没想过要靠卖故事挣钱,如今是形势逼人,不得已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