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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欸,发什么火呢?”躺在江畔的草地上,大白朝她露出白白的肚子。.“是不是想家?想回琅琊?可是我们以后要住在这里了呢,琅琊一年只能回去一次……两次好了。”

    大白哼哼着,看起来还是一脸的不高兴。

    “不然三次?三次最多了,还要留时间回永京看爹娘欸。”

    大白不吭气,用一双楚楚可怜的哀怨大眼睛瞅着她。

    “唉,大白大白,你到底怎么了?”呼延真苦恼地抱住爱犬。“要是你会说话就好了,我就不用猜啦!到底在发什么脾气啊?”

    趴在大白背上,远远地望见江畔玄袍墨靴踏着薄雪漫步而来,那颀长俊挺的身姿、隽朗无双的脸庞让她的小脸又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小心肝评评乱跳。欸欸,兰欢不管什么时候都好帅……

    而且他怎么……嗯,好像愈来愈武勇了呢?

    那墨色的长袍几乎裹不住他厚实的胸,袖摆下的双臂贲张,双腿修长而健硕,连脚步都特别沉稳有力,真真是愈来愈像——铁匠;就像霍山上那些一身野气的铁匠们。

    兰欢习武,但一直以来身子都是偏瘦的,衣服底下的肌肉结实有力,然后他平坦的小腹——嗅咦咦!想到哪里去了!

    呼延真把红透了的脸藏进大白的毛里不敢抬头,她的思想真是太邪恶了!大白天的,想什么呢!

    随着兰欢的脚步愈来愈近,大白极度不爽地起身,朝他呲牙。

    咦?呼延真愣了一下,脑海“叮”了一声,终于了悟,唉啊!不好。.

    抬头,兰欢正停在三步前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再靠近一步就免不了要跟大白打上一架了,但大白可以咬他,他却不可以还手,这种架打起来实在是太憋屈。

    “呼延真。”

    “欸……”

    “大白该成亲了。”

    呼延真无言地从大白身上起来,无奈地拍拍大白的头——大白啊大白,你怎么可以吃你爹的醋呢?你这样娘很难替你讲话的啊……

    “我帮它找了门亲事,让山鬼他们送它去吧。”

    “去哪?”

    “藏北。”

    “什么?!那很远欸!”

    对,很远,最好永远不要回来了,你这头笨狗!你霸占我老婆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就留在藏北成家立业吧!

    兰欢不动声色地握佐延真的手,温言道:“他们打探过了,那也是名犬,出身名门,剽悍又美丽,跟大白相得益彰,万万不可错过。”

    “原来是这样啊……”呼延真有些不舍,“我知道大白最近脾气不好,它、它那个……有领域性……”

    “当然,孩子大了嘛!所以我们得让它成亲,让它的领域性得以圆满。”兰欢大方得体地应道。

    “欸,真的是这样吗?那好吧……”

    兰欢回头悄悄觑了一眼大白,唇角微微弯起一抹得意的笑,而后者正呲牙咧嘴地朝他无声地咆哮着——

    祝你早日开枝散叶,福泽绵延啊,笨狗。.

    后记

    写书人的设定一二三

    ◎关于熊獒

    熊獒来自古西伯利亚,原是用来拉雪橇、狩猎的大型犬。大头、圆脸、短毛、直立时身长超过两米。根据纪录,最大体型可达两百公斤,我们的大白就有远祖遗风,接近两百公斤,犬队其余的熊獒都不足一百五十公斤。

    后来整个犬队跟着呼延真到了北狼,经由呼兰河传入藏北高原,才有了现代的藏獒(正经)。

    呃……以上当然是写书人胡诌的,再怎么拜google大神也不会有相关的资料,所以请放弃吧XD

    ◎关于蝠人

    “蝠人”并不是呼延真发明的,让我们来细说从头一下——

    蝠人第一次出现,是在兰七火烧永京的那一夜。

    “远远的,黑色蝠翼乘风而来,衬着她身影的,是皇城冲天而起的烈焰。”这一段说的是兰十三。呼延真第一个看到的蝠人是兰十三。在那个时候呼延真最喜欢也最崇拜的人是兰十三,所以那一刻对她的视觉震撼效果是非常强的!当她有能力的时候,她最想复制的也就是那一刻的兰十三。

    兰十三身怀绝世武功,人家是拉着斗篷角就有飞鼠衣的滑翔效果,呼延真所招募的小迷雀们武功当然不可能那么高,他们必定是需要穿着飞鼠衣的,所以也才会有山鬼所看到的:呈大字形缓缓飞来、长着人脸的蝠人。

    ◎关于兰七

    为什么要特别提一下兰七呢?因为私心里我是很想帮他漂白的,事实上我也真的写了很长一段;但兰七本人毫不领情,所以漂白文也只好随风飞去,再不复存,只留下寥寥数语,仅能聊表写书人的心意而已。由于兰七的坚决,那段是连番外都不能放的,完全的灰飞烟灭。(泪)

    至于兰七到底是生是死?最后的下落如何?嗯……我不知道。(被殴)

    欸,我还真不知道;但如果我知道了他的下落,一定会帮他撰文告知天下人,请务必相信写书人的诚意(诚恳)。

    ◎关于傅王府

    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杀死兰七母妃的是傅皇后……也就是傅王傅如诲的妹妹,傅以铮的姑姑。

    对于这样一个蛇蝎心肠的妹妹,傅如诲非常的恐惧也非常的内疚。他恐惧自家正直纯善的血统怎会出那么大的毛病?又因为妹妹挑起皇室内斗死了那么多人而感到内疚,造成他对权力看得极淡。

    本来琅琊是傅王府的属地,连自己属地被剥夺赐给了十三公主兰秀他也毫不在乎,反而倾全力扶持兰秀,无论呼延恪有任何要求他都无条件支援(甚至包养了侯陀以及他所有的弟子们……咳)。我相信他的心情也非常确实(暴力)地传达给了他的儿女们,后来长达三十年的“真运之治”,强大的琅琊功不可没。

    另外……写书人私心很喜欢、但短命的兰壹就是傅皇后所出。

    ◎关于南都仙城的“血术”

    宫千岁的血术没有成功,在书里并没有交代为什么,实在是找不到地方可以交代,只好在此补遗。血术没有成功虽然是因为宫千水冒着手掌被切断的危险来阻止,但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施术的人犯了一个极严重的错误:八字错了。

    宫千岁所得到的喧公子的生辰八字是假的。呼延真假造身分成为喧公子,身分都是假的了,生辰八字又怎会是真的?若不是她在霍家庄的竹庐里留下了自己的头发让宫千岁得了去,那血术根本影响不了她分毫的。

    另外,兰十三登基的翌年,兰欢与霍桑便领军灭了南都,原本进不了的有熊山、统一不了的南都,这次在他们联手之下抵挡不到半个月就灰飞烟灭。霍桑没说错,的确世上从此便没有了南都仙城。

    ◎关于“真运之治”

    这相当的直白了吧……虽然皇朝百姓们不明白,但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怎么会不明白呢?兰十三就取了她最心爱的两个孩子的名字做为年号,虽然不断被嘲笑这年号叫做“真走运”××年……可是她在位的那三十年实在是金璧皇朝最为辉煌昌盛的年代,所以搞不好那年号还真的取对了……(远目)

    最后,请问兰欢到底用雀语滴滴嘟嘟说了啥?竟惹得傻大福抓狂发威?其实兰欢真是天纵英才,虽然是那么多年以前学的东西,中间几年又没什么机会复习,但他还是记得很清楚,只不过错了一个字而已。

    他原本想以雀语说的那句话是:让我上车,宝贝。

    就错了那么一个字,意思就整个拧了……到底哪个字?请看官们自个儿慢慢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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