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江湖上的传言
“麻烦找一间厢房,点上几个招牌菜。”一普通客栈门口,来了一位绝色女子,身后还跟着四个蒙面的男子,不用说,你们也猜到了,这就是紫蝶和四刹。
“好嘞,您这边请。”紫蝶一行人来到了桌子旁,坐下,忽然——
“嘿,你们听说了吗?影月和峨眉两大宫在一天之内,竟被花刹宫给灭了。”一张桌子上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这下,全客栈的人都拉长了耳朵听。有许多人都围在了那张桌子旁,静静听着那名女子接着讲述。。
“花刹宫?就是那个传言实力很强,但却从不参与江湖竞争的门派?”一个人微微有些吃惊的说。
“是啊,就是那个宫。”
“不过听说花刹不是从不参与江湖竞争的吗?怎么接连灭了峨眉和影月两大宫啊。”另一个人接着问道。
“听说这次是峨眉和影月先来找事,把花刹的众人重伤了。”那名女子接着说。
“那峨眉和影月的宫主是怎么死的?”那些人越听越来劲。
“听说是花刹宫的宫主回来了,把他们两大宫的宫主给灭了。”
“啊?那花刹宫的宫主很厉害喽?”
“不知道,但是听说花刹宫 的宫主只是一个赤界的女子。”
“赤界?不可能啊,她是怎么有这个能力灭掉两个青界 的宫主啊!”一个人惊呼出来。
“我知道了,她肯定用了什么妖术。”一个人佯装很懂的样子说。
听了这话,围在那张桌子旁边的人都赞同的点着头。四刹的眼睛一下子齐刷刷的盯在紫蝶的身上,四刹是想笑又不敢笑。紫蝶虽然表面是很平静的喝着茶,但是心里却把刚才那个说她会妖术的人咒骂了好几遍。
“那你们知道花刹宫 的宫主长什么样子吗?”一个人发问道。
“我知道我知道,那个花刹宫宫主传闻奇丑无比,而且很好色。”一个长的肥头大耳,堪比猪八戒的女子说道。
紫蝶手里端着的茶一停,差点把茶喷了出来。四刹终于忍不住,轻笑了出来,紫蝶心里那个气啊。
“胡说,那天花刹宫宫主在他们旗下的客栈我还看见过她。”一个人有些得意。
“是吗是吗?那她长什么样子啊?”茶客甲问道。
“她当时蒙着面,看的不是很清楚,但是,长得并不是奇丑无比,相反的,身上还透着尊贵的气息。”
听了这话,紫蝶的 心里有些舒坦了,继续淡然自若的喝茶。
“她当时蒙着面,你又没看清楚她长什么样子,万一面纱下的样子很丑呢。”那个长的下不为例的女子说。
“再丑也比你美啊。”一个人起哄。紫蝶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你,我这是富态,那个花刹宫宫主能跟我比吗?”
紫蝶望过去,嘴角有些抽搐,见过为自己开脱的,没见过这么能为自己开脱的,四刹心里更是笑翻了。
“嘿,别这么说,当心被有心人听到,不然,你吃不了兜着走。”一个人提醒那个女子。
那个女子有些心虚了,但还是佯装镇定的说:“怕什么,她又不在。”
“哼,小小一个花刹,也配你等在这里说。”一个突兀的声音传来,众人愣住了。紫蝶等人冷冷的朝声音发出的地方望过去,发现是两个穿赤红色衣服,相貌长的也还算清秀的女子在说。追星和追月两姐妹忽然觉得有些后背有些发冷,但四周望去,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只得作罢。
“你们是谁?我看,你们不把花刹宫放在眼里是嫉妒吧。”一个人蔑视的看着那两名女子。
“笑话,我们会嫉妒, 我们发出这等感慨只是因为花刹宫的却不怎么样。”追月说。
“就是,我们乃红弑门下弟子,岂会因为花刹这等小宫而嫉妒。”追星不屑的说。
众人哗然了,没想到今天能见到第一大宫的 弟子。紫蝶挑挑眉,敢挑衅花刹宫,没想到还有些背景,有背景又怎样,今天让你们——有去无回。四刹更是想要冲上去,将那两姐妹碎尸万段,但被紫蝶一个眼神制止住了。但四人还是手里紧紧捏着一柄刻着蓝色妖姬的专属花刹四刹的‘刹’,刹是花刹宫四刹的专属兵器,剔骨双刀是刹的另一个名称,但是,剔骨双刀确实被紫蝶改造过的,刀尖上找来技艺高超的石匠在上边打了一个类似于回旋状的图案,大家想想在刀尖上打那个精细程度比发丝还细。回旋状有紫蝶研制的毒药,话说,紫蝶用毒的技术也是很高超的,那种毒只要一沾上,哪怕是一点,就会腐蚀你的皮肤,一点点夸大范围,最后,尸骨无存,而且腐蚀的过程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抱歉,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两位,抱歉。”刚才那个人立即向追星追月说到,当然,这也不能怪他是墙头草,她实在是惹不起红弑,只有紫蝶这尊大佛才惹的起吧。
“无碍。”追月得意极了。
“你们说的花刹宫有红弑的实力强吗?”追星不屑的说。
“当然没有,当然没有。”众人也跟着附和道。
“哼,花刹它算是个什么东西,连红弑一根汗毛也比不上。”追月很不屑的说,眼光里满是鄙夷。
紫蝶微微眯着眼,这是紫蝶发怒前的预兆。同时,追星和追月两人又感觉后背凉了一下,待他们去找时,却又找不到。
紫蝶慢慢的把专属花刹宫宫主的银色面具戴在脸上,四刹立即起身,同时把脸上蒙的黑色面纱扯掉,‘蹭’的来到紫蝶的身后,整个动作绝不拖泥带水,一气呵成。他们明白,紫蝶这是要‘清理垃圾’了。
“两位真是好兴致啊,我花刹算是个什么,恐怕也轮不到两位来评判吧。”紫蝶慢慢起身走下楼,来到追星追月面前,似笑非笑的说。
————————————————未完续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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