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6章 岁月这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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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9章
次日天亮,太阳还未完全升起的时候,一艘小船在太难岛离岸,被海**着,进入大海波涛之中。.
小船漂浮在大海上,沈凤歌一身素衣立在船头,看着脚下澄清的海水。
距离那个地方,越来越近了,为了这件事,自己已经准备了十六年。对于任何一人而言,十六年都足以称得上漫长。而今日,一切都该有个结果。便是沈凤歌这种散淡的性子,此刻也隐隐有些激动,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
“我们大概什么时候能到?”小蛮问。
“路程算上去,应该是在中午。”
“然后呢?打一场?”
“打完呢?”
“打完再说。”
沈凤歌随意道了一句,而至于打完之后如何,其实沈凤歌自己也不清楚。因为这一场是生是死,他心里也并不清楚。
直到现在,沈凤歌心中并没有任何胜算,今日要面对的,毕竟是那个传说中的某某人。那是多么强大的存在,无数人成为他的对手,无数人死去。
而自己呢,会不会重蹈那些人的覆辙……
沈凤歌今年才二十一岁,这是足够美好的年纪,他本该贪恋如此好的年华。但并没有,现在的沈凤歌没有任何对失败的恐惧,只有隐隐的激动。
根据路程推算,二人会在中午抵达,而事实上,在中午,二人并没有能够登岛,在离岛五里处,便已经被堵住了。
一艘小艇拦住了沈凤歌,小艇上的人统一的黑色制服,神情严肃,还未开口,便用枪口抵住了沈凤歌。
“什么人?!”
沈凤歌开口,客客气气道:“在下去前面有些事,麻烦诸位让个路。.”
“前方是禁区!”黑色制服道了一声:“任何人不可靠近,不然的话,格杀勿论。”
“江湖人吧,那家门派的?”
这些黑色制服,自然都是西凤楼的人,如此十六年,西凤楼都守着这座岛。不过这些年来,也没有太多的事情发生,终究警惕是慢慢松懈下来。
其中有一人对沈凤歌说话态度还是客气些,他道:“年轻人,你还是回去吧,你这样的人,每个月都会来好几个,最后就算上了岛,也是被打得头破血流,自取其辱罢了。”
“上个月就有一个人,和你一样年轻,也是漂漂亮亮的,一开始,我们也不愿让其上岛,可这人好说歹说的不同意,最后可怜他,还是让他上了岛……”
“然后呢,然后被整的好惨,在岛上不穿衣服转圈,又被拉着烧了半个月的火,下来的时候,整个人瘦了一圈,再见到我们,就像是见到亲爹一般。”
“所以嘛……年轻人,就不要自讨苦吃了,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的人,很多人都是避之不及的,你却为何要偏偏往这个地方闯呢?”
沈凤歌抬起头,道:“有人曾经进去,这么说……是能够上岛的?”
“这个……”黑制服一怔,感觉说话把自己给绕进去了。他重新举起枪,板着一张脸道:“谁也不许靠近,你再不走,我们就开枪了。”
沈凤歌抱拳行了一礼,道:“诸位既然不许我进,我便要自己动手了,还请二位,不要开枪。”
“怎么,你难道还想飞过去?”
“这样嘛……也并非不可以。”沈凤歌道了一声。
两个黑制服同时咦了一声,睁大眼睛道:“怎么,难道你还真想飞过去呀!”
沈凤歌展颜笑笑,他挥挥手道:“小狗,咱们走吧。”
“是,主人。.”
那被唤作小狗的机器人,滚到船头,忽然从头顶探出一柄螺旋桨。然后旋转着,渐渐飞到空中,向得意岛飞去。
“二位,在下走了。”
那两名黑制服睁大眼睛,却见沈凤歌身子一轻,脚步点在小狗头顶。这小狗的飞行,只是短距离的,其实并无载人的能力,然而沈凤歌的本事只要空中有一步借力,他便可以走得很远。
“喂,你带上我呀,带上我……”小蛮站在船上大叫。
沈凤歌略微犹豫了一下,终究是没有回头,只是口中朗声道:“小蛮姑娘,相遇是缘,相别是缘,今日你我缘分已尽,咱们……再会。”
“混蛋,这么狠的心!”
小蛮骂了一声,看着面前的两名黑衣人,忽然换了一副面孔,开口道:“两位大哥,你们也让我过去吧,我们一起来的,我只是啦啦队,去加油助威的。”
两名黑制服看着头顶飞过的沈凤歌,良久没有回过神来。
“看情况,他真的有可能呀!”
“有什么呀,越厉害,到时候输得越惨。”
目光回落到小蛮身上,摆摆手,道:“好了,你上去吧,上去吧。”
“好得,谢谢两位大哥,谢谢……”
小蛮麻溜快的道了一声,催动马达向前方驶去。最后,她几乎是和沈凤歌前后脚到的得意岛。
“呔,你这混蛋,想要甩掉我,怎么可能!”
沈凤歌刚落地,就见一个人影飞扑过来。他皱起眉头,心中真的觉得有几分为难:为何无论如何,自己也甩不脱她!
下意识敲了敲额头,此刻连他自己都未意识到,这表示无奈的动作,竟是自己此生第一次。
“喂,你要寻的那个人就是住在这里嘛!”小蛮丝毫不在意沈凤歌刚才甩脱她的行为,自顾自问道:“能住在这里,一定很了不起吧。”
“他……的确很了不起。”便是沈凤歌,也不得不承认这件事。
“那我们要去哪里寻他呢?”小蛮抬眼看,只见面前一片桃林,此刻秋夏之交,桃子长满了也无人采摘,空气中一股异样的桃香。
“唉,麻烦呐麻烦……”恰在这个时候,一人从桃林中走出,一边走一边嘟囔道:“天天炼丹,天天炼丹,当本大少苦力嘛,吃不是你们……”
一刹那,小蛮和沈凤歌的目光同时向声音传来处望去。只见一人从茂密的桃林中钻出,中等身高,身上穿着一件大花衬衫,下身一件乌漆嘛黑的沙滩裤,另外腰带处还露出内裤花边。
年纪已经不小,头上茂密的头发,中间夹杂着几根白丝,下巴是密密麻麻的络腮胡,脸上脏兮兮的,挂着黑灰。
这副模样……说好听些,像一个落魄诗人,说难听些,根本就是街上挨着垃圾桶睡觉的流浪汉。
这‘落魄诗人’从桃林中走出,也看到了沈凤歌和小蛮两个人,他轻轻咦了一声,一手抓着沙滩裤,一手挖着鼻孔,骂咧咧道:“哎呦,有新面孔呐,你们是怎么来的?”
“老人家,我们……”小蛮开口。
“我擦,什么老人家,小姑娘你长得丑我不怪你,但你随便说话我就不高兴了,我英俊潇洒,你如何能说我是老人家呢!”
小蛮讪讪,这一顿抢白怼得她无话可说,她想了想,和颜悦色道:“叔叔,你不要生气,我们是来找人的,那个人,在海岛上嘛……”
“那个人是那个人呐,麻烦你把话说清楚好不好?”
“那个人……”小蛮深吸一口气,开口道:“我们要找的那个人,叫叶欢。”
空气在这一刻,似乎静了静,就连小蛮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时隔十六年,江湖之大,已无人愿意提起他的名字。大家都很希望他死了,消失了,往往用那个人代替,而这一刻,某某人的名字,终于还是从小蛮口中吐出。
“原来你们找的人叫叶欢呐!”‘落魄诗人’啐了一口。
“怎么,叔叔,你知道他?”
“知道,怎么不知道!”落魄诗人道:“不过你们来得晚一些,这一次是没机会见到他了。”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他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
“怎么死的,死的方法太多了,老死了,病死了,毒死了,吃饭撑死了……每个人都会死,至于那个人嘛,很可能是照镜子的时候被自己帅死了。”
“你……这……”小蛮一头雾水,也不知该信不该信,她目光看看沈凤歌,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却见此刻的沈凤歌跨前一步,拦在小蛮面前,微微躬身道:“向叶先生见礼。”
“什么,他就是叶欢!”小蛮惊呼一声,以不可思议的眼睛看着面前的落魄诗人,却见他仰着头,鼻毛都冒出来了。
是的,眼前这落魄诗人,或者直接说流浪汉,便是叶欢。无论小蛮再不相信,他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人。
毕竟,已经是十六年的光阴,岁月这把刀,也没有饶过曾经的翩翩少年。这些年来,他一直待在岛上,从未走出过半步,慢慢白了头发,皮肤变得松弛,那澄清的眸子也慢慢变得浑浊。
而叶大少也实在不是一个太注重仪表的人,更何况岛上都是韩听香,张白凤几人,大家熟悉得已经是不能再熟悉,已经无需在她们面前打扮,平日就算是不穿衣服的情况,也是有的。
因此,即便沈凤歌一开始都没有认出这人就是曾经的叶欢,但那双眼睛,终究难忘。
于是他低头,抱拳,口中道:“沈家沈坏儿,参见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