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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他想要见她,见一个几乎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

    真的很奇怪,可是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嗨,又见面了!”

    才走出事务所的大门,那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便在他的前方响起。方司尔抬头,映入眼帘的正是那张他想要见的面孔。

    他怔怔的看着对方,一瞬间,有些不知所措。

    “还记得我吗?前几天我才和你见过面。”梁可羽向前几步,走到了他身前。

    他静静的看着她,好半晌才道:“你找我?”

    “对啊。”她点头,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现在已经六点了,如果不介意的话,一起吃个晚饭如何?”

    “哦。”他应声。

    “炒饭怎么样?我知道有个地方的扬州炒饭很不错。”

    “好。”他继续简洁的回答。

    “你下班的时间是六点吗?”

    “嗯。”

    她皱皱眉,“你回答别人的问题,都是那么简单?”

    他一怔,不解的看着她。

    梁可羽耸耸肩,“就是‘哦’、‘好’、‘嗯’之类的,太简单了,虽然中文一个字也可以表达一个意思,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多说几个字,至少别那么简单的回答我的问题。”

    方司尔的眼眸中透着疑惑,“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多听你的声音,你知道吗?你有一副很好的嗓音。”清冷而优雅,介于少年的青涩与男人的成熟之间。

    睫毛微微眨动着,他胸口竟然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满足。她……喜欢他的声音?

    “好了,我们先去吃饭吧。”她拉着他,“你今天有开车吗?”

    “有……”他看着她的眼睛,随即重新说了一遍,“我有车。”至少这次的回答不是一个字了。

    她笑了,“那就开车去,我刚才可是在你事务所楼下站了一个小时,腿酸得要命。”

    一刻钟后,坐在餐厅里,方司尔看着狼吞虎咽吃着炒饭的梁可羽。

    “为什么要等那么久?”他盯着她,开口问道。

    “嗄?”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你完全没必要等上一个小时,如果我没有准时下班,或者是我有什么事提前离开,你不就白等了?”

    她咽下口中的食物,抓抓头,“我倒没有想那么多,就是突然很想见你一面。”想看看这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又一次忘了她,现在看来,事实果然如此。

    “你……很想见我?”他的声音有些迟疑。

    她自嘲的耸耸肩,“很奇怪吧,我也挺奇怪为什么会想要见你,说是为了少年警讯的活动嘛,又不全然是,好像更期望的是起码能让你记住我的名字、我这个人。不过现在看来,我似乎还得再多见你几次,也许这样,你就会记住我。”

    根本不用那么麻烦……他已经记住她了。方司尔凝视着眼前的人,可是,他还想要再次见到她,一次、两次,甚至是每天……而这,又是为什么呢?

    “不过话说回来,你也真是的,居然可以和一个你不认识的人在餐厅里用餐。”梁可羽咕哝着,又埋头吃她的炒饭,“我是例外啦,要是碰上哪个对你居心不良的女人,或者是打算对你不利的人,那你可就倒楣了。”

    她说着,却迟迟没有听到回答,不由得抬头,“喂,我刚才说的你听见没……”

    对上的是一双专注的眸子,他正在很专注的看着她,一边看,一边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唔……怎么了?”她咀嚼着口中的饭粒。

    线条优美的双唇缓缓开启,他盯着她,低哑的声音如是问:“你可以和我结婚吗?”

    噗!

    梁可羽口中尚未咽下去的饭粒尽数喷出。

    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呢?难道他有见人就求婚的嗜好?

    “你说什么?”梁可羽不敢置信的看着方司尔,怀疑自己的听力刚才是否有了障碍。

    “你可以和我结婚吗?”他重复了一遍。

    “结婚?”

    “是的。”

    “你在向我求婚?”她需要进一步确认。

    “是的。”

    “可是我们才见过三次而已。”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声明一下他们认识时间的短暂。

    “我知道。”

    她大大的张着嘴巴,半晌才说:“我们彼此都还不了解。”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也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表情,似乎认为她刚才说的纯属废话。

    “你知道我的名字?你记得我?”她激动了一下。

    “我不会和陌生人进餐厅吃饭,我记得你帮我煮过泡面。”

    “嗄?泡面?”梁可羽嘴角抽搐了一下。他对于她的印象,就只有煮泡面吗?

    他的视线直直的盯在她的脸上,她只觉得身上火辣辣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对应他的视线。

    求婚……求婚……

    一个才见过三次面,甚至对于第一次见面毫无印象的男人,可以这么轻易的向她求婚吗?或者说这根本只是一个玩笑?

    等等!玩笑?脑中蓦地闪过一丝讯息,让梁可羽迫不及待的拿出手机,看着上头的日期显示。

    四月一号,是愚人节。

    她松了一口气,“今天是愚人节,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对不对?”只不过这样的玩笑,她还是第一次碰见罢了。

    然而他的下一句话,却立刻把她打入谷底,“我从来不开玩笑的。”

    也就是说,他从头到尾,都是说真的?“为什么你要和我结婚?”她要问清楚原因,她可不认为自己有让人三见钟情的本钱。

    他扬扬眉,“因为我可以记住你,你是第一个不在公事范围内,我只见过三次就可以记住的女人,我想既然人总是要结婚的,不如找个我能记住的女人。”

    这句话……有点问题,“你难道不能记住别的女人吗?我是指那些不在公事范围内的?”

    “可以,不过时间会长点。”

    “需要多久的时间?”

    方司尔皱眉,“我记住每个女人的时间都不一样。”

    “那好,说一个最快的时间好了。”

    “六年。”

    啥?身子一歪,她险些滑下椅子。“六……六年?”他这是什么怪记忆啊。

    “是的。”他肯定的点头。

    梁可羽舔舔唇,“你花了六年记住的女人是谁?”

    “王妈,我外公家的管家。”

    与六年相比,她的三次,的确算是短暂了,但是也不能因为这种荒唐的理由,就拿婚姻当儿戏吧?所以她很坚决……坚决的回绝了方司尔的求婚。

    “可羽,你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同是公共关系室的同事李明拍着她的肩膀问道。

    “马马虎虎啦。”她含糊的回应。

    “你负责的活动应该是这个星期天就要举行的吧,你现在还说马马虎虎,这话要是让古SIR听到了,八成会要你写检讨报告书。”

    她也知道时间紧迫,可是……“和学校方面都联系好了,讲座的地点也已衙,只是律师人压没搞定而已。”

    “听说你打算找方司尔来进行这次的讲座?”他说着听来的小道消息。

    “不是打算,是我已经找过他了。”

    “结果呢?”

    梁可羽双手一摊,“被拒绝了。”

    “正常。”他好言安慰,“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司尔是律师界出了名的冷面冰人,除了接官司以外,你什么时候听到他有过别的新闻?照理说他那长相应该挺受女人欢迎的,可是他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听说之前有个咖啡厅的女老板猛追他,他却可以在每次见到那女老板时,都明确表示不认识人家,弄得那女老板下不了台。你说,他做得够绝吧。”

    “也许他是真的记不住那个女老板吧。”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难以置信,但是放在方司尔身上,却显得正常,毕竟他连记他家的一个管家都要花上六年的时间。

    “怎么可能记不住,他又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李明嗤之以鼻,“他每次上庭,有记错过法官的名字吗?有记错过当事人的名字吗?又或者他记错过证人的名字?那么厚的法典他都能背下来,我看他啊,根本就是故意的!”

    “是挺奇怪的。”对于这一点,梁可羽也想不明白,但是她直觉的认为方司尔并没有对她说谎,一个人的眼神,有时候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话说回来—“你倒是满知道这种八卦消息嘛?”一个大男人,能聊这种八卦聊得如此“兴致盎然”,也算是难得了。

    “呵呵……”李明干笑两声,“我是常听隔壁组的女警们聊方司尔,这才知道的。”

    “是吗?”她怀疑的挑起眉。

    “你难道不知道方司尔在警局有多受欢迎?爱慕他的女警都可以塞满几卡车了。”他凑近她,小声的说:“要是哪天方司尔真的找了女朋友,说不定警局还会发生集体暴动呢!”

    “那如果他是直接结婚呢?”她很难联想方司尔和人谈恋爱会是怎么样的情形,毕竟他的择偶标准,似乎只要能快速的记住对方就可以了。

    “你知道他打算结婚?”李明斜眼瞅着她。

    “哈哈……我也只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着哈哈。

    “说真的,我劝你还是趁早去找别的律师吧,还有几天时间,也许能找到哪个律师愿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尔身上,只会浪费时间而已。”他劝道。

    “只有几天时间,哪够啊!”她哀嚎着。

    看来无论如何都要劝服方司尔答应,否则她会被古SIR的口水给喷死。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尔的公寓。

    “麻烦你答应参加这次警局办的活动吧,否则我就死定了!”双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着她,微启双唇,“如果我答应的话,你会和我结婚吗?”

    昏倒!“怎么可能!结婚是要建立在相爱的基础上。”她可不想只因为他能记住她这种荒唐的理由就嫁给他。

    “相爱?”他的眼中有一点疑惑。

    “对。”她很肯定的点点头。

    “那要怎么样才能算相爱?”他虚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没有人教过他要如何相爱。

    “至少要能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小说上是这么写的,电视和电影上也是这么演的。

    “那好,我爱你。”他没有一点犹豫。

    砰!

    梁可羽的脑袋撞上了一旁的门板。

    他的爱,未免也太快了点吧。“你爱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语音平稳,没有一点刚表白过的激动。

    她抿抿唇,手指戳着他的胸膛,“方司尔,你到底知不知道爱这个字代表着什么?”

    “知道。”

    “知道?知道你还敢没有一点心虚的对我说出这三个字?”

    “为什么我要心虚?”

    “因为你根本就不爱我!”

    “你又怎么知道我不爱你?”他反问。

    她一窒,随即长长的吐了口气,“那好,你觉得你可以为了我去死吗?可以因为我的一个小感冒而彻夜守在我的床边,不眠不休?可以因为别的男人对我说一句黄色笑话而把对方揍得半死吗?可以为了讨好我买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门前跪上二十四个小时吗?”她劈哩啦的说了一串。

    “可以。”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回答了。

    脸不红,气不喘,他简直就可以成为一个说谎天才!梁可羽如此认为。

    “你确定?”

    “我确定。”

    “你……”他是一个漂亮的男人,而当一个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诉她,他爱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话,但是心跳还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点速度。

    镇定,镇定!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因为对方的美色而有所迟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诫自己,而后瞪着方司尔,“那你说,你又爱上我的什么地方?是因为我的外表,还是我的个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质足以吸引你?别告诉我,你可以无缘无故的爱上我。”

    “因为我可以记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记住她了,然后怎么都没办法忘掉。

    靠!又是这个见鬼的理由!梁可羽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你能不能换个理由?”

    “不能。”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相当正确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见两次面,甚至第一次见面就记住另一个和你工作无关的女人的话,是不是就能向另一个女人求婚?”

    “这是假设性问题,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经的回答。

    他以为现在是在法庭上吗?梁可羽抬手抚了抚额角。

    “你会记住我,根本就是因为我替你煮过泡面。”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为一碗泡面,说出去都可笑!

    “这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别的女人替你煮泡面,你也可以记住她们。”

    方司尔摇摇头,“不会,我只能记住你。”

    “瞎扯,你又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无话可说了。

    “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结婚?”他问得很认真。

    “因为我不爱你。”这是最直接的原因。

    “为什么?”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记总多的男人。”这个理由,可以反驳他了吧!

    他敛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后,“那如果我答应你参加警局这次的活动,你是不是就可以爱我了?”

    嗄?一语点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张的瞪着眼前面无表情但依旧漂亮的男人。这……算不算是威胁啊?

    这当然算是威胁,但是梁可羽还是很没种的投降了,谁叫古SIR逼得那么紧,况且找别的律师,她也没把握活动一定会办成功。

    再说,方司尔的话中,只是问她“可不可以”爱上他,而非是“一定”得爱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后再告诉他,她对他只是有一点好感而已,但是说爱,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讲座地点是选在某中学的体育馆里,只是尽管地方宽敞,还是被闻风前来的学生们挤了个水泄不通。

    “是方司尔耶!听说这次警方的法治讲座有请到他来,真是太难得了!”

    “如果是他的话,我愿意马上参加少年警讯。”

    “我曾在网上看过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个男人,这次我还特地带了照相机,准备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签名,他太强了,简直没有他赢不了的官司!”

    拜托!要不要那么夸张啊!

    嘈杂的声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聋了,而现场的签名板、照相机,更是多得满天飞。

    这……这哪里还是法治讲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举行签名会嘛!

    “可羽,有没有纸和笔?”李明凑近到她的身旁问道。

    “你要这些干么?”她一脸奇怪。

    “当然是去要方司尔的签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签名?”拜托,他可是个大男人耶,用得着去学那些小女生抢签名吗?

    “我女朋友已经严正下令,今天要是没有拿到方司尔的签名,我就得睡一个星期的客厅。”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惨。

    “不过我真没想到,你居然能请得动他。”

    “呵……呵,可能是我运气好吧。”她干笑两声。

    “是是,你的运气还真不是盖的,今天现场这么轰动,明天绝对会上报纸头版的,你没看见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阖不拢了,哪里还有一点平时的严厉模样。”

    梁可羽朝着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确如此。

    纸、笔一拿,李明开始冲锋陷阵。

    拥挤的人潮,让梁可羽不得不考虑得维持一下目前的秩序。

    “别挤了,这是法治讲座,不是签名会!”她冲进人群,试图让现场安静下来。!!!

    她的脚被往前挤的人潮连踩了三个脚印。

    “谁踩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她简直可以告他们袭警!!!!

    又是一连串的脚印印在她的鞋子上。

    她顿时怒了,“靠,谁再踩我我就对谁不客气!”!!!!!

    更多的脚印朝她扑来。

    “有没有搞错啊……哎唷……都说了别再踩……谁再踩,我告他袭警!”

    早知道这样,她就该考虑找镇暴警察来现场协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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