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米兰达权利
“等等,听你说的,我有点迷糊了。.痕检部门是什么东西?这种案件不是应该法医和法证部门来搜查线索吗?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还有那个口供问题,这么多警察在还人手不够?”
“你是看TVB的剧集看多了吧?如果电视没有误导的话,香港那边也许真的有法证部门,但我们内地并没有。痕检部门,顾名思义就是痕迹检验的部门,从工作性质上看等同于TVB连续剧里的法证部门。”
“内地并没有法证部门?原来是这样啊,不过我觉得‘法证’比‘痕检’听起来可顺耳多了。”
“名称无所谓,两者职能都是差不多的。”
“那录口供呢?你说人手不够是指什么?”
“就是人手不够的意思啊。他们现在既要保护现场、又要四处搜索嫌疑犯踪迹,根本没时间找我们录口供的。”
“刚刚那个警官有时间来向你问话吗?为什么他后来又说不算正式录口供?”
“通常情况下,警方录口供需要由至少2名派出所的执法人员进行,其中必须有文字记录者。询问记录完毕后,还需要被录口供人员确认该口供记录无误,然后被录口供人员和录口供人员均需签字或者盖手印方可生效。.”
陈阳想了一下,又继续补充道:“特殊情况下,若只能由一个警察给被录口供人员做笔录,那么这次做笔录的过程,需要全程录像,以备待查。正因为如此,刚才那个警官的问话不能称其为‘录口供’。”
“感觉好复杂,跟电视上看到的都不太一样。那些连续剧里的警察不是经常说什么‘你有权保持缄默,但你所说的一切将可能会称为呈堂证供’,原来都是假的啊?”
陈阳笑了:“电视里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但也不是说电视里演的都是假的,只不过地域不同、律法具体法规不同,执法过程中有差异是正常的。比如你刚才提到的那句话,实际上是出自于米兰达权利。”
陈阳之后将米兰达宣言向王怡媛做了解释。
米兰达权利(mirandarights),也被译为米兰达宣言或者米兰达警告,实际上是美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制度,规定的就是犯罪嫌疑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主要包括了五点: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讯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你不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5、如果你希望跟你对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
这个宣言是警方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告知对方的。
陈阳解释完后,笑着继续说道:“米兰达宣言在美国提出时也引起过很大的争议,而在我国法律规定也不同,自然不会跟他们一样。米兰达宣言的核心是沉默权,即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但中国刑法明确规定被告人有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的义务。
“所以你在电视上看到的那句话,如果是内地的电视剧、拍摄的又是在内地的执法,还有警察会那样说话的话,那就只能说明编剧是法盲了。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处在执行米兰达宣言的国度,这次事件我们俩只是证人,因为我们是最先发现命案现场并报警的人,那个宣言对我们无效,警方并不会宣告的。”
王怡媛认真的听着陈阳的“普法讲座”,直到对方说完后,才终于长吁了一口气:“我终于相信你是律师了。不但国内的法律法规张口就来,连国外的法律你都知道啊。看来我以前真是小看你了。”
原本以陈阳的个性,此刻一定要再吹嘘自己一番。但现在环境不同,两人还处于命案现场,不远处还躺着一具沉冤待雪的受害人尸体,实在不是开玩笑的好时机。
所以陈阳听闻王怡媛夸赞了自己几句后,只是微微一笑,并未回话。
一个小时后,市局刑侦队的人终于来到了现场。来人中还有位熟人——倪俊。
倪俊到达后没有第一时间检查尸体,而是走到了王怡媛两人面前,关切的问道:“是你们报警的?你们俩怎么在这里?你们没出事吧?”
“我们能有什么事?我们只是来这里练习徒步的,不知道怎么那么倒霉就碰上有人被杀了。我们到这里的时候,杀人凶手早已不见了。可惜,都怨我耽误了时间,来到这里时晚了一步。如果早点赶到的话,说不定还能阻止杀人凶手行凶,也许她就不会死了。”王怡媛看向受害者陈尸的地方,又开始自责起来。
“怎么还在胡说?受害人受害是杀人者的过错,跟你有什么关系?”陈阳轻敲了一下王怡媛脑袋,语气中有些不满。
倪俊看了看两人确实不像有事的样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他拍拍陈阳的肩膀,说道:“好好照顾圈圈,待会可能会有人来给你们录口供。我先去检查一下尸体,晚点再聊。”
陈阳点点头,看着倪俊带着助手去检查尸体后,才转过身来,很严肃的对王怡媛说道:“我再次重申一遍,这件事我们只是凑巧碰上,我们早来一步,或者晚来一步并不会有太大的分别。以后不要在说这样的话,把罪责拉到自己头上了,知道吗?”
王怡媛很少看到陈阳如此严肃,不自觉的就点头答应了。
不一会,果然就有警员过来为两人分别录制口供,略过不提。
王怡媛虽然答应了陈阳不再自责,但心里仍然很不舒服。难道自己这么倒霉,不是自己受伤,就是要看着别人受害吗?难道自己真的如朋友们所说,真是霉神附体或者霉星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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