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神啊
说时迟,那时快啊,齐磊高大挺拔的身子忽然萎靡,然后对着前面正相谈甚欢的两人用极其疲惫的声线喊道:“哎哟,我累死了,我们不要逛了吧?”
前面的两人回头,一道疑惑的目光,一道想要杀人的目光。
齐磊撇撇嘴,什么眼神啊,待会儿你就要感谢我了:“下午打球累到了,哎,薇薇啊,我刚看到你们学校附近有家ktv,不如去ktv唱会儿歌吧?我走不动了唉。”
杀人的目光瞬间不见,林端悄悄向齐磊比了个他们寝室的暗语,意思是“干得好,回去请你吃饭”。
齐磊在心底得意的笑。以前寝室有去过几次ktv,但林端虽然合群的去了,却一般不肯唱歌,大家还以为林端五音不全,所以不愿出丑,于是都想尽各种办法让他唱,最后林大公子受不了他们的执着,只好唱了一曲,瞬间下面的人都不好意思唱了。
——怎么说呢,林端平时的声音略低沉,但唱起歌来却是要高音有高音,要低音有低音,音色比平时说话还要好听。说实话,这歌唱的,秒杀不知多少所谓的偶像歌手。
夸张地讲,林大公子要是肯去参加校园十佳歌手比赛,夺魁自然不在话下,估计还能俘获一大批粉丝吧!
楼薇薇看齐磊好像真的很累的样子,虽然她不是很想去唱歌,但是既然人家来自己学校逛,自己总不能不尽尽地主之宜吧,上次去C大的经历虽然不怎么愉快,但是齐磊本来是打算球都不打就陪她逛的么。
于是楼薇薇转头,征求林端的意见:“那我带你们去ktv?”
见楼薇薇还特意过来征求他的意见,林端心情更好了:“我没问题。”
——他们都说他唱歌不错,那么这就算个优点了,总听室友说,喜欢一个女孩子,就要将自己的优点展示给她看,这样获得芳心的机会才会更大。
楼薇薇点头,又看向齐磊:“齐磊,你还走得动吧?”
齐磊内伤,他为了室友的幸福,可真是把自己健壮高大的形象都牺牲掉了啊:“没事没事,我就是有点累,想坐会儿,怎么会走不动呢!”
楼薇薇转身:“那我带你们过去咯,走吧走吧。”
ktv是先付钱再开房的,楼薇薇本想着毕竟这边是自己学校,按理来说应该是她请客,于是很自觉地想要去付钱,结果遭到齐磊强烈抗议,最后是林端付的钱。
楼薇薇只好趁他们付钱的空当去买了点水和零食,不然还真过意不去。
林端察觉道楼薇薇的小心思,嘴角勾出一丝浅笑。
怎么办,自己的优点还没展现,却又发现她的一个优点——如今这样跟男生一起出去却并不把男生付钱当做理所当然、但最后如果男生坚持,还是会选择全了男生的面子,而自己另想办法补偿的女生,应该并不多了吧?不管别人如何想,他忽然发现他是欣赏这样的女生的。
齐磊第一次看到林端这样温柔的笑,终于确定自己的室友这下算是栽进去了,看来他得好好帮一把咯!
林端的性格并不极端,但是沉默多余说话的人,也许是受不起感情的伤的。尤其林端这可是两年来头一次动心,而且根据他的观察,说不定是这辈子头一次动心!
“哎,走了走了,危楼啊,我告诉你哦,林端这厮唱歌,绝对秒杀不少歌手!”
作为一个爱听歌的孩子,楼薇薇听到这话瞬间星星眼:“真的吗?”
看到楼薇薇的反应,林端忽然庆幸自己有一副好嗓子。
——虽然,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他的好嗓子应是来自于那人,这也是平时他轻易不肯唱歌的原因。但是,如果是为了眼前的女生。他想,他是很欢喜他竟然遗传到了这一点的。
坐在ktv的包厢里,楼薇薇已经彻底被林端的嗓音征服了——
啊啊啊,这是她认识的人里唱得最好的了有木有!唱功绝对不比原唱差,而且还有自己的味道有木有!
经过今晚的相处,楼薇薇早就忘记最开始两次见面时林端的异于常人,因为在现在的楼薇薇心里,林端只有一个形容词,那就是——
歌、神!
看着兴奋地红光满面的楼薇薇和一首接一首唱歌的林端,齐磊不得不承认,其实他也是有私心的,要不是借着楼薇薇的光,他哪里能听到林大公子的个人演唱会啊!
要知道,唱过一次之后,他们再怎么求,林端都不愿意再开口献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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