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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世欢去了加拿大,常公馆里突然显得宁静异常,可人受世稀的限制,她不能上学校,不能私自上街,不能和他以外的男性交谈,他不许她做所有他不喜欢她做的事。

    虽然有那么多的不许,但可人并没有怨言,她甘之如饴,因为她是多么的爱他,崇拜他呀!

    他不要她做的,她就不做,她是那么的服从且依顺,他是她生命的主人,一个主宰她生命的主人。

    下午,是可人整理花圃的时间,最近她几乎都把大半的时间用在“拈花惹草”的学问上,她学习栽植花草,虽然常公馆的大花园有专职的园丁在负责整理,但没有人反对她这么做,于是造成了她最大的消遣,打发时间的方法。

    “少奶奶,池塘那边的玫瑰花开了,你如果想采撷现在正是时候哩!”一个园渡着大剪刀向正在栽种风信子的可人道。

    “开了,太好了。”可人欣喜的回答,这下真的是太好了,她要把那些她上个星期栽种的玫瑰摘下来送给世稀,告诉他这是她的成绩。

    可人拎起工具一路跑向池塘边,她惊艳的看着那一丛丛大红的,浅粉的,鹅黄的,雪白的,朵朵绽放的馨香。

    她感动的,欢喜的想拥抱这一片花海,她也不禁要赞叹造物者的神奇。

    她忘情的采,趣味盎然的采,温柔的对着花朵说话,最后她的竹篮再也装不下了……

    常吐稀下了班回来,他找不到她,原本心中有着一丝微愠,但无意间他在阳台上发现了玫瑰花园里的她。

    他解下了领带,俯身靠在阳台的石栏杆上,看着不远处那个苗条纤细的身影,她那么阿娜多姿的在忙碌着,而且忙得那么起劲,彷若置身在一个令她自己陶醉的天地里。

    她在做什么?世厦奇的注视她,并没有打扰她。

    但可人却发现了他,当她抬起手臂拭去额上的汗珠时,不经意的望见了世稀正站在阳台上懒懒的看着自己。

    “嗨!”可人向他招了招手,她脂粉未施,眼珠子又黑又深,含羞带怯的模样,深刻的烙进他的心中。

    “你在做什么?”他的眼光直率又紧迫的盯着她看,她站在花丛里,娇弱而艳丽。

    是的,是艳丽,他头一次发现她的纯洁也可以和艳丽结合在一起,她那么美,美得那么自然生动而且轻盈,仿佛她就是花中的精灵,一个活生生的花中精灵。

    “我种的玫瑰花开了,我……我想把它们采下来……送给你,少主人。”可人温柔羞怯的向他说。

    世稀一下子不知该如何回应。

    从来送花的不都是男人吗?

    向来是个硬汉的常世稀,竟要接受一个小女子的花。

    但是她那满心期待的模样令他不忍心拒绝。

    他不知道自己是吃错了什么药,近来对她总是特别容易包容,他不知道自已是怎么了,反正他并不想拒绝她。

    “拿上来吧!”他随口道,但听在可人的心里就像个王者般至高无卜,可人羞赧的盈盈走向他。

    不一会儿工夫,可人就拎着装满玫瑰的竹篮,衣袂翩然的来到世稀面前。

    “少主人你闻,好香甜的花。”

    可人期待着世厢对她露出喜悦的笑容,而世稀没让她失望,他露出了微笑。

    “是很香。”此时看在世稀眼底的不是那一篮花,而是眼前这个娇滴滴,充满灵心慧性的女子。

    她的眼神又来了。

    他最不敢看到的是她眼底的那一片崇拜,近乎痴迷的炽情。

    他自认不值得她如此。

    而当她这么样的看着他时,他的心总会泛起一抹无由的不舍及怦然而动的情怀。

    他是怎么了,自己也不晓得,随着光阴的流逝,他似乎愈来愈习惯她的温柔,习惯她的顺服,以及她轻柔如梦的语气。

    她比起莫雪莉要温柔上千万倍,虽然她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女子,但是她纤细修长,端庄优美,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柔和的光华。

    她那么飘逸动人心弦,令他情不自己的要以吻来掩饰他受她吸引的事实。

    可人闭上了眼睛,她心爱的少主人,第一次这么柔情的吻她,她娇俏的脸染上一朵朵红霞,心想他一定是非常喜欢她种的玫瑰花。

    可是他为什么还不放开她呢?

    他的吻为何和以往不同,可人说不上来,但她感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

    而且精神有点恍惚,难道这个吻里有迷药吗?

    她缓缓的,不自觉的放开了手中的篮子,纤纤的手臂环上他的颈子,让他更贴近自己。

    世稀也迷惑了,这愚蠢的小女人,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她这样,会令他不只要她一个吻就足够的。

    要了她吧N妨。

    难道你害怕吗?

    害怕什么?

    害怕深陷!

    难道这个吻就不算陷入吗?

    但是你才栽进一脚,全身而退还有机会。

    别再和自己过意不去,要了她吧!

    她会全心全意奉献给你,你明知道的。

    但是可笑呵,老天!他害怕的竟然是如此。

    他害怕她的全心全意呀!

    “花篮掉了。”世稀放开她,但是并没有让她离开自己的怀抱。

    也许,就这样冲淡此刻的迷情吧!

    “少主人,你不放开我,我不能捡花篮。”可人轻语,她也热烈的抱紧他,热烈的依偎着他。

    “那么,就别捡了。”世稀一把抱起了她,那男性的胳膊是那么强韧而有力。

    “可是……”可人娇弱的看着他,却看到了他眼底正透露着一种侵略性的危险讯息。

    而她的脸就这么红得像天边的彩霞了。

    她就这么任由他抱着自己走向他们的房间,走道上正有仆人在擦拭着壁上的画,但没有人敢回视或做出惊讶的表情。

    可人更是羞得把脸埋进世稀的怀里。

    这个黄昏,他们不受打扰的一遍又一遍的缱绻。

    连晚餐都是由仆人送进房去的。

    而最高兴的人莫过于常敬庭了,因为他期待这个家就快要有新的成员来报到了。

    不久他就可以亨有含饴弄孙之乐了。

    只要世稀爱着可人,他就大可安安心心的当他的老太爷。

    呵呵呵!他的脸上只有笑容,没有别的。

    加拿大

    世欢拎着她的大行李箱,飘洋过海的为了杰斯而来。

    但当她好不容易找到了他的住址,他看到她的第一个表情并不是高兴或期待的。

    “怎么,不欢迎我来吗?”世欢挂在脸上的笑容渐渐的退去。

    而杰斯明白了一切,可人是不会来了,他失败了。

    “进来吧6欢。”杰斯的脸上摆明了失望及受挫,他英挺的五官霎时失去了光彩。

    “你不来帮我提行李吗?人家刚下飞机,又坐了那么久的计程车,好累哦。”世欢娇嗔的说。

    杰斯相当无奈的一笑,跨出门槛提过世欢的大行李箱。

    世欢跟在杰斯身后,走进学校分配给他的独幢专用的宿舍。屋里安静而且清爽,摆设非常优雅,一看就知道是学者的住屋,而且到处可以说是纤尘不染的。

    “你有洁僻呀!清扫得那么干净。”世欢道。

    “如果你想住下来的话,恐怕日后这就是你的分内事了。”

    “什么!你没有佣人吗?”

    世欢从小娇生惯养,一直都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她从来不曾做过一件家事,突然间要她纡尊绛贵的放下身段去做这些下人做的事,她真的觉得不可思议。

    “没有。”杰斯回答得好俐落,他打开素净的客房将行李箱放下。

    “那么请一个。”世欢提议。

    “这里不是香港。”杰斯靠在门上,脸上似笑非笑,眼眸里显现却是相当认真的神色。

    “可是……”世欢犹豫了起来。

    “没有什么可是,在这里除了洗衣,烧饭,打扫房子,和一星期除一次屋外的草,你什么也不必做。

    世欢愣住了,她唯一的念头是杰斯疯了,他疯了,他竟然说她除了那些无聊的家务事,什么都不必做。

    她的青春有多少,她竟要浪费在这些琐事上。

    “你有没有一些些弄错?”

    “没有,如果你想留下,就一定要照我的话做,你不必现在回答我,先休息一下吧,你累了!”杰斯为她带上门,不管世欢的表情有多么牵强难耐,他转身离开了。

    他摆明了是要她知难而退,希望她能明白他的用心良苦,与其到最后因为生活方式的差距及个性的不能契合,弄得不欢而散,倒不如现在就快刀斩乱麻。

    世欢并不是坏女孩,但是她从小就给宠坏了,对人总是颐指气使惯了。

    而他只是个穷学者,有的只是一身傲骨,他无法成为她的仆人,或是供她呼来唤去的跟班。

    如果世欢能像可人一样温柔体恤,凡事都逆来顺受,那是再完美不过了。

    但这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事实,不可能,除非乾坤倒转。

    “可恶!可恶!我坐了那么久的飞机,难道是为了学做家事而来的吗?……我常世欢在香港是何等的人物……在服装界谁不畏我三分……要我做家事……竟然要我做那些下人做的事……门儿都没有……真是气死我了!”

    世欢就像只受困的野兽般在房里来回不停的踱步,不停的喃喃自语着。

    她是那么不可一世的女强人,在香港的服装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设计师。

    她何时需要亲自动手去管理那些她平时根本不以为意的事。

    就连起床之后的内务都是佣人在打理,她除了她的工作室,哪样不是专人服务。

    然而现在并不是她答不答应杰斯为他操持家务的问题。

    问题出在她大小姐一样家事也不会做。

    而他竟可恶得出这个大难题给她。

    她真想问,他居心何在,居心何在?

    可是……反过来想……能为自己心爱的人儿洗洗衣服……烧一顿美味可口又浪漫的两人餐点……动手整理两人爱的小屋……早上送他出门,晚上等他归来……那不也是很美的一件事吗,

    世欢走着走着走累了,她坐到了单人的懒人椅上,细细、甜甜的想着。

    她愈想愈美好,愈想愈兴奋……那美好的甜蜜的,两人爱的世界的蓝图,仿如一一的如实景呈现在她的眼前。

    可是不一会儿她的美梦随即的幻灭了。

    因为她不会煮饭烧菜,更不懂如何清理房子,更别说要洗衣服了。

    说来可笑,洗衣机要如何操作,她还不知道呢。

    但她可以学习呀!

    学习对她而言从来不是件难事,从来她都是自认智商高人一等的。

    这难不了她的,愈有挑战件的事她愈想做。

    对!就这么决定了。

    杰斯,我不会让你看扁我的,我要留下来。

    我要留下来。

    翌日,当世欢把漂白剂当成洗衣精,把全部的衣服洗成一片似白非白,令人惨不忍睹时,她还不相信自己会被这洗衣的机器给打败。

    但是当她动手烹调午餐却引来消防队时,她就已经要给折腾得趋于崩溃边缘了。

    原因是这样的,她全然不知道微波炉里不能使用钢铁制的器具。

    于是引起了一场小爆炸,半个厨房几乎都已面目全非,墙壁还炸开了一个可观的大洞,当时浓烟密布,火苗乍起,邻居见状叫来了消防队。

    幸而当时世欢正到客厅接一个电话,她毫发无伤,却也被厨房的状况吓得半死。

    而在消防队极力的“抢救”之下,她幸运的生还了。

    当地的电视记者也闻风赶来抢着拍摄,还访问了世欢,问她“出事”的原因。

    而当天下午这则轰动地方的新闻便立即见报了。

    世欢当下成了家喻户晓的“不会使用微波炉的女人”。

    这件事给世欢的打击不小。

    因为她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也会扮演“愚妇”的角色。

    让人看尽了笑话。

    而且还是在这先进的二十一世纪。

    “真是抱歉,杰斯,我会出钱把厨房修好的。”一整个晚上,世欢就把自己蜷在沙发的角落里。

    她又累又饿,又惊又怕,整个女强人的气势全给剥削得精光。

    杰斯下课回到寓所,看到厨房墙上的大缺口及烧焦的痕迹时,他唯一想到的是世欢的安危。

    而见到她安然无恙竟然使他无限的欣然。

    他明白她一定是受了不小的打击与惊吓。

    但他相信她会因此而死心回香港去。

    “明天我帮你订张机票回香港去。”

    “你巴不得我回去,我偏不。”她回嘴,坚持的。

    “欢欢,你明知道这种简朴的日子你过不了,又何必勉强自己。”杰斯好言的规勤。

    “过惯了五光十色的生活,简朴一下没什么不好。”世欢其实真气白己的嘴硬,活生生的干嘛放着常家大小姐不做,留在这里糟蹋自己。

    可是她就是不服输。

    杰斯看着世欢,她这一身骄傲看是永远放不下了。

    但此时他竟欣赏起了正在与自身的荣誉感交战的世欢。

    他发现她的斗士精神还颇令人佩服的,但她能坚持到几时呢?最后她还是会打退堂鼓的,他相信。

    我不会走的,不到最后开头,我不会轻言放弃的,别小看了常家人。

    就算为了赌一口气,反正她非留下不可。

    然而这是世欢自我交战的结论。

    既然下了决心要留在加拿大,世欢只好老实的报名参加烹饪课,学习如何当一个平凡的主妇。

    聪明如她,很快的她已经能辨认得出许多不同名称的蔬菜。

    甚至学会了各种菜肴的烹调。

    每天她都亲自的上超级市场选购新鲜的蔬果,亲自下厨制作各种不同的餐点,她忙得不亦乐乎而且甘之如饴。

    但杰斯却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虽然他是那么讶异世欢真的是言行如一,说得到做得到。

    而且今天中午世欢竟然还为他送便当到学校襄来。

    “杰斯……”老远的一身T恤及牛仔裤的世欢正在向他招手。蓝蓝的艳阳下,她朴素且未施胭脂的模样,像极了一个清新的学生。

    而此时杰斯正被一群学生包围,为他们解答课业上的问题。

    “救授,师母来了。”一个曾到过杰斯住所的男学生詹姆士这么称呼世欢。

    而经他这一说每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朝世欢看去。

    蓝蓝的阳光下世欢以手背拭去汗水,随和的笑容挂在脸上,她朝每个人挥手,加紧脚步的走来。

    “嗨!杰斯,嗨!你们好。”世欢璀璨的笑着没有一点架子,还向学生们问候,这颇令杰斯感到新奇。

    “师母好。”想不到学生们竟异口同声的回应世欢。

    “你们好。”世欢乐得更是笑不拢嘴。

    “哪天到家里来吃饭,各位。”世欢乐意有大显她的厨艺的机会,而她的邀请马上有人附议。

    “一定一定,只要师母不怕我们几个大胃王。”说话的是男学生。

    “你们男生就只会吃,我们可以帮忙做菜呀!”还是女生乖巧。

    而这时世欢的目光正好与杰斯互瞥,她看到他的眼里的惊奇与笑意,看来他是不反对她这么提议的。

    “那么这个周末来吧!各位同学。”杰斯决定了日期。

    “我们一定去。”学生们开心的回答后各自散去。

    世欢喜孜孜的一手拎着两人份的午餐,一手勾着杰斯的手臂,在校园里找了一处树荫迳自的席地而坐。

    “大教授,你不坐吗?”世欢抑起头看着高大的杰斯。

    “你这样站着,我会有压迫感耶!”她抱怨着,迳自的打开餐盒。

    杰斯不可思议的盯着坐在地上的世欢,他从来不知她会有这样不拘小节的一面。

    她从来都像是高贵如二十层被褥上的珍珠。

    他摇摇头随着她席地而坐,信手接过她递来的午餐。

    “你最喜欢吃的火腿蛋炒饭加荷包蛋。”世欢像大厨师般的解释午餐的内容。

    杰斯有点莫名的受宠若惊及莫名的感动,她居然细心的注意到了他的喜好。

    他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品尝了一口。

    “你没有放味精。”

    “你说过你不喜欢的,我记得。”世欢耸耸肩吃着自己的饭。

    杰斯没有想过世欢会是这样细心的女孩,他总是以为她只在乎自己的感受,想不到她会这般体恤,看来他必须要对她重新的评估了。

    周末很快的来临,一大早学生们就络绎不绝的到来。

    女同学们勤快的帮着世欢在厨房里忙,而男同学们则是与杰斯在客厅闲话家常,一下子整个屋子便活络了起来。

    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年轻飞扬的谈笑声,这是从来未有的一片热闹洋洋的气氛。

    “师母,这饼干要烤几分钟呢?”

    “师母,这微波炉可以用吗?”

    “师母,蛋糕烤好了,可以上奶油了吗?”

    这左一声师母右一声师母,叫得世欢是心花怒放,也愈忙愈起劲。

    她甚至不讳言的说起自己第一次使用微波炉的糗事,惹得同学们跟着她眉飞色舞的哈哈大笑。

    “什么事那么开心?”杰斯拿着水杯站在厨房开口笑问。

    “没什么,说了一个世纪笑话给学生们开心开心。”世欢直率的笑着提起水壶走向杰斯,在他的杯子里注满开水。

    “教授,师母好贤慧哦,您真是福气。”

    “师母不只贤慧还很美丽呢!”

    “今后我们要多向师母学习。”

    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赞美世欢。

    “哦!你们要向她学习什么?”杰斯笑着,不可思议的笑着。

    “学习师母的贤慧还有美丽呀,才不至于只晓得死读书嘛!”

    杰斯有些儿失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世欢可以和贤慧这样的字眼连贯在一起。

    但事实确是如此,而且他不否认一身素雅的她仍掩不住自然散发的美丽,一种不平凡的特质,这似乎比伸展台上的她来得更耀眼夺目,更令人目眩神迷。

    这一天就这么愉快的度过了,夜里世欢仍沉醉在白天的喜悦中,她的耳边还不断的回宕着学生们的谈笑声及那一声声不绝于耳的师母……师母……

    她没有想过学生们的认同对她而言会是一种成就感,一种丰收的感觉,令她心里满满的,暖暖的。

    这和她在服装设计的成就上没有两样。

    “世欢,你在休息吗?”是杰斯。

    “没,你要进来吗?”世欢解下盘在头上的长发,朝门口奔去,笑容盈溢的打开门。

    “要不要去看电影?”杰斯微笑着问,完美好看的脸上是诚恳专注的表情。

    “看电影,现在?”世欢没有心理准备的瞅着他问。

    “去不去?”

    “谁演的?”

    “金贝辛格和亚历克鲍德温,你最欣赏的两位明星。”

    “什么戏名?”

    “抱得美人归。”

    “你要请客的话我当然非看不可!”世欢率真的道。

    “那么就走吧!”杰斯向世欢伸出手臂,世欢千金一笑的迎上去。

    每天中午世欢总是由家里安步当车的走到学校,为杰斯送来她的爱心午餐。

    她这辈子头一次有种踏实的幸福感。

    她虽然不曾想过自己会喜欢这么平凡的过日子,但是待她细想过后才发觉原来平安、平凡、平静也是一种完美,而且是胜于一切大起大落的完美。

    她原本以为自己不合适当个依偎男人的小女人,可是蓦然同首她才发觉以前飞扬跋扈的自己是多么可怕。

    而且她多么喜欢受人呵护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如同溺在温水泳池般,暖呼呼的。

    “你从家里走来,累不累?”杰斯用自己的衣袖拭去世欢额角的汗珠。

    “不累,不累,我乐得很。”世欢挥挥手开心的对杰斯笑。

    “我们到哪里去便餐。”杰斯问。

    “枫树大道的第二棵枫树下。”世欢眯起眼遥望她所说的地方,杰斯笑起她的天真。

    “杰斯,那树下好像有一只小狗狗耶,我们快点过去瞧瞧。”世欢拉着杰斯飞快的到达。

    “你帮我拎着。”世欢把便当交给杰靳,迳自抱起那只在树下扯着树根毛绒绒的白色小狗。

    “嘿,你怎么跑进校园里来的。”世欢问它,它只足一迳的吐舌头,摇尾巴,可爱的圆眼珠子逗人的转着。

    “你饿了吗?我们正要吃午饭呢,你来得真是时候。为什么从前我不曾见过你呢!”世欢温柔的向小狗呢哝,把它紧抱在怀里。

    “把它放下来吧,世欢。”杰斯俯下头轻抚了下小狗,小东西惹人怜爱的嗅了嗅他的手。

    “教授,我饿了,可以分一点饭菜给我吃吗?”世欢举起小狗的两只前脚向杰斯做出乞求的姿势。

    杰斯莞尔一笑,笑世欢的天真烂漫。

    于是他们拆开便当,与小狗儿共享丰盛的午餐。

    “你的食量真大!”世欢把自己的一份几乎都分给了那意犹未尽的小家伙。

    “它喜欢你煮的东西。”杰斯道。

    “你呢,你喜欢吗?”世欢充满期待的道。

    “不喜欢就不留你了。”他逗她。

    “现实,原来你只把我当成一个煮饭婆。”世欢装出生气的模样。

    “难道不是吗?”杰斯忍着笑意。

    “哼!不理你了,从今天以后你就餐餐吃生力面吧!”世欢倏地站起身。

    杰斯也跟着站起,笑着逗她:“那你是准备回香港去了?”

    没想到世欢把杰斯的话当真,她刷的脸色涨红。

    “你一直都巴不得我走,为什么?为什么?”世欢嚷着,眼泪伤心的滴落。

    杰斯愣住了,他没有预料世欢的反应会如此激烈,当他跨前一步握住她的手想安慰她,她却用力的挣开,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跑出校门口。

    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杰斯望向天边的一朵白云,轻喟了一声。

    他不是木头,他知道世欢为了他而纡尊降贵的放下她自己的许多嗜好。

    只为了迎合他的生活。

    她原本可以开开心心的在香港舒舒服服的过着她以往奴差婢使,锦衣玉食的日子。

    但她为了他心甘情愿的放弃了那一切,愿意随他粗茶淡饭。

    蓦地,他一阵震惊,世欢的手,刚才那猛然的一握才知道,以前那双纤纤玉手已然不再。

    哦!老天,怎么会这样呢,他突然感到阵阵椎心的疼。

    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呀。

    她为了他不停地在付出,而他却一点也不曾正面的对她做出回应。

    真是该打呀,杰斯难道你还想着白可人不成?!

    哦!不,苍天可以做证明,他压根儿不曾想起白可人。

    虽然他曾经以为自己喜欢过她。

    但他怀疑,那只不过是自己在心中刻画的一个完美的假象。

    而他真正爱的人却是世欢,那个他由小看到大的刁蛮公主。

    只是她一直都是那么令他望尘莫及。

    如今她就像是一个落入凡间的仙女般翩然走入他这个凡人的世界。

    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杰斯低下头,看着地上一迳咬他裤角的小狗儿。

    它灵性的看着他——似乎是在问他,你还在犹豫什么。

    杰斯弯下腰抱起它,他管不了下午还有一堂课。他追了出去。

    当杰斯以他最快的速度回到了家中,却发现世欢正在收拾行李。

    “欢欢。”杰斯放下怀里的小狗,小狗儿会认人似的跑向喂过它东西吃的世欢。

    世欢抱起小狗却不看杰斯一眼。

    杰斯喘着气走向肚欢,屈下膝,双手放在膝头上,露出一个微笑,认真的看着一脸气恼又委屈的世欢,诚恳的对她说:“对不起,欢欢,请你留下来,为我。”

    世欢睨了他一眼,眼泪不争气的蒙上她亮丽的眼眸。

    她气自己的脆弱,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早已被他攻占的一颗心。

    她从小就默默喜欢着他,虽然他只是一个奶妈的儿子,但她从来不曾因为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而看不起他。

    相反的他难能可贵的上进心,及杰出的外貌是如此深深的吸引着她。

    他在她的心目中就像黑夜里初升的一轮明月,照亮了她整个心。

    从前她只是一迳的一古脑的喜欢他,却拙于表达自己的爱意。她用白己的方式,命令加上惯有的娇纵。

    直到她来到加拿大才发觉,自己以前爱人的方式有多么拙劣,一个真正懂爱的人,应该用对方的方式来爱对方,而不是一迳用自己的。

    当她明白,她也力图改进了,但是他却像是一点也不明白,一点也未曾发现她为他所做的努力。

    而现在他居然跑来请求她了,她应该壮士断腕的立即拒绝他,以保有她的自尊,但实际上她却是百感交集,芳心无主。

    “留下来,好不好?”杰斯再次表白。

    “留下来,你不会珍惜,和离开没有两样。”世欢紧抱着小狗,它像是她如今唯一的支柱,而她的眼泪涌上更多更多。

    “不!我珍惜,真的百分之一百的珍惜。”杰斯俯下头轻触世欢雪白灵秀的容颜,哭泣的她显得柔弱无比。

    印象中他不曾见过她哭泣,在他的心目中,世欢一向像个勇者,独立、自主,但毕竟她是他的小女人。

    一个足以填充他满腹柔情,剖心相待的女人。

    她的付出他看得见,而且对她的改变充满感恩。

    杰斯把世欢怀中的小狗儿抱开,将她拥入怀里,不在乎她的泪水浸湿他的衣衫。

    “留下来,世欢。”他俯视怀里的小泪人。

    “留下来做什么?”她有些呕气的问。

    “留下来做学生们的师母,他们和你很投缘。”

    “只是这样吗,那你呢?”世欢抬起头和杰斯四眼交望。

    “我还用说,当然是抱得美人归了。”

    “人家剧中的男主角求了七次才得到女主角的芳心,我才不要一次就答应你。”

    “你真的想那样吗?”

    “不,不想,那太麻烦了。”世欢收起了眼泪抱紧杰斯。

    “你不要回去香港了,好吗?”

    “你爱我吗?杰斯。”世欢把脸埋在杰斯怀中模糊的咕哝。

    “你说什么?”杰斯没听清楚。

    “我问你,爱不爱我?”世欢又重复了一遍,又是模糊不清的语气。

    “欢欢,我听不清……”杰斯低下头认真的聆听,却还是没听清楚。

    “我问你,你到底爱不爱我,”世欢抬起小脸,羞红的望着他喊。

    杰斯咧嘴开怀的笑着,拥紧了世欢:“爱,我哪能不爱。”

    “真的吗?”

    “真的。”

    “我不信。”世欢嘟着嘴摇头。

    “真的,我可以以性命做担保。”杰斯忙的举起右手,世欢娇笑着倚偎在他的怀中,她握住了他高举的手。

    “我不过要个吻而已,才不要你的命哩!”

    杰斯不再多说什么,他俯下头亲吻上她可爱多变的唇。

    “我们结婚好吗?”他放开她问。

    “你在向我求婚吗?”世欢垂下睫毛,心中充满喜悦。

    “是的,请你嫁给我,虽然,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世欢将她的食指放在杰斯的唇上,阻止他再说。

    “你没有配不上我,事实上世界上的爱情没有谁配得上谁的问题,而是你是不是真心爱我,我是不是真心爱你。”

    世欢浅浅一笑的看着杰斯,眼底尽是爱意无限。

    杰斯有一些惊讶,有一些感动,他惊讶世欢竟能深入浅出的道出爱情的真谛,也感动她真情流露的告白。

    若是一个人不懂得爱,那么永远也不能体会出这般的道理。而他的世欢是如此这般的细腻懂感情,她不再是从前的任性无礼。

    如果他不懂得将她珍惜,那会是他的损失。

    杰斯轻轻的抚开她脸颊上的发丝,真心的一笑,再度吻她。

    世欢柔情万种的给他最深情的回应,突然,她想到什么似的推开他:“你下午不是还有课吗?”

    “是……是啊!”杰斯一笑看了下表。

    “几点的课?”世欢凑过去看。

    “两点。”

    “快来不及了。”

    “管它。”

    “向来只有学生会跷课,哪有教授跷课的,我开车送你去学校。”世欢拉着杰斯往屋外跑。

    杰斯想不到世欢比他还紧张。

    “车呢?”世欢问。

    “在学校。”

    “那你怎么回来的?”

    杰斯傻气的一笑道:“我一路追着你回来,忘了有车开。”

    世欢一笑,耸耸肩:“我陪你去搭公车吧!”

    “不,我要你去睡个午觉,等我下课,我们一起去选购戒指,然后再到中国城去吃晚餐,好不好?”

    “我们先订婚,等放暑假我们马上回香港去结婚好不好?”

    世欢喜上眉梢的笑着,优美绝伦的脸庞洋溢着无限的娇俏柔媚。

    “好不好,欢欢,”杰斯见世欢不语只是一迳的笑,他认真的又问了一次。

    “好,当然好。”世欢愉快的给他一个肯定的答覆,杰斯满意的抚抚她的脸,印上一吻才挥别了彼此。

    温哥华风和日丽的暖阳下,世欢像个知足的小妇人,倚在篱笆外的木栅门边,目送着不断向她频频回首的杰斯。

    杰斯在不远处的公车站搭上了正好驶来的公车,上车前还直挥手示意世欢进屋里去。

    世欢心窝里甜蜜蜜的,暖呼呼的,如此这般,人生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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