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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醉鱼引蝶

    将沾血的匕首擦拭干净,林子朝看着前方升起炊烟的小院,整整衣衫向前而去。

    走入屋中,见到何家婶子正坐在床头,自顾自的说着她的事。

    这几日林子朝时常不在,何家婶子便担起照看越则煜的担子,许是一个人呆久了想找人说说话,越则煜又一言不发,是个顶好的听众,正好让何家婶子说个痛快,从年轻时说到结婚后,从种田说到养花,没一两个时辰停不下来。

    每次林子朝瞧着越则煜,他倒好像把这些家常都认真听了去,若是被盛延看到,肯定怀疑人生。

    想到盛延,林子朝的心便往下沉了一分。

    假借买药的幌子,林子朝暂时将何家婶子支开,缓缓合上木门。

    小小的屋子,只听的林子朝和越则煜两个人的呼吸。

    看到林子朝出现在眼前,越则煜闭上眼睛,显然没有开口的打算。

    瞧着越则煜又一次躲开自己,林子朝扯扯嘴角,“你是打算一直这样下去?这么长时间,就不想知道其他人可否安好?”

    除了沉默,就只有失望。

    林子朝深深吸气,将目光收回,冷漠道:“你不关心,那就当个故事,我说给我自己听。”

    站在床边,林子朝将这些天来发生的一切都讲出来,包括在城门之下众人如何舍命相救,林子朝不敢少说一丝一毫,否则便对不起众人的一番忠义。

    “自那日后,煜王府众人是生是死我不知道,盛家是否平安我不知道,韩琚在打什么主意我也不知道……”

    左手抚上腰间藏好的香囊,那是书迁临终嘱托,即便是这个简单的要求,现在他也无法做到。

    燕都城外松内紧,韩琚和越则昭张着口子就等他们自己落网。

    书迁,对不起……

    抑制住涌上来的愧疚,林子朝自嘲这两个字他已好久未见,如今才知,这段日子和煜王府众人在一起,他还是变了。

    再一次看向越则煜,林子朝没有放过越则煜手上绷起的骨节,尤其是在听到书迁死讯的那一刻,林子朝确信,越则煜心里的痛不比他少。

    “我今日只想问你一句,你甘心吗?”

    问完这句,林子朝紧盯越则煜,以越则煜要强又仗义的性子会忍得住自己的激将之法?

    但是,那只绷紧的手一点一点,缓缓松开,林子朝眼中的期待消失在一声长叹之中。

    本以为骄傲的皇家贵胄,大权在握的煜王,自信坚定的越则煜会永不服输,可现在那些只是曾经。

    人总会失败,可越则煜似乎已无力再战。

    林子朝将方才的匕首放在桌上,开口道:“我用你随身之物伪造了一具尸体,若无意外也许能让他们相信煜王已死,你一死,韩琚便不会在忌惮出手,那些还活着的人……我救不了。”

    “你身上的余毒我已尽力,没有解药你最多还有三个月的时间。”林子朝说到这里顿了顿,接下去的话似乎不太容易说出,“这几天我会找一个僻静处把你安顿好,万一出事也不会连累何家婶子,之后——我便要离开。”

    说完,林子朝转头去看,越则煜依旧不愿看他。

    沉下眼睑,林子朝转身准备离开屋子。

    两只手搭在木门上时,忽然听到身后有人问道。

    “棋子没用了,就该扔掉?”

    不小心门栓上的毛刺扎到手心,竟然钻心的痛。

    “……是。”

    不顾痛处,林子朝猛然拉开木门,外头对他们都太亮了。

    越则煜笑了,笑到扯痛了全身的每一处伤口,笑到胸口一点一点破碎裂开。

    越则煜,你真的愚蠢到家!

    对安蔚仪,你不过是把利器重伤对手;对越则昭,你就是个傻傻的挡箭牌;对越崇,你更是个随时可以用来的替罪羊;对她,你也不过是她上位的工具。

    现在都没用了,你当然该被所有人抛弃。

    越则煜只觉得自己的心一个劲的往下坠,掉到了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地方。

    所有以为的真心到头来都是利用,曾经的期待如今就是被当面打脸的耻笑。

    那日在山洞中听到林子朝和那个陌生人的对话,便已经让他明白,今天不过是在给他一刀而已。

    ——如果一开始就不曾动心,该多好。

    ……

    何家婶子这几日就觉得家里气氛不太对,也不知是不是那两个人吵架了?何家婶子有点担心,便找到正在烧水的林子朝,小心问道:“林姑娘,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您为何这么说?”放下锅盖,林子朝把手上的水滴擦干,笑着回答。

    何家婶子听到林子朝回答的这么轻松,怀疑是不是自己想多了,“是我瞧煜王一直不说话,你这段日子又早出晚归的,我以为是出事了。”

    既然说到这里,林子朝顺便把自己和越则煜打算离开的消息告诉何家婶子。他已经在另一处找到一个无人的荒屋,收拾收拾还能住人。

    “你们要走?煜王的伤还没好全呢,在多养养。”

    “您别担心,已经有人要接煜王去江南养伤,那里比燕都暖和,也许会好的更快些。”林子朝没有告诉何家婶子实情,一来不想让她安心,二来算是给越则煜加一道保护网。

    听到这里,何家婶子也不好再留。

    “我一个人住了这么些年,好不容易这些日子有你陪着我,煜王也肯听我这老婆子絮叨,也不觉得孤单。我还想着过些日子院子里的醉鱼草开花,让你们给我讲讲,自我眼瞎以后,虽种着这些花,却不知到都开了些什么颜色的花。”

    “醉鱼草?这是什么,名字倒还有趣。”扫了眼四周,看到花田里一排翠绿的茎叶,猜测这就是何家婶子说的东西。

    “你身上不就带着醉鱼草,你不知道?打从我们一见面我就闻出来了,虽然香味不重,但是醉鱼草开花时的味道。”

    越听林子朝眉头皱的越紧,他从不用香,身上怎会有这种味道,随手一摸,忽然摸到腰间鼓起的一块,拿出来一瞧,正是书迁给自己的香囊。

    何家婶子一嗅,连连点头,“对,就是这个味道。你手中的醉鱼草应该是品性最好的那一类,有人专门养它来抓皇蛾阴阳蝶,那可是蝴蝶里最媳的一种,千里之外就能寻见醉鱼草的味。”

    林子朝瞧着手里的香囊,脸色越来越沉,好像手里握着的是千斤铁锭,“请问婶子,您可曾听过有人怕蝴蝶吗?”

    想了想,何家婶子开口道:“是人就有怕的东西,怕蝴蝶算不得稀奇,以前还有人见到蚂蚁就吓的浑身哆嗦。”

    林子朝再问,“那可有法子去掉鲜花花蕊,但花开不败吗?”

    这一回何家婶子摇了摇头,确定道:“万物都逃过不自然二字,想要花开必要有花蕊,减掉花蕊,不过片刻花就谢了。如果非要保持花开不败,就得用药了,我听人说那药对人不好,不能久用……”

    一根弦彻底在林子朝心里崩断。

    煜王怕蝶,煜王府的花从来都是交给媗琴特别打理,而这香囊也是媗琴交给书迁……

    林子朝脸色大变,慌乱道:“收拾东西,我们快走!”

    说话之时,一只左右翅膀一黑一青的蝴蝶,慢悠悠的落在林子朝肩头。

    “要去哪儿,林……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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