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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满地暴民

    而湟州本地商户和一部分来得比较早的商户则不这么认为,他们一听说有人要贱价出售货物,立马就有多少买多少。再听说有人想高价收购特产,立刻就开始甩卖手中的紧俏商品。左手进右手出,人都没动地方就赚了一小笔。

    别的商人也不是傻子,发现这些反常的迹象之后立刻就私底下打听起来,然后得到一个令人吃惊的信息。

    本地商人和一部分外地商人正在组织大型商队,准备要去甘州发财。一个战乱的城市有什么财可发呢?本地商人也没吝啬,很明白的告诉他们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想发大财就紧跟帅司大人的新军,人家再前面打仗,咱们在后面收购,只要是敌人有的东西,帅司大人都卖。

    什么?打败了咋办!我呸,帅司大人是天煞星下凡,十万西夏精锐都被二千新军杀得干干净净,现在还有那时候的俘虏在矿山里挖矿呢。不信你就去问问他们,看看是不是瞎话。

    甘州的敌人连个小小的甘州都打不下来,帅司大人只要一去都不用带兵,念念咒语敌人立马就得土崩瓦解。想发财就别那么多毛病,不冒险还想赚大钱,有这么好的事儿还做什么买卖,躺家里等着多安生。

    不管新来的商人会不会信,经过两三天的筹备,第一支商队就从湟州城出发了。有骑马的、骑骆驼的、驾着牛车的、挑着担子的,模样千奇百怪。

    但不管交通工具多简陋,也不管是老还是少,每个人身上至少都会背一把湟州百货商场里出售的直刀。这玩意钢口好也轻便,刀柄上还有加装木柄的套环,稍微改改就是一把朴刀,拿来防身最合适。

    再讲究的点必须弄具强弓和半身甲胄,自打湟州新军换装了钢板弩之后,湟州的禁军、厢役也开始逐步装备新式武器,原来的弓箭和盔甲全没了用处。

    其中一部分被洪涛送给了溪罗撒走面儿,主要是成套的甲胄和强弩,兵器什么的连溪罗撒都不乐意要。

    剩下干脆就改一改放到民用市场出售,按照湟州律,民间除了不许拥有弩箭和火器之外,每人都可以有一套甲胄和兵甲利器。这里不比内地的城市,稍微离城市远一点就有野兽出没,持有武器是必须的。

    但这些人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可不是为了对付野兽的,他们说是商队,骨子就是一支强盗团。

    湟州新军在前面打仗,碰上慌不择路的敌人小股部队,商队照样不含糊,必须轮刀子上去,不是自卫而是抢俘虏。

    在湟州是允许买卖战俘的,且价格不低,一个战俘能顶好几头满膘的肥羊,再加上他们的兵甲利器和马匹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万一还能从战俘身上搜出点黄金宝石,岂不就发财了。

    大宗的牲口、战利品、奴隶买卖小商人是玩不起的,他们只盼着碰到散兵游勇和跟随敌人一起来的负赡、牧人,抢上一笔就能顶好几个月甚至一年的辛苦奋斗。

    这恐怕就是洪涛带给湟州人的思想变化,原本他们是最怕遇到败兵的,不管是敌方的还是己方的都比蝗虫还可恨,走过之处金银细软、吃喝穿戴一点不给留,全都抢走。

    但现在他们不怕了,甚至还盼着碰上。如何从食物链的最低端突然蹦到了中端,这真不是什么主义、什么思想改变的,而是活生生的利益。

    人没有天生的绵羊,也没有天生的饿狼,之所以有的会变成羊、有的会变成恶狼,很大程度取决于榜样和环境。

    不要以为只有湟州的商队可以为了利益胆大包天,等他们过了乌鞘岭木桥之后,前面又出现了一支同样杂七杂八很不规整,也同样凶恶的队伍。

    这些人全部来自马尾城和凉州城附近的拓荒者,和湟州的商队比起来好像更专业也更齐心。

    他们以邻居为单位组成了一支支小型团队,多的十多户几十口子,少的只有三两户十多个人。但无一例外都是全家上阵,既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也有刚刚能骑上马的孝子。

    既然商人们知道跟在新军后面能抢到好东西,拓荒者没理由不知道,他们离前线更近,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富有侵略性。一家一户的在荒野上生活不凶猛点不成,天灾、野兽随时能让他们家破人亡,所有的财产都需要自己保护。那些属于自己土地既是生活的希望也是枷锁,让他们无法脱身。

    家里的男人都跟着新军抢便宜去了,拓荒者的女人和孩子们也不会闲下来。如此大规模的人流路过家门口是很罕见的,把家里一切能贩卖的货物拿出来趁机赚点钱花才是正事儿。

    拓荒者家里也没啥好货物,奶制品、清水、干粮而已,要是碰上有钱的商人不想露宿野外,也可以花钱租住在拓荒者的家里,顺便再烤上一头羊,就着从凉州城买来的驸马酒,也算一种旅途中的享受。

    不过这时有经验的老商户就会提醒那些不太熟悉这边情况的商人,千万不要去碰拓荒者的老婆和女儿。这些人无法无天,遇到事情喜欢自己寻仇,轻则打个半死,搞不好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为了个把荒野村妇把小命丢了太不值,不如攒着力气去甘州前线多挣钱,回到湟州之后去风雪楼消费,只要有钱啥样的女子找不到。

    乱哄哄的商队和拓荒者队伍经过凉州城时,就会发现总有三五成群的黑衣骑士在周围游弋。他们和帅司大人的黑衣军还不太一样,没有那种小锅一样的头盔,腰间巴掌宽的皮带中间多了个黄铜做的椭圆形金属扣袢,上面雕刻着精美图案。

    中间是一个十字,十字上还有一把上了弦的弩,下面是一排奇怪的符号。稍微有点见识的人就知道这种符号叫做阿拉伯数字,但湟州人习惯把它称作驸马数,阿拉伯是谁他们不清楚,但驸马是谁他们很清楚。

    这些黑衣骑士大家都不陌生,自打湟州有了巡检司之后他们便在城内城外各处出现,大到抓捕匪盗、小到巡视街面卫生,几乎什么事儿都管,还有个奇怪的名字叫警察。

    可大家更习惯叫他们捕快,习惯这个玩意有时候真的很固执,有时候又特别容易改变,天知道是个什么规律。

    “高警长,这么多人跟在帅司大人身后会不会干扰大军作战,若要是敌人绕过来攻击他们,新军还要回头保护,岂不是添乱了。”

    巡检司成立的时间还不长,这些警察大多是从王九的新军预备役中淘汰下来的,再加上一些受过伤不适合再上前线作战的新军老兵组成。

    新军预备役全是没见识过打仗的新兵蛋子,但他们比厢役接受的正规训练时间长些,理论知识更多,想法也更多,好像每个人都是将才。

    “添乱?你以为帅司大人会专门回头来救他们?笑话,想发财还不能自保,哪儿有那么好的事儿。”

    被称作高警长的人年纪不小了,一只胳膊还不太好使。他就是第一批从厢役转变成的新军,可惜在乌鞘岭一战中被弓箭射中了小臂,骨头断成了好几截,到湟州医院里也没看好,只能退下来到马尾城当了后勤兵。

    这次巡检司成立,像他这样的伤残老兵第一时间被通知可以优先加入,薪俸肯定比当后勤兵高,而且待遇基本和新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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