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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在密不透光的深林中,一辆马车急驰在荒僻的小路上。

    路很小,马奔得很急,忽然一个黑影当道而立,马儿受到惊吓,长嘶一声,站立起来,车夫从前座摔下,滚到了草丛里。

    待车夫爬起身,八名黑衣人已将马车团团围住!

    “诸……诸位大爷,”车夫结结巴巴道:“饶命!”

    “要命就快滚!”一名黑衣人冷冷道。

    车夫哆嗦着身子爬向马车,想爬回驾驶座。

    “留下车子,滚!”黑衣人不耐烦道。

    “大爷,不行,车中坐的是我家小姐……”

    “唰”的一声,黑衣人拔刀出鞘,车夫的一只耳朵已被削下,当下鲜血淋漓!

    “血……”车夫捂住耳朵,一见满手是血,吓得当场晕了过去。

    “脓包!”黑衣人一脚将车夫踢进草丛,并将马车团团围住,“张小姐,请下车!”

    却是无人回应。

    “黑风寨恭迎张小姐下车。”

    还是无人回应。

    一众黑衣人不禁猜想──莫非车中人已被吓晕了?

    最靠近车门的黑衣人看到站在一旁的首领颔首,便走近马车,掀起车帘。

    此时“嗖”的一声,不知从哪里射来一枝小箭,射穿了他的手掌!

    黑衣人吃痛退开,立刻有同伴上来帮他拔下小箭,绑住伤口。

    “明人不做暗事,是何路英雄,请现身相见!”众黑衣人全神戒备着。

    “把车留下!至于见面,那就不必了。”清亮的男性嗓音传出,他的言下之意似乎全然不把黑风寨当作一回事。

    黑衣人忙抬头寻找声音出处,却因四面八方都是回音,以致无法确认声音是从何处传出。

    “兄台在我黑风寨地界,却硬夺我们的彩票,江湖上从没这个规矩!”黑衣人首领知道来人不好惹,索性先说之以理。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天下亦有天下的规矩。”

    “怎么说?”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哦!所以兄台原来是保镳的。”

    “唉!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可这么说还真是低估了我的能耐;不过在你们俗人的眼中,大概也只有这种境界。”

    “不然呢?兄台是张老爷的朋友,还是秦堡主的朋友?”

    “都不是,我只是认识我们共同的好朋友。”

    “是谁?”

    “这朋友人人爱,它有时姓黄、有时姓白、有时姓朱、有时姓孔;个儿大的不见得有用,轻的往往比重的还贵重。”

    “……”

    “又不懂了是吗?”林中人又是一阵笑,“所以平常要多念点书,不要只顾着打打杀杀、你争我夺,到头来不过是草包一个。”

    “愿闻其详!”黑衣人首领忍住气,心想万一此人大有来头,黑风寨犯不着结下这种仇家。

    “看在你虚心求教的分上,小爷今天就做一次赔本生意,教教你啰!你可要听好──姓黄的是黄金,姓白的是白银;姓‘朱’的就是珍珠宝玉,姓孔的则是孔方兄,也就是钱的意思啦!而一大块白银不及一锭黄金,一箱的金银亦不及一张银票,这么说你懂了吧?”

    黑衣人听得面面相觑──搞了半天这人也是为了钱,“境界”又高到哪里了?

    “懂!你不过是想来分一杯羹,不过我告诉你,你找错对象了!”黑衣人首领顿生杀意。

    “错!大错特错。”林中人笑道:“我不是想要分一杯羹,而是想要整碗端过来物归原主。”

    “你想来个黑吃黑?休想!兄弟们,动手!”黑衣人首领懒得再跟这人对话,一声令下,八人分为两组──一组攻向马车,一组在外庇护。

    谁知众人尚未摆好阵势,立即“唉”声四起,原来是内圈靠近马车的四人又中了小箭,连忙后退。

    “你究竟想怎样?”黑衣人首领骂道:“藏头缩尾的,不是好汉!”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之所以不露面,正是不想伤人性命,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悟,我只好勉为其难下来了。”

    “你来啊!谁怕你?”一群黑衣人仰头上看,忽然一柄匕首已架在黑衣人首领的脖子上。

    “我来了!现在你怕不怕?”

    “我……我岂会怕你这小贼!”黑衣人首领又怕又怒,只因听信他的话而仰头,才会着了这小贼的道,让他偷袭成功。

    “好!真英雄。”话声刚落,小贼手上加劲,黑衣人首领的脖子就渗出血来。

    “你……你若敢伤我性命,黑风寨上下会倾全寨之力为我报仇的!”黑衣人首领虽然撂下狠话,但气势明显已经变弱。

    小贼眉头微皱,此时众人已看清他的相貌──顶多二十来岁,斯斯文文的模样,没想到下起手来竟然这么狠。

    “这真的有点麻烦。”小贼道:“不然我把你们全部灭口好了!”

    一群黑衣人闻言,当下惊恐失色,有两人已开始后退,准备开溜。

    “走慢点喔!”小贼对那两人道:“再走一步,下一枝箭就会射穿你们的喉咙。”

    两名想溜的黑衣人立刻停在原地,不敢再走一步。

    “蹲下!”小贼下达指令。

    一群黑衣人不禁迟疑了──如果听了这小贼的话,岂不是自堕威风?

    “哪个蹲得最慢,我会让他永远站不起来。”小贼悠哉的说。

    一群黑衣人立刻蹲下。

    “好!真乖!现在把眼睛闭起来。”

    “做什么?”黑衣人们不禁害怕起来──明眼人一旦失去视力,没有不惊恐的。

    “哪个闭得最慢……”小贼又慢悠悠的说话了。

    黑衣人们料想下面必是那句“我会让他永远睁不开来”的威胁,立刻争先恐后把眼睛闭上。

    “乖!”小贼赞道:“在我没说好之前,千万不要改变姿势,否则……”

    一群黑衣人连忙点头。

    “甘老大,怎么样?”小贼望着黑衣人首领道。

    “什么怎么样?肉票你尽管拿去,不过前路凶险,秦堡主的仇家、张老爷的财富,都会是你的催命符!”

    “富贵险中求啊!这事就不劳甘老大费心了!”小贼一掌击昏了甘老大。

    牵过马车,到草丛中抱起车夫,小贼向蹲在地上的众黑衣人道:“小爷我现在要走了,半个时辰内,你们都不可睁开眼睛;若有哪个不听话的想来送小爷,小爷一定礼尚往来,不教他失望,有没有听不明白的?”

    众黑衣人连忙点头,又连忙摇头。

    ***

    袁不凡驾车走了约莫一个时辰,时近正午,来到一个小镇,他将车夫丢在一家医馆前,买了些干粮又继续赶路。

    但奇怪的是,在这一个时辰中,车内竟然毫无动静。

    打从马车一出张家庄,袁不凡就跟上了──

    眼看原先负责保护马车的护院、镳师一个个被拦路打劫的匪徒杀得或死、或伤,他却丝毫没出手的意思。

    既然当初谈好的价钱是五箱金条,要做的事是护送张小姐到如春堡,其它的事他当然懒得管。

    江湖中人,谁不是过着刀头舐血的日子?既然入了江湖,就要有搏命的准备,他不会破坏这个规矩。

    虽然他服膺的只有他自己的规矩!

    他跟了马车两天,直到所有人都败下阵来,这才轮到他上场。

    从车辙的深浅来看,他确定车中确实坐了一个人,而且是个不太重的人,因此他认定张小姐一直坐在马车里。

    奇怪的是,如果她真在车里,从黑风寨拦路打劫到他出手接过这笔生意,这么长的时间,她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

    袁不凡不禁开始怀疑起来。“张小姐,你还好吗?”试探的问,想想以他多年混迹江湖的经验,如果刚才得罪黑风寨的代价是换来一辆空马车,那他真该金盆洗手了!

    无人回应。

    “张小姐,你在车里吗?”这句问话着实白痴,他边问边左右张望,看看有没人注意到他?还好没有!

    还是无人回应。

    “张小姐,你是睡着了,还是吓昏了?”如果说有哪句问话比刚才那句更白痴,那就是现在这两句了!

    不管张小姐是睡着了,还是吓昏了,都不可能回应他啊!

    果然回应他的,还是一片静默。

    “张小姐,”袁不凡终于按捺不住,“我不管你是睡着了、吓昏了,还是根本不在车里,我准备要掀开车帘一探究竟了,所以在我数到三之前,如果你再不出声,我就要冒犯了!一──”他当真开始数了起来。

    “二──”他故意把声音拖得很长,想给张小姐一些准备时间,毕竟姑娘家要整理仪容,总是要花点时间的。

    “二又二分之一──张小姐,时间不多啰!”其实他有点犹豫,万一张小姐真的只是“恰巧”睡着了,而她又“恰巧”衣衫不整,在他掀开车帘时她又“恰巧”醒过来,那他“恰巧”被当成淫贼的可能性就会变得很大。

    这么多个“恰巧”,会让他接下来的工作变得很棘手──他总不能在这两个月里每天都把她打昏,免得她吵得自己不得安宁吧!

    是的!他们还得在一起两个月,而这还是在沿途无人打扰的最好情况下。

    袁不凡突然发现,这笔生意有些他未考虑到的因素,五箱金条的代价似乎开得低了些。

    “二又三分之二──张小姐,我再数一次,就要掀车帘了喔!”袁不凡甚至开始猜想,这位张小姐或许耳背,所以听不见他说的话。

    不过无论如何,他都要解开这个谜!

    “三!张小姐,我来了!”袁不凡终于发挥了他平日当机立断的长处,转身将车帘拨向一旁。

    “你闭着眼睛也看得见吗?”车厢内传出娇滴滴的女性嗓音。

    “你早点出声不就好了!”袁不凡笑了,放下车帘,转过身才睁开眼。

    “我就是要看看你这人到底可靠不可靠!”

    “那我到底是可靠,还是不可靠?”

    “可靠才怪!”张小姐道。

    “为何?”袁不凡发问只是出于好奇,他才不管别人怎么看待他──反正他已摆脱“淫贼”的嫌疑,其它就没那么重要了。

    “虽然我不知道你姓啥名谁,也不知道你为何要抢我的马车,可是我已发现了你的一个弱点,这么容易暴露自己弱点的人,怎么可靠得起来?”

    “是吗?我有什么弱点?”他在意的向来只有黄白朱孔四兄弟,为了它们,他只会变得更强大,他“要钱不要命”的名号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你的功夫怎样?”张小姐忽然问道。

    “还过得去。”他可是个谦虚的人。

    “在武林中的排名如何?”

    “没排过!不过从我出道以来,还没一单生意被我搞砸过。”若非如此,这桩棘手至极的买卖也不会落在他手上。

    “那你跟‘北霸天’相比呢?”

    “什么?”袁不凡有点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

    “北霸天啊!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秦观海!”

    “什么?”袁不凡再次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杀人不眨眼”这五个字出自张小姐之口听来格外刺耳──因为秦观海可是她未来的爹呀!

    “‘北霸天’这个名号可不是吃斋念佛修来的吧!”张小姐特意强调这一点。

    “有理!”袁不凡笑了,觉得这位张小姐还挺有趣的。“倒是张小姐还没说出在下的弱点到底是什么呢!”

    “这还不简单!”张小姐道:“只要有个功夫跟你差不多的姑娘脱光了跟你对打,你就必输无疑。”

    “为什么?”

    “因为你看不见啊!你闭着眼睛跟她对打,怎会打得过她?”

    “我为什么要闭着眼睛?”袁不凡觉得很奇怪。

    “那你刚才为什么要闭着眼睛?”

    袁不凡一怔,“这怎能一概而论?张小姐既是大家闺秀,又是我的金主,我当然要以客为尊。”

    “是吗?”

    “如果张小姐不信,等这单生意结束后您尽可试试。”袁不凡笑了。

    ***

    三个时辰后,马车到了杏花小镇。

    在这三个时辰中,袁不凡没跟张小姐说过一句话,就连中餐都是他在客栈买了打包好,送到车上给张小姐享用的。

    他们之间纯属生意关系,没必要建立什么交情。

    不过讲到生意,袁不凡可就认真了──他是做口碑的,一定会让顾客感到满意的,所以即使是干粮,他也不会敷衍了事,中午他买了半只玫瑰油鸡、半斤香卤牛腱、一只酱肘子、六块煎得香酥的抓饼、一瓶花雕及一壶碧螺春,作为他和张小姐的中饭。

    他一向不虐待自己,这么辛苦的赚钱,当然要花个痛快。

    哪怕张小姐吃惯山珍海味,对他买来的珍馐也无可挑剔,这些可是他吃遍大江南北后精选出来的店家美食。

    人生得意须径,莫使玉盘盛粗食。袁不凡自有一番道理。

    杏花小镇顾名思义,全镇遍植杏花,而在“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两句传世后,连“酒家”也与杏花镇连在一起了。

    一弯新月当空微笑,袁不凡下车,牵着马车入镇,边走边看,不慌不忙。

    他知道在这种小镇上,小酒馆不少,大酒楼没有;要填饱肚子不难,要住得舒适就得碰运气。

    还好他虽然常冒险,却不是凭着运气活到现在的,他早就打听到一家小客栈,准备作为今晚的落脚处。“张小姐,今晚就住这里好吗?”袁不凡来到一间民宿外。

    张小姐掀开窗帘一看,“这怎么能住人?”

    袁不凡点点头,继续牵车前进,直到下一家民宿。“张小姐,这里行吗?”

    张小姐又看了看,“你开玩笑吧?看样子就知道不卫生。”

    袁不凡又点点头,继续前行。“这里您可满意?”马车停在镇上最大一家客栈前。

    这客栈虽不豪华,但看来比刚才两间民宿要有规模些──其实这正是他的盘算,相信经过前两次比较,张小姐的标准应该会调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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