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步美失踪
一天清晨,千羽一脸凝重地来到学校。
“第三个了。”千羽只是对柯南等人这样说道。“今天早上,三丁目那边。”
“你看到了?”柯南的脸色瞬间变得很差。
“什么啊?”元太不明就里地问道。
“专门绑架女性幼童的定向绑架事件吧?”光彦若有所思道。“这几天已经有两个人被杀害——等一下,千羽同学你看到了第三个???”
“嗯,”千羽闭上眼睛,点了点头。“在那里拉线的警察带着搜查一课的标志。”
“那就应该是了,”柯南叹了一口气。“连续杀人。”
“丧心病狂。。。”千羽也是摇了摇头,叹息道。“据说,前两个家长都已经全额交付了赎金,但是。。。肉票全撕。。。”
“肉票?那是什么东西?”元太继续懵逼。
“据说,在西边的华夏,十几年前,他们需要肉票才能购买肉。”光彦解释着。
“不是那个肉票。。。”千羽皱着眉头打断了光彦的话。“这个肉票的意思是,人质。”
“人质?”光彦一脸惊讶。“那,肉票全撕的意思。。。难道是——”
“人质全都在收到赎金之后被杀,无一例外。”千羽摊手。“更过分的是,肉票不但被撕了,还被撕成了好几片。”
“别说了。”柯南打断了千羽的话。“这些东西交给警方吧,他们应该能将犯人绳之以法。”
————放学前
放学前,班主任小林老师来到班级,向大家宣布事情。
“女生们,请问你们都知道有哪些男生和你们回家的路线是同一条路吗?”小林老师询问道。
“老师!我和文二的回家路线是同一条!”
“老师,我和宁次郎的回家路线是同一条,我先到家!”
“老师。。。”
“这是要对绑架事件进行防范吗?”千羽和柯南心中都有了数。“不过也难怪,毕竟这三次绑架都和米花有关联。前两件案子都是别处的孩子被杀死,抛尸在米花,而这第三次虽然还没有公布孩子来自哪里,但尸体却是抛在米花。”
“那么,大家在回家的时候一定要和同路的男生一起回家,好吗?千万不要分开啊!”小林老师仍旧是一脸微笑。“尤其是不要和陌生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走哦!”
“好!”所有人异口同声道。
“。。。”千羽看着旁边的孩子们,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他们,真的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吗?”
米花只有帝丹一所小学,也就意味着,这一次,死神的新玩物就来自帝丹小学。
来自每一个人的身边。
千羽不知道,恶魔已经悄然降临。
————放学后,一家超市中
“我没看见步美,”千羽焦急地从一排货架中走出来。“你们那边呢?”
“我这边也没有!”柯南的焦急之色更甚。
大家本来只是在放学之后一起放学回家,然后在这家超市买一些食品回家,结果买完食物,步美就不见了。
“是不是在女厕所啊?”元太不在乎道。
“她不在厕所,”千羽靠在货柜上,不安地用脚后跟敲着地面。“我刚才请一位姐姐找过了,步美不在那里。”
“刚才柯南不是用服务台广播呼叫过步美了吗?”光彦指着不远处的超市喇叭。
“可是到现在也没人来啊!”柯南焦急的神色有增无减。“如果步美出现了我也不至于这么急啊!”
“这里好像没有监控摄像。。。”千羽看了一下周围。“我去问问店员。”
一分钟之后,千羽面色铁青地走了回来。
“一个中年男人,把睡着的步美背走了。”千羽说这句话的时候,牙关咬紧,愤怒的神色溢于言表。
“中年男人?”柯南皱眉。“特征是什么?”
“喧子,黑框眼镜——”千羽还没说完,柯南就打断了他。“不用再说了,他老爸没胡子,也不戴眼镜。”
“现在去报警吗?”千羽询问。
“事不宜迟,你们报警,我看看能不能找到歹徒的踪迹。”柯南说完,就跑了出去。
————超市旁边的警务亭
“bang!!!”柯南一拳砸在墙壁上,发出巨大的响声。“可恶!”
光彦元太都是一脸惊慌。
“没找到吗?”——光彦
“那可怎么办啊!”——元太
千羽闭着眼睛、低着头,用食指的掌指关节节律性地地叩着额头,仿佛在思考着什么。良久,千羽抬起头来,看着所有人。
“我们,”千羽缓缓说道。“去警视厅。”
“嗯?”柯南微愣。“难道你要。。。”
“去找警察要前三名受害者的卷宗!”千羽说完,便自己先走了出去。
只要存在一丝一毫的可能性,就必须要试着将步美带回来!
千羽的视线模糊而又再次凝实,眼前哪里是什么从警务亭出去之后的景色,根本就是厚厚的卷宗和几页写满的笔记。转头看了一眼时间,才发现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
自己发现了哪些规律呢?
人选方面——四名被劫持者都是七岁女童,失踪时的地方都在米花区的北部边缘。失踪的时候都和家人一同出门,但是在失踪之前都短暂离开了家人的视野。
从这点上,可以说明绑匪绝对是有备而来,无准备的绑架绝不可能抓住如此短的空档得手。
时间方面——在日期上,四名被绑架者的被绑时间分别间隔三天,时分秒则没有规律。
从这点上,可以推断出绑匪的行为有固定的模式——无论是因为绑匪本身固有的杀人模式还是因为客观原因所导致的的被迫的屈服。
绑架流程方面——前三名被绑架者都是在第一天被绑架之后,在第一天晚上向他们的家人告知被绑架的消息;在第二天让家属听一次孩子的声音,然后提出赎金筹措要求,同时鼓励家人报警;在第三天再次让家长听到孩子的声音,然后告知家属交付赎金的地点;在第四天早上告知家属他们已经撕票的事情,同时转告他们抛尸的地点,第四天下午绑架新的女童。
从这点上,同样可以佐证绑匪的准备充足,以及绑匪的绑架目的——绝不是为了什么赎金,毕竟一旦家属听到他们撕票的名声,很可能根本不给钱。
他们是为了某种特殊目的,某种可能相当丧心病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