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章 武馆,我什么都没看到!
大汉帝国,疆域辽阔,更崇尚武风,当今圣上,亦是英明神武,驱逐蛮夷,惩戒奸人,使得国强民富!
武风一起,各个门派广收门徒,民间武馆更是人满为患,都为了习得武艺,参军荣家。
所谓企图,乃是光宗耀祖尔!
在江南,一家小武馆中,有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馆主养大,唤名狗蛋。
每天的,狗蛋所需要做的,是在武馆中打杂,做各种事,给诸位师兄弟端茶倒水,整理器械,除此之外,就没别的。
当然,狗蛋也想习武,更想为国家做贡献,从而扬名立万,成为一介成功人士!
可,馆主,也就是狗蛋的养父,却明确告诉狗蛋,这种事,想也不要想,不是他这种下贱人能做到的。
为什么?
只听馆主说:“你身子瘦弱,经脉萎缩,根本无法承受高强度的修炼,怎么能习得上乘武功?”
对于这种话,狗蛋其实是听不懂的,但却明白一件事,自己是无法习武的。
便,彻底绝了这份心思,安心做事,做个普通人吧。
功名利禄,与我无关,怎不放下,做个逍遥散人?
就这样,狗蛋在武馆做着各种杂活,而日子,则一天天的过去。
一直到狗蛋十七岁的时候,人生便发生了变故。
是什么事呢?
却是,来了一个踢馆的人。
此人一身白衣,手持一柄长剑,像个翩翩公子哥,更是飘逸。
不免,让狗蛋心生向往。
来到武馆,公子哥直言道:“我要你们武馆的招牌,是直接交出来,还是要我动手?”
“你是谁?”众弟子让开一条道路,馆主走出来,直接问道。
冷哼一声,公子哥满脸不屑的说:“居然没认出我?你真是白长了一对眼睛,我便是名满江湖的玉面小飞龙!”
馆主立即的,露出了惊异的神情,叫道:“你就是司徒钟?”
“正是!”司徒钟大方承认,更说话道:“现在,你能乖乖交出武馆招牌了吧?”
馆主沉默半响,才道:“阁下,你又何苦相逼?我这里,可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依靠武馆养活啊!”
司徒钟冷哼道:“我才懒得管,总之,你的招牌,给是不给?”
给了招牌,武馆就开不下去了。
所以,为了自己的老婆孩子,馆主是绝对不能将招牌拱手相让的,便决意道:“大不了一死,你要真有本事,就先过了我这一关!”
会做出如此决定,全是馆主明白,自己什么都不会,就会几手功夫,如果连苦心经营的武馆都没了,那还不得上街要饭?
就这样,馆主才会决意拼死一战!
司徒钟却毫无同情之色,只是冷哼一声,道了句:“自不量力。”
便,体内真气一转,手中长剑应声出鞘,拿在手中,做出一个起手式,示意馆主先来。
毫不客气,馆主明白,玉面小飞龙司徒钟是个极为厉害的人物。
最近一段时间,司徒钟为了获取江湖声望,很是挑战了不少江南的门派,其中更有秀山派。
此门派,建立在秀山上,故名秀山派,其中的秀山剑法、秀山掌法与秀山身法更是江南武林的一绝,极难对付!
可,据说,当司徒钟进行挑战时,竟然只用了三招,就破解了秀山派的武功,可谓恐怖至极。
由此的,能够看出,司徒钟的武功是怎么个高强了。
只是个小武馆的馆主,能够肯定,自己绝对不是司徒钟的对手。
果不其然,才走过一招,司徒钟的剑就放在了馆主的脖子上。
并,冷言道:“交出招牌吧,你输了。”
闻言,馆主掉下了眼泪,在极度的痛苦中,交出了招牌。
然后就见玉面小飞龙司徒钟,只是一剑,就将招牌劈断了。
那招牌上的几个大字,化为一地的碎屑,飘落在地面上。
击水武馆,彻底宣告解散!
门徒都离开了,本来就不多啊!
剩下的,只有一个大师兄,他是从小就在武馆内学艺的,并且跟馆主的女儿有感情,所以选择留下。
而,馆主也打算将武馆托付给大师兄,并将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他。
如果说,大师兄不嫌弃的话。
这本来就是大师兄想要的结果,便毫不犹豫,答应了下来。
至于狗蛋呢?
他没处去,便也选择留下。
只是,击水武馆,再也不会有新的门徒到来,更要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开门招收弟子,因为已经败给了玉面小飞龙司徒钟,连招牌都被劈断了。
也就是说,武馆将会没有任何收入!
第二天,在门徒都走掉后,并且也已经将女儿许配给了大师兄,馆主便自杀了。
这个消息,震惊了所有人,却也在意料之中。
但,馆主女儿,却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大叫大闹起来。
大师兄只是说:“冷静!”
接下来,就要举行葬礼了。
同时,馆主的女儿,红丢丢,更下了决心,要为父亲守孝三年。
大师兄无语了,表示:“师父的死,也不能怪我啊,怎么就不能结婚了?”
红丢丢只是冷冷的看了大师兄一眼,没有多余的话语。
于是,大师兄闭嘴了。
馆主的葬礼,狗蛋也是有参加的,他也很伤心,因为馆主这些年来对狗蛋是非常不错的,更将他养到了十七岁,给吃又给喝的,虽然平日里严苛了一点,但也不是什么大事。
所以,葬礼当天,狗蛋便哭了。
这,引来了红丢丢的注视!
其中的缘由,是馆主葬礼时,除了她们母女,就没有再落泪的人了。
就连被馆主寄予厚望的大师兄,也没掉下哪怕一滴眼泪。
心中,不免越发厌恶大师兄了。
击水武馆的大师兄,是当地富户的儿子,家庭背景优越,更在武馆学艺时,贡献了极多的金钱。
也是这样,馆主才会在将要自杀之前,将女儿托付给大师兄,是希望女儿有个好的归宿,至少物质条件要好点。
结束了葬礼,狗蛋也要离去了。
不是他想走的,而是大师兄容不下他!
为什么?
全因,武馆已经没有收入,更没有门徒,已经完全不需要狗蛋的存在了。
而且,在以前,大师兄就看狗蛋不顺眼,因为狗蛋总能博得红丢丢的同情,让他生出了许些危机感。
以前的时候,大师兄总带着别的门徒,去嘲笑狗蛋,说他是个废人,根本一无是处,怎么还不去死之类的。
但,狗蛋竟然全不在意,只是闷头做自己的事情。
在狗蛋心中,他本就是个无用的人,也从来不指望自己能有什么用处,只是安分的过小日子罢了。
这个时候,因为大师兄的坚持,狗蛋必须踏上未知的旅途了。
身无一物,走向世界,不知明日归处。
虽然,红丢丢全力阻止,但根本没用,因为大师兄已经得到了武馆,所以馆内的事,全凭大师兄做主。
退一步,红丢丢想给狗蛋一点银两,好能路上花费。
这点,大师兄倒是同意了,却只给一文钱。
见状,红丢丢皱起了眉头,说:“你,你是想让狗蛋去死吗?”
“娘子,我已经按照你的要求,给了钱,还想怎地?”大师兄显得面目可憎的说。
面对这张脸,红丢丢彻底忍受不了啦,便想发作出来。
却,遭到了母亲的阻拦,被拉走了。
最后,狗蛋只能带着一文钱,去闯荡外面的世界。
走出去了,可在茫茫世界中,狗蛋又该前往哪方呢?
十七岁的狗蛋,不免感到渺茫!
根本,无处可去嘛。
作为一个孤儿,他没有能够投靠的亲戚,更因为没有丝毫才能与嘴笨,导致狗蛋连个朋友都没有。
一切,都必须依靠自己!
思来想去,狗蛋决定去最近的城市,文昭城碰碰运气。
可惜,人倒霉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可能碰上。
才走出镇子,在一棵树木下休息的时候,竟然被一块石头砸中了。
这是一块奇怪的石头,不大,约在拇指左右,而上面则刻画了各种玄奥的图文,显得很神奇,也非常好看。
并且,在阳光下,竟然还能反光,就像是镜子般,感觉很奇妙。
觉得挺有意思的,狗蛋就决定将石头带在身边,没事的时候也能拿出来看看。
那样的话,心情也会变好起来呢!
休息够了,狗蛋便继续上路,顺着道路,朝文昭城而去。
步行的话,不免缓慢,而且在前往文昭城的路上,还可能遭遇盗贼。
那些盗贼,大多不是专业的,是由附近的村民假扮,只为了赚点外快。
很不巧,狗蛋就遭遇了这么一伙盗贼,可幸运的是,盗贼并不直接针对狗蛋。
前面,有一伙商旅打扮的人,正遭到盗贼的欺凌!
“哟,还有个雌啊?”一个龅牙的盗贼,对着商旅中清秀的小哥,说出了如此话语。
头发被放了下来,可以看出,这就是个女人。
盗贼很放肆,竟然企图对女子不利。
出来行商,走江湖的,都明白,路上是不安全的,所以女扮男装,便也就能够理解了。
却不想,在此刻,被盗贼识破,可糟糕了。
也明显的,女子是个重要人士,就会被身旁的人保护。
可,在女子身边的,就只有老人和酗子一个罢了。
而且,在盗贼的验证下,发现,那酗子,竟然也是个女的。
能够确定,这个女的,可能就是那女子的丫鬟。
也可以想象,女子的身份,应该是不一般的。
同时,女子也有胆识,拿出自己的身份说事,表示如果盗贼胆敢动她一根毫毛,就会遭遇不可想象的灾难!
却,没能吓住盗贼,反而激发了他们的凶性。
“呵,爷还就不信邪了,看看,动了你们,能有什么灾难降临到爷的身上,这地儿,根本没人能管我们的事!”盗贼的原话,便是如此。
会如此有自信,不是因为盗贼很相信自己的本事,能逃过官府的追捕之类,而是,在附近,多山多河道,更有不少黑户藏匿其间,外人在此,根本无法认清。
所以,此地的盗贼才会猖獗,因为犯事了,往山里面一躲,就什么事都没有啦!
最多的,也就是日子苦点,平时少吃点,全当减肥算了。
所以,十多个盗贼,围住了两个女人与一个老人,决定行恶事。
无疑的,只有三个人的商旅,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束手就擒,任其凌辱!
这个时候,狗蛋正躲藏在暗处,悄悄观看着。
如果说,狗蛋有能力的话,他是一定会站出来的,因为看不惯这种欺压良善的事情。
但,狗蛋只是个普通人啊!
而且,还被师父加养父的击水武馆的馆主判定,终生不能修炼武功,因为身体瘦弱加经脉萎缩,完全难以胜任对肉体有着很高要求的武学之路。
这样一个普通人,你叫他,拿什么去救人?
于是,狗蛋眼睛一闭,转身走掉了。
就当做没看到,就可以啦!
对,我没看到,什么都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