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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华丽的相遇(2)

    整整一个上午,不断有不同部门的同事过来认识她,这份热情占去了明心一上午的时间。午饭时候,大家带她去十五楼的餐厅吃饭。倪娉婷早在餐厅门口等着了,看见明心,一手拉了她,“饭菜我已经帮你叫好啦!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过来尝尝。”

    这边的同事又不让了,“我们是同一个办公室的耶,莫小姐你不要偏心哦!”

    “一起吃,一起吃……”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受到这么隆重待遇的明心简直乐开了花,“来来来,都坐一起吧!”

    倪娉婷夹了一筷菜给她,“尝尝看,喜不喜欢?”

    “唔,不错哦,我从来不挑食的。”

    “真是好习惯呀。那有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

    “嗯,渊哥哥烧的菜我最喜欢了,什么都喜欢。”

    “渊哥哥?”一桌人都惊异地瞪大眼睛。

    “怎么了?”明心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大惊小怪,“难道你们认识他?”

    “哦,不是不是。”大家连忙否认。

    莫明心三个字,当麦定明从董事长办公室里出来后就传遍了整幢景安大楼。董事长的族谱大家都研究过五百七十九次,血缘亲戚里从来没有姓莫的,如果不是亲戚,那是一定是……嘿嘿,大家都心照不宣了。

    原来董事长喜欢这样长得小巧的看起来纯纯的小女生啊!难怪了,景安每一个女性职员都把自己往成熟美艳那个方向发展,结果这么多年过来从未有董事长的桃色新闻发生……众人都低下头忏悔,耳朵自动忽略“渊哥哥”三个字。忌讳呀,董事长那个人,最忌讳别人管他的私事了,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跟情人之间的亲昵称呼已经众所周知,天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惨事。只是没听说董事长会下厨呢,眼前这个小丫头真不知是从哪里修来的福气啊!

    午饭之后大家聚在一起讨论明心身上的衣服。

    “好特别的款式啊!今年哪个牌子出了这款啊?一定很贵吧?”

    “是不是专门请人设计的?”像董事长那样挑剔的人,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女人跟着大众穿衣服吧?

    “我朋友的啦!”明心很高兴看到大家喜欢这件衣服,眼睛愈发亮了,“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从前都是乱穿的,哪里有这么正式的衣服!”

    啊——

    在场每个人的下巴都掉下一截。

    “呵呵,莫小姐你好幽默哦!”倪娉婷第一个笑出来,大家也都反应过来了,“真是呵,跟我们开这种玩笑!”

    “我没开玩笑呀——”

    明心还要解释,忽然发现每个人都停了笑,全场肃静似的,恭声道:“申小姐好!”

    申时青穿件黑色修身大衣,里面是件V型的线衫配墨绿色的刺绣及膝裙,两条修长匀称的小腿上穿着一双细高跟扣带皮鞋,云雾似的卷发下露出纤细白嫩的脖颈,整个人如一只白天鹅,优美,典雅,高不可攀。

    相形之下,明心就像一只刚刚长出绒毛的小鸭子,可爱固然可爱,但比起申时青来,这里面的差距简直要用光年来计算。

    申助理与董事长朝夕相处,说句绯色一点的话,简直是天生一对,大家的眼角飘向那位董事长的情人,不知道会不会看到一场精彩绝伦的世纪之战。

    但见明心满脸的欣赏,满眼的爱慕,那神情简直不应该是一个女人看另一个女人所应当表现出来的——说是男人看到美女时垂涎欲滴的样子更恰当一点,不仅如此,她还走到申明青面前,甜甜地道:“申助理好!”

    明心有点激动,舌头都有点打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毛病,一看到美丽的事物,第一个反应总是浑身发抖。)从懂事以来从来没跟这般画卷中人接触过,“你今天好漂亮哦!”

    “谢谢。”申时青淡雅而客气地一笑,向餐厅订了一份抹茶蛋糕。看来是忙得错过了用餐时间。

    忽然她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偏过头来,问:“你,是莫明心小姐?”

    “你记得我呀?”好像每个人都对她印象深刻啊,甚至连申时青这样的天仙人物也不例外,真是十九年来头一遭啊。明心幸福得都快晕倒了。

    “当然记得。”申时青又淡淡地一笑,“工作还习惯吗?”

    “大家都对我很好!但是我只上了半天班,老实说为了认识新同事,我都没有时间工作耶,景安人真多呀!所以还不知道习不习惯。不过就算不习惯,努力努力也就习惯啦,我没有问题的!”

    “那就好。”

    景安的女职员们隔了七八个桌面的距离看到那两个女人聊得十分投机,纷纷交换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

    “高手,这才是高手。”阿非下结论,“唯有像她这样的高手,才能打败申助理这般人物,赢得董事长的欢心。”

    “嗯。”这个观点每个人都同意。

    “表面上毫无心机,其实城府深沉,真不简单哪!”

    “那还用说,你当真以为董事长喜欢白痴啊?”

    “唉,看她这么年轻,真不知道这份道行从何处修炼得来……”

    “多学着点!”

    “……”

    明心当然不知道世上忽然多了一大帮人成为她的追随者,她只是觉得这份工作似乎过于轻松了,一个月开她3000块难道是让她来喝茶聊天的吗?连打印一份文件都有人抢了去,“电脑辐射伤皮肤,我来吧!”

    害她无所事事只好四处晃荡,保洁大婶正在抹楼梯扶手,明心捡到了宝,跳到她面前,“我来帮你吧?”

    “真的呀?那可是多谢了。”大婶倒是毫不推辞,把抹布交到她手里,自己捶捶快酸断的腰,一面问她:“你是新来的吧?我都没有见过你。”

    “是啊,今天才来上班!”

    “唉哟,那你一定认识莫小姐吧?”

    “哪个莫小姐?”

    “还有哪个?跟你们一块儿面试后来董事长钦点她进来的那个啊!”大婶对她的孤陋寡闻很是瞧不上,看在这个女孩子还勤快的份上,告诉她一点内幕消息,“你这样可不行哟!这景安上上下下多少人啊,哪个人跟哪个人是什么关系可一定要搞清楚,不然万一得罪了这个,不小心就得罪到了另一个,一牵扯下来就一大片,可了不得!那个莫小姐,我听说好像没任什么要职,但人家任不任职有什么区别?完全是为着熟悉家庭事业来的呢!人家跟董事长的关系可非同一般……”

    她还要说下去,明心眼睛已经睁到嘴巴一样大,她忍不住问,“你、你说的那个莫小姐,不会是叫莫明心吧?”

    “小声点儿!”大婶紧张兮兮地叮咛,压低了声音,“你敢管董事长叫安斯哲吗?那还敢管董事长夫人叫莫明心?”

    明心睁大了眼,张大了嘴,失控地尖叫起来,“董事长夫人?!”

    “叫你小声点儿!在公司里聊董事长私事可是要惹麻烦的!”大婶给她闹慌了,把抹布从她手里拿回来,“你是哪个部门的?快回去工作吧!”

    申时青敲开了安斯哲办公室的门,汇报完公事后,问:“八楼有位莫明心小姐,你认识吗?”

    “莫明心?”安斯哲微微思索一下,摇摇头,“是否她有杰出能力,你想提升?”

    这么说一切都是谣言?申时青的心里长长地松了口气。就是说嘛,他有没有女人,还有人比她更清楚吗?哪能从天上掉下一个来呢?

    “哦,没事,只是随便问问。”她巧笑倩兮,淡雅温柔,“晚上有空吗?朋友新开了一家餐厅,请我去试菜。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借机拍一下老板的马屁?”

    安斯哲确认了一下今天的日程后抬起头,“当然,荣幸之至。”

    “那么,请早点结束工作哦。”她在出门前又回过头来交代,“专属电梯好像出了点问题,工人们正在修理,要下楼可以坐员工电梯。”

    “嗯。”他答应着。

    有申时青这样的助理,真能让他受多心。

    下楼的时候电梯尚在二楼,他决定走楼梯。

    每个人都习惯用电梯,好几层楼里没有遇见一个人。好在保洁员称职,纵使无人使用,楼梯和扶手都非常干净。这是有必要奖励的。

    但眼前这种行为就很不可取了。下一级楼梯上,有个女职员在踢墙。刮过方瓷的雪白墙面登时留下一个个淡淡的黑印。

    “见鬼的景安,去他妈的大公司,莫名其妙的安斯哲!”不仅踢墙,还辱骂公司,甚至连他也不放过。他咳嗽一声,走下楼。

    愤怒中的女职员偏头看了他一眼,注意力马上回到墙上,见这人站在一边似乎不打算走人的模样,她凶巴巴地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人踢墙啊?!”

    “踢墙见过。”他慢悠悠地说,“只是没有见过有人穿着裙子踢墙。”

    原来是她。一身干练的装束也不能掩饰她的流溢灵气,以及,那双比任何人都要明亮的眼睛。

    “咦……”在又气又怒又莫名其妙的火焰烧毁神经之前,她也认出了他,“恩人啊!”顿时就像见了亲人,简直想扑进他怀里哭一通。

    “你怎么了?”看她的样子,鼻子红红的,眼眶红红的,好像随时都要哭出来,“在景安工作不开心吗?有人为难你?”

    “有!”她大声而肯定地说,一屁股在楼梯上坐下,这会功夫是管不上单西容这套衣服了,“是那个安斯哲啦!”

    “安斯哲?”他忍不住皱眉,自己几时惹上她了?又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可知道,安斯哲是这里的老板?”

    “我当然知道啊,安斯哲就是老板,老板就是安斯哲。可老板就可以随便欺负人吗?”

    “他欺负你?!”

    “他跟人家说我是他的相好!”

    她用了这样一个词,他莞尔一笑,“这是他说的?”

    “哪还用说?”她一吸鼻子,无限委屈,“满世界的人都把我当成他的女人,这叫我怎么待得下去?!”

    做自己的女人要这样委屈吗?安斯哲有小小的挫败感,“如果大家都这样认为,你在景安岂不是可以过得很享受?”

    “享受什么啊?!”明心真是伤心极了,“我天天不用工作,男同事也不和我接近。你知不知道我来这里就是想多认识一些人,好谈一场恋爱啊!”

    呃?因为想谈恋爱所以来工作?

    “站着干什么?”她拍拍身边的楼梯,示意他坐下。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旧相识,满肚子的苦水非好好吐吐不可。

    安斯哲犹豫了一下,她抓住他的裤管轻轻扯了扯,仰首看着他。

    他身上那条名贵西裤,大约是从问世以来第一次接触楼梯。

    “我的主职是写小说,我的理想是写出世界上最美丽最浪漫的爱情故事。”明心从头道来,提到“小说”两个字,心里面有小小的兴奋,脸上又露出笑容。

    安斯哲点点头。圣诞夜在车上他已经听过一遍了。

    “可是,以前我的活动范围除了在学校就是在家里,好不容易毕了业,出来自己住,又没有认识什么男人……活了十九年竟然没有谈过一场恋爱……除了一些短篇外,竟然没有一个长篇通过。编辑说我的情感描写不够细腻真实,不能感动人。这都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原因啦!就像西容姐姐说的,连吻都没有接过的人又怎么写得出床戏呢?所以我要出来工作,不能闭门造车。我原想,景安这么大,上上下下那么多个男人,总有一个会给我逮着吧?起码让我找一个可以暗恋的人吧?天哪,谁知道遇上一个变态老板,一进门就要蒙受这样的不白之冤,谁还敢要我啊?!”

    说到伤心外,她一拳重重地砸在地上,“唉哟”一声,又连忙抱着自己的手吹气。

    她的声音细细的,甜甜的,每个拐弯处就变得有一丝沙哑,像是蒙着一层薄薄的膜,轻轻鼓动。

    四十多层的楼梯间,天上地下,仿佛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地老天荒……

    不知道为什么,安斯哲想到这四个字。

    空气中有细尘的味道,那是长久无人的环境里特有的气味,这气味进入安斯哲的每一个毛孔,那一刹那他忽然什么也想不起,什么也不愿想。

    恍惚,从未有过的恍惚和放松。

    只听她接着说:“……我干脆辞职好了,这样下去,前途渺茫啊……”

    “那倒不必。”他说,“我帮你澄清一下。”

    “真的?!你真是上天赐给我的贵人啊!”她狂喜地抓住他的胳膊,想也没想,习惯性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忽然又想起来,“啊,恩人高姓大名啊?”

    “我姓安。”他摸摸脸上的唇印,手指沾上了淡粉色。

    “呃,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她凑过去帮他擦掉自己留下来的“污渍”,“咦,你皮肤蛮好耶,一点也不像四十多岁的男人,真会保养。”手感挺好的嘛。

    “我今年三十一岁。”他挫败且郁闷地更正。

    “唉呀,真的啊?看上去一点也不像耶……”

    那副大惊小怪的样子让他简直要扁她一顿,她到底懂不懂什么叫“礼貌”,什么叫“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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