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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2)

    她又关了手机,自从汪明镐回归她的生活圈,她离他似乎越来越远了。两人间原本毫无间隙的亲密关系被打破,她对他的生疏显而易见。

    为什么?为什么他做了这么多还抵不过消失两年的汪明镐?

    尉骤烦躁地将手机扔在地上,他得给自己找点事做。驱车前往他为聂语笑买的公寓,它位于三十二楼的楼顶。沿着扶梯上天台,那是他让人设计的温室,里面并排放着六个直径有两米的大缸。

    寒冷的季节,缸里星星点点开着几朵睡莲,让人暂时忘却温暖。

    他熟练地侍侯着这些宝贝,温柔的模样好像在照顾心仪的爱人。

    他搬到这座城市,不放心把这些睡莲留在家里。所以就瞒着聂语笑悄悄搬到了这里,不知道是不是水土的关系,在后院里长得茂盛的睡莲移到了三十二层高的平台,变得萎靡虚弱。他花了好大工夫才让它们脱离死亡边缘,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本想着等到这年夏季,带她来这里,给她惊喜的同时更把自己的爱一同奉上。可惜……

    他有股预感,如果再不带她来这里,也许她永远也不会留意这些睡莲一眼。

    都称花为“解语花”,尉骤痴狂地盯着那些有些瘦弱的睡莲,“看在我平时对你们这么照顾的分上,你们一定要保佑我,让聂语笑看到我的真心。”

    只是,聂语笑离他太远,远得听不见他的祈祷。

    “在想什么?”钓鱼的时间用来发呆是个不错的主意,可从早发呆到日落西山就有点夸张了吧!

    汪明镐拿了杯水递给她,聂语笑接过来没喝——她的胃不能喝冷水,尉骤总是拿温牛奶给她,说是养胃的。

    记忆里她从不曾如此沉默,是为了尉骤吗?“既然出来玩就高兴一点喽!”

    “我很开心啊!只是心里有点事放不下。”

    又是尉骤,他不想听到这个名字,“不知道我有没有可能成为你心里放不下的那个人。”

    “呃?”聂语笑不解地瞅着他,啥意思?

    目光直视水面,汪明镐活了三十年头一次发现想要表达心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世上有个很笨很笨的男人,心里一直藏着一份爱却不曾察觉。直到有一天,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告诉他‘我曾经暗恋着你’,他才恍然原来对那个女孩始终放不下的就是爱——你说他是不是很笨?”

    那个笨蛋说的是他自己吗?聂语笑神情恍惚,不敢相信——学长……学长也曾喜欢过她吗?

    “学长……”

    “我是不是很傻,居然会在看到你短信的那一瞬间才惊觉这些年来对你一直放不下的感觉就是爱。”

    三十岁的年纪头一次表白,汪明镐紧张得面部肌肉都快抽筋了,“我花了好几天整理思绪,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我错过了你,那我不是很笨很笨的男人,我是世界第一的笨蛋。”

    这算求爱吗?

    聂语笑夸张地张大嘴巴,不知如何是好。

    表白她听了太多次,这种示爱方式她还是第一次见到。相比尉骤的直截了当,学长的含蓄深沉更显诚意。

    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像是不认识他一般想一次性看个仔细。

    汪明镐不自在地别过脸去,急着让自己从尴尬中解脱,“那个……那个你怎么说?”

    “什么怎么说?”她光顾着听他说,完全忘了要开口。

    “就是问你怎么说啊!”这个时候男方一般该说什么?

    像《逃跑新娘》中理查·基尔致朱丽叶·罗伯茨的那句话:“如果我不向你求婚,我会后悔一辈子,因为你是我的惟一。”好像俗气了点!

    要不然学温莎公爵——“我只知道,幸福永远维系在你身上。”有点夸张!

    再不然效仿罗曼·罗兰吧!“我自你出生以前就爱上你了。”这分明是在说假话,他做不到。

    乔治·桑女士说得好:“把你的心给我一小部分,把我的整个都拿去!”这样他好像太不划算了点。

    好像郑伊健对邵美琪说过:“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这话最实用,但前车之鉴,还是不说了。

    最近查尔斯王储对卡米拉说的那句话不知道可不可以拿来借鉴一下——“我愿意是你的卫生棉。”呃!恶心得他自己都受不了。

    “我爱你,你愿意跟我交往吗?”最实用也是最俗气的一句话——他将心意吐出。

    怔怔地望着她,决定权在她手上。

    她暗恋了多年的人忽然向她表白,幸福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聂语笑却不知该如何是好,“我……”

    是她的脚步,他的聂语笑回来了。

    尉骤欣喜若狂地拉开门欢迎她的到来,“你回来啦?”

    同样的对白听在她耳朵里却有了不同的感觉,今晚注定跟从前有些不同。他刻意不去理会她显而易见的冷漠,一门心思想将她拉回自己身边。

    “吃过饭没有?我们出去吃吧!”

    “我……吃过了。”

    “你和谁一起吃的?”话已出口,尉骤却急着收回,攥着脖子上的玉,他需要从它身上得到平静,“算了,我不问了,你应该保有自己的隐私。我还没吃呢!你陪我出去吃点东西吧!然后我有好东西拿给你看。”

    他走到门廊,准备穿鞋。聂语笑杵在他的身后,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深呼吸,她下定决心,“尉骤,我有点事要跟你说。”

    他低着头穿鞋,全副注意都放在脚上,“吃完饭再说吧!”

    好不容易提起来的勇气,等吃过这餐饭也许她就再也说不出口了。这两年里,有多少次她想跟他说清楚:我对你没有男女之情,你还是赶快离开我、忘了我,去寻找属于你的幸福吧!

    可是每每话到嘴边,他总有办法让她咽下去。然后她惟有继续寻找下一次说话的契口,一次又一次,终于蹉跎到如今。

    “尉骤……”

    “好饿啊C想马上就有食物放到面前。”他站起身推门往外走,一只鞋的鞋带尚未系好。

    是意识到她要说一些他不爱听的话吧!所以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聂语笑牵住他的衣角,从身后,“尉骤,我想跟你说件事。”

    不理会她的牵制,他一个劲地往前冲,“吃完了再说吧!吃饱了才有力气说话啊!”

    “尉骤!”

    她叫不住他,连他都叫不住自己的心,“我说了,吃完饭再说,吃完饭我还要带你去一个地方呢!等你去了那里,也许就不想跟我说什么了。”他冲出大门,冲进风里雨里。

    眼见他即将消失眼前,聂语笑将一生的心狠都用在了这一刻,“我不爱你!”

    望着风雨中他的背影,她忽然觉得对他心软也是一种残忍,“尉骤,别再自欺欺人了,我不爱你……我不爱你。”

    “你会爱上我的。”他赌上性命也要让她爱上他,“我倾其一生绝对会让你爱上我。”

    哪有什么一生的时间可以用来供他挥霍,他忘了吗?她的心是会爱上别人的。

    “尉骤,我有喜欢的人了。”

    “你说的是汪明镐?”他早就想好了台词阻截她,“你对他只是一时迷恋而已,要不然这两年你为什么都不跟他联络?这说明他对你来说根本可有可无。”他转过头以真心相对,“再说,他也未必会喜欢你啊!”

    雨水滑过他的脸庞,看着他冷得在雨里打颤,她的心竟微微抽痛着。有一瞬间她想就此放弃,就算跟他耗上一辈子,她也认了。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有种种冲动,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付出多少都觉得心甘情愿。可是当两个人真正在一起生活,彼此之间的不合适会磨上一遍又一遍。直到你痛到没感觉,才叫磨合成功。若禁不起疼痛,半路放弃便是最终的不幸。

    卫千暮的话响在耳边,她知道有一种爱缘于得不到。爱不是主角,追求的冲动掌控一切。如果尉骤只是因为得不到她才选择爱下去,那么一旦她接受了他的感情,受伤的会不会是她自己呢?

    她已经二十八岁了,赌不起剩下的岁月,更舍不得互相伤害。

    “尉骤,你听好了,我们俩是不可能的。”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她认为他不可能一辈子爱她,他便用生命证明给她看。

    他没想过也许他的付出对她而言只能用“痴缠”来形容。

    “我已经……我已经是学长的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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