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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叶大神

    我通常都叫叶哥叶大神,他本名叶非凡,正如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他是一名网络作家,大神是在作家这一行业里的咖位等级,凡是和神之一字沾上边的人,大多在某一领域达到了只能令人仰望的层次。

    网络作家如果要有一个明确的等级划分的话,大概就是扑街,普通,精品,小神,大神,以及寥寥无几的至高神。

    在我看来,其实叶哥除了资历之外,所写的书成绩一点也不逊色于那仅存的几位至高神。

    据我了解到,叶哥入网络小说这一行十年,前九年都在扑街的路上,真正崛起是在一年前开始。

    用叶哥自己的话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为了这一天到来,我已经积累蛰伏了九年,如今一朝顿悟,当以屠神证道!’

    事实上,叶哥也正是这么做的,他仅仅凭借第一本书《只手遮天》,便在无数小神大神的围剿中,杀出一条血路,一如盘古为开天辟地血战三千魔神一般充满传奇,最终直接一书封神。

    就这一本书,便给叶哥带来了诸多名利和上千万的财富。

    在入住爱情公寓之后,除了那位号称有事都可以找他,没有他办不成的是的房东‘汹’,叶哥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虽然已经是千万富翁,但叶哥是一个念旧的人,并没有搬离爱情公寓,依旧租房子住在这里。

    进一步熟悉之后,我这才了解到,叶哥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写书撞到的千万财富,除了少部分用来维持目前的衣食住行所需之外,其中九成以上都被他用来做慈善捐了出去。

    正是凭借这一点,我就决定对叶哥一生粉。

    不仅是善良,叶哥身上还有许多优秀的品质值得我学习,比如他勤奋,在作家这一行业中堪称劳模。

    平均每天他会用至少半天的时间来创作,他的创作效率并不慢,反而很高,堪称触手怪一级别,一个小时可以写出六千字以上,并且是几乎不用修改那一种。

    一年多以前开始,他每天至少更新一万字。

    勤奋是他的职业态度,在生活中简朴是他的生活态度,我特别羡慕他的爱情理念,叶哥是一个博爱的人。

    叶哥有四个同时在交往的女朋友,她们彼此之间都知道对方,并且能够和谐相处。

    这绝不是渣男,而是博爱。

    用叶哥的话来说,‘非我多情,只因我心已破碎,每一片都爱上了一个不同的人。’

    听听,多么有诗意,果然不愧是搞创作的人。

    也是在认识叶哥之后,我才接触到网络小说这一领域,在此之前我学习之余的娱乐生活,更多是用来追星,追电影,追动漫。

    这一年以来,我在向叶哥学习创作,不过可惜大概是我的天赋不够,短时间很难看到效果。

    而且,叶哥一直在劝我学习为主,在适合的年纪做该做的事,我觉得很有道理。

    另外,相比起小说,我还是对女人更感兴趣一些。

    哪怕在了解到这个世界超凡的另一面之后,这一点也从未改变,因为我所觉醒的能力,似乎也注定让我一生在花丛中沉沦。

    用叶哥的话来说,我觉醒的能力,绝对是最不正经的能力。

    简直就是一个人形荷尔蒙。

    在这个新一轮灵气复苏的时代,奇葩的觉醒能力有很多,但我这能力绝对是其中的另类。

    哪怕是在历史上的几次随着灵气潮出现,而到来的超凡盛世之中,似乎也从未有过和我一样的能力。

    从‘荷尔蒙’这三个字,许多人大概就能够看出我的能力和什么有关。

    原本我只是天赋异禀之天生大器,如今随着觉醒之后,性之能力绝对达到了一个人类难以企及的巅峰,并且随着我的能力逐渐提升,我也将在这一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除了内在之外,我在能力觉醒之后,浑身上下都会不由自主的散发着雄性的荷尔蒙气息。

    用叶哥的话来说,除非是非人类,以及少数特殊的女性,否则所有女人在接近我十米的范围之后,都会直接好感度+60,达到朋友这一级别。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我愿意,可以轻易和任意一个正常女性做朋友。

    当然。

    这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方便沟通的能力,我的能力还可以通过啪?啪?啪,来强化我的体魄,体魄强大气血也就自然而然强大。

    我这才知道,原来在小公园里撞鬼那一次,并非女鬼主动放了我。

    根据叶哥的推测,应该是女鬼在迷惑我之后,通过啪?啪?啪来吸取我的阳气,却没想到我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被刺激觉醒,然后女鬼被我啪没了。

    一开始,觉醒这样的能力我感到很兴奋,用叶哥的话来说,这绝对是任何男人都梦寐以求的超凡能力。

    不过。

    在觉醒能力的第二天,我便体会到这一能力带来的负面作用。

    首先,我本来就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用叶哥的话来说,‘通俗一点的说我这就是到了容易思春的年纪,也就是所谓的青春期,青少年思春的时期,简称青春期。’

    我还是第一次听说青春期可以这样解释,不过仔细一想,完没毛病。

    总之在这个年纪,我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都会下意识关注起身边所遇到的女人,甚至不由自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通常会给我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扰,现在我感觉我的青春期各种特征至少被放大了十倍。

    早上一柱擎天,迟迟不能平复下去不说。

    在上学的路上,只要碰到一个稍微能看的女性,下面的小兄弟都会不由自主的开始抬头。

    可以想象,我本来就因为天生大器,下面哪怕是正常情况下就很凸出,再加上上学时一向穿宽松的校服,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小兄弟一抬头,我就能感觉到我随时随地都会成为众人的焦点。

    在买早餐排队时,在公交车上,在学校教室,操场...

    大庭广众的情况下,若非是看我穿校服,好几次我绝对会被看成是耍流氓。

    饶是我脸皮不算薄,也非常的尴尬,恨不得在地上找一条缝钻进去。

    我‘大器非凡’之名,也在我能力觉醒之后,不胫而走。

    好在。

    自从觉醒之后,我能够感觉到不仅是身体上获得了强化,大脑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如果说我之前的智商也就是普通人中的中上级别,那么现在至少达到了天才一级别。

    虽然还没有达到过目不忘,所有知识学一遍就能举一反三,稍微巩固一下就能融会贯通的地步。

    但我能明显感觉到,我的记忆和思维能力,比之前提升了一倍不止,学习效率大大的提高。

    这才让我饱受困扰的时候,学习成绩没有退步。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几次在学校里出丑之后,我才没有被老师找去谈话。

    这一情况直到得到叶哥的特训之后,才得以改善。

    叶哥让我进行了两项特训,一是注意力转移法,按照叶哥的说法,我这是荷尔蒙过多,甚至已经开始入侵脑细胞,所以才会时时刻刻想一些不可描述的东西。

    只要我多想一想别的东西,比如在网上找一些恐怖片和恐怖小说来看,甚至叶哥还专门为我找来了一些灵气复苏之后,鬼怪事件的灵异影像。

    每当我下面小兄弟有抬头迹象的时候,让我去想一想这些恐怖的东西,这方法果然有效。

    不过,只能管用一段时间。

    这些灵异恐怖的东西,一开始我也会害怕,但时间一长也就习以为常了。

    特别是我如今已经是超凡能力者,连女鬼也亲自啪死了一个。

    于是。

    叶哥又将他平时加密珍藏的上千部艺术电影向我开放,允许我拷贝一份,拿回去仔细观摩。

    除此之外,还附送了上百部同类型的漫画和小说。

    这些东西简直让我再次打开了一个新世界,让我三观颠覆,眼界大开。

    按照叶哥所说,只要我将这些东西通览一遍,就能够以平常心对待平时的躁动。

    当然,叶哥说堵不如疏,我想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多找几个女朋友。

    于是,随着能力觉醒之后一个月开始,我开始踏上寻找女朋友的路上。

    考虑到作为一名高中生,并不适合早恋,这也是学校不允许的,作为一名好学生,我当然也不会违背这一点。

    而我本人是因为能力的影响,只能算是一个例外。

    所以,我的目光并没有放在学校里,尽管我一直默默喜欢着同年级隔壁班的张慧玉...

    我的第一个目标还没有选定,住在我楼下的胡太太,一天突然找我帮忙换个灯泡,我自此开始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

    “我叫叶非凡,据说我出生那一天,天空中突然电闪雷鸣,一阵狂风暴雨之后,天上出现了七彩霞光...然后我老爸认为我天生不凡,不过不凡这两个字作为名字不太顺口,要感谢我国古老文化的博大精深,不凡也可以作非凡。”

    “于是,我的名字就叫叶非凡,尽管我觉得非凡也不比好到哪去,不过谁让我是一个孝顺的人,总算没有去改名字。”

    “在我人生中的前四十年,我并没有和我的名字一样表现出非凡的一面,一直碌碌无为,我以写小说为职业,从二十岁大学期间就开始,然后其后二十年一直在扑街的路上。”

    “直到四十而立,作为男人还真正干大事这一年,我的人生终于迎来了重大转折,我重生了。”

    “我回到了二十九岁那一年,虽然只是倒流十一年的时间,但凭借知道未来十一年的先知先觉,我足以改变我平凡的命运,重铸非凡之名。”

    “尽管我知道其后十一年,随着灵气复苏,进入属于超凡者的时代,但我还是毫不犹豫投身老本行,继续文学创作。”

    “根本原因,不仅是因为这一方面我最熟悉,只需要剽窃未来十一年在小说这一方面的成功者,我就可以轻而易举成功,还因为我重生之后觉醒的能力。”

    “重生之前我一直到四十岁都没有觉醒能力,重生之后居然觉醒了一个能力,我的这种能力算起来也应该属于特殊类,我称之为信仰之主。”

    “具体的,我可以借助粉丝的信仰之力,来强化自身。”

    “说实话,相比这一能力,在诸多超凡能力中,我最羡慕的还是住在我隔壁的高中生阿宾的能力,谁又能想到,十年之后哪怕在整个世界上也占据一席之地,人送外号荷尔蒙,尊称宾帝的绝世强者,这个时候还是一个备受青春期困扰的少年。”

    “十年后,阿宾拥有堪比古代皇帝后宫三千佳丽一样多的红颜知己,别人都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但阿宾却反其道而行之,征服了一群集合起来可以征服世界的女人。”

    “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有着号称‘人型荷尔蒙’这一独一无二,让所有男人甚至女人都羡慕的超凡能力。”

    “当然,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不得不说我的能力也非常适合我的职业。”

    “更何况,作为一名重生者,我觉得我现在就是小说中的主角模板,就像现在,未来大名鼎鼎的宾帝还不是成为了我身边的小弟。”

    “当然,这毕竟是现实,小说是小说,我还不至于将两者混为一谈,所以并没有因此就真的以主角自居。”

    “作为重生者,我很清楚未来是一个黄金时代,超凡者层出不穷,以及各种妖魔鬼怪乱世的时代,觉醒能力非常强大,乃至逆天的超凡者并不在少数。”

    “哪怕仅仅是我现在所居住的爱情公寓,现在这里就住着包括阿宾在内的,四个在未来鼎鼎大名的超凡能力者。”

    “其中,我的房东西门黑,虽然现在大家都亲切地叫他汹,但在十年后,他却是一个比阿宾也丝毫不逊色的超凡能力者,人称黑帝,能力诡异而强大,是一种历史上不曾出现过的特殊能力,堪称神秘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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