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一封情书
这真叫做哪壶不开专提哪壶。
还好,寝室这会儿只有他们两个。那几个有的已整理好床铺,有的背包一扔暂时不顾,或者去熟悉学校环境,或者到其他寝室搞人际关系去了。
“如果他俩吹了的话……那于晓鹭就是你碗里的了……”凌嘉民这话,本意是想让袁雨潇开心,却实在有点给他添堵。真是个进门不看脸色的角色。
“你的脚好臭!”袁雨潇对脱了鞋坐到床上的凌嘉民说。
“潇哥,我嘴贱,不好意思啊!”凌嘉民终于福至心灵地看到袁雨潇的不豫之色,赶紧收篷。
第二天,五个班的同学在大操场举行了开学典礼。刘校长在讲话中特别提出表扬说:“在我们中间,有一个同学,考上了大学,却主动放弃了大好的机会,而愿意把青春献给祖国的税收事业,我们特此提出表扬,欢迎这样的好同学加入到我们的税收战线!越是困难的地方越要去,这才是好同志……”
袁雨潇听得一身发紧,从小到大也被表扬过很多次了,唯这一次让他感觉特别的别扭。
莫非父母为自己作的这个选择到底还是一个错误?
回到寝室后,凌嘉民凑到袁雨潇面前,悄声说:“我打听过了,那个考取大学没去的人就是你!我就说吧,你怎么可能没考取大学呢!原来只是没去而已!”
袁雨潇听天由命地说:“啊。”
凌嘉民这回看了看袁雨潇的脸色,见他还比较平静,便又带点安慰,或者近乎是讨好的口气说:“我觉得你的选择是对的!读什么鬼大学嘛,就说莫清,也许他现在风光,但过几年就晓得,他啊,不说别的,起码比我们少拿几年工资,最重要的是,少了几年工龄,工龄这个东西和资历一样,以后都是很重要的哦,再说,他毕业后,还不一定能分配到像我们这样的工作呢,你说是不是?”
袁雨潇不喜不悲心如古井:“啊。”
不知怎么这两天他在凌嘉民面前只会说这个字了。
一个月后,他们平生第一次领到了自己的工资,三十二块钱。他一直记得邻居何军学徒工三年,每月十八块,出了师还到处送糖——而且他即使出了师也才二十多块钱。
宿舍里弥漫着一种兴奋与激动。袁雨潇也被这种气氛深深感染,那种一直别扭着的心情才稍稍得到一些舒展。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以前,他拿到最多钱是压岁钱,压岁钱最多的一次也不过只是八块。
拿到第一次工资,寝室有几个人都提议聚个餐,纪念一下。提议马上被一致通过。每个人凑了两块钱,寝室八个人共一十六块。凌嘉民和鲁涛自告奋勇当采购员,走了两里多山路去代销店,想买点酒和零食,结果回来时只拿了一包油炸楔片。
“代销店没什么好东西,零食和散装白酒都太差劲,只有这乡下的楔片倒是比城里的薄,也比城里的新鲜好吃,其他的东西,我们这周回城再采办。”
周日晚归校的时候,凌嘉民和鲁涛各自提了大包的东西,大家把寝室门一关,把寝室里平时使用的两条双人课桌拼到一起,把两人带来的酒和各色卤菜噼里啪啦摆了满桌。
一小时后,他们就噼里啪啦醉了满床满桌了。
这是袁雨潇平生第一次喝醉,原来醉了有这样的神仙感觉,父亲说酒是“毒物”,分明是个谎言!在这沉醉之中,他终于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或者说父母当初替他作出的选择,或许似乎仿佛应该是正确的!
黄小旺第一个跑到厕所去开吐。李德青没憋住,直接就一口喷到了凌嘉民的帐子上。
凌嘉民直着舌头说“没事没事”,把帐子收做一团丢到墙角,然后说,“潇哥,我今晚只好到你床上睡一下,没被子还好,没帐子可睡不了,这乡里的蚊子他妈的有我的手板大……”
袁雨潇晕晕乎乎的答应着,凌嘉民一头就钻进袁雨潇的帐子里,喷着酒气说:“潇哥,我近来不穿球鞋了,脚没那么臭了吧……”
袁雨潇几十年如一日:“啊。”
他躺下来,压低了声音说:“潇哥,我今天借个酒劲,想请你帮个忙。”
“啊。”
凌嘉民侧耳听了一下帐外的动静,外面是酣声冲天,另外几个醉鬼应该早就不省人事了。
“哎,潇哥,你觉得四班的秦晴漂亮不?她像不像那个……电影《牧马人》里面的主演丛珊!”
他们是五班,而四班是公认的美女最多的班级。
“四班的,我名字有些对不上号,有一个梳着包菜头,常穿绿灯草绒衣的那个……还有那一个个子最高的……好像蛮漂亮的……”这个话题有一点醒酒的作用,袁雨潇坐起来。努力地想着。
“潇哥好眼力!秦晴就是梳包菜头,常穿绿灯草绒衣的那个啊!”
“哦,就是她啊!那个可能算是最漂亮的了!”
“真的?”
“当然真的!”袁雨潇用力点头,心里想,确实是漂亮,比……于晓鹭漂亮许多……
莫明其妙!跟于晓鹭比什么,自己好无聊!袁雨潇几乎要扇自己一下。
“你怎么,你怎么跟她勾搭上了……”袁雨潇的酒意被好奇心驱走一大半。
“嘘!什么叫勾搭啊,太难听了,那妹子喜欢看书,常到图书室借书,我也就假装爱学习,没事跟往那里凑合,一来二去,就混熟了嘛……”
袁雨潇捅他一拳,“你有狠!怎么,你喜欢上她了?”
“嘘!轻声点!我啊,岂止喜欢,我硬是被她迷住了……”
“那……你要我帮你什么啊?”谈恋爱居然还有要帮忙的,有些奇怪。
“是这样子,她有回想借的一本书图书室没有,我说我家有,这次回城买到了这书,你读书时候就是班里的才子,帮我写首诗——或者把你以前写的抄一首给我也行,我夹到书里送给她。”
“这个……”
“这对你是小菜一碟,帮人一忙,胜造七级浮屠啊!星期天我请你看电影,新上映的巴基斯坦的《人世间》!”
“噢,有奖励啊,那可以……”
“那就这样说定了啊!”
“嗯嗯……”
袁雨潇刚刚答应,凌嘉民翻个身长出一口气,连谢谢带酣声一起出来,就不省人事了。
第二天晚上,凌嘉民又钻到袁雨潇帐子里来,“我帐子还没干……今天把书给她了,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她不停地对我笑呢。”他声音比昨天压得还低。
袁雨潇有些忍俊不禁,“我的诗真有这么大魔力吗,我不信!你一向喜欢自作多情,自我感觉过分良好!”
“哎,眼见为实!我亲眼看到她在笑嘛,再说,做什么事都得有必胜的信念啊,不然有什么劲做下去呢!你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明天再帮我写一封文笔优美的情书,帮我把她约到寝室后面的山上去……”
“什么?!”
“嘘“——轻点声!你怎么一惊一乍的?这要求过分吗?”
“我……”袁雨潇第一感是这个要求很荒唐,被凌嘉民一问,略一想倒也合情合理,但一时也得找个什么转一下弯,“我……我的第一封情书,居然是为别人代写的?”
忽然又想到,和于晓鹭认识这么多年,都没为她写过片言只字呢……
打住,怎么又想到于晓鹭……
“第一次写情书就不能代人写吗?”凌嘉民见袁雨潇如此说,甚觉奇怪。
“不不!”袁雨潇无由地怕被他看出了心事似的,连连摆手,“我意思是……我意思是没有经验,所以没有什么把握……”
“潇哥,我们这年龄,谁有经验啊。我难道算一个早熟的坏孩子?至于你,我晓得你的文才,对你充满信心!你要出手啊,别说一个秦晴,十个秦晴也搞定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袁雨潇也没有理由再拒绝了,只得另生事端,“那,还得加奖一杯冰咖啡……”
“好说啊,这有什么难!电影,冰咖啡!”
他只好乖乖就范,晚上便趴在床上给凌嘉民代写情书,第一次写情书,感觉还是很特别的。他觉得须得面对一个对象进行,哪怕只是想象的。于是他想一下秦晴——秦晴很漂亮,写上几句,又想一下于晓鹭——于晓鹭很熟悉,又写上几句,又想一下那片带着桂花香的钥匙——那钥匙的主人很神秘,又写上几句,甚至想一下某个女明星,比如王晓棠,比如徐金金,再写上几句……
不知不觉,也洋洋洒洒写出了好几页。
第二天把信交给凌嘉民时,看得他是笑一阵,叹一阵,恨一阵,呆一阵……最后作出总结说,“你这情书就象是孙悟空,上天入地,腾云驾雾,什么妖精都能收服了!”说完给他一个深入灵魂的紧紧拥抱,然后猴一般一窜多高,屁颠屁颠就跑了,那样子他都能上天入地了。
看来是找他的“妖精”去了。
这一天凌嘉民都是心猿意马的,吃完晚饭,马上就出了校门。
袁雨潇当然知道他是去干什么,而且实在也想看看自己代写的情书能达到什么效果,是不是真的能帮凌嘉民把那个“妖精”约出学校去。待凌嘉民一走,袁雨潇也拿上一本书,悄悄地跟着出了校门。
凌嘉民一出校门就不见了踪影。
袁雨潇也自然知道他去的地方,自己在信中约的地方是对面山上那株大树之下。那株大树离学校怕莫有不少于一里路的距离,但因为所处位置和自身都有相当高度,所以在学校也能遥遥地看到。袁雨潇的书中,还夹着一张他为那棵树画的素描。
袁雨潇不打算跟踪到底,而只是在校门口附近守株待兔,反正这是必由之路,秦晴一经过就会被他发现。他关心的只是这个。
傍晚的山间,蚊虫虽多,景色倒也宜人。袁雨潇常在这时候携书散步,不过今天他既无心看景,也疏于防范蚊虫,那本书更是装样子的。所以平时觉得太短的自由时间,今天特别漫长。
天色终于还是渐渐暗下来,他的信心与心情也慢慢跟着暗下来,当天色暗到他无法再假装看书和看景,而且不得不进学校去晚自己的时候,他盼望的秦晴,才终于出现了!
秦晴低着头,行色匆匆,手里居然还提着一个算盘!袁雨潇想,她是出来练习珠算么,或者这只是一个掩饰真实行动的道具呢?
现在正是外出散步的同学都陆陆续续回返学校的时候。秦晴选择这样的时间出来练习珠算,很不搭调,再加上她那遮遮掩掩的行动方式,袁雨潇想,算盘肯定只是道具,她真是欲盖弥彰。
想及此,他有点想笑,赶紧转了脸,极认真地看对面山上那株雄伟的大树梢头挂着的浅浅月亮,这一刻他心里好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