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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二章 挑战

    巨大的铁锅就搁在院子里,底下是方若华自己动手垒的灶台,烟囱特意改过,烧着柴火也闻不到很重的烟气。

    红烧肉在粉条里翻滚,都是四四方方的大块儿,一块儿小婴儿的拳头大,换成一般每天没多少体力活的斯文人吃,吃一块儿估计就得噎住。

    寻常杂技演员得保持体重身形,更是碰不得。

    但香是真香,入口即化,特别下饭。

    馋得一院子耍杂技的都拿恨恨的眼神瞄方若华,到是那些下棋的老头,说相声,拉琴的艺人,高高兴兴围着灶台吃吃喝喝。

    有个拉三弦的老人家,吃得高兴还即兴来了一段三弦,曲调活泼,听了便让人如啖山珍海味。

    方若华莞尔,自己吃得快活:“你们不敢吃,是因为你们功夫不到家,看看我师父,他老人家什么时候忌口过?”

    几个曾经跟原主师父三四年的师兄弟对视一眼,都想起当年老班主在时,确实什么都吃,困难时期也免不了要煮点大骨头疼,弄点鸡杂打打牙祭。

    不说山珍海味,但老头子鸡鸭鱼肉顿顿不少吃,酒也喝,烟瘾也不小,身体却从来不见臃肿,也不见僵硬,每时每刻都保持最好的状态。

    他们还记得,当年他们每每劝师父年纪大了,最好少食,对身体好,负担小,再者做他们这一行,也需要保持体重。

    师父却嗤之以鼻,只道:“等哪天我吃不动,那就到了我去阎王殿的时候,现在这点肉算什么,十斤八斤也照吃不误,练功的人没有钢铁肠胃,享受不了食补药补,功夫也练不到家,唔,真要是资质好得无以复加,一朝功成,那肯定更不是好事。”

    还记得有一回,他们师父登台前被人灌了一斤多白酒,走江湖讨生活的日子从来艰难,师父经常会为了替杂技班子的人找好活儿,跟人家拉关系,套近乎,没有关系怎么办?喝酒喝得痛快,没有关系也能拉得上。

    那天他就醉得脸颊通红,浑身发颤,可上了台走钢丝又轻盈又潇洒,凌空三转,获得满堂彩。

    等下了台发了一身大汗,酒就醒了,回头却叮嘱他们,万万不敢如此做,喝醉了一次就要伤身,多喝几次再好的功夫也得废。

    “哎,师父在世时就老数落我们,说我们几个功夫练不到家,却天天登台磨损骨头,恐怕将来年寿有限……”

    “虽然我们不算师父的入门弟子,但他老人家也说,彩门三门压箱底的功夫不能外传,可教给我们的养气功法,是彩门弟子们打根基用的,同样是绝学,如果能练到家,绝不比彩门任何一个入室弟子差。”

    方若华点头。

    确实如此,原主练的也是彩门的养气功法,别看名字简单,却是彩门根基。

    只要把养气功法练好,那么轻功三重影,还有柔术,自然水到渠成。

    相反,如果练不好,彩门绝技什么的,干脆就不要去想。

    眼前这师兄弟几个,从小就是练杂技的,后来机缘巧合跟了方若华她师父彩门张谦,算算也就几年时间,并不是班子中资历最深的人。

    但和杂技班子里其他人比,显然资质很好,只看这位彩门张肯把养身功法教给他们,那至少也把他们当了半个徒弟。

    原主的师父不传授他们真正的彩门绝技,估计除了武林约定俗成的规矩,法不轻传以外,更大的原因是他们此时根本学不会。

    若是有朝一日,这几个人养气功法真能练得高妙,估计这几个早就入了彩门门墙之内,自是想学什么就学什么。

    这些都是臆测,彩门张已经去世,他们师兄弟是再也没有机会受其教诲,也难知道他的想法心意。

    “当年我们年纪小,不懂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师父教的也没好好练,可这两年年纪越大,确实越能那是真正能让我们安身立命的东西,非同凡响,所以也算是日日练习,用功不辍,但至今也没能感受到师父描述中那种神妙感觉?”

    师兄弟几个心怀懊悔,却是目光殷切,似乎想从方若华这里得到些小窍门。

    方若华想了想,似乎也不太好解释。

    一旦功夫到了位,自己就明白,可要是到不了位,别人无论怎么去描述,恐怕也很难理解。

    当当当

    方若华刚想说话,大门忽然被敲响。

    满院子的人齐齐转头。

    四合院大门四开,周围的乡亲邻居随意出入,那扇朱红大门,到是有好一阵子没人敲过。

    敲门的是个年轻女孩儿,头上规规矩矩地梳了一条大辫子,白色的羽绒服,黑色的皮靴,圆圆的脸蛋,柳叶眉,樱桃小嘴,一笑两个酒窝,又清纯又可爱。

    男女老少一群人看她,她也不着急,从从容容地露出个微笑。

    “敢问可是彩门方门主当面?”

    方若华挑了挑眉,站起身迎向前,说起来自从和武林同道又联系上以后,她总是听到这般文气的招呼,一时到让她有一种时空错乱感,偶尔怀疑自己是不是又穿越到别处去。

    “正是。”

    “是就好。”

    女孩儿一拱手,随即又做了个请的姿势,“苏敏弟子陶小妖,奉师命挑战彩门新任门主,还请方门主赐教。”

    她虽然说了一个请字,但是动作可丝毫没有请的意思,脚步一错,蹂身而上,众人只看到一道残影,下一瞬,她的人就出现在方若华眼前,一掌劈其面门。

    围观的人不禁惊呼,瞬间四散开来,他们离得老远,都隐约能感到凌厉的掌风。

    杂技班子的几个人纷纷去摸当道具用的刀枪棍棒,只是武器还没摸着,就发现那陶小妖劈了个空,身体一瞬失控前倾。

    方若华竟然不知何时转到她身后,轻轻在她肩膀上一拍。

    陶小妖脸色微变,反应却极快,伸手缠住方若华拍在她肩头的手臂,扭身抬腿踢其胸腹。

    她的手本是牢牢锁住方若华的胳膊,这一踢哪怕以伤换伤,按理说也绝对不会失手,可她竟又踢空了!

    能在海中抓住游鱼的一只手,却没有锁住区区一个人的手臂。

    陶小妖甚至没有感觉到任何一点异样。

    方若华甚至连移动都不曾,冲她一笑,依旧伸手又拍了一下她肩头,笑道:“原来是猫毛,你养了长毛猫?抱歉,我有点强迫症,既然动了手,不拍打干净就不舒服。”

    陶小妖深吸了口气,平复下来,蹙眉轻叹:“看来我师父的场子是找不回来了。”

    方若华一听苏敏的名字,就想起这人是谁。

    苏敏以前在彩门拜过师,后来让人查出她是妖门的人。

    妖门也叫美女门,是个很邪门,也很神秘的门派,门中弟子多是品貌不俗的美人,自幼学琴棋书画,学各种技艺,学成之后利用美色谋权谋利,可谓无往而不利。

    像旧社会那些拆白党,玩仙人跳的骗子,有很多都是妖门中人。

    这些相对比较低端,真正的妖门高手,出入的都是权贵府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相当不得了。

    当然,她们的手段也让正道人士不耻,同时也颇为忌惮。

    苏敏被查出是妖门中人,彩门当然就不能留她,执行家法的就是彩门嫡传,原主的师父张谦,张谦只废了对方一身功夫,到是没有下死手,

    呃,主要还是一旦杀人,善后非常麻烦,张谦也不喜欢杀人。

    苏敏后来就消失无踪,现在看来,显然这位并没有销声匿迹,还在江湖中打滚,而且收了弟子,瞧这弟子一身的气派,周身名牌,瞧着可比方若华过得滋润。

    过得很滋润的陶小妖,神色到不太妙,死死盯着方若华,半晌才冷哼:“来日再战。”

    说完一甩头发,转瞬消失。

    方若华有点无奈。

    现在的江湖,不适合打打杀杀,就像尚小谭说的,大家坐在一起聊聊天,喝喝茶,哪怕谈谈恋爱,不是都挺好?

    咳嗽了声,方若华一转头,就看杂技班子的几兄弟瞅着她目光发直。

    “我们终于明白什么叫功夫练到家?原来就是能移形换影,从人变非人……知道归知道,但恐怕做不到。”

    这几个颇为沮丧,叹了口气,各自拎了一把椅子,溜到墙角去练功。

    方若华:“……”

    总觉得这几位好像误会了什么。

    陶小妖这一走,到没有再来找麻烦,方若华发现她在城中村租赁下个临街的铺子,整修一番,开了个宠物店。

    里面贩卖的都是名贵品种猫,个个娇贵,价格也特别特别高。

    来来往往的客人们去看的不少,但是买回家的一个也没有。

    在城中村这样的地方,根本不适合做这样的生意。

    这里住的不是分不清品种猫和家养的三花猫有什么区别的老头老太,就是连自己都捯饬不明白,养不活的打工仔,哪里会去买什么品种猫?

    养那种猫主子,就算不至于有钱有闲,那也得差不多才行。

    虽然开了店,但陶小妖也不经常露面,只喜欢一个人独坐在二楼,楼下打理生意的是个兽医专业的毕业生,挺不招猫待见,每天都处在被猫欺负的无限死循环里。

    这日,正值周末,方若华闲来无事,去接花洒他们放学,领着孩子刚一下公交车,转头就看到一辆面包车在道边停下,里面先下来一个老太太,还有两个中年男人,紧接着就下来一个老道士。

    老太太指了指楼上:“大师,我儿子就住四楼,你看看周围是不是有什么脏东西?”

    道士长得仙风道骨,须发雪白,慈眉善目,先围着楼房转了一圈,掐着手指,拿着罗盘算了半晌,噼里啪啦就是一通话。

    方若华一听他说,就打了个呵欠推门回屋。

    花洒到是听得挺有滋味,一边听还一边点评,说换了自己,这里应该怎么说,那里要怎么抖包袱。

    “这算命的活儿不行,专业知识不足,也就能蒙个无知老太了。”

    方若华提溜着他耳朵进门,决定下辈子也不教这徐球相术。

    这还没学呢就这么牛气,学会了岂不翻了天?

    方若华盯着几个孩子写了半天作业,傍晚出来吃饭,就听说对面四楼的疯子把道长给咬了,还打了他妈,把他妈差点没打得半身不遂。

    “真是疯得越来越厉害。”

    几个下棋的棋友都忍不住絮叨几句,彼此叮嘱把家里的孩子看牢了,千万不要到处乱跑,万一招惹了疯子,被捅死都不知道该去找谁算账。

    “也亏了张永贵是个疯的,他和他妈都不是善茬,这回他妈找了个道士,非说这房子风水和她儿子犯冲,所以儿子的病才好不了,要陆璐带着张永贵住村子里那一处平房去,把他们的房子让给张永贵他二弟住。”

    “这房子真让出去,还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麻烦肯定大了去了。”

    这些人窃窃私语,都觉得陆璐那小媳妇挺可惜,好好的人才,怎么就落张永贵手里,现在到好,还成了疯子一个。

    方若华一边给这几个老爷子泡好茶水,一边就看着作为话题中心的陆璐,很是从容地拎着垃圾出来,随手扔到垃圾箱里去。

    目光扫到垃圾袋,方若华到愣了一下,忽然问:“陆璐是医生吗?”

    “不是吧,不知道是学什么的,反正是大学生,挺有出息,看人家的气质就知道,这姑娘不一般。”

    方若华点点头,到觉得这位女士是学医的,连垃圾袋系的都是外科手术经常用到的打结法。

    “方小姐,请问您这儿还有鸡蛋吗?”

    方若华一回神,笑道:“有,要多少,我给你拿?”

    不知道是不是刚刚腹议人家,方若华有点心虚,特意给陆璐挑了二十个大个的鸡蛋,递过去时瞄了一眼陆女士的手。

    她手指虚弱无力,手腕也显得单薄,拎着鸡蛋都微微颤抖,显然手上有伤,不大能用力,外科医生大约是做不了的。

    方若华轻笑,别人的职业与她有什么关系,送走陆璐,她就又张贴了一张招租广告。

    四合院的招租广告消耗量有点大,别看没人来租房,到是经常有人揭走她的广告。

    在门口下棋的老大爷都开玩笑,说方若华字写得太好,所以广告才被人拿走充当字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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