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六驾龙马
在老石巷的胡同口,一干学子说得吐沫横飞。
景国几十年也出不来一篇镇国诗文,现在不仅连续出了两篇,而且就在他们眼前诞生了一篇,全都心潮澎湃。
连那些士族子弟也滔滔不绝盛赞方运,在镇国之文面前,寒门和士族的隔阂不复存在,只剩下读书人对文道的尊敬。
“此人之才,只能用惊世骇俗来形容,当真是满腹经纶。”
“幸好他在这里写文,要是去海边写,那一句‘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必然惊动龙宫,祸福难料。”
“那些龙类和普通妖族不一样,他们最爱才名。当年剑眉公打伤龙孙,那龙孙竟然不生气,而是一边跑一边夸赞剑眉公,说哪天再比试一番。”
“《陋室铭》里的诸葛亮、扬雄和孔子三圣如果在天之灵知道有后人如此,一定会很欣慰吧。”
“我辈读书人心中有圣人,腹中藏千军,所居之处,哪里会简陋!那严跃真是长了一对狗眼!”
“志乃文之根,此子以陋室立志,与三圣比肩,宏图铺展,如虎添翼,才气文宫怕是要根深蒂固了。”
“当年孔圣也是经过多年磨砺才有所成就,方运家世寒微,又苦学多年,《陋室铭》一出,自然毛遂入袋、锥出鸣世。”
“我景国……大胆N人在城内纵车狂奔!”
“嘘,你没看那是州刑司的马车吗?”
“那……那也不能在城里跑这么快,伤了人怎么办?”那人的气势顿时弱了九分。
“里面应该坐着大人物,起码是一位举人,应该不会让马车伤人。咦?后面怎么还有一辆快车,好像是监察司的?刑司和监察司的大人物都来了,差一个法司全了,莫非哪个官员出事,逼得三司齐出?”
“坏了!另一边还有城卫军的马车,怎么像是包夹,不会是来抓我们的?”
“要是能被这么多大人物包围抓捕,我死了也不冤。”
“那好像是府台的马车。”
所有的秀才士子停下谈论《陋室铭》,许多人本来什么都没做也感到心虚,这阵势太吓人了,抓捕入城的妖物也不过如此。
那些快车越来越近,突然,在东边传来六声极为高亢嘹亮的马鸣声,就见所有的马全都瑟瑟发抖,少数马甚至跪在地上。
那些飞驰的马车立即减慢停下,所有的马都不受车夫控制,惊骇地靠着墙,让出一条路。
六匹比寻常骏马高一头、体长要长三尺的银白大马拉着一辆马车出现,六头大马趾高气扬,都不屑于看一眼别的马。
和普通马匹不同,这六头马身上长的不是马毛,而是厚厚的银白色鳞片。
“江州唯一的六驾龙马,剑眉公怎么也来了!”一个秀才小声道。
那些车上的人骂开了。
“院君大人好威风,知道的当你是大学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圣人驾临!”
“李文鹰!你眼里还有没有昔日同袍之情?”
“哼,剑眉公若不要面皮跟我区区进士争一页纸张,我一定相让。”
一个又一个大员走下车,大源府所有的实权官员齐聚一堂。
州刑司的四品司正、大源府的五品知府、府文院的从五品府院君、府军的从五品府将军、城卫军的六品偏将等等全都在。
在场的秀才门目瞪口呆,这还是平时表面上一团和气的官员吗?怎么个个剑拔弩张,人人对李文鹰一脸怨气。
此时此刻,这些人已经完全抛弃官员的身份,都是以读书人的姿态出现。
龙马吓得住马匹,却吓不住这一位位举人和进士。
六匹龙马不得不停下,不断打着响鼻,四蹄乱走,跃跃欲试。每一匹龙马都可以独战一位秀才,除了李文鹰它们谁都不服。
面相如三十出头的李文鹰掀开门帘走出来,环视众人,微微一笑,两道剑眉愈加英武。
“各位可好?我这龙马性子暴躁,你们可要多担待啊。”李文鹰微笑道。
六匹龙马得到表扬立刻大声叫起来,高高仰起头。
孙知府理直气壮道:“我听闻大人从周主簿那里抢了一本《枕中记》的原稿,又得以给《三字经》注释,可谓名利双收,怎么还不知足?”
五品官如此质问三品大员,这在圣院大兴之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现在人人都觉得稀松平常,认为孙知府有文人风骨。
李文鹰坦然道:“镇国炼胆之文乃百年不出的名篇,我乃一州文院之魁、千万人之师君,又坐大学士之位,理应当仁不让。这《陋室铭》若能助我成大儒,自是皆大欢喜。”
“此言差矣。剑眉公大才谁人不知,陈圣曾言大人二十年内必然成大儒,何必与我等进士争这一文。”
一旁年进六十的监察司朱司正突然道:“我是举人出身,难道就不能争了吗?”
“口误,口误,朱大人您别误会,千万别中了李文鹰的诡计,我一向敬重您的铁面无私,如果我得了《陋室铭》,一定让您先睹为快。”孙知府道。
“什么叫你得了《陋室铭》?我们大人从玉海城传书给我,说他对这《陋室铭》志在必得!”那六品的偏将道。
江州的州衙和文院都在大源府,但州军的驻地却在玉海城,主要防着海妖。
“大家不要吵,先合力解决剑眉公再说,他要是见到方运,我们真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又有一人道。
内讧停止,所有人看向李文鹰。
“此文对我有大用,万万不能让与尔等!”李文鹰站在车头,一身官袍,语气坚决。
“不若李大人把《枕中记》原稿和《三字经》的注释让出来,我们马上离开。您吃肉,总要给我们分点汤吧?”
李文鹰道:“哼,你们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根本无力给《三字经》注释。至于《枕中记》,我李文鹰咽下去的东西,谁曾逼我吐出过?废话少说,《陋室铭》是方运的,由他决定赠予何人。我李文鹰不是巧壤夺之人,来之前特地准备了一物与他交换。”
说着,李文鹰从衣袖袋中拿出一物。
那是一块两指粗半尺长的墨锭,和普通墨锭不同,这墨锭表面遍布细密的红色血丝,如玉如火,似乎在流动。墨锭的上方雕刻着龙头,栩栩如生。
“龙血墨锭!”一个秀才羡慕地轻呼。
孙司正道:“你的龙血墨锭只是妖王龙孙之血,比之大妖龙子血差许多,更不用说龙圣之血。那《陋室铭》首本原稿足以流芳百世,对方运自是无大用,但足以让我景国多几个翰林,一方下品龙血墨锭自是换不来。你要是把那龙骨龙须笔拿出来,我等绝不再争。”
李文鹰冷哼一声,极为不悦。那龙骨龙须是他费尽心机自妖王龙孙身上获得,比龙血墨锭宝贵得多,若是炼成文宝威能更强,他舍不得送人。
“你龙血墨锭虽然能让战诗词增强两三成,但终究用不了几年,我手中有一件举人文宝,倒可以跟方双甲交换。”
李文鹰道:“区区举人文宝而已。我家里有一支进士文宝‘荡妖笔’,虽然只能杀妖不能伤人,但此笔也足以增强战诗词的一成威力。”
所有人沉默了,他们地位都不低,可比起李文鹰差得多,不可能拿出进士文宝来换。
孙知府不甘心道:“方运只是童生,至少要成为举人才能用进士文宝,现在就算给他无大用。”
“离他当举人的日子会多远?一年还是两年?”李文鹰反问。
孙知府答不出来,方运在短时间中举的可能性太大了。
这时,府文院的卫院君突然道:“此文既然如此重要,而且方运留之无用,那不如就捐给朝廷,留在景国学宫。仿照圣院,让有功的官员阅览,岂不是两全其美?”
多人厌恶地看着卫院君,他虽然身在文院,却是左相的走狗,这么说明显是有私心,不想让方运得到好处。
李文鹰沉下脸,道:“那是方运之物,他想捐则捐,若不想捐无人可以逼迫。我听卫院君的口气,似乎是想跟方运交换?不知府文院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
卫院君挺起胸膛道:“此物对我景国极为重要,方运既然是我景国读书人,捐给朝廷理所应当。”
孙知府嘲讽道:“卫院君家有白银数十万、良田数万亩、珍宝无数,也对我景国也极为重要,你也是我景国读书人,那就捐给朝廷吧。只要你能做到,我马上劝说方运也捐出《陋室铭》。”
“你……你胡搅蛮缠!”卫院君气道。
李文鹰的剑眉一动,目光如冰,缓缓道:“在我没有生气之前,你最好滚远一点。告诉左相那条老狗,他若是敢动方运,我屠他满门!”
周围死一般的寂静,这才是剑眉公,有理有据怎么样他都会容忍,但对卫院君这种煽风点火算计景国人才的,他素来不客气。
那些秀才士子吓得急忙低头,心道不愧是差点屠龙的剑眉公,太可怕了,连当朝第一相都敢威胁。
反倒是官员比较平静,李文鹰官职是不如左相,但他志在平妖不在朝堂,两人同为大学士,左相才气或许多一些,但若拼死相斗,李文鹰的胜算要大一些。
风雨剑诗李文鹰有威胁左相的实力。
卫院君没想到犯了李文鹰的忌讳,吓得灰溜溜走开,车都没坐。只是右拳紧紧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