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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幽的小巷道内,在这天早晨响起了鞭炮声。

    那声音过分清楚,要不注意到也太难,除非……耳朵聋了。

    模模糊糊间,薇如从梦境里醒来,双眼睁开了一公厘的小缝。她摸来摆在床头柜的闹钟,时针、分针、秒针好像全叠在一块?再闭了闭眼,重新打开,这次好一点,上睫毛和下睫毛分离了三公厘。

    七点三十五分三十五秒……距离她昨夜躺下的时间,也才过了三个小时又二十一分左右。所以正确说来,她昨夜很晚睡……也不对,是今早很早就睡了。

    闹钟归回原位,她把自己的脸重新埋进那柔软的枕头。就当上下睫毛即将再度相遇交会时,外头响起了诵经声。

    “啊——”挫败起身,她呆坐着。猛然想起昨晚下班回来时,发现对面那户人家的门外,已搭起了塑胶棚。

    上星期,那户人家家里有人往生,这些天来偶有一些诵经声夹杂木鱼声,但也还不至于吵闹。

    昨天搭了棚,今早放了鞭炮,接着又是一阵一阵听不懂的经文从麦克风传出,响透这整条巷道。

    依稀记得几年前奶奶去世时,大伯也是这么帮奶奶办丧事的,所以照这情况看来,今天大概会诵上一整天的经。

    “啊——”薇如又挫败地叹口气,低垂着头,有些困扰。

    好不容易熬到了周休,她打算趁这两日休假时,把小说赶—赶。

    她平日在广告公司上班,总要等到下了班之后,才有时间写小说。写小说是她的兴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样的兴趣,她其实也想不起正确的日子,大约记得是要升上大二那个夏天吧?!

    母亲反对她写小说,就连翻阅都不准。父亲倒是不怎么去管她,反正她向来毋需家人为她操心。不过怕老婆的父亲却是事事听从母亲,所以关于她写小说这事,即便父亲没什么意见,却也不敢赞同,就伯母亲一个凶恶的眼神瞟来,他无法招架。

    虽然母亲反对,但有些事是可以偷偷摸摸进行的,像交男朋友、像在课堂上传纸条、像翘课……

    她在大二那个夏天,开始了文字创作,那时没想过当作家,也没想过把作品寄到出版社,只是单纯放在网路上供人浏览,却也没料到浏览她文章的单日人次,最高纪录曾破千人。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有出版社主动找上她,要为她出版作品。

    再后来她就莫名其妙成了作家。直到目前为止,她陆陆续续也写了四本小说。

    听说她的书卖得还不错,也听说她拥有固定的读者群。

    不过,既然这种事只能偷偷摸摸进行,当然她的父母至今仍不知她成了作家,即使她还算小有名气。

    大人们是奇怪的,他们总认为为人子女的,就是要乖乖听话念书,将来谋个公家机关的工作,捧着铁饭碗便能安稳过一生。

    写小说这等事在他们眼里,就和一些不成名的音乐家、美术家、舞蹈家、运动家一样,是会饿死人的兴趣和职业。

    若硬是和他们据理力争,他们会这么笑你:“什么艺术?什么浪漫?能当饭吃吗?真不懂你们这些孩子脑袋里都装些什么?想当初我们那个年代啊,哪个人不是拚了命地念书,就为了考进公家机关?”

    所以后来她变聪明了,表面上父母说的永远是对的,但其实很多事她都是秘密进行着,例如写小说。

    “咚咚咚……”外面又响起几阵鼓声。

    拨拨散乱在颊边的发,她掀开被子,勉强下了床,弯着身子像个老太婆似的,慢慢摸进浴室。

    她在浴室的镜子前抬起脸,望着镜中的自己。

    岁月似乎没在她的脸颊上刻画下痕迹,很多人都说她看起来像是刚考进大学的学生,但其实她早过了那个充满青春欢笑的年纪。

    而事实上,她也不过二十八,却总觉得自己苍老得像个阿婆……在心态上。

    慢慢步回卧室,拿起发梳,对着梳妆镜随意梳几下那头长发。

    咦,好像真的过长了些?

    前些时候毅翔才念过她该去剪发了,说什么头发太长会吸收身体的养分,不仅发质会不好,连身体也会变不好。听完他的说辞,她不置可否,因为他的头发好像也不短。

    盘起发,换上休闲衫,她步出卧室走到客厅,按了电脑的开机键。

    一杪、两秒、三秒……半分钟过去了,萤幕上没出现那开机时必定会出现的一大排她不懂有何意义的数字和看不懂的程式。

    坏了?那她赶到凌晨四点的稿子不就……

    懊恼地把电脑桌从墙角拖出,底下的轮子和地砖摩擦出“叽嘎叽嘎”的声音,嘈杂指数高达……八十分有吧?

    都是这样的,每当电脑有状况,她的第一个动作一定是把桌子拖出来,然后看看后面的线路是不是被她踢掉了,还是不小心被什么小东西给咬断,例如蟑螂、壁虎、蚂蚁……

    会这么怀疑也不是没她的道理,有一次在打字时,就硬是不小心打翻了一杯珍珠奶茶,擦拭过后,隔日醒来见到她的电脑键盘时,差点尖叫着逃跑。因为那键盘上下满是黑黑的小蚂蚁。之后,她的键盘敲打起来就是不顺。

    她打了电话给郁翔,只听见他在电话那端低声安抚:“好,我找时间过去帮你看看。你要不要自己先试着把键盘拆开?很简单的,就是……”她没继续往下听,找了个她在煮开水,水滚要赶去关火的烂藉口,结束通话。

    总是这样的,郁翔总是会在第一时间安抚她,但其实他不曾真的帮过她的电脑什么忙。后来,当她的电脑出了状况,她不再向郁翔求救,直接抱去送修。直到遇见毅翔……

    她窝在墙角,细看那一堆密密麻麻的线……好像没有咬痕,那么应该就不是哪条线被咬断。

    再看看主机上的连接插座……

    她拿起市内电话话筒,按了一组熟悉的数字键。

    不出一分钟的时间……

    “薇如,开门。”大门外,毅翔一手撑在锻造双玄关门上,一手摆在裤袋里。他连按门铃和敲门的基本动作全都省去。

    薇如自电脑桌后探出头,接着起身,跨出脚,以小跑步的型态前进着。匆忙中,被耳机线缠住右脚,一个踉舱,差点亲吻上冰凉的地砖。

    稳住身子后,拨拨散落的发丝,她开了门。

    “你家小电又挂点啦?!”门一开,毅翔头一探,然后脱去鞋子,大步一迈,越过她身边,看也没看她一眼。

    薇如盯住他往电脑靠近的背影……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她家,他好歹看她一眼啊!

    “它没反应。”关上大门,她慢吞吞地走到他身侧。

    才一走近他,他便回了头,带着趣意的脸。“当然没反应。”

    “啊?!”薇如睁大眼困惑着。

    “你来看。”毅翔指了指电脑桌后方的延长线。

    “嗯……”

    对于薇如的反应,毅翔像是不满意似的:他扬扬眉,“嗯什么嗯?你没看到吗?”

    “什么?”看到什么?不就是一堆线?线有什么好看的?

    “延长线的插座。”

    “怎么了啊?”

    “电源灯没亮!”毅翔顿时被打败。

    电源灯……薇如把他的话慢慢消化后,困窘了起来。

    一直以来,她都把电脑电源线插在延长线的插座上,而延长线的电源线是不拔的,插孔旁的电源开了,电脑就能开机,若像现在这样忘了……

    她搔搔额角,带着歉意,“呃,不好意思,让你跑这一趟。”

    “哈哈,少来这套,谁让我是你家小电的专用御医。”他一边笑说,一边帮薇如把电脑桌移回原位。

    同样住在这栋楼,住在楼上的她自从知道楼下的他是写软体的工程师之后,电脑一有状况,就是CALL他上来医治。他果真如他所言,是她那部电脑的御用医生。

    “又打算把假日用来写小说啊?”他按了开机电源,双手环胸,双眼紧盯着萤幕。

    “嗯,这次进度落后太多,要赶一点了。”她也望着萤幕……啊啊啊,终于有反应了。真是谢天谢地!

    她……偷偷觎着他,崇拜的晶亮在眸底一闪一闪。

    “OK了,那就不打扰,祝你写作顺利。”他漾出一贯的笑容,然后开了门,又替她带上门后,离开她的住处。

    祝你写作顺利?好……好客套喔,好像他们之间很陌生似的。

    有时候她会觉得毅翔是高深莫测的,看不见他的心事。不过妙的是,他也曾用很诡谲的说辞来描述她。

    他说他曾在阳光跳动的午后,在两侧满是蓝花楹的人行道上,抬眼看天。在叶片与叶片的细缝中,阳光呈放射状透过来,洒在他脸上。他眯起眼,从晃动的叶片与叶片中,瞧见一方蓝,而那方蓝中,有朵扎实的白云。

    她……就像那朵白云。

    当时她笑问他,云不都一样,哪还分扎不扎实?他说不同,她就是那一朵隔着叶片的扎实白云。

    她不是很懂他的那段话,不过倒满意外他的描述。

    她总觉得念电子工程的男生,脑袋里大概都是装一堆她不懂的数字和程式;可听说他国中的国文成绩还不赖,常参加作文比赛。

    原先还不太相信他的国文成绩不错,后来听过他的这段描述后,倒是很愿意相信他……国中的作文。

    咦?等等,突然想起,或许可以把他那时描述她的这段话,加进小说里?

    她打开一个WORD档案。

    凌晨时,写到了第六章,男主角和女主角分离。

    白白的底,黑黑的字……好像黑白电视。所以WORD里才会满满都是结束不了的剧情?

    她盯着“分离”两字,右手掌支着下巴。

    分离分离……分离是什么样的感觉?当一个人面对生离时,都是什么样的反应?如她一般?还是……

    她呆坐在电脑前,心思飘到两年前……

    ************

    郁翔临时取消今天的约会,薇如多了一些空闲的时间,她正好可以逛逛书局,找找有没有什么还不错看的新小说。

    踏出书店时,停在店门外的轿车是她熟悉的那一辆。

    她以为是他给的惊喜,正欲上前打招呼时,却见驾驶座旁的车门被打开。一把碎花图样的伞先被撑开,走下来的是一位打扮时髦的女人。

    女人走出后,撑着伞,开了右后方的车门,她不太友善地从车内拉出一个孝。女人的身影挡住了孝,她看不清那孝的样子。

    驾驶座车门开了,熟悉的男人身影走出。

    男人快步走到后车厢,搬出一辆轮椅,然后走近女人。

    女人退一步,男人抱起那个小男孩,让他坐在轮椅上。接着,男人迅速地打开一把素面的伞,为男孩撑着。

    小男孩长得像男人,双腿包覆在米白色的长裤下,她无法判断小男孩的腿是受伤?还是……有残缺?

    薇如见男人一手推着轮椅,一手撑伞,而女人则是撑着她的碎花小伞,跟在他身侧。她不想和他们打照面,退到墙柱后方。

    在他们经过她隐藏于后的墙柱时,她听见男孩喊了男人:“爸爸,等一下可以去麦当劳吗?我想吃儿童餐,现在在送数码宝贝喔,我想收集……”

    爸爸?!她愣了愣,而后傻傻地盯着那离她愈来愈远、肩膀被雨水打了半湿的男人身影。

    她嘴巴张了又闭、闭了又张。张口、闭口反覆了几次,还是没能喊出那个男人的名字。

    她没掉眼泪,没有歇斯底里地追上前去问为什么。

    她只是觉得胸腔里的空气,奸像被挤光了一样,瞬间,她有些昏沉。胸腔空空荡荡,就连想吸口氧气好恢复脑袋运作,都感到痛楚万分,

    隔日,她递出职务请调申请单,从台北公司调到台中公司。她没有道别,没有对同事提起请调原因,安安静静地搬回台中东势的老家,和爸妈,兄姊们同住。

    几日后,她骑着轻型机车从东势往公司的途中,无意间瞥见一块刚完工的售屋广告招牌,她依着上面的地址,绕进一条小巷道。

    看了看环境,好缘还不错,离公司也近,若在这里购屋,也许她不必每天都那么早起,就为了骑机车赶进公司打卡。

    于是,她记下了联络电话:

    ************

    站在电梯口,薇如一边盯着地上那有着橙色云彩的大理石磁砖,一边拿起手机。

    “嗯……都好啊,但是一定要有万芳唱的‘桂花酿’我要万芳的版本喔,不是张宇的。”和姊姊讲电话的同时,眼角瞥见她的中跟凉鞋右后方四十五度角出去的三十公分处,多了一双深褐色的皮鞋。

    看那样式、看那鞋的大小,对方是男人。也是来看屋的吗?

    毅翔好不容易赶上了和屋主约定的时间,把车子停在巷口,他一路跑着进来,正站在电梯门前喘着。他忙着喘气都来不及了,无暇顾及还有多少人在等电梯。

    直到他听见“桂花酿”这三字时,双眼曾短暂停留在左前方四十五度角处、背对他拿着手机讲电话的女人。

    数字灯的鹅黄色亮光一路往下闪着。

    5、4、3、2、1,“当!”电梯门往两侧打开,薇如首先踏进去。她盯着那一排按键,手指在开门键停留,待另一道身影也踏进电梯时,她的手指才栘到关门键,接着按了“5”。

    那天记下电话后,她一进公司便打了电话过去询问,屋王和她约好在五楼碰面。电话中,屋主的声音听来和善,她说这房子原是她和她先生留给孩子住的。

    用这一生努力攒存下来的积蓄买了这块地,再请人来盖屋,一共五层楼。本来是打算给四个孩子一人一层楼的,哪知孩子们全部不领情,各自在外租屋。所以夫妻俩才决定把房子卖出。

    卖掉总是比空着养蚊子来得好,还有现金可拿咧!

    看看看!这世界真的不公平是吧?有的人是有免费的新屋还不愿意住,而她可是要自己付款买屋子呢!

    “呵……”她低首笑了笑。

    笑自己怎么会跟还不确定是否成交的屋主的儿女计较起来了?人家和她又不认识,她和人家也不认识。

    为了和你好聚好散,不敢说出多悲伤,你的心已淡,我的情未断,怎能相信我们还来日方长……

    蓦地,静谧的空间响起一阵突兀的来电响铃,那是……桂花酿,男歌手张宇演唱的版本。

    薇如正在运作的思考顿时停止,她慢慢侧过身子,尽量不让对方发现她的举动。然后,她偷偷瞄着那个刚结束短暂通话的男人。

    毅翔结束那通催促他回公司的电话后,把手机收回牛仔裤口袋的同时,眼神不期然与薇如交会,在半空中停留两秒后,他朝她颔颔首,温文一笑。

    被逮到!

    薇如惊吓地随意点头以示回礼后,把脸疾速转回那排看来无趣的按键。

    “当!”电梯很识相,在这时候到达她和屋主约定的五楼。

    后来,薇如和毅翔一同跟着屋主看看屋内的格局、环境。

    薇如很满意,打算买下,毅翔也很满意,也打算买下。屋主见两人都有意,又推荐四楼。屋主说每层楼的格局都一样,二、三楼已经售出,就剩四、五楼,建议他们可以一人买一层。

    薇如很坚决要五楼,毅翔也很坚决要五楼。

    僵持许久后,薇如打算放弃五楼买四楼时,她随意脱口而出,像是自言自语:“好可惜喔!一直好想去看夜景,可始终没机会。本来想着买下五楼,离星星就近一些,可以摆张藤椅在阳台,每晚都能看夜景的……”

    “五楼让给你吧,我买楼下。”不小心听见薇如喃喃自语的毅翔突然做了个薇如不相信,就连自己也不太敢相信的决定。

    确定成交,他们一同搭电梯下楼。

    密闭的空间里,比先前多了份诡异。

    毅翔走近靠在角落的薇如,递上名片,“以后就是邻居罗,请多多指教。”他露齿一笑,很阳光。

    伸手接过那名片,烫金的三个黑字稳稳躺在正中间——黄毅翔。

    见到那三字的瞬间,薇如觉得自己拿着名片的右手突然发热,像是被烫金的字体烫伤一样,她差点就让名片从指尖滑落,眼泪就要翻坠。

    垂放在腿边的左手用力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硬生生把眼泪逼回。“我叫丁薇如,请多多指教。”她笑笑。

    踏出电梯前,毅翔发觉她眼眸中抹过一道光芒,那光毫无色彩,但却像极了黑夜中,清冷站在街角的蓝色路灯。

    不久,他们前后搬进这栋屋子,真真实实地成了邻居。

    曾经,薇如觉得电梯是一种奇妙的产品,门外是那个就算擦身而过谁也不会多看谁一眼的世界。可门内即使也是擦身而过,却否认不了曾经待在同一个密闭空间的偶然。

    而这偶然还真是会在偶然间,让一些偶然擦身而过的两人,摩擦出奇妙的火花。

    她和毅翔也在那堆火花之中。

    偶然的售屋广告招牌,偶然的电梯,偶然的一曲桂花酿,偶然的一段自言自语,偶然的一张名片……丁薇如和黄毅翔的相遇真的很偶然。不过负负得正,重复多次的偶然,相加后就是得到必然。

    薇如从没想到,后来她会感谢电梯的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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