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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雄雄

    诸位,你要看到是随机防盗章节, 那就是你v没买够一半章节啊。乐-文-  如今叶殊最为关注者, 除却同原身有瓜葛的叶家以外, 便是那少城主了。

    而提及少城主,自要提及其父。

    鸣山城城主姓晏,其独子晏长澜便是叶殊救命恩人, 今年刚过十三。

    晏长澜年少意气, 心胸开阔, 有侠义之风, 不说是怜贫惜弱, 但只要遇上不公之事, 也总会管上一管, 颇受城民喜爱。

    此子品行乃其父教养而来,可想而知, 城民对这一位城主,亦是十分敬重。

    晏城主晏北除了这独子以外, 还有两个弟弟,不过听闻三弟尚未成丁便已夭折,如今剩下的就只有他二弟晏西了。不同于晏城主在发妻病逝后便不再娶, 子息单薄,晏长澜这位二叔倒是有一妻三妾,诞有二子三女。其中儿子都是嫡出,分别名为晏长松、晏长柏;女儿一嫡二庶,嫡女从兄排序, 名为晏长梅,庶女便叫二娘三娘,并不在序齿中。

    晏北晏西并未分家,都住在城主府内,晏城主对这唯一的二弟很是宠爱,平日里也将城主府一些事务交由他来处置,晏长澜身份最贵重,年岁反倒是最小的——这也是因着当年他母亲身子弱,故而直至中年,才将他诞下。不过晏长澜与这些堂兄堂姐的关系也还不错,两家人过了这些年,算是和乐融融。

    对于晏西一家,城中民众自不会如同对晏城主一般敬重,但晏西相助晏北时兢兢业业,并无劣迹,便也印象不错。

    不过哪怕晏西子女多,整个城主府的人丁也不比城中三大族。其中单是叶家,嫡支便至少有数十人,旁支更不必细数。另两大族一为方家,一为孙家,后辈也是繁盛。

    自然,如今凡是有些地位的大族,子孙后辈成婚都要讲究一个门当户对,城中最为有力的势力只有这四家,联姻也是理所应当。

    如今叶家嫡系有新婚妻子乃是孙家嫡女;方家嫡系一名出色子孙,则与城主府唯一嫡女晏长梅定了亲;晏长松则已然娶妻,其妻子亦是孙家一名嫡女;又据闻晏长柏似乎要定下叶家的女儿,只是暂且尚未说准罢了。

    这些大族彼此之间、与城主府之间的姻亲关系千丝万缕,难以分明,大族对城主府自然尊重,城主府对这些大族,在必要之时也是退让三分。不过,若是论起大族之间的地位,还是叶家更强一分,可称鸣山城第一大族。

    三族在城中名声也是不同,叶家最为傲慢,方家较为低调,孙家出美人,行事很是张扬。其中方家的风评尚可,叶家与孙家都是一般。

    大略将这些关系在心中捋过一遍,叶殊能撑着下床之后,便去同老大夫告辞了。

    老大夫和蔼道:“后生数年不知事,若孤身上山,怕是难熬。”

    叶殊露出一丝黯然:“虽是如此,但那处亦是晚辈安身之所,总要回去。老丈这几日看护之恩,晚辈铭感五内,不敢再多劳烦。”

    老大夫叹息道:“少城主出了银钱,哪里能说是劳烦?你如今虽是醒了,但骨骼经脉硬了些,倘若习两手武艺护身尚且有些可能,若是要成为一等一的高手,却已不能。老夫看你还算聪慧,你若是在山中难过,倒是可来与老夫做个药童,做一做杂务,总能度日。”

    叶殊听得,暗暗想着,这老大夫果然心善,只是若真留在此处,对他之后修行却是不利,倒不如想个法子,与他添几分交情,日后行事也有个遮掩。

    想定了,他便垂目说道:“老丈之处药童已有数人,晚辈来此也不过是白吃饭罢了,哪里能这般拖累老丈?老丈好意,晚辈感激不尽……若是老丈不嫌弃,晚辈倒是认识几株药材,日后若有机会采了,送到老丈处来,换些许饱腹之物。”

    老大夫有些感慨,却也赞赏这少年坚韧自尊之心,稍作思忖后,便说道:“这倒也好。只是你采摘的药材若是摘坏了,不仅药性减弱,其价也要压低,可不划算……”言及此处,他将一本黄皮古册拿来,交给叶殊,“想来你也识字,回去后将这书看一看,记下来,多识得几株药材,弄清采摘之法。日后,便依照这些法子采摘了药材,送到此处罢。”

    叶殊听了,自是再度谢过。

    随即他当真不在此处逗留,行礼之后,就离开医馆了。

    叶殊直接回了城外的一座野山上。

    那山只是一片连绵山峰里较矮的一座,也是最前方的一座,因着时常有人在上面狩猎,走出了几条山道,山中的野物也较少,且并无凶恶猛兽。

    自打被叶氏出族以后,原身便被送到了这座山上,所谓的山间茅屋,不过是许久以前一名老猎人的居处,那一亩薄田,也是老猎人开垦出来,用来种一些小菜解腻。那老猎人早几年被山中的野物吃了,敲原身也被出族,左右老猎人无后,这茅屋薄田也没人能瞧得上,便被叶家随意给了原身。

    原身当时不过六七岁年纪,脑子更被烧糊涂了万事不懂,若不是隐隐约约知晓怎么种菜,屋里也还有老猎人留下来的不少粮食,怕是原身当时就要饿死在山里了。

    叶殊顺着原主的记忆回到茅屋里,果然在屋后见到了那一亩薄田。

    薄田原本地力便弱,原主对农事也不精通,一年年下来里头那几样小菜越发出产少了,便是这般,他还每每将最嫩最好的送给那红鸳,自己忍饥挨饿,瘦瘦小小。眼下原身都已十二岁了,但这一副小身板,瞧着也只是不足十岁的模样。

    叶殊身为少族长,受祖父宠爱长大,对于凡人农事自也不懂,但他从前见过族中仆役以法术催发灵谷后,都要聚灵补田,便能想到,既然催生灵谷如此,这凡人种地也要补足地力才是,若是不能补足地力,出产不足便是理所当然。

    他现下也只是凡人之躯,要想与从前那般只吞吐天地灵炁便能存活,自不可能,故而这种菜之事也十分要紧,不然好容易活了下来,再被饿死,岂不可笑?

    转念间,叶殊已立在薄田边上。

    如今恰是收获之时,田中出产只有一种大叶青菜,然而因着地力不足,那叶片虽还算青葱,却并不饱满,瞧着便恹恹无力。他如今并无法术在身,无法施展行云布雨之术浇灌,也只得用些苦力了。

    叶殊很快自屋中拿出桶来,往不远处一道溪水走去,在那里汲了一桶水回来倒在缸里,反复数次,将水打满,才又用勺舀水,把那一亩地浇了一遍。待做完这些,他的衣衫已是被汗水打湿,而后再取几把菜,和着水在锅中胡乱煮熟吃下,这一顿也就混了过去。

    一碗青菜几乎没什么味道,但此事也没什么可挑,叶殊吃过之后收拾一番,手里出现了一滴圆滚滚的水珠子。

    这一颗水珠,正是混沌水,据闻能滋养万物,只是如若不尝试一番,他也不敢轻易用它。在医馆之内,为免引起他人注意,叶殊并不曾取出过,哪怕他明知每到次日这水便会消失,心中十分可惜,也是如此。

    不过,现下却是个好机会。

    稍作思索后,叶殊就将这一滴混沌水捧着,来到那亩薄田前,但他犹豫片刻后,到底还是不曾就在此处试过,而是往前走了一段,在离茅屋有个十来丈时,方才随意寻了一棵树,将这一滴混沌水落在了它凸起的根须上。

    叶殊看他,状似关切:“而是什么?”

    红鸳很是犹豫,期期艾艾:“若是……若是有人心仪另一人,恰她手里又有一样对心上人颇有好处之物,那人……殊少爷,你觉得那人该如何是好呢?”

    叶殊暗道一声:果然!

    虽说叶殊认定红鸳自私自利,不会得了“神功”后立即告知叶俊,但若红鸳当真爱慕叶俊到想也不想便将此物献出,倒也算是对叶俊真心实意,他或者要改一改原本的打算也说不准。如今见红鸳当真将其瞒下,眼神闪烁,似乎不必他来挑拨,自己便有了些打算……就叫叶殊心中泛起一丝冷然。

    叶殊原本便对此女很是厌憎,而今更是毫无怜惜之意。

    当下里,他顺着那红鸳的心思,便说道:“如若是我,就以此物为聘,迎娶心上人为妻。虽说此举有些乘人之危,但人心皆是肉做,长久下来,总能叫她心软。更何况在我心里,若我爱慕了谁,必是再无人能比我待她更好,又怎舍得叫她在旁人身畔,被那等心意不诚之人慢待呢?”

    红鸳一听,与自己的心思不谋而合,不由想着:确是如此。天底下还有哪个能同我一般爱慕俊少爷?我有此物在手,比之那些大小姐来对俊少爷更有助力,也算配得上了。又想:定是上天怜我一片心意,否则哪会让我寻到那神功?只是还要小心行事,不可叫旁人察觉了端倪。

    想罢,她心里急切,同叶殊说话间也带了些敷衍,正是如坐针毡。好容易说了一会儿话,她自觉已掩饰得了,就急急同叶殊告辞。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群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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