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关门弟子,取意赋名
见到三人之中便有两人持反对意见,淡一真人眉头微蹙,他对于这个男婴是寄予了厚望的。
因为深知淡言真人的性格又考虑到淡言及姬别天两人的关系,于是淡一真人直接转头看向姬别天问道:“五师弟,你是什么意见?”
姬别天是翠霞六仙唯二的在家高手之一,是天陆大陆修行界出了名的性如烈火、刚直易怒。
说实话,如果不是之前淡一真人见到姬别天神色怪异张口似是有话要说,现在也就放弃劝服五位师弟认可收男婴入翠霞的想法了。
果然这次面对淡一真人的征询,姬别天眉头一皱,最后却是表达了赞同。
:“性善性恶,岂只是先天之故,后天亦有其份,如若教导有道,便是妖魔鬼怪亦可为善成仙,如若教导无方,天人灵物也可为恶化邪。
我翠霞剑派乃是千年正道,根基雄厚,岂是无方无道之门,若能以善为本,诱以正道,便是这孩子性恶也是无妨,难道这千年来我们翠霞教化曾经为害一方的妖魔鬼怪还少吗?”
淡嗔真人听到姬别天在这个问题上说出这样一番言语,也是一脸惊诧,转头看向他,张口:“五师兄,你这是.......”
姬别天看着淡嗔真人,顿首说道:“小师妹,便是已经拜入我们翠霞剑派的弟子,未经过长久相处,其性善恶也是不能知啊!难道因此我们就要将不够亲近的那些弟子全数赶出去?
这个男婴并没有做下危害人间的事情,掌门师兄如今只是要收其为关门弟子,而非选定其为下一任掌门,按理也不过是掌门一脉之事,我以为一切遵从掌门意愿便可。”
淡一真人无奈的摇摇头,相较于其他师兄弟,姬别天行事往往更主观也更激进一些,这男婴到底非是凡俗,作为翠霞掌门就算最后不能够在这件事情上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也必须让所有人清楚男婴大致的来历,他一人决之却是不行。
听了姬别天的发言,淡一真人笑着看向依旧沉默着的淡言真人,问道:“三师弟,你觉得这男婴该如何处置?”
淡言真人的头始终低着,但最后果然是如淡一真人所想,没有为外物外事影响,只以善心为本考虑事情,说道:“可!”
淡一真人一挥袖袍,笑道:“既然我们六人有四人同意,那么我收这男婴为关门弟子的事情就这样定了吧!”
淡嗔和淡怒虽然依旧觉得有所不妥,但见到这是多数人的决定,只得是跟其他三位一同躬身应道:“谨遵掌门之命。”
见得事情完美定下,淡一真人也是喜笑颜开,接着说起有关于收男婴入翠霞的安排。
:“这个男婴自天外而来,在此界无父无母。既然如今我等要将之收入门下,自然也就该把责任承担起来,择日不如撞日,我等六人今日就把他的名姓定下吧!”
五人对目相视,倒皆是被淡一真人的话勾起了兴趣。
沉思了一会儿,罗和真人发话说道:“此子天外而来,命理气数奇异非常,不可以平常的易算、相面、八字及望气之术,不如各人取一意象加以筛选赠与他作为名姓吧!”
其他还在以易算、相面、八字及望气之术苦求合适名姓的翠霞五仙听了,也当即放下了手中印法,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又是数息过后,淡一真人率先开口了:“我望其能够发扬我派,凌驾三圣地之上,如此脑中所想正是众星拱月之相。”
淡怒随后说道:“于这孩子的未来,我深有忧虑,只望他做个利天下的人,便取个五星出东方的意象”
淡言真人依旧是寡言少语,不与其他人一样说出缘由,直接道出要赠与男婴作为名姓部分的意象:“海不扬波。”
罗和笑道:“三师兄还是一如既往的心善,不过这孩子承了翠霞派历代先贤的宏愿,此生当是没办法波澜不惊了。以我之见,不如让这孩子渡尽劫波做我翠霞最出众的贤人,将扫清魔道,寰宇澄清的大业也一并完成了,我给这孩子取一个日月并举共辉周天的意象。”
姬别天一对炯炯有神的铜铃眼睛圆睁,说道:“这孩子天资非凡,日后必当大有作为,我希望他能贯以正道于一生,便取个麟奔山丘。”
淡嗔真人心中依旧有些不愿,冷声说道:“既然有四位师兄都同意这孩子入我翠霞剑派,我也不好再说什么,如今也只望着孩子日后不要辜负我翠霞剑派的培养,便取个风不鸣条吧!”
淡一真人听完众人对这孩子的想法,心中有了想法,说道:“小师妹和三师弟取安,二师弟和五师弟取正,我和四师弟取昌,便为他取名安正昌吧!”
:“安正昌?”
其他五人先是异口同声的重复了一遍,然后皆是颔首微笑。
虽然这名字由来东拼西凑,极是草率,而且也看不出有什么道理。但这五人都是当世修真高人,观事不以凡俗之眼,这男婴天外而来不知跟脚使命,取这样一个大巧若拙的名字,为之命理气数渲染一层颜色正是他们所愿的。
最后,这被取名为安正昌的男婴就在淡一真人在内的翠霞六仙的同意下作为淡一真人的关门弟子留在了翠霞剑派。
关于这个突兀出现且成了正道第一高手关门弟子的男婴,翠霞剑派对外只是宣称原是山门前拣来的弃婴,只不过掌门见其根骨绝佳,不忍其浪费了天资,这才破例收其为关门弟子。
解释的也算合理,加上安正昌此后数年一直被安置在淡一真人闭关洞穴附近照料被封锁了信息,这事情就是此事也就没有引起过其他门派的注意,最后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