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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有所为有所不为

    “他就是我的老班长!他的右腿,就是为掩护我而中弹的!”

    于乐简单介绍了老山叔的外貌特征,李海就眼神炙热,牢牢地抓住了于乐的胳膊。

    二十多年以前,李海参军入伍,因为祖传功夫身手好,被选拔进了某部侦查大队,成为该队最年轻的侦查员。张江便是李海的班长。

    张江带领李海多次潜入敌后,抵近侦察,执行特殊作战任务。

    尸山血海寻常事。

    同生共死的感情,是生死不渝的。

    在一次渗透作战任务中,已经升任排长的张江,带领李海等九名侦查员,组成捕俘小分队,摸进了敌方的前沿指挥所。

    在付出重伤二人轻伤三人的代价后,小分队全歼了数十名敌人,并活捉了一名团级指挥官。

    返程时,两名重伤员需要背负,三名轻伤员在一名侦查员的照料下互相搀扶,张江指挥并警戒,李海负责押解俘虏。

    却遭遇了伪装民兵的近距离袭击。

    枪响之际,张江撞开了李海,自己却腿部中弹。李海倒地后迅速突入,手刃了那个打冷枪的越南妇女。

    俘虏趁机逃跑,被李海果断击毙……

    “如果不是老班长抗了我一膀子,挨枪的那个人就是我了。这种事情经常有,根本就不会思考后果,第一反应就是保护战友。老班长救我,这并不是第一次,却是最后一次了。”李海眼角带笑,声音却有些颤抖,伸手去摸烟时,于乐递给了他,并帮他点上。

    结果却遭到了表扬,“你这种小屁孩,不会懂的。”

    于乐摸着鼻子讪笑,“老山叔虽然不良于行,健康倒是无碍的,看上去有点儿衰老了。明天我带你过去,你们老战友见个面?”

    “快二十年没见了,倒也不急于一时了。”李海嘴角苦笑,“我不是还得保护你丈母娘吗,这是老首长给我安排的任务,我总是要完成好。”

    居然也有点近乡情怯的意思?

    “那好,李叔你早点休息。”于乐站起来告辞。

    李海嗫嚅了一下,终于没有说出口,微笑着目送于乐离开。

    出门后,于乐又在走廊上站了一会儿。

    李海嘴里的嗫嚅,于乐当然看在了眼里。

    这也正是于乐打断李海的原因。

    李海是死都不怕的人,沦落到现在这个状况,大概也不曾求过谁,看看老山叔的情况便知,死硬死硬的。

    开口求人,甚至是比死更可怕的事情吧。

    可他差一点就开口了。

    为了那位所谓的老首长。

    姜红梅眼里有恩有爱的情夫,李海眼里有情有义的首长,在于乐眼里,不过是个以权谋私的贪官罢了。

    凡事皆有个价码。

    从洛白一族的反应来看,这位老首长也不过是值三五粒葡萄罢了。

    但公序良俗何在?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动用特殊资源,凌驾于法律之上,那和“宝物有德者居之”有何区别?

    本来对于姜红梅,于乐也只是要求其安全而已。

    明海相关资产,却是洛白一族好心好意地饶上的,于乐倒也不好出言反对了……

    “于乐?”

    姜红梅抱着侧躺在沙发上的姜晚,轻声招呼悄悄进门的于乐,“你饿不饿,要不要给你叫个夜宵吃?”

    “阿姨,今晚我和小晚吃了四顿饭。”于乐笑笑,“小晚睡着了?”

    “嗯。”姜红梅指了指对过的沙发,“坐下陪阿姨说会儿话吧。”

    于乐就憨笑着坐下,从刚才烧开的水壶里倒水喝。

    “小晚从小就没有爸爸,却是个很聪明很乖巧的孩子。今天看见你们这样子,我也放心。”姜红梅的声音略有些沙哑,大概是忧思和失眠的缘故吧,但还是很好听。

    “小晚和我可不放心,我们还需要您长期照顾呢。”于乐倒了一杯温水递给姜红梅,姜红梅很小心地欠身接过,怕身体一动就吵醒了姜晚。

    “你缺钱?”姜红梅笑道。

    “我缺钱,但并不在意钱。其实我想要钱的话,随时可以挣到的,而且是公平买卖。”于乐低头喝水。

    “我也有这种感觉。这间银海集团,在你眼里也并不算什么。”姜红梅悠然一叹。

    于乐未置可否。

    未置可否本身也就是认可了吧。

    “前面你说的那些话,虽然与事实有些出入,但道理都是讲得通的,你比你的年龄要成熟呢。”姜红梅微笑着看向于乐。

    于乐憨笑,“都是我的推测罢了。事实如何,其实我也不太在意。”

    姜红梅的话,就被堵在了嘴里。

    本来是想趁夜黑讲一个曲折的爱情故事呢。

    或者说是扭曲也好。

    创业艰难。

    女人创业就更难。

    漂亮的女人创业就难上加难。

    在最艰难的时刻,一位曾经的战斗英雄,现任的政府官员,出现在姜红梅的生活中……

    如今他却身陷囹圄了,救救他可好?

    却是无法说出口来。

    姜红梅只好改了闲聊,或者是换一个方向,“你的背后,好像有很大的势力?”

    “小晚没跟你说吗?”于乐笑笑。

    “我倒是问过。”姜红梅半喜半嗔,也是宜喜宜嗔,“小晚啊,现在已经女生向外了啊。”

    不得不说,姜晚之容貌和智慧,是其来有自的。

    姜红梅之手段,姜晚却是远未学会。

    或者也是姜红梅自己辛苦半生,只想着让姜晚无忧无虑地成长吧。

    “我背后没有势力。小晚认识我时,我就是一个山村小子罢了。我倒是很快就知道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了,但真正吸引我的,还是小晚本人。”于乐笑笑,温和又自信。

    “明海的事情,是我求助于一个大势力,当然也只是一场交易。他们这种势力,是我所不喜的,我也并不想与他们有更多的关联。”

    “而且,我提出的诉求,也只是让阿姨您脱身出来。明海如何,我并未要求的,但他们饶给了我。其实按照我的想法,把明海扔掉了又如何,我和小晚完全可以养着您。如果您觉得无聊,我也可以在藏马山建一间大酒店,交给您去管理就是了。”

    于乐不疾不徐地说话时,姜红梅就静静地看着他。

    明海大酒店,你知道值多少钱么,说扔就扔了?

    在藏马山建一间大酒店么,哪个路边上?

    明明是件很好笑的事情,于乐偏偏说得那么认真,姜红梅偏偏还就是信了。

    因为这个大男孩说话时是那么的自信。

    而且信不信由你……

    一时间,姜红梅都有些妒忌自己的女儿了,禁不住低头亲了亲姜晚。

    姜晚却是迷迷糊糊地嘟囔了一声,“不要啊于乐,人家还小嘛……”

    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好尴尬好尴尬。

    于乐无辜地挠了挠头,分明有一种做贼被人拿了脏的心虚。

    姜晚则是似笑非笑,眼神揶揄。

    大家明明正在谈论很严肃的话题嘛!

    “你为了救我,是不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姜红梅嘴角苦笑,若有若无的一声叹息后,再次转移了话题。

    “这个不好衡量。为了小晚,我什么代价都肯付出,但也仅此而已。”于乐多少有点尴尬地站起身来,走到落地玻璃前,打开了隐形门。

    一股带有海腥味的寒风吹进来。

    随后是一只海鸥大小的怪鸟。

    于乐关门,从口袋里取了点什么,怪鸟“啁啁啾啾”地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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