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往事第三百七十章 后巷中的搏杀
1995年9月7日23:30-24:00
一阵轻微的战栗从后背爬了出来,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附近有人在盯着自己,老鹰无奈的叹了口气,都已经忙了一天了,难道还不能休息吗?
径直从喜来登酒店堂皇的门厅前走过,既然有了尾巴,就不能按照原计划入住酒店,在落脚之前,一定要把尾巴割掉。
这几天不断上演的猫鼠游戏,已经让老鹰对街头反跟踪轻车熟路,繁华都市中无处不在的玻璃橱窗和将夜空照得亮如白昼的霓虹与街灯,形成了一个个绝佳的反射屏,要观察身后的动静,根本不用回头,甚至不用停下脚步。向前走几步,拐几个弯,跟在身后的鬼便会现出原形。这一次,背后跟着的是一个带着棒球帽的矮个男子。老鹰在心中暗笑,你说一个跟踪的,居然戴了一顶帽子,是怕自己不够醒目吗?
从第一天和尾巴们交手开始,老鹰就发现一件事,跟来的人各个束手束脚,似乎没有将他置于死地的意思。转念一想便已明白,那把钥匙成了他的免死金牌,谁也不敢保证钥匙就在老鹰身上,为了拿到钥匙,就得抓活的。万一老鹰一命归西,钥匙又不在尸体上,线索就断了。有了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老鹰的割尾巴行动才能进行的如此顺风顺水。
今天也是一样,明知道身后有一条尾巴,老鹰还可以优哉游哉的在街头闲逛,根本不用担心身后的尾巴忽然痛下杀手。闲逛当然是有目的的,身后的尾巴不可能只有一条,走的时间久了,其他尾巴便会暴露出来,只有把尾巴的情况摸清楚,才好找一个合适的所在割掉他们。
走了一个街区,发现尾巴三条,都是中等身材的男子,一个戴着棒球帽,那是最先被发现的,还有两个,一个穿一件黑色的t恤衫,留着长发,另一个却是一身西装,戴着眼镜,留着分头,一副上班族的装束。情况摸清楚,可以动手了。一对三,可能要费些劲。
背后的三个人采用的是标准的跟踪队形,一人靠前,两人在后,三人互为犄角,相互照应。前行数十米后互换位置,避免最前面的跟踪者暴露身份。这样的手法稳妥老到,看来这次的尾巴也不是庸手。自从昨天开始,跟上来的人便越来越难对付,幸亏自己对各种技战术的掌握一天比一天纯熟,否则几次争斗下来鹿死谁手还真的很难说。
一对多的格斗,重要的就是分先后。按照对手的实力强弱、威胁大小排出先后顺序,先除掉实力强、威胁大的对手,然后在捏软柿子。留给自己判断对手实力强弱的时间不多,只有路上行走这短短几分钟而已。
距离太远,观察跟踪者的神态是不可能的,老鹰能做到的只有仔细观察身后那三名男子的动作。熙熙攘攘的人流中,那三人如其他路人一样行色匆匆,裹挟在人群中前行。先后数次互换位置的过程中,穿西服的那名男子只在前方出现一次,大多是那棒球帽和长发交替在前面紧盯,穿西服的男子是指挥官,这个人需要被首先除掉。至于剩下两个,半斤八两,谁先谁后无所谓,动起手来随机应变就行。
前方红绿灯路口之后有一栋大厦,按照老鹰这几天的经验,这样的大厦背后总有一条后巷,香港的拥挤造就了街边后巷独居特色的狭窄深邃,这样的后巷这几天帮了老鹰大忙,一次次格杀都以后巷做舞台,人迹罕至却又交通便利,这得天独厚的条件,简直就是遭遇战的最佳战场。
前行的方向是红灯,红绿灯下站着拥挤的人群,等待着信号灯的变换。老鹰加快脚步,仗着自己身材矮小,在人与人之间的缝隙中钻来钻去,遭了无数白眼和几声喝骂之后,成功挤到了人群前方,看准了车流间隙,飞快的闯过红灯冲到马路对面。这是抢先机的第一步,一定要比尾巴先进入战斗阵地。
眼角的余光向后一瞟,那三名男子显然没有料到自己突然横穿马路,想要跟过来,却被路口密集的人群死死挡住,只有穿西服的男子勉强冲到了最前面,却被眼前飞速驶过的车流拦住,半步都前进不得。
老鹰左右移动了几下,借着路边的行人隐藏自己的踪迹,确认自己在尾巴视线之外后,闪身进了后巷。红绿灯的时间毕竟有限,等到信号灯变绿,追兵冲过路口,要花些时间追踪判断,才能摸到后巷之中,别看这段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分钟,但对于自己来说,就算只有十几秒,那也弥足珍贵了。
身子闪入后巷的瞬间,挎包里的glock已经握在手中,巷子里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不见,右手一台,枪口颤动,两声微弱的枪声之后,两盏路灯应声尔灭,本来就灯光昏暗的小巷,光线顿时又暗弱了几分,只有两个巷口透进来的光线努力驱赶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打灭路灯,减弱后巷光线便于动手只是其中一个目的,更重要的是第二点,要留下蛛丝马迹把尾巴引进来。毕竟,自己的目的不是躲避,而是狩猎,要是尾随而来的这些人太蠢,发现不了自己的踪迹,那岂不是便宜了他们。所以,要明目张胆的把路灯打掉,告诉身后的尾巴,这条巷子与众不同,你们的猎物,很有可能藏身于此。
后巷两边是相对而立的两座大厦,老鹰上前几步,一把推开左手边大厦的消防通道房门,房门吱呀一声向内打开,随即在门簧作用下弹了回来,手上使劲,推住房门,缓缓将门合到门框上,让把手附近的锁簧搭在门框之外,在房门和门缝之间形成一道缝隙。随即松开手,继续后巷深处走了几步,推开右手边大厦的消防通道,闪身而入,随手将门关好。
穿过身后的门就可以进入大厦,刚才老鹰已经看清楚了,那是一个灯火辉煌的商场,只要推门进去,再大摇大摆从商场穿出,便可以成功的消失在夜色中,把尾巴丢到爪哇国。但那样就没意思了,捉迷藏这种游戏,是孝子把戏,自己要玩的,是打猎,要把跟着自己的猎物统统杀光。
巷口的灯光将几条瘦长的人影投射进来,三名男子蹑手蹑脚进了后巷。在这鬼影都没有一个的巷子里,就没有必要装得如同寻常路人一样了,三个男子此刻都拿出了武器,手枪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冷森森的光。
西装男子进了巷口没走多远,便停下脚步,贴墙而立,棒球帽和长发男子弓着腰,快速移动到左手消防通道两侧,双手将枪端在胸前,如临大敌的盯着细细的门缝儿。随着一声低沉的“进”,棒球帽一推房门,身影没入黑暗之中,长发男子紧随其后,消防通道房门在二人身后咣当一声关闭。
寂静的后巷中,那门框撞击的“咣当”声显得分外刺耳,巷口的西装男子条件反射般的举起手枪,指向了刚刚合上的消防通道房门。
几乎是“咣当”声响起的瞬间,老鹰左手按动面前的门把手,身子飞快的冲入后巷,右手同时举起,对着巷口扣动扳机,两声枪响,密集得像是一声,西服男子身子向后一样,重重撞到后巷墙上,贴着墙根软软瘫倒在地。
老鹰脚步不停,身子已经贴上了左手大厦的墙壁,枪口稳稳指向消防通道房门,头目已经解决了,剩下两个人眼看也是同样的下场,无非是哪个先从消防通道出来,哪个先一步上西天罢了。一对三,也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难。
消防通道的房门骤然打开,不等人影冲入后巷,老鹰手中的枪已经开火,闷哼声中,一个身影一头栽了出来,在惯性作用下翻滚着摔到小巷中央,老鹰毫不犹豫,手中的枪口稍稍一动,一发子弹紧跟着补上,送入那男子的脑袋。出手就不能容情,攻击一旦开始,就要持续到确定敌人被干掉为止。
枪口再次转回门口,等着最后一个倒霉蛋儿。刚才倒在小巷中央的是那个长发男,那么剩在里面的就是那个棒球帽了,相比之下,这是三个人中最弱的一个,收拾他几乎没有难度。
消防通道的门死死关着,根本没有再度打开的意思,怎么回事儿,难道这个小子吓坏了,临阵脱逃了吗?要逃走根本不难,只要向后巷相反的方向推门而出,穿过大厦,便可远离地狱。不过这也太缺乏职业水准了吧?两个兄弟死在面前,自己转身就跑,还有点儿血性吗?
还有一种可能,这小子藏身于消防通道之中,等着自己现身。一旦自己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他便将自己击毙于枪口之下,这个算盘打得倒是高明,可消防通道后的空间就那么一点点,而消防通道的房门又不是防弹钢板,自己只要隔着房门往里面送上几发子弹,还不一样轻轻松松把这缩头乌龟送上西天?
好吧,就隔着门板给他喂几粒花生米吧。
枪口刚刚抬起,一个颤抖的声音从门里传了出来:“别开枪,我投降,我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