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半阴不阳
只是刚一进去,李东八就下意识地捂住了口鼻。这房子内,不仅充满了刺鼻的血腥臭味,还有那不知何物的腐烂霉味混杂在一起,刚闻一口,李东八险些吐了出来,好在他定力过人,捂住了口鼻,不去闻那气味。
接着月光,定睛查看一番四周,饶是李东八见多识广,也不仅倒抽一口冷气。这景象不得不说实在是太渗人了,若换个人在,早吓晕了。但李东八很快就缓和了下来,这房子的内景对他来说顶多就是恶心罢了。
李东八现在身处偏房内,这里面无论是墙壁还是地面,都沾满了大片的血迹,像是有人把鲜血泼在墙上、地上一样。由于时间隔得久,这些血迹都已经开始发黑,只是那气味却久久散不去。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李东八还不至于觉得恶心,只是那血迹之中,粘连这一块块大小不一的肉块,也不知道是脏器的还是血肉的,在月光之下,显得格外的渗人。也难为那些接到报案的警察来这里办案了,李东八很不合时宜地想道。
定了定心神,李东八没有忘记这次的目的,运用耳力,听着周围的动静。除了自己的呼吸声外,依旧没有其他的响声,那诡异的阳气却依旧存在这个房子里。
李东八缓缓站立起来,小心地挪着脚步,尽量不去踩地面上的血迹肉块,一步一步慢慢地向房间门口走去。刚走到门口,猛地感觉到了数道气息出现在身后,刚要扭头,却听到后面有人阴阳怪气地叫了一声:“你来我家做什么?”
饶是李东八艺高人胆大,这冷不丁地一声叫唤,还是惊得他一个激灵。迅速地转过身一看,不知何时,他的身后已经站着几道模糊的人影,只是透过他们的身体,依稀能看到后面的窗台。
只一眼,李东八便发现,那阳气就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只是微不可查,若不是这么近距离地站在对面,李东八也看不出来。不过这就有点不合常理了。
要知道,人死后,魂魄离体,阳气吐尽。魂魄属阴,惧怕阳气。可是面前的这几个鬼魂,体内混合这阴阳二气,鬼不鬼,人不人的。李东八也是第一次见到。不过若不是这样的话,也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这便是那神秘人所说的‘半阴不阳’?他只在外面走一圈便知道了这些人的情况?想到这里,李东八心中一凌,不得不说,那人的实力恐怕在他之上啊,那到底是谁?
因为这村子本身就是一个天罡三才局,阴体鬼魂是进不来这里的,就算在这里面死,魂魄也会立刻被驱逐出去。因为他们体内残留这阳气,这才逃脱了天罡三才局的法则,出现在了这里。
本以为三死金的线索会就此断掉,没想到这死者的鬼魂仍留在这里,说不定这是上天的眷顾,知道他求死的决心,终于怜悯他了。李东八嘴角微微勾起一抹笑意。
不管你是谁?只要我得到三死金,顺利去死,你便是天王老子,我也管不着。
“你来我家到底想做什么?”为首一个约莫三十出头的鬼魂见李东八没有回答,面目狰狞地再次发问,只不过语气更加强烈,像是带着满腔的怨恨一样。
“没猜错的话,你们便是范赖子一家,是吧?”李东八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鬼问话?开玩笑,他还没提问这些鬼魂呢。
那领头的鬼魂阴森森一笑,说道:“不管我以前是谁,现在你很快就是我了。”也没有理会李东八有没有答他,范赖子又自己说了一句。也不知道是本来就这样还是成了鬼魂后智商降低了。
“哦?”李东八隐隐一笑:“那你是准备抢夺我的肉身?”
“不用抢,你的肉身原本就是我的。”范赖子毫无道理地说道:“你进了我家,你就是我的了。”
还真是个赖皮……李东八有些无奈地想着。做人的时候赖皮,做了鬼了,还是这么不要脸……挠挠头,无所谓道:“你是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然后去轮回呢,还是先给我打一顿再回答我的问题去轮回呢?”
李东八的话说得比较快,范赖子灵窍似乎有点堵塞,一时半会回不过神来,最后他身旁一个年纪比他大的鬼魂,像是他的大哥往他那凑了凑,说道:“他说让我们去死……”
这话说出来,李东八差点咬到舌头,顿时就乐了,这一屋子的糊涂鬼啊。只不过范赖子一听这话,眼珠子瞪得突出一大半,让人担心再继续瞪会不会掉下来。
“我一家人好不容易得到永生,你又让我们去死?”范赖子继续不讲道理:“那你就先去死吧。”
你以为我不想啊……李东八不合时宜地想着,不过一念未完,那范赖子就先动手了,倒也没有落了他赖子的称号。
双方本来相隔就不远,范赖子更是说动就动的人物,话音一落,便举着双手冲上来,作势要掐李东八的脖子,顿时房间内阴风大作。但后者只是微微一个矮身,猛地出脚,一脚踹在范赖子的小腹上,把他踹得倒飞回去,被他的大哥接住。
范赖子重新站起来,揉了揉小腹,这简单的一脚,鬼物是感觉不到疼痛的,除非是受到阳刚之物的伤害。但是这一家子满脸的错愕,呆呆地看着李东八,像人看见鬼一样地怔怔望着。
“你……你能碰到我?”范赖子像是遇到了很惊恐的事情一样,慌张地尖叫出来:“你也是永生之人?”
这话一出口,李东八的脸色顿时冷了下来,收起了玩笑之心,冷哼道:“永生之人?这句话,是谁告诉你们的?”
范赖子一家子估计也是真的死糊涂了,分不清优劣形势,也不管李东八说了什么。只听范赖子一指李东八,用那半男半女的声音撕心裂肺地叫到:“快,快杀了他,杀了永生之人,我们就能真正永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