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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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见天日,琴歌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透过车窗, 看着街上往来的人群、繁华的店铺,觉得熟悉又陌生。
忽然微微一愣, 道:“为何秦都来了这么多齐人?”齐人或许是因为总在马上驰骋的原因, 发式和中原诸国区别很大, 喜爱结成各种发辫或索性剃掉。
坐在他对面的, 是一个面色冷峻到近乎麻木的青年, 闻言沉声道:“陛下和楚公主大婚之日将近, 齐王派了使者前来道贺。”
琴歌这才想起, 楚公主到秦都四个月了,还有一个多月就是婚期。想到秦钺易安他们之间乱七八糟的关系,琴歌微微皱眉,其实这种事, 别说在向来不讲规矩的大秦,就算南楚也不少见, 可琴歌却很难像其他人一样, 将这些当成一件风雅事去看,只觉得厌烦透顶。
忽又轻轻叹气,他来秦都,到如今满打满算不过两个多月, 可发生的事, 却比前面十多年还多。甚至现在想起在南楚时的事, 都仿佛是发生在梦里一般,朦朦胧胧并不真切。
马车停下,琴歌下车敲门,好半晌无人应门。马车不等他进门便已经走了,但同车的青年却下来,静静站在他身后。
琴歌皱眉:“你不走?”
青年道:“陛下令我跟着你。”
他说话的腔调似乎永远那么平,不带丝毫感情。
秦钺亲自下的命令,不管是监视还是保护,琴歌都没有拒绝的余地,沉默片刻后,问道:“如何称呼?”
青年愣了一下,似乎感觉这个问题很棘手,好一会才道:“我以前,叫玄一。”
“秦钺的暗卫?”
青年瞳孔一缩。
琴歌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现在既然已经不是暗卫了,不必再如此紧张。”
青年神色有些僵硬,却是想放松却不知道该如何放松的模样,过了片刻才问道:“你如何知道我是……”
他的话说了一半就停下,琴歌当然明白他的意思,道:“这并不难猜,以数字为名原就少见,且听你的语气,玄一这个名字,此刻应该已经属于别人了,可见它只是一个代号……会完全以代号代替姓名的人,不是暗卫还能是什么?”
青年不知道该如何答话,琴歌又问:“你本名呢?”
青年思索片刻后,摇头道:“不记得了。”
又道:“既然陛下令我跟着你,你就替我赐名吧。”
琴歌摇头:“姓传自先人,名寄托期望……名字是很慎重的事,不要将这个权利随随便便授予他人。”
不再理他,又加大了力度继续敲门。
青年看着琴歌,神色有些恍惚,按说他该恨这个少年才对,若不是他刺杀秦钺,他也不会因失职差点丧命,虽然最后保住性命,可承受的刑法却让他现在想起来都不寒而栗……但或许是因为从记事起,便不被允许拥有自己的爱恨的原因,他面对着少年时,竟丝毫恨意都提不起来。
“余生,”青年道:“以后,我就叫余生。”
琴歌回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高兴就好。”
此时,门终于吱呀一声开了,里面的人微微一愣:“是你?你还有……”
他终究是不惯骂人,难听的话没有出口,只冷冷道:“我们这里不欢迎你!”
“砰”的一声将门猛地关上,落栓。
琴歌抿唇,沉默片刻后继续敲门。
由秋韵亲自来开门本来就已经不正常了,而且秋韵的状态也很不对劲,神色憔悴,人消瘦了许多不说,头发也有些凌乱。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却有不少皱褶,显然是洗过以后没有经过熨烫的原因,而且他手上还沾着少许水污渍,似乎是因匆匆来应门而没来得及擦拭干净。
质子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门再一次被打开,一见还是琴歌,秋韵神色不耐,转手又要关门,却有一只强劲有力的手及时按在门上,余生木然道:“陛下令我送琴歌公子回质子府。”
秋韵咬唇,冷冷看了琴歌一眼,转身就走。
琴歌默默跟在他身后进门。
原是四月芳菲天,质子府中,却弥漫着一种萧条的气息。开败的玉兰依旧挂在枝头,无人修剪,桃花早已谢了,但零落的花瓣却还留在石板路上,廊檐下,甚至还挂着些许蛛网……反倒是地上蔓延的野草藤蔓,显出一片生机勃勃。
质子府不大,但人原是不少的,易安、琴歌、秋韵都各自带了从人,还有南楚带来的厨娘、马夫、园丁等……可如今却一个不见。
“发生了什么事?”
琴歌问的是余生,余生茫然摇头,自从秦钺遇刺之后,他就一直在受刑和养伤,对外面的情况所知甚少——这一点,和琴歌倒是很是一致。
“他们说质子府暗藏刺客,未免意外,将所有人都遣送回去了。”秋韵淡淡答道,又回头看了眼琴歌,还有半句没说——却把真的刺客又送了回来。
“我还有事,你自便吧。”秋韵说完却并不回房,而是转身去了厨房。
琴歌向自己住的院子走去,刚走出一步,耳边传来一声极轻的呛咳声,顿时神色一僵,脚步一顿,转身快步越过秋韵,进了厨房。
易安正蹲在地上,朝灶膛里喂柴,木柴青湿,冒的黑烟熏的他眼睛都睁不开,听到声音后扭头问道:“刚刚是谁来……”
待看清楚门口站的人时,却是一愣,而后一时无语。
琴歌看着他红肿的双目、额头上沾的黑灰,张了张唇却说不出任何话,转身向外走去。
“琴歌!”
琴歌回头,易安笑笑:“……这里还有点热水,你先洗洗,粥一会就煮好了。”
“不必了。”琴歌走出两步又停下,声音干涩:“……多谢殿下。”
大步离开。
他的房间还是他离开时的样子,东西摆放整齐,案上也不见灰尘,似乎时常有人打扫。琴歌径直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一只沉甸甸的木匣,打开木匣,里面满满的金银耀花了人的眼。
琴歌将匣子狠狠丢回箱子,胸口剧烈起伏。
“公子,”余生跟在秦钺身边日久,却是第一次看见琴歌发怒,有些不安道:“可是丢了东西?要不我……”
琴歌摇头,沉着脸蹲下来,将散落在箱子里的金银又慢慢放回匣子。
余生上前帮忙,道:“把下人遣走的事,应该不是陛下的意思,陛下当时身受重伤,数度昏迷,哪里顾得上为难他们……”
琴歌打断道:“我知道。”
余生知道琴歌不欲同他多言,顿了顿,道:“我去给你准备热水。”少年一向爱洁,从那地方出来,应该是想要好好洗洗的。
琴歌道了谢,等余生出门,脸色又沉下来,手指紧紧撰住手里的金锭,胸中一股怒火燃起——人走了,可钱还在。楚人不许用,可以雇秦人,秦人雇不到,去买几个奴隶总可以吧?故意将日子过得这么凄凄哀哀,难道还等着什么人来怜惜不成?
纵是想要示弱,想要被人忽视,难道以堂堂皇子之尊,委身于人还不够让人轻贱吗?非要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来给谁看k然忘了自己也是堂堂七尺男儿!
忽然神色一动,轻喝一声:“出来!”
“咦?这样都能被你听到啊?”一个人影从窗外轻巧的翻进来,笑嘻嘻的同琴歌打招呼:“好久不见了。”
年纪不大,体格高壮,一张脸勉强称的上俊美,琴歌瞟了一眼,又低头收拾箱子,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不仅在这里,我还住在这里,”年轻人得意道:“都说秦人如何如何厉害,结果我就大摇大摆的住着,可他们全城搜了十几遍也没找到这儿来,你说他们笨不笨?哈对了,你看我把你的房间收拾的干净吧?”
“你收拾的?”
“那当然了!”年轻人道:“不然你指望那两个啊?他们能把自己肚子填饱,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嗯,那谢了。”
“不客气,咱们两个也算是生死之……”年轻人话说了一半,忽然想起什么似得,愕然道:“不对啊!你是怎么知道我是谁的?啊,也不对,你没说知道我是谁,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呸,我说了这么多,你就算不知道也该知道我是谁了……”
这一通胡言乱语……琴歌实在听不下去了,打断道:“你到底来做什么?”
就他那脑子,他真不信他是因为明白灯下黑的道理,才故意来这里躲避追捕的。
年轻人甩开诸如“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的问题,理所当然道:“找你啊!我说,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琴歌微微一愣后,道:“抱歉,你的匕首被我弄丢了,等过些时日,我找个差不多的还给你。”
“不是青锋的事儿,你用它捅秦钺那小子一刀,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向你讨要?”年轻人道:“你忘了,你还吃过我的毒丸啊!”
琴歌哦了一声,道:“你是说,那颗煮黄豆?”
年轻人瞪大了眼:“你怎么知道那是煮黄豆的?”
怎么知道的,吃出来的!
琴歌实在懒得回答这白痴的问题。
年轻人不满的嘀咕:“原来你早就知道了,害的我不安了好长时间,怕你担心毒发——本来当时我就想告诉你来着,可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了,一不小心就给忘了。等我想起来回去找你的时候,你又被关进了大牢,守卫森严的很,我好几次都没能潜进去。啊对了,有一次我都靠近了关你的院子,还在树上学鸟叫想吸引你的注意来着……”
鸟叫?
年轻人诧异的看见几乎从来不笑的少年,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笑意,一瞬间,仿佛春暖花开、冬雪初融,让看到的人心仿佛浸在了温水中,化进了暖阳里,再找不出一丝阴霾,一时竟痴了。
少年忽然撮唇,一连串清脆婉转的鸟鸣声从他唇中逸出,动听之极。
年轻人目瞪口呆:“你……你……”竟就是他那日学的鸟鸣声——若不是他自己惯常用的就是这个调子,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可这少年不过听了一次,竟学的分毫不差。
琴歌笑道:“我说那日的鸟儿怎么叫的那么难听,原来是你。”
年轻人怒道:“胡说,我学的可是山里最好听的画眉鸟儿的声音,我学鸟叫的时候,连真鸟儿都会被吸引,你说我学的难听?”
琴歌叹气,道:“原来你也知道你学的是画眉鸟的声音——那你告诉我,秦都天牢的大院里,怎么会忽然来一只画眉鸟儿,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
年轻人一愣,而后拍头道:“我说为什么后面忽然加强了守卫,再怎么都潜不进去了呢!”
又道:“放心,若再有下次,我就不学画眉了,我学麻雀儿!”
琴歌摇头失笑,不再说话。
其实那里,连麻雀儿也是没有的。
那几声鸟鸣,委实是他那段日子,听到的最动听的声音。
“你没睡过我的床吧?”
“怎么?”
“你要睡过,我就换一下被褥。”
年轻人冷哼道:“放心,我知道你们这些公子哥儿的怪毛病,我睡在外间的,没碰你的床……就连你的床单被套,都是我今儿早上刚换的。”
琴歌微楞。
年轻人不满道:“怎么你觉得我一天闲着没事儿光睡觉呢!我是没本事救你出来,可总不至于连一点消息都打探不到。”
“还有啊,不是我说你,上次你骗我说,让我假装捅你一刀,可以拖延追兵,结果你自己跑去行刺去了……你说你要是同我说了实话,我们两个一起出手,这会儿……”
琴歌接口道:“这会儿你的尸首都烂了。”
年轻人一噎,琴歌道:“现在事情说清楚了,你也该走了,一会余生该回来了。”
年轻人得意道:“放心,他这会儿正劈柴呢,哪有空过来?”
“劈柴?”
“对啊!”年轻人眉飞色舞道:“你家那位二皇子,还有那个叫秋韵的,连东西都不会买,又没什么势力,那些人专坑他们。蔫嗒嗒的老菜帮子、空心的萝卜、发霉的糙米……全都卖出天价。还有那卖柴火的,又湿又青的送来他们也收,半日点不着不说,也不好劈,就秋韵那点力气,劈出来的柴够煮顿粥就不错了——那小子想给你准备洗澡水,不先劈柴能行吗?”
见琴歌微微皱眉,年轻人挠挠头,道:“那个……你刚回来,肯定还有不少事,我就先走了,回头再来找你。对了,我叫韩朴,韩人韩朴。”
对琴歌挥挥手,从窗户又翻了出去。
爱一个人的感觉,怎么就这么痛,怎么就这么痛……
“我只是想让你活下去,只是想让你活下去……”方拓语声低沉含糊的恍如低泣:“哪怕你不爱我,哪怕你看不见我,哪怕你恨我……只要你活着,只要我活着的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你存在,我就心满意足……怎么就这么难……林诺,林诺……”
剧烈的咳嗽声响起,鲜血合着烈酒一起呛出来,还有眼角的泪。
那个叫狗儿的孩子,可以抱着他的腿央求:“你别死,我怕……”
那个被称为虎儿娘的妇人,可以抱着自己爱的人,说:“就算为了我,求求你,别去死……”
他也想这样抱着他央求;“求求你,怎么样都好,只求你,别死……不要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可是他不敢,他算什么呢?那个人会送给他的,最多也不过一个“滚”字……那个人,其实是连一个“滚”字都不屑对他说的吧?他连看他一眼,都觉得恶心……心痛的再次缩成一团。
烈酒灌入咽喉,又苦又辣。
他的回忆中,并不是只有苦酒。
那个人,也曾对他笑过的。
他清楚记得,第一次见面时,那个漂亮的不似凡人的白衣少年,将玉匣轻轻推到他面前,那纤长的手指,比美玉还要无暇,他声音清冷悠然,不见半点轻浮:“背信弃义的确是让人不耻,但这并非堂姐的本意,而是我等做亲人的,不愿因为一句承诺,陷其于不幸。方兄也是为人兄长的,想必能明白我们的心情。”
顿了顿,又道:“堂姐天赋惊人,入元婴期当不在话下,元婴期寿元三千,方兄却只是一介凡人,这样的婚姻,对方兄而言,只怕也非幸事。如今婚约已解,当初令堂对家伯母的相助之情,愿用这匣中之物补偿。”
他当时并未反应过来那个人说了什么,只是觉得,他的声音怎么能那么好听呢?每一个音符,都像拨在他胸口一根看不见的弦上,震颤的他浑身发软,呼吸不畅。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人早就已经不在了。他自嘲一笑,那个人,就是那九天上的白云,他这样的凡人能做的,只是站在地上仰望罢了。
虽如此想着,却将他留下的玉简捧在手中,没日没夜的修习。
如果那个人在天上,他也可以,一步一步的爬上去。
然而修真的道路,并非一片坦途,修者的世界,比凡间还要残酷百倍。
他斩杀了一个觊觎他法宝的男人,却不想那个人是万魂宗宗主的私生子。
他被堵在秘境的入口,看着祖父、妹妹、发型邻里的灵魂在万魂宗弟子掌中凄厉的惨叫,周围到处都是人,他却仿佛站在无尽的荒原,心中只有冰冷,绝望,还有无穷无尽的恨。
他口中说着“好”,一步一步向他们走去,不就是要左手吗?他给,他什么都给。
他清楚,对方要杀他不过是举手之劳,这样不过是想多折磨他罢了,给了左手,还会要右手,还有他的腿,他的命……可不管他给多少,祖父、妹妹他们的下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所以,他求的,不过是一个同归于尽的机会罢了。
再走一步,再近一步就够了……他手心中捏着雷震子,闭上眼。
一声惨叫毫无预兆的响起,万魂宗主狂怒的声音响起:“小辈尔敢!”
方拓睁开眼睛,愣愣的看着背着剑的白衣少年临风而立,脚下躺着一具尸体,语声淡淡:“杀都杀了,有什么敢不敢的。修者之争,不涉凡人,我们谁敢说以后不会有几个没有灵根的后人,若一有什么事,就去找他们出气,我们岂不是个个都要断子绝孙?你如今不仅杀凡人泄愤,还炼其魂魄,真当修真界是没有规矩的地方吗?”
而后演变成一场乱战。
方拓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旁观者,他低下的修为让他连插手的余地都没有,直到有佛门弟子过来,问他要不要帮忙超度他亲友的魂魄时,他才反应过来,事情已经结束了。
“林……林诺呢?”他听到自己用干涩的声音问。
“林施主刚才和万魂宗宗主交手,受了些内伤,此刻应该回去疗伤去了吧!”
方拓黯然,再次看见那个人,他依旧只能仰望。
他开始不自觉的留意那个人的行踪,一有他的消息,便给自己找了理由赶过去,知道他喜爱美食美酒,就处处着意收集。
却不知是不是他们缘分太浅,一次又一次失之交臂,才终于在潘阳湖见到了那个人,他喝的有些多了,雾蒙蒙的双眼,脸颊微微泛红,唇上沾着酒渍,长发有些凌乱的垂落,他伸指扣一下手中的长剑,斥责道:“杀人也是杀,杀鸡也是杀,我还没嫌你太长不好切螃蟹呢……而且我手艺这么好,肯用你是你的福气,矫情个什么劲儿呢!”
方拓没想到这个人喝醉以后,竟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不由会心一笑。
他按捺住心中的雀跃,从空间里找出最好的酒,递给那个人谢他上次的援手之恩,那人却一脸茫然,分明根本不记得他是谁。
方拓难掩失落,看着那个人抱着酒坛,脚步轻浮的远去,时不时还要仰头喝上一口,恨不得变成了他手中的那坛酒。
再后来,他空间中的美酒美食越积越多,却一直没有机会送出去。
修真界这么大,修真界的人又来去如风,他便是追着那个人的脚步,也追逐不到。
足足两千年,他竟只见到了他两次,他们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擦肩而过,他还在忐忑着第一句话该说什么的时候,回头却再也找不到他。
再后来,就是无荆。
他在迟疑要不要祭出最后的法宝时,那个人从天而降,于是心中被狂喜淹没——他是来救他的,他来救他了!他一定还记得他是谁……
乱了心神的他迟了一瞬才捏碎小传送符,身形逐渐透明中,他看到的最后一眼,就是那个人放弃了传送的机会,冲上来挡在他身前劈开了银色的利刃,在他身后,半蛟挣脱了法宝,狂怒的扑上来……
不!不!不!
方拓红着眼,拼命从五百里外赶来,然而留给他的,却只有一片狼藉,小岛被劈成两半,礁石上散落着淋漓的鲜血。
他搜遍了附近所有地方,然后去林家抢到了那个人的命牌,用秘法找到了那个人。
那个人侧身躺在床上,神色安宁,恍若熟睡,小腹上已经不再淌血的伤口却深深刺痛了他的双眼。
方拓几乎找不到他身上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只能颤抖着手从怀里取出他的命牌,命牌上的魂火微弱的仿佛下一秒就会熄灭。
他要死了……
他怎么可以死……
方拓恨不得杀了自己,若是自己不在战场上犯傻,若是自己早早将最后的手段使出来,若是自己坚持由他来抵挡半蛟让这个人先走……
接下来,是漫长又充实的几百年。
他带着沉睡的林诺四处流浪,只要知道什么地方有灵药的消息,不管多危险都要闯一闯……不知道多少次死里逃生,他修为越来越高,找到的灵药也越来越珍贵,可是对那个人的伤势却一点作用都没有。
他用在林诺身上的圣药可以冻结他的伤势,却没有办法冻结时间,看着林诺的大限一天天逼近,他如同困兽一般无能无助。
只有千丝蛊,只有千丝蛊……
他如同献祭一般,抱了那个人,心中一片冰冷:他知道这个人永远不会原谅他,他的可怜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被他亲手掐死在了襁褓中。
可是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活着,怎么样都好……怎么样,都好。
但他还是没有想到,那个人的反应,会如此激烈。
那个人嚼烂了自己的舌头恢复清明,捏烂自己的手脚从困灵锁下脱身……方拓利用千丝蛊的感应在阴冷的山洞中找到他,看见他遍体鳞伤的坐在地上,面无表情的用尖利的石头刺穿自己的胳膊来抵御情1潮,那个时候,他眼中的厌恶不是对他方拓的,而是对他自己的。
方拓面无表情的上前,带着他回到居处。
我知道你最厌恶什么了,我会做到的,我会做到的。
千丝蛊下,一人情动,另一人也会情难自禁,所以,只要不动情就好了。
蒙住那个人的眼睛,方拓将蚀骨钉钉入自己的胸口,深入骨髓的疼痛让他面容扭曲,疯狂的冲撞中看见那人的眼泪慢慢渗透黑纱……
恨我吧,恨吧!
可是,宁愿你恨我入骨,也不愿,让你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
后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见过林诺,因为他知道林诺并不愿见他,也是因为他要去寻找可以根治林诺伤势的灵药。
他在修真界疯狂的搜刮,无论什么样的险境他都要去闯,终于有一天遇到了他难以抵御的危机,他在临死之前启动阵盘,到了林诺的洞府,心中一片安宁。
我一直害怕面对你的死亡,如今我要先死了,这样很好。
他怕那个人会不高兴,不敢上他的床,只挨着床榻坐着,想象着那个人还静静躺在床上……方拓慢慢闭上眼睛……真好,阿诺,这样真好。
他含笑睡去,以为这一睡就是永恒,然而他还是醒了。
就像做了一个甜美离奇的梦,睁开眼睛,依旧坐在地上,但他变成了五六岁的孩子,身上伤势尽去,修为也尽去。
更让他震惊的却是,万灵纯根,无暇之体——这两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体质,竟在他一个人身上出现了。
空气中残留着酒香,洞府周围有不知名的大阵启动后留下的残骸。
他找到林灵儿,林灵儿惊骇欲绝:“栖凤大阵,涅盘?这怎么可能?你身上又没有凤凰精血,如何能涅盘呢?难道你也是林家后人?”
他一言不发的离开,混入林诺临时栖身的门派,看见了那个人在见到男童模样的他时僵硬了一瞬。
片刻后,他摸进号称闭关了的林诺的密室,只看见地上空荡荡的蒲团。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方拓大笑着,笑的连眼泪都出来了。
你自以为是在救那个人,其实是打断了他旷世的机缘;你自以为渡了那人一半的修为,其实是吸走了他涅盘重生的力量;你自以为是治好了他的伤势,其实是夺了他的绝世之资,通天之途……
那个人,他那么骄傲,从头到尾,竟是只字不提。
那个人,他那么骄傲,纵有机会也不屑蓉自己的东西,反而用凤凰精血,涅盘之气,重生之机,还他的百年修为。
林诺,林诺,你知不知道,我从未这么恨过你!
……
方拓大口喝着酒,眼前渐渐模糊,仿佛又看见那个人从水中狼狈不堪的爬上岸,听到他用低低的声音叫着他:“方拓。”
“……在。”
在,我在,我一直都在。
……你呢?
“方拓!”悦耳的声音带着几分焦虑响起:“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喝酒!”
方拓看了林灵儿一眼,神情有些不悦,抬手又灌了一口,没有说话。
林灵儿夺下他的酒坛,道:“昆仑发布了你的追杀令,如今不知道多少人正等着取你的人头呢!你就不能躲一躲?”
方拓淡淡一笑:“让他们来就是。”他们永远都想象不到,万灵纯根,无暇之体,是如何恐怖的资质,他们永远都不知道,那个人留给他的,是多么可怕的东西。
“你……”林灵儿跺脚道:“我知道你厉害,可是你……你无缘无故去毁了人家的昆仑镜做什么?”
方拓淡淡道:“没用的东西,不毁留着做什么?”
心却疼的缩成一团:玄门宗师算不出你的因果,佛门神僧找不到你的魂魄,昆仑镜照不见你的来生……你在哪儿?你在哪儿!你在哪儿……
林诺,林诺,林诺……
许久之后,山平水静,又过了片刻,一只素白的手毫无预兆的从湖水中伸了出来,吃力的扒边一块黑色的石头,又过了好一阵,这只手才将自己的整个身子,从湖水中拖了上来。
林诺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一身玄色的长袍已经撕成了布条,身上、脸上到处布满了细碎的血痕,散乱的头发被水糊在脸上背上,一出水又冻成了冰渣子,看着越发的可笑。
林诺又爬了两步,才翻身靠在山石上,他一动,身上的水渍凝成的薄冰便发出碎玉般的轻响,簌簌的往下落,他也懒得再费灵力捏什么避水诀,就随它去了。
“叮!”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林诺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
“叮!主线任务已经完成,是否选择回归?”
林诺嗤笑一声:这倒霉催的系统真是越抽越严重了,还主线任务?那玩意儿给自己发布过屁的主线任务!
如果不是那玩意儿的硬盘已经崩溃,就是它抽风抽出新风格来了:收集一百次无视任务和一万次消极任务的惩罚,可换取主线任务完成一次?
林诺没将所谓的“回归”放在心上,自从他被这只抽风的系统缠上,乱七八糟的任务完成不老少,奖励却一根毛都没见,后来出那档子事儿向它求助的时候,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后来林诺便将它的话当放屁一样,却没想到这破系统看起来啥本事没有,折磨起人来倒花样百出,从此林诺隔三差五就要因为“消极任务”被它折腾的死去活来,相比起来,让人谈虎色变的天劫都成了小儿科。
若换了是旁人,说不定就被它驯服了,遇上什么不算困难的任务就顺手完成了免得受罪,但林诺生性倔强,不仅不曾妥协,反而越加反感这东西——既然有这种手段,那当初他的事儿对它来说就不过是小菜一碟,他先前完成那么多任务什么奖励都没要过,只求它援手这一次,委实不算过分,可它不仅没有伸手,连句话都没有,显然只是将自己当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他若还为它所用,那就是犯贱了。
“抽风”是林诺自个儿对系统恶意的评价,并不客观,但这次,它似乎真的有抽风的嫌疑:先不说这莫名其妙的主线任务被莫名其妙的完成,刚刚这波惩罚也来的莫名其妙——以前总要先发布任务,等他无视任务一段时间以后,系统才开始折腾他,折腾之前还先有预告,怎么这次无缘无故就来了?
林诺也懒得在它身上伤脑筋,他不是什么聪明人,这种事,单凭他的脑子,是想不明白的。
闭上眼睛,林诺开始吸收周围少的可怜的灵气,慢慢滋养身体,心里却叹了口气:他到底是怎么把日子过得连根搅屎棍都不如的?
林诺活了两辈子,上辈子他不是孤儿,但也和孤儿差不多。他外出打工的老爹,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于是有了他。怀着八个月的时候,两人回老家生孩儿,他出生半个月,他爹又出去打工,等他快三个月,他老娘说去找他老爹,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爷爷养他到九岁的时候就没了,葬礼是他将爷爷的积蓄拿出来,托邻居帮着办的。好容易联系上他老爹,老爹说请不上假,至于他妈……据他爹说他们根本就没领过证,也据他爹说,自打他十年前离了村子,就再没见过他妈。
爷爷没了之后,头几年林诺还过得不算太差,将地租给邻居种着,得的钱将将够他填饱肚子,学校帮他把费用都免了,左邻右舍的知道他的情况,有什么吃的会分他一口,有穿不得的旧衣服也拿来接济他。
林诺并不拒绝这些好意,一一记在心里,周末的时候会下地帮着做农活,下了课也帮着干些剥棉花、摘花生之类的活儿 ,算是稍稍还点人情。
等十二岁的时候,来了外商搞开发,他爹回来将地和房子都给卖了,拿着钱一走了之,往日很照顾他的邻居们也因为拆迁四散了,林诺的生活就彻底没了着落。
幸好他知道自个儿家庭困难,往日上学都连蹦带跳的,才十二岁就已经初三了,熬到参加中考,拿了毕业证以后林诺就出来做了小北漂。
因为年纪太小,也不愿意假装乞丐——他自认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可惜法律并不认可他的劳动能力,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始飘的很辛苦,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那就是拍电视、电影。
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甭管是什么活儿,林诺都来者不拒,就这样,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
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大学是别想的。但不管怎么样,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甚至还有了点名气,买了房子买了车。
出名以后他老爹就“慕名”找了来,表达了想念、愧疚、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问他要钱,然后要车,然后要房。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但凡手头上有的,能给就都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