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噬魂蛊
肖令雪言罢便昏迷了过去,君墨衡便带着他消失在了屋中,风一样地赶往将军府后山。
将军府待客厅内,肖剑坐在主位,一脸*肃穆,下面两个少年也一脸凝重。
“太子殿下,三皇子,小女的婚事就不劳烦陛下了,她们二人不喜入宫,况且莺儿已有心上人,雀儿还在学院中就读,不便谈及婚事。”
三皇子阮明澈闻言立刻冲肖剑大呵:
“肖剑,你别给脸不要脸,皇家愿意屈尊驾贵与肖家联姻是你们天大的荣幸,你还敢拒绝!”
墨婉容坐在肖剑身侧,颇有些不满地看着阮明澈,肖剑缓缓从主坐上起身,一股上位者的威压散发出来,令阮明澈脸色微微发白,太子阮锦仪始终一言不发,抬起桌上的茶微微泯了一口,肖剑沉声开口:
“皇家,我们将军府肖家高攀不起,二位还是请回吧,”
阮锦仪端起茶水一饮而尽,从座位上站起。
“那肖将军,望你好好对待九妹,告辞,”
言罢,二人离开了将军府,听了阮锦仪的话后,肖剑面色难看,阮锦仪的意思不就是在说,你肖剑能力再大,不也让自己的儿子娶了一个全苍炎都笑话的废物吗。
墨婉容担心地看向肖剑,自己内心也十分难受,屈居于皇家就要如此吗?肖剑突然转身问墨婉容。
“令雪那小子呢?”
后山,君墨衡火急火燎地冲向一个山洞中,却在洞口被一名紫衣女子拦住了去路,君墨衡十分恼怒,正欲一把将女子推开,女子却及时开口。
“想让她活着就把她交给我,”
君墨衡刚要挥出的手僵在了半空中,将信将疑地看向紫衣女子,迟疑地呼出声。
“小紫?”
紫衣女子一楞,转瞬又恢复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
“把主人交给我。”
这回君墨衡倒是没有迟疑,将肖令雪小小的身体交到了紫衣手中,紫衣一句话也没说,抱起肖令雪走进山洞中。
洞内紫衣将肖令雪的衣物尽数退去,并将她放入洞内的一潭水中,肖令雪入水的那一刻,潭中的水顿时沸腾起来,但不到一分钟水却一改沸腾的状态,逐渐开始结冰,冰霜覆上肖令雪的眼睫。
两个时辰后肖令雪睁开冰封的双眼,紫衣将一套崭新的衣裳递到肖令雪身旁,肖令雪周身泛起红色的灵气将周身的冰融化,起身穿上衣服,额间的图案不知在和时消失,却在肖令雪背后露出一朵绽开的蓝色蔷薇。
晚风划破夜空,一轮圆月悬挂在天空,紫衣仔细地为肖令雪穿好衣服,在绕到肖令雪身后时突然发现肖令雪背上的蔷薇绽开了两朵,惊讶并开心地告诉肖令雪。
“主人,你的第二层封印解开了!”
“什么!第二层封印解开了!”
肖令雪不可思议地喊出声来,肖令雪背后有七朵蔷薇花,一般人看了肯定觉得这是肖令雪身上的刺青,但它其实是一种封印,名曰七夜蓝薇,肖令雪自从来到人界后便发现身上有这个封印,但她始终不知道是谁给她下的封印,只知道背后的这七朵花每开一朵自己的实力和静脉便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提升和拓宽一截,虽然比在初尘令雪差了些,但在拓宽经脉的过程中精神力的提升和对天地源力的亲和力却是之前无法比拟的。
六界之中无论是神是魔,是人是鬼,是兽是妖,在天地间都是以吸收自然元素来修炼,却有部分人极为特殊,以吸收天地源力来修炼,但不置可否,能吸收天地源力的人最后都成为了一方天尊,名震四方。同时,修炼天地源力也是一个极为危险的过程,稍有不慎便会使自己走火入魔,毕竟是在同天地间的灵物凶物挣强源力,不可谓不凶险。
肖令雪穿好衣服欲走出洞外,边向外走边问紫衣。
“我是被谁送来这里的?”
紫衣顿了顿,突然叫住肖令雪。
“主人,你不记得了吗?”
肖令雪转回头疑惑地看着紫衣。
“噬魂蛊发作期间,我的意识并不清明,有些事情记得不是很清楚,这件事紫衣你又不是不知道。”
紫衣面色有些紧张,肖令雪却只当她是当心自己,也不在意。
自从封神塔一战后,她体内便被种下噬魂蛊,肖令雪以为是自己换了一具身躯后噬魂蛊就消失了,可奈何噬魂蛊不是中在身躯中,而是被中在了自己的灵魂中,她三岁时噬魂蛊便发动了一次。
噬魂蛊乃是毒蛊之首,不是因为它能杀人于无形,也不是因为它有多少毒性,而是因为它能粉碎人的灵魂,并让人在蛊毒发作的过程中体会到灵魂被人亲手撕裂的痛苦。
当初初尘令雪在封神塔一战中将神力与魔力强行融合,企图用此法一次性剿灭六界各个界主,以自己的命来换那五位界主的死,但她还是太高估自己了,不,应该说是她太低估那几位界主了,毕竟身为一界之主,身上怎么可能没有几件保命的神物呢?但是魔之力的融合绝对不可小觑,即使没让那五界界主丧命却也大大地冲击了各界在天地间的地位,五界界主也受了重伤。
初尘令雪的身体和魂魄被封神塔周围的雷海劈开,身体被洪荒界界主带走,魂魄却在雷海中生生接受了万千道雷击,魂魄被劈得支离破碎,但每块魂魄碎片的韧性都是原身的百倍,所以现在的肖令雪并不担心会被噬魂蛊粉碎灵魂,只是每隔一段时间便要忍受这灵魂撕裂的痛苦。
紫衣敛了敛自己的神情,对肖令雪道。
“带你来这的人就在外面。”
肖令雪平复了噬魂蛊后出去却没看到君墨衡,紫衣在肖令雪后走出。
“诶,那人刚刚还在啊。”
紫衣顿了顿,心中似乎纠结了一下,道:
“主人,你是否认识君墨衡?”
“别跟我提他,”
言罢,独自走回将军府,紫衣内心纠结,这是记得他呢还是不记得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