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十七章 晨钟暮鼓
“鼓楼就显得不那么漂亮了。”向雪眺望着不远处的鼓楼说。
“既然来了,就去打个卡吧,反正近得很。”秦尚笑吟吟地说,“不管怎么说,好歹也是现在全国最大的鼓楼了,比它的姐妹钟楼还要早4年,迄今已经有611年的历史。”
“好,那就去吧!”向雪笑嘻嘻地说,“不过还可以拐到回民街吃个午饭。”
“你可真会把吃货事业进行到底……我们选择这家酒店是因为它位于市中心,估计你们选择它的唯一理由,就是它毗邻回民街吧?”
“咦,除了欢欢,原来你也是我的知音。”向雪笑嘻嘻地调侃,丝毫不以自己被当成吃货而觉得难为情。
“没关系,能吃是种福气,反正怎么吃还是这么苗条。”卫哲东当然毫不意外地偏帮着自家女人。
“就是。”向雪得意地抬起下巴,“反正吃不胖,所以敞开了吃呗!”
当然,心里还是默默地补了一句:“回京城再减肥,反正还是能减下来的。”
卫哲东含笑看着自家的傲娇小娇妻。
成婚以后,她似乎更开朗了。
真好。
从回民街穿过去,就是北院门。当然,一路走一路吃,不用走到鼓楼,众人早就已经把肚子撑得滚圆了。
“你们可别觉得鼓楼没有钟楼高大,其实在华夏现存的明代建筑中,这组大体量的古代建筑,仅次于故宫太和殿、长陵棱恩殿,在同类建筑中,年代最久、保存最完好。”秦尚再次显摆他的攻略。
谁让同行的四个人,唯有他是认认真真做好攻略的呢?陈欢不用说,反正是指望着他呢!而卫哲东和向雪,则忙着寻找西北美食,反倒对于景点只查了一个大概。
“可是鼓楼的名气没有钟楼大,是因为那只景云钟吗?搞了半天,还是一个复制品,简直浪费我们的感情嘛!”向雪不满地咕哝,“如果早知道……”
“你就不去了?”陈欢接口问。
向雪想了想,自己也笑了起来:“好像还是会去,毕竟那些浮雕和彩绘,还是挺值得一看的。再说,这么大名气,总得进去看看才算不虚此行。网红打卡地,怎么可以错过呢?”
“别小看这座鼓楼啊,如果从数据对比来看,它比**还要高出一米呢!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清朝修缮的。”秦尚提醒。
“难怪说它是体量大了……”向雪喃喃自语,“不过地理位置受到限制,没有钟楼那么繁华的样子。”
走进鼓楼,向雪意外地发现:“这里也是外三内二的结构,看着倒是三层,其实才两层,所以才会显得这么高大。话说啊,为什么西安的钟楼和鼓楼建筑形制和级别,都超过了当时的国都蓉城?”
身为蓉城人,她忍不住为自己的家乡打起了抱不平。
陈欢似乎出了神,向雪纳闷地在她的面前挥了挥手:“有什么新发现了吗?”
“不是说钟楼和鼓楼都是明代的建筑吗?为什么建筑风格却沿用唐宋呢?”陈欢疑惑地皱着秀气的眉。
“这里最大的特点是全楼没有用一根铁钉,楼檐和平座都使用了斗拱构造的原理。”秦尚指着大厅说,“至于说沿用唐宋,可能因为西安最辉煌的历史就是唐宋吧!”
向雪嗤笑:“自唐以后,西安就没落了好不好?宋朝,还真没有西安什么事儿!不过,作为西北重镇,那个……比之西北的其他城市,地位还是更高一些的。”
“这里是鼓陈列室吗?京城有一个古钟博物馆,难道鼓楼是西安鼓博物馆吗?”向雪看着大大小小的鼓,有点震惊了。
“这面巨鼓是目前华夏最大的一面鼓,1996只泡钉,代表的是这只鼓的制作年代。”秦尚提示。
“啊?你的意思是说,这面鼓也是上世纪末才制作出来的?或者说,原来的巨鼓已经没有,又被放在哪里展出去了?现在的只是一面复制品……”向雪有点郁闷了。
难道就不能给她看点真材实料的东西吗?
“原来是有一面巨鼓的,还有两块匾额,看到了没有?一组是文武盛地,一块是声闻于天。文武盛地是陕西巡抚张楷模仿乾率帝的御笔书写的,声闻于天由咸宁学士李允宽书写。不过和巨鼓一样,这两块匾额也是后来制作的。”
“原品藏到哪里了?”
“毁了!”
“啊?”向雪的不满顿时化作了震惊,“毁了?”
“在那场大家都知道的浩劫中被破坏了。”
“可惜。”向雪忍不住扼腕。
“鼓楼似乎比钟楼要大一些?”陈欢奇怪地问。
“没错,从建筑面积来讲,鼓楼要比钟楼还大。”
“不过晚上的夜景,还是钟楼华丽美观。鼓楼呢,相对而言可能会更加平实,没有让人看一眼就惊艳的感觉。”向雪点评。
“可能这也是钟楼名气更大的原因之一吧?”
他们到的时候有点不凑巧,“晨钟暮鼓”的仿古表演在12点时会有一场,可惜那时候他们被滞留在回民间。再等下一场,就得下午三点。
“没关系,我再去看看鼓,种类很多呢!”向雪对表演倒是很感兴趣,不由分说地拉着陈欢又去看鼓了。
秦尚摸了摸鼻子:“看来今天的景点是拓展不了。”
“还可以再玩一个碑林,估计我家雪儿和你家陈欢都很感兴趣。”卫哲东淡淡地说。
“早知道就不告诉她们真正的景云钟在碑林了!”秦尚咕哝。
“碑林本身就是很值得一看的景点,比起钟鼓楼,我觉得更有兴趣。”
不过这欠两人还是猜错了,向雪和陈欢在看完表演后,一致决定前往北院门的高家大院。
“这么小的门脸儿,你们居然还能看到?”秦尚无语。
他的攻略虽然也做到了这个景点,但实在只能作为时间充裕的备选项而已。
北院门很热闹,高家大院真心不那么起眼。“榜眼及第”四个字稍稍一错眼就过去了,这个藏在巷头陌尾的景点难道真的是酒香不怕巷子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