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妙手寻仙
白衫女子浅浅一笑,道:“这第二层书册卷轴中,可谓是无所不有,无所不包,公子不必打打杀杀,只需在这第二层的所有书册中选出一本,掌握了其中讲述的内容后,便算是过关。”
林云顿时瞪大了眼睛,还有这等考验?这冰塔的主人也算是别出心裁了。
沉吟片刻,他好奇地问道:“那怎么才算将其中的内容掌握呢,莫不是要背诵吧?”他虽然不太厌恶读书,但也绝对谈不上喜欢,若是让他将整本书籍彻底背诵,那可真是大大的不妙了。
白衫女子柔声道:“并非如此。只要公子衙了心仪的书册,小女子自会出题。”
林云吃了一惊:“莫非……莫非你已经将这第二层的书册卷轴尽数击记在了心中?”
见林云神色夸张,白衫女子不由掩嘴轻笑:“小女子守在这塔中二十年有余,闲暇之际,自然只能翻阅书册,久而久之,便是将其尽数记下。”
“这倒也是。”林云了然,若是在这塔中待上二十年,读书自然便也成为了唯一的乐趣。
“请公子随意挑选。”见林云沉默,白衫女子盘坐在地,托腮静静等待。
“等等,前些日子是否有一位二十五岁上下的男子闯关?”
白衫女子眨了眨大眼睛,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笑道:“是的。”
自从这冰塔存在于此后,算上林云,便只有三人闯关,因此她自然是记得清楚。
“那那位公子挑选了何等书册?”林云嘿嘿一笑,有了墨子洵作为前车之鉴,他也好借鉴些经验。
白衫女子微微摇头,苦笑道:“说来惭愧,那位公子对兵法方面有着极深的研究,许多独到的见解小女子也是望而却步。”
“原来如此。”林云恍然,看来墨子洵为了节省时间,便是选择了其最为擅长的兵法。
师傅擅长兵法,而我又擅长什么呢?林云扪心自问,似乎除了修炼,他便再也没有任何的手艺。这第二层包罗万象,可偏偏便是没有与修炼相关的书册卷轴。
他开始回想起来,往日在安北城的时候,他过得是少爷的日子,还真是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手段。
而在拜墨子洵为师后,他便是学会了在野外中烤制野物,熟能生巧之下,手艺倒也算是不错,只是那也只仅限于烤制野物而已。
厨艺?似乎并不现实。
而在拜入了墨家以后,他曾跟随冰清影学习了几天的铸造之术,后来也曾协助铁虎打造了一柄长剑,只是提起他那手艺……不提也罢。
铸造?他还上不了台面。
至于其余的有关农耕或渔牧等方面,他更是一无所知,要他学习这些不感兴趣的知识,还不如让他打上一天的拳。
“傀儡制造?酿酒?炼药?”林云手掌轻轻抚过那一本本书册卷轴,心中却是纠结万分,他的身边根本不缺这些高手,因此他以往根本没有动过学习这些门道的念头。
踌躇之际,一本古朴的书册却是印入了林云的眼帘,那本书呈铜、银、金三色,与平日里的银钱是颜色相同。
“妙手寻仙!”林云轻轻从众多书册中抽出了这本古怪的书册,轻轻翻看一番,面色却是不觉古怪起来。
原来这本书册中讲述的竟是“顺手牵羊”之术,说得难听些就是偷盗!
说起来,林云手下中的瘦猴萧明便是此道高手,他也只曾跟后者学过几手,后来正是借着这几手从紫凌的怀中偷出了她的储物石,这才一举将她的诡计识破。
另外,红袖在外混迹多年,偷人钱财是常有的事情,对此也是有些研究。当初她也是借着一些手段,从林云的怀中偷走了属于墨冰儿的软鞭。
见林云面色古怪,那白衫女子望了一眼他手中的书册,轻笑道:“妙手寻仙,待练到熟练出处,即使是天上的仙人,你也能从他的手中偷出些宝贝。”
“真有这么厉害?”林云诧异道。
白衫女子站起身子,轻移莲步来到林云身旁,素手轻轻拍了拍林云的肩头。
“姑娘,你这是?”林云有些不明所以。
那白衫女子晃了晃玉手,也不知何时,林云颈上的镇魂铃便是到了她的手中。她将林云的镇魂铃抛还给林云,抿嘴轻笑道:“我还只是个半吊子而已。”
“这……简直是神乎其技!”林云心中大震,以他的目前的境界,即使没有特地催动元神,元神也会自动环绕在他身侧,为他探测出周围的一切情况。
但是先前那白衫女子拍了拍他的肩头后,他的元神却是没有任何的感应,也不知是她的手太快,还是以什么方法掩盖了元神的探测。
“我就选择它了,妙手寻仙!”林云隐隐兴奋起来,若是学会了此等神技,日后他到了与人交战之时,说不得能够将对方的法器摸走。
从此发家致富,想想都令人向往。
“公子决定了?一旦选择后,便是无法再更改。”白衫女子再次确认了一遍。
“嗯!”林云笃定地点点头,这“妙手寻仙”比起其余那些华而不实的大道理却是要实用上太多。
“好,那小女子便先退下了,待公子将其彻底掌握后,只管呼唤一声。”白衫女子重新移步到阶梯处,白光微闪间,已是不见了踪影。
林云摇了摇头,轻轻翻开了“妙手寻仙”的书册,细细研读起来。
有人的地方便是有罪恶,自古以来,偷盗之术与千术并列,乃是最源远流长的两种犯科手段。
既然要偷盗,那自然便是要在对方不知不觉之中令钱财到手,若是惊扰了对方,不仅偷不到钱财,说不得还会被对方暴打一顿,送至官府治罪。
而作为偷窃的根本,手必须要快、要稳,对于这点,修士无疑比普通人容易许多。
其次,偷盗者的心态必须要好,要有恃无恐,若是还未动手,自己便是因为紧张露出了马脚,那又如何能够成功呢?
因此,这本“妙手寻仙”比林云想象中却是要复杂得多,它不仅讲解了大量偷盗的手法,还顺便教授了许多心态问题。
“看来必须要从基础练起了。”林云苦笑,这偷盗之术却是比他想象中要难得多,也复杂得多。
以前在刚刚遇到瘦猴之时,林云只觉得前者厉害非常,如今在了解了这其中门道后,却是愕然发现瘦猴也只是掌握了些皮毛。
花了一个时辰大概翻阅了一遍书册,林云暗运法力,火脉法力自掌心喷涌而出,在他元神的控制下,在他的面前凝成了一口红色大锅。
为了达到最佳效果,他将温度压低了些,以保证水在入锅后不会被高温瞬间蒸发。
林云从压制护腕中取出几枚石子放入锅中,而后吸收了些许水灵气凝成水流,灌入了那火焰锅之中。水流刚一入锅,便是在火焰的灼烧下渐渐沸腾了起来。
“试试看。”林云咬了咬牙,既然要练习,那自然是不能运功保护手指,否则便失去了其应有的效果。
指如疾风。
林云骈指骤然探入了那滚烫的沸水中,两指探寻着正静静躺在锅底的石子。
岂料,他的手指还未能接触到那几块石子,他便是“嗷”得惨叫一声,猛然将手从锅中抽回。
“这未免也太难了。”林云将已被烫得红肿的手指放在嘴中吮吸起来,而后皱眉望向了那锅正滚滚冒着蒸汽的热水。
若是从高温中将石子取出倒是不难,只是那些石子放入水中后表面却是湿滑无比,靠着指尖的力量很难在手入锅的一瞬间将石子取出。
林云尝试了几次,却无一例外地失败,两只手掌被烫得通红,好在他由于修炼葵水炼体诀的缘故,肉体算是不凡,否则两只手可要遭殃了。
“看来当小偷也是需要天赋的。”林云苦笑,毫无疑问,他目前练习的,还只是基础而已,只是他却连基础都无法快速掌握。
连他想入门此道都是这么费劲,而那些普通人岂不是要更是千难万难?
他忍住手指的疼痛,再次翻开了那“妙手寻仙”的书册,翻了几页后,一行字却是让他心头一震:
此道并无任何捷径,唯手熟尔,若是不能忍受其中痛苦,可趁早放弃。
可恶,普通人都能够达到这样的程度,我一个修士又如何不能?林云有些不服输,翻身而起,思考片刻后,他从自己的压制护腕中取出了几只血鹰镖。
自从林云习得雷电法力以后,他便是很少再使用血鹰镖了,一来使用过多容易对其产生依赖感,二来他若是盲目地使用血鹰镖,无疑会给冰清影造成一些负担,他并不想如此。
石子夹不起来,不如换个大点的东西试试,他如是想到。
可怜冰清影千锤百炼打造出的血鹰镖竟是被林云拿来当了练习偷盗的道具,不知她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会不会大叫三声?
血鹰镖落入锅底,林云凝神静气,目光紧紧地盯在那几枚血鹰镖上,在精气神凝成一线的瞬间,他闪电将手探入了锅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