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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长安

    这是延和元年的凛冬,朝建立不过半年,却已换了两任皇帝。眼下这位继位还不足一个月,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根基弱得像破棉袄里捉出来的虱子,两片指甲盖轻轻一磕,就结束了。

    通往帝都盛京的官道上,十数辆马车混杂在难民浪潮中艰难地向前行驶。

    押送马车的官兵用鞭子和刀鞘狠狠抽打挡了道的人,效果不大,直到领队的校尉动了怒,拔刀劈了一个,难民们这才开始磨磨蹭蹭地为这支皇命在身的队伍让道。

    一路承接难民们艳羡目光的马车内汗臭脚臭屁臭尿臭及经年不洗澡的体臭混合成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道,吸一口能让人恶心三天。

    但挤在车里的人,却是闻不到的。所谓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就是这个道理。

    长安还觉得很安逸,她一边熟门熟路地在棉袄衣缝里摸着虱子,一边不时地往被风撩起的窗帘外投去一瞥。

    外面又下雪了,人们的脸被暗沉天光照得青白青白的,都不像活人的脸。骨瘦如柴的身体,佝偻僵硬的走姿,这才是真正的行尸走肉。

    不大的马车里挤了七八个人,本来可以挤更多,但中间躺了一个。

    空间宽敞了,热量就容易流失。

    一阵寒风从窗外扑进来,长安打了个寒颤,忍不住往旁边正在打鼾的阚二身边挤了挤,挪动中不慎踩到躺在中间那人的手指。

    长安低眸看去,那人也努力地侧过脸看来。

    一个女孩,十四五岁的样子,尖下巴大眼睛,虽是瘦,可就是清秀。

    她是前天才加入他们队伍的。

    当时她那要粮不要命的母亲揪着校尉的裤腿推销她,在凛冽的寒风中把她本就不多的衣服全扯开了让校尉看,不是为了证明她的胸有多大,而是为了证明她有一身好皮肤。

    这年月,女人的胸都饿得贴到背上去了,只有这一身因为年轻而倍受上天眷怜的皮肤,白皙光滑可堪赏玩。

    光着身子站在北风中的她就像是一根刚从地里刨出来的水嫩嫩的白萝卜,如不及时享用,很快就会干瘪的。

    校尉不仅深谙此理,而且还十分慷慨大度。

    他用半袋黍子买下这女孩,大约觉得实在便宜,因而连独享的价值都不具备。所以他自己玩完了,分给手下玩。

    两夜下来,这根稚嫩的白萝卜很快就失去了原本就不多的那一点生气。凭着萦绕鼻尖的那一点淡淡血腥气,长安笃定她撑不过今晚。

    女孩本来神情也很麻木,她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和心情来让自己表情丰富。然而,或许是长安眸中无意间泄露了连她自己都没察觉的那一点怜悯,女孩的眼里,慢慢泛起了泪光。

    她用哀求的目光看着长安,形状秀气却干裂失色的唇瓣微微颤动着,发不出一点声音。

    长安也是看了半天才隐隐分辨出,那两个字或许是“求你”。

    求她,求她什么?

    半死不活的人,要么求生,要么求死,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选择。

    让她生,长安自忖没这个能力,让她死么,或可一试。

    但长安不准备管这个闲事,因为前世今生,不管是二次元还是三次元,都有无数的例子告诉她,反派最常见的两个死因,一是话多,二是多管闲事。就拿大名鼎鼎的西门庆来举例,潘金莲这块好羊肉落在武大郎的狗嘴里,那是人家夫妻之间的事,轮得到你看不过眼多管闲事,带金莲去浪带金莲去飞?落得一刀割头,倒是死得痛快。

    想起死得痛快,长安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心口,又垂眸看那女孩。

    如果她不帮这女孩,这女孩今晚将死得无比痛苦和屈辱。

    不就给个痛快么?多大点事?

    长安不动声色地扫视车内一圈,见无人注意这边,便伸出手来,去那女孩的脖颈上摸了摸。

    指尖传来温暖柔嫩的触感,这让长安动作稍微顿了顿,但女孩闭上的眼睛和眼角滑下的泪却又无声地催促着她继续。

    她最终循着颈动脉找到了那一点,重重地按了下去,不过几秒,那女孩就无声息了。

    看着女孩终于得到解脱的容颜,长安心中毫无波澜。

    上辈子她就是个人渣,重来一世,也没能让她活得更有人味。今天之事,于她而言,不过就是件闲事罢了。

    中午时分,来给这女孩送食物的士兵发现了她的死亡。

    本来马车里的人是没有午饭吃的,但这些常年处于饥渴状态的士兵希望这女孩能活久一些,所以独独给她送来了食物。

    人活着时千好万好,死了不过废物一堆,连多放一刻的价值都没有。

    长安透过车窗看着被扔到路旁的女孩的尸体,笃定她还是撑不过今夜。

    这年头,任何食物都不会被浪费。人,本质上也是食物。

    女孩被扔出去后,这车上又被塞上来四五个人,一下又挤得满满当当。

    管闲事也不是完全没好处,长安心想,至少,多了一下午的暖和。

    入夜时分,一行到了驿站。

    官兵们自有好招待。

    马车里的人都挤在一间屋子里,晚饭每人一个菜糠团子一碗看不见黍子的粥汤,饿不死就行了,不奢求吃饱。

    长安虽是女儿身,但自小做男孩打扮,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长到十四岁还没来初潮,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只要不摸裆,没人能看出她其实是个女孩。

    她大大咧咧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啃菜团子,眼角余光瞄到与她同车的一个少年从门外解手回来,嘴角居然带着一点油光。

    那也是个谨慎的,进门后目光快速地在屋里溜了一圈,重点在长安身上停了停,然后窝到角落去不动了。

    长安心思一转,三两下把菜团子啃完,看着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众人大声道:“长夜漫漫,好生无聊,我来给大家讲个故事如何?”她声音脆脆的,还带着孩童式的雌雄莫辨,听在耳里委实不像是能讲出好故事的样子,故而众人兴致都不高。

    唯有与她同车的一位名叫王二宝的少年答了句腔:“讲什么故事?”

    长安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故事,怎么样?想听么?”

    旁边有人嗤之以鼻:“切,想升天何必有人得道?出去站上一夜,保管你升天。”

    众人大笑。

    “我这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故事,说的可是真人真事。这个得道之人,就是当今的皇帝陛下。鸡,是我,长安,在潜邸给陛下养斗鸡的。狗,是他,阚二,在潜邸给陛下养狗的。”长安拍着阚二的肩,朗声道。

    众人一听,一骨碌爬起来,都围到长安和阚二身边,又惊又喜,问:“真的?你们两个以前都是陛下身边的人?”

    长安不满道:“什么叫以前?以后难道就不是了?陛下专门派人把我和阚二接到宫中去,为的不就是让我俩继续伺候他……的鸡和狗么?”

    “陛下长什么样?”

    “你和陛下熟么?能说得上话么?”

    “陛下脾气大么?爱杀人么?”

    “狗我也会养,你能不能跟陛下说说,让我也去养狗啊?”

    ……

    这些少年最大的不过十五六岁,最小的才十岁左右,都是穷苦人家卖去宫里当太监的。

    前途未卜之际发现同行之人居然是皇帝陛下的身边人,一时激动不已,围着长安与阚二七嘴八舌地问个不住。

    长安被他们的口气熏得够呛,抹一把脸上的口水,大声道:“想听陛下八卦的,都给我闭嘴!”

    众人噤声。

    长安见状,嘿嘿一笑,道:“各位看官莫急,且听我从头说起。要说我与陛下的缘分那可真是不浅,三年前,我得了风寒,倒在街边没人管,眼看就要死了。我一想,不行啊,我生而为人,这样病死街头,与猫狗何异?于是我打定主意要找个人来救我。找谁呢?我那时病得头昏眼花,哪还有心思挑拣,也就趴在地上那么随手一抓,不得了,你们猜我抓到了什么?”

    这个年代的人生存都成问题,更别提什么娱乐活动了,故而听个故事表情都配合得相当到位,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瞪大眼睛,又是好奇又是茫然地问:“抓到什么?”

    长安攥着拳头做抓握状,吊足了众人的胃口后,一脸得意地公布答案:“一只龙爪!”

    “龙爪?龙爪是什么爪?我只听过鸡爪猪爪。”

    “你笨呐!都说天子是真龙下凡,这龙爪自然是陛下的手。”

    “你才笨,你没听他说是趴在地上抓的么?趴在地上怎么抓到陛下的手?这龙爪肯定是陛下的脚。”

    ……

    长安听着众人猜测,眼角余光瞄向那个嘴角有油光的少年,那一点油光早就被他拭干净了,此刻他也凑在人群中间,一副和光同尘的模样,然而脸上表情却与众不同。

    那是一种惊讶、尴尬、后悔,然后还带一点侥幸的表情。

    看到这样的表情,长安愈发确定,这个少年看到了她杀死那女孩的过程,并且,去官兵那里告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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