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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喜欢上的人

    这句话说到了志峰的心坎上,难道阿涛真的有个曾经爱的深刻的人,虽然心里会有些吃痛和心酸,但还是产生了某些雀跃,至少,荷花并不是阿涛心里最重要的人,而且,更重要的一点,也证明了阿涛这个人并没有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痴情,在某些环境或者人的影响下,他很可能再一次爱上另外一个人。

    如果真的有这个人存在,那么他胜算的几率又高了几分。

    “你是说阿涛曾经爱过一个人?”

    “怎么说呢,在外人眼里,他爱那个人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为他穿耳洞,打扮的像个痞子,”喝了酒,嘴巴就控制不住地一直说下去,“你知道他为什么会有洁癖吗,那时候我们读初中一年级,现在叫尚经学了,以前是初中和学在一处的,厕所附近的粪坑开着,男生们都喜欢站在上面撒尿,他喜欢的那个人刚好从旁边经过,他一紧张,结果掉进了粪坑里,大冬天啊,身上臭熏熏的,他就站在水槽旁边一遍又一遍地冲洗,我想,那是他一辈子的耻辱。”

    听到阿涛掉进粪坑这一段,志峰已经笑地合不拢嘴了,他蜷曲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好像痛苦又好像开怀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连肉球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孩童时候的记忆,总是带着快乐,即使那一段对阿涛来说,是一个终身耻辱,甚至,这一段耻辱永久性地改变了阿涛的个性。

    “我想,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选择喜欢男人吧。”

    “你是说,他以前喜欢的,是个女人。”

    “嗯,一个太妹。”

    “原来他的眼光也不过如此,还以为他喜欢女人,至少会喜欢郭凌这种类型的。”得到这个消息多少有些失望,既然他现在喜欢男人,那么就很少有可能再去喜欢女人,从女人移情别恋到男人,这对同志来说,第一个男人就是他的初恋。

    “郭凌,”肉球嗤笑,“她就是太心眼,自从上次荷花被阿涛ji锢起来,她就和他断绝了来往,再说,太妹只是插曲,我只是忽然想到这件事,真的太好笑了。”肉球说完,对着沙发猛拍几下,差点把上面的罩子掀出一个大口子。

    志峰迅速抓住他的话中的重点,再度询问:“那他第一个恋人是男人吗?”

    肉球点点头:“是我们高中的班主任,刚从大学毕业,表面上很斯文,下班后就成了一副痞子样,阿涛每天都去他那里补习功课,钢琴,吉他全是他教会的,我那时候还不懂事,现在才知道,他是零号,那时候阿涛太了,根本就驾奴不了那么大一个人,后来班主任跟了一个有钱的暴发户,经常很招摇地在我和阿涛面前走过,每次阿涛的脸色都很难看,不过这种情况持续了没多久,他就被父母接回了杭州,我想估计是他自己主动提出要回杭州的吧!”

    肉球没想到自己会跟志峰扯到一块。

    黑色床单上还有荷花前两天的味道,分手才一天而已,却好像过了一个世纪。

    志峰坐在床-上吞云吐雾,身上披了一件肉球的睡衣,拉开的纽扣下面露出麦色的肌-肤。

    “我跟荷花比起来,哪个味道比较好?”

    “这种问题,不觉得很可笑吗?”他喜欢的是荷花,志峰喜欢的是阿涛,他们本来就不应该掺和到一本菜谱里面,但是,一切却又莫名其妙地发生了,好像因为荷花的背叛,他也应该找个阿涛身边的男人,一切才算完全的扯平。

    临出门时,荷花神神秘秘地找志峰问了一个连他都从来没有思考的过的问题,阿涛曾经有过心爱的人吗,是那种死去活来摧枯拉朽的爱,他当时没回应,心下马上就想从肉球身上求证些什么,正如他所推测的,阿涛身上有某些难以揣摩的怪癖:严重的洁癖症,比一般人更喜欢奢侈品,对耳环更有某种偏执的爱好,但他却并没有恃宠而骄的高傲,这说明阿涛并不是从时候就养成这些奇怪的习惯。

    想找到答案,唯一能让他想到的就是从和阿涛一起长大的肉球。

    和肉球回到他家,并没有计划着和他要发展到肌肤相亲的地步,只是,看到那张黑色床单的大床,就忽然想起荷花躺在上面的风sa模样,男人的欲-望也就在一瞬间蓬勃而发。

    他以为肉球会拒绝,没想到,他没有,口口声声地叫着荷花,却和他享受鱼-水之欢。

    于是,就有了刚开始一幕的那个愚蠢问题。

    像他这么聪明而又自信的人,要在平时,决然不会问到这么白目的问题,但是一旦牵扯到荷花,他就没来由地生出了攀比的兴致。

    “你来找我,应该不是单纯地为了和荷花做这方面的较量吧。”肉球夺过他手中的烟,按在床头的烟灰缸上,狠狠地掐灭了,“别在我房里吸烟,荷花不习惯。”

    “哟,你以为他还会回来么?”

    “白志峰,你要是想竖着出门,就别惹恼我。”

    “只会用暴力解决问题,难怪进不了荷花的心,听说有一次,你揍的荷花身上连一处完整的皮肤都没有,你不是爱他吗,干嘛用这种方式对待他?”

    “他那人,不打不行。”肉球穿上衣服,到客厅里拿了两瓶啤酒进屋,下午四五点钟的时间,忽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天气迅速冷了下来,速度之快,完全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

    志峰跟随他走到客厅,打开电脑,看到屏幕上荷花的一张大笑脸,鼻子里哼出一口气。

    “荷花是你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吗?”

    林田文,三十一岁,就职于镇上的一个普通高中,获得各项教学上的大奖,上课风格风趣自然,是个难得优秀教师人才。

    志峰理清楚肉球灌给他的资料,顺便搜索了义乌的教育站,终于在一篇评选职称的报告上发现了林田文的踪迹。

    “这些年,不知道他对多少稚嫩的学生下过手?”志峰回头扫了肉球一眼,看见他手脚无力地耷拉在沙发上,似乎已经处于思绪悬空状态。

    “你别这么说,我上次回学校探望老师的时候见到他了,他说这辈子就害了阿涛这个孩子,希望他能原谅他,现在好像单身吧,诶,他应该比你大不了几岁。”肉球抬起晕眩的脑袋,视线模糊地指着志峰的脸,“保养的挺好的,比你看起来还。”

    “常年吃粉笔灰的人,没见过什么大世面。”

    “你还别说,阿涛就好这一口,他不喜欢太强势的人。”肉球终于整个身体挂在了沙发上,像一团棉纸一样,软绵绵的,志峰从卧房里抽出一条被子,顺手甩在他身上,兀自换了衣服出门。

    荷花在阿涛的耳提面命之下,穿了一件大红羽绒服进了宇恒家,院子里多了一辆黑色大奔,走进门,就看到一个严肃的中年男子,冷脸坐在沙发上,一副等着雏鸡上锅的凶狠样。

    “你爸长的真个性。”荷花在宇恒耳畔声嘀咕,满脸堆笑地走上前,“您好,我是宇恒的朋友,今天来打扰你,真不好意思。”

    “哦,”骆父抬起眉头,上下打量他,幸亏他戴了一个线帽,遮住了一头长发,而且,在阿涛的提点之下拿下了耳环,否则一定会被他拿着扫把扫地出门。

    宇恒似乎真地很怕自己的父亲,拉着荷花的手抖的厉害,虽然进屋有一段时间了,手还是冰凉冰凉的。

    “既然来了,就一起吃饭,宇恒,到厨房把饭菜端出来。”骆父站起身,走到餐桌旁,叫保姆开了一瓶白酒,倒了满满的两杯。

    荷花闻着浓烈的酒精味,脑袋立刻处于悬空状态,他沾不得半点酒,酒后乱‘性’是对他最佳的描述,但视线一扫到骆父恐怖的脸上,就不得不强忍着喝了几口。

    “隔壁的郭涛刚从法国回来,是个高材生,如果我们家宇恒要有他一半,就差不多了。”

    “宇恒有他自己的优点,他聪明着呢。”转过头,给子使了几下眼色,“宇恒,你期末考试的目标是什么?”

    “考到全校前四十名。”

    “从倒数四十名爬到前四十名,”骆父酒劲上来,猛拍几下桌子,训斥道,“你这臭子还真敢说。”

    “伯父,冷静,冷静!”荷花晕乎乎地站起身,舌头发颤地安抚发怒中的狮子,“我也是英语专业毕业的,我们家阿涛更是理科方面的天才,所以,一定会帮宇恒提高……”话没说完,啪嗒一下,人已经摔在桌子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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