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6章 阴差阳错
第九百六十章阴差阳错
乍然听到岳文林的死讯,众人都有些沉默,可苏瑶却没什么感觉,这个男人间接害死了苏爷爷,要不是看见他那时候一身的脏病生不如死。苏瑶早就自己动手了。
“听说是身上得了脏病走的,找到的时候都不成样子了,他家也不承认有这个儿子,最后连收尸的人都没有,还是村里牵头凑了点钱给葬了。你说现在的人都怎么了,按说当年我们这些知青里,他也算是条件不错的了,要不然那些女知青也不会……”
罗曜军低低咳嗽了声,打断了范阳的话。
范阳揉了揉鼻子,突然反应了过来自己有些话多了,晒笑着偷偷扯了扯左绣绣的手:“我就是有些感慨,我们这么些人下乡,没想到他是最先走的,我还记得当年他离开知青所的时候那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人一旦生了贪婪之心,欲望就会无止境的增长,他是被他的贪欲害死的。”罗曜军端起了酒杯,“你现在性格倒是开朗了许多。”
范阳一愣,随后笑了起来:“是啊,人都会成长,大家总是在不断改变的嘛!”
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范阳拿了张小纸条出来:“对了,我来报道那天还碰到了张麟阳。听说他进了市政,现在混得不错,还给我留了电话,让我有事去找他。对了,苏瑶,你们不是校友吗?你现在哪儿上班啊?”
苏瑶笑了下,“我还没毕业,还有两年的医科。”
“呀,你学了医啊?”好像是想到了什么,范阳挠了挠头:“不是文科吗?难道是我记错了。不过也对,你那时候在村子里就很厉害,什么病都会看,学医才对啊。”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苏瑶还真挺喜欢范阳现在这褪去了阴郁沉闷之后有些二虎虎的话痨性格,笑道:“以后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来找我。不过我希望你永远别来。”
说完大家都笑了起来。
吃了饭之后,众人留了联络方式就分开了。
罗曜军开车回家,路上遇到红灯,揉了揉苏瑶的头,“在想什么呢?”
苏瑶醒过神来,才发现自己从上车还没说过话,她转头看向罗曜军,分明在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担心,不觉心下一暖。
“我没在想那些烦心事,我在想大家都长大了呢。连范阳这死心眼的都找到了他的小青梅,北凤的那些臭小子们呢,也不知这么些年他们怎么样了?”
“对了,你看看黑子,都偷偷喜欢家妮姐多少年了,要不是这次我给他出主意,他到现在也不知道把心意说出口呢,你说这人也真够笨的了。这次要不是家妮姐当真不喜欢那个烂桃花,这会儿人家都在准备办酒席了。”
苏瑶想着就又笑了起来:“他们都说我是个当媒婆的料呢,你说我怎么那么聪明,就能想到让黑子扮家妮姐男神来赶走烂桃花,再假戏真做的主意呢。”
罗曜军皱了皱眉不说话,可苏瑶却感觉车里的温度似乎低了好多,回头看看男人的黑脸,突然有些想笑:“怎么?吃醋啊。”
说着,就歪了头去看罗曜军的脸。
罗耀军无奈笑了起来,点了点苏瑶的鼻子:“别闹,开车呢。”
“你平时开车也没少闹啊……”说完,苏瑶自己先红了脸,脑海里自觉出现了许多少儿不宜的画面。
罗曜军不觉好笑,余光看到不远处变得粉红的耳垂,心里痒痒的。趁着红灯停车的功夫,突然凑了过去,在上面盖了个章:“今晚哥哥陪你开过山车。”
“哎呀,你敢偷袭我!”苏瑶红了脸,有些恼羞成怒,扭头去扯罗曜军的耳朵。男人也不恼,反而伸了脖子过来让她扯,苏瑶撅了嘴,索性也在他耳朵上盖了章。两人相对而笑,顿觉心里满满的全是幸福。
这边儿是柔情蜜意,桃花盛开。却没想到,隔壁车道的一辆车里,一个女人一直看着这一幕,嫉妒的红了眼睛。
今天是花楚曦和张麟阳两家正式见面的日子。私底下大家长们其实都已经有了默契,今天也就是走个形式,没想到花楚曦在酒店门口就跟张麟阳吵了起来,摔门跑了,搞得大家都十分尴尬。
对花楚曦来说,本来只能做一个备胎的张麟阳,现在却要被长辈硬生生安成自己的丈夫。她这心里只觉得千万个不甘不愿。
她心里一直记着罗曜军,找哪个都觉得比不上他。当初答应和张麟阳找对象,也是因为离开了军校,离开了他,心里正空虚,更何况后来还知道了张麟阳那混乱的感情生活。
他那人表面看着斯文有教养,对女孩子温柔体贴,实际上就是个渣。
他不光是对一个女孩子这样,他对所有的女孩子都这样。就喜欢看着那些个女人为了他争风吃醋,换着花样追着捧着他,仿佛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闪光的主角。
真是太恶心了!
她花楚曦怎么可能会要这么个花孔雀呢。谁还不是个天之骄子了?
有了她花楚曦,这臭男人竟然还敢和他那个臭不要脸的表妹勾勾搭搭,这不是打她花楚曦的脸吗?
现在,这个被自己踹了的男人还有脸来娶自己,让她怎么能甘心?
看着旁边的车子启动开远,花楚曦颓然坐到了椅背上。
“小姐,白塔公园到了。”
花楚曦付了车费下了车,一个人在公园里溜达。
今天是周末,公园里人挺多。一家子老少或是一对对的情侣,或野餐,或划船,正是秋季好时节,阳光晴好,枫叶正红。不时有放风筝的孩童笑闹着从花楚曦的身边跑过。
花楚曦很烦,索性找了张水边的长椅坐了下来。心里不免有些孤独。前后左右看过去,很少有像她这样形单影只的人。
“小姐,这里还有人吗?”一个男人低沉醇厚的嗓音传来,花楚曦抬头看去,却见是一个面容俊美,风度翩翩的男人。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睛,穿着一件浅灰色风衣,同色的西装裤,皮鞋锃亮,头发也不像现在那些男人那样打着厚厚的发蜡,手里拿着一本精装版的《普希金诗集》,已经半旧了,看得出主人经常翻阅它。
这让这个男人的气质显得更加文雅而高贵,此刻的他正一脸笑意地看着她。看她一直盯着自己,还善意的毫无攻击性的笑了笑,这一笑,更是让他显得如清风朗月一般多了些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