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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进县城卖野兔

    上一辈子,她就是嫌她的爸太窝囊,没替她出头撑过腰,朱砂也是没给李青松什么好脸色。

    现在看来,其实李青松,还是处处替她着想的。

    朱砂发誓,这一辈子,就冲这事,她一定要对她爸好,决不让她爸再这么低三下四的寄人篱下看人眼色。

    “爸,你快坐下。”朱砂示意他坐下,就要察看他的腿伤。

    “不碍事不碍事。”李青松拒绝。

    朱砂不由分说,拉着他坐在椅子上。

    李青松已经在山上扯了一些青篙草嚼烂了,当草药一样敷在伤口上。

    民间的一些土方,还是能抵些用的。

    “等一下,我把这野兔拿去换些钱……”李青松说。

    女儿犟着要离家单过,他能做的,就只是想办法弄点东西挣钱。

    只可惜,这年头,大家都穷,指望着地里的庄稼过日子,李青松平时也做些木工之类的活,可不等于一年四季都有人要打家具,挣的钱,也全被朱淑华给收了去,他是分文没有的。

    “爸,你腿受了伤,还是我去吧。”朱砂很冷静的跟李青松说:“何况,反正我额上的伤要换药,我直接换了钱就换药,省得跑两趟。”

    “可你……”李青松还想说什么,朱砂已经阻止了他。

    打了点冷水,就着冷水洗洗脸,朱砂提着野兔出门了。

    她并没有告诉李青松,她是准备去县城一趟。

    在这朱家大湾,这么一个野兔,是值不了多少钱的,也就换几斤苞谷瓣的钱。

    朱砂是打算把野兔弄到县城去卖。

    常寿县在这儿,还算是一个比较兴旺的小县城,县城里有化工厂、氮肥厂、染料厂甚至还有国内小有名气的维尼伦厂,朱砂估摸着,这个野兔,总能比在这朱家大湾多卖一点钱。

    这正是八月的天,天气热,八九点钟的太阳,都让人受不了。

    幸好朱砂出门早,从李青松提回来野兔,她没耽误功夫,就提着野兔出门了。

    在早上八点钟多钟的时候,朱砂翻过两小时的山路,到达了县城。

    现在的县城,还是处于老县城,临长江边上。

    朱砂找到了靠近化工厂门口的地方,在这儿的,已经有了好几人,看样子,都是那些来城里卖点土货换两个盐巴钱的人。

    有人卖苞谷、有人卖鸡蛋、还有人卖咸菜。

    在看见朱砂提个野兔来时,大家还是小小的惊叹了一把。

    “这兔子够肥的啊。”

    “你去打的?”

    这些不是真正的买主,朱砂也没有多话,只是客气的笑笑,应付了事。

    从昨晚到现在,她就只喝了一碗苞谷羹啊,又赶了两小时的山路,早就前胸贴后背,又渴又累,这能省点口水的事,还是省省。

    看着一群人提着菜蓝子走过,朱砂就立刻吆喝开了:“野兔,野兔,卖野兔了。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营养又美味的野兔,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她又本就长得漂亮,这声音又清脆,这么一吆喝,那些人的注意力,一下就被吸引了过来。

    “这真是野兔?”

    “如假包换啊。”

    “可惜是死了的……”

    “大嫂,这兔子这么会跑,活着的兔子,谁能追上逮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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