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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求亲

    已经覆上几道纵横的沟壑,狠心的压的刀削的面孔,菱角已经不是那么的分明。不过,倒是依旧不难看出,原先的模样,亦是不俗的俊俏。

    金龙缠丝环紧扣,青玉发簪横向简单的一插,将一头墨白夹杂的云华,高高的竖起。让整个额头露了出来,纵是肉眼可见的苍老,难以遮掩。只是,却是jīng干了不少。就好像是,一只不允许任何的尘世的喧嚣沾染的天鹅,从来只会,高傲的仰着它的头颅。

    什么穿金戴银,绫罗绸缎,面对他的简单,忽然的有些土气。

    奢华,雍容,这类的词汇,于他,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那些,不过是爆发户无聊的炫耀的资本。

    分明的不加寸字修饰,偏偏,那一分傲然的,让人经不住的膝盖有些发软,忽然的想要顶礼膜拜的气质,谁,也学不去。王,就是王。

    举手投足,处处的透着恍若是天生就为他而打造的贵气。和谐,自然,就像鱼儿在水中泅泳。就像,飞鸟划过了天空。

    完美的,自然的,让人寻不出,哪怕是一分的瑕疵。

    剑眉如锋之下,无情的时光的车轮,碾压不垮的皓若星辰。一动不动,就像是墨的尽头,北的极端,那一枚永远都不会改变了方位的北极星。

    浑然,一切都是从来未曾,有过哪怕一分的变化。

    偏偏,无端端的,又似是暗自的透出一股莫名的压抑。经不住的,恍惚——明明的,那一双眼眸的主人,身高也不咋滴。为何,忽然的倒是觉得,那一双一动不动,分明,又是高高在上的睥睨。

    正如,一只站在山峦高处的鹰隼,默默的将一切,尽收眼底。视线之内,所有的全部,全部的统统,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那么的无力,那么的懵懂,那么的卑微,所以非得,吝啬的老天,只肯意思xìng的甩下,唯一的一条路途。既是处在了他的乾坤,那么,生杀允夺,一切的大权,从来不曾是归属于自己所有。

    忽然的想起,西方的天主教徒,无论他是多么的富有,多么的大权在握。面对上帝,到底,仅仅也不过是一个渺小的子民。只肯余下他,对着心中的主儿,顶礼膜拜的份儿。

    李公公瑟缩了下脖子,却也没有甘心离去。“皇上,还请皇上且听老奴说完,再决定不迟。毕竟,那三人,可都不是简单的角sè。”

    “嗯?朕好奇,还有什么人,有天大的面子,要朕,非见不可。”

    “皇上言重了,皇上乃是九五之尊,自然是想见谁就见谁,不想见谁,那么绝对不敢有人扰了皇上的眼。只是,那三人,来头都是不小。”

    “小李子,来人到底是谁?惹的,你这般的谨慎?”尚罗宣仪虽然心里有些恼,只是,李公公跟了自己大半辈子。从来,都不是一个莽撞的人。

    既然他是这幅颜sè的话,或许,真如他所言。

    “江南财神柳生俊之子,柳生舒杰;领国基社九歌二王子,安九爷;领国狼顾权臣,大司马雁城砂,雁城堂。”

    “什么?这几个人……来此作甚?”瞳孔,忍不住的一阵收缩。

    脑海里面,细细的品着,几人的名字。

    江南财神柳生俊,手眼通天,几乎涉及,所有你能够想象的到的行业。酒楼,药材行,布庄,林林总总,不胜枚举。广交朋友,生意遍布大江南北,国内国外。

    有人说,他家一个月的进账,比之花月国库一年的国库收入还多。

    基社九歌,花月北面邻国,由九个强大的部落组合而成的一个国度。比之花月,亦是不相上下。其主九歌之王,安偃,因此间尚且康健。故而,并未立下皇太子。王有三子,各自统帅三个部落,以历练才干。而二王子,安九爷,便是第二顺位继承人。无论将来的九歌之王是不是他,可以肯定的是,他rì前途,不可限量。

    西面强国狼顾,国力比之花月和基社九歌,稍逊。雁城堂,并没有柳生家的富可敌国,亦是没有安九爷的皇室血统。然而,他有一个谁一个不敢小觑的老爹,大司马雁城砂。狼顾国君懦弱无能,军国大权,实际的掌控者,便是在大司马的手中。

    三人,皆是青年一代当中,最顶尖的佼佼者。

    只是,一时之间,忽然的齐聚花月国都苓岚,这,恐怕不那么的简单。“同一时间到来,而且,还都要求见朕。可有说,所为何事?”

    “求亲。”

    “求谁的亲?”

    “公主殿下,晓涵公主。”

    “为她而来?”众人的颜sè,皆是变了。

    “是,三人皆是这么说的。”李公公点点头,小心的问道。“他们三人还在宫外候着,敢问皇上,见,还是不见?”

    “宣。”

    “诺。”

    屏退众人,不多时,殿内便是多了三枚公子。

    头一个,许是对白sè格外的中意。雪纱加身,纺鞋裹足,头系一条白sè丝带。一派飘飘然,清一sè的白,或许有些单调。右手看似随意的一划,让出一副繁花似锦。古香古sè的扇骨,缭绕而出,一阵清淡却是又难以忽略的檀香,沁入心脾的好闻。

    纯粹的实木纹路,清晰可见。不沾染任何的装饰,单单的裹着一层,经年累月的把玩,才能够滋养的釉质,便是唯一的基调。“采自南疆尽头的千年檀木,打造的扇骨,其实也算不得什么。重点是,雪纺扇面之上,一副繁花似锦,乃是昔年名家的手笔,倒是有那么点媳。啧啧,这年头呀,金银珠宝之类的,俗气。还是这文玩之类的,倒是还有些赏心悦目。不知尔等,是否看得出,这是谁的手笔?”

    “若是朕猜的不错的话,该是出自公输阡陌的手笔吧。”

    “皇上到底是皇上,眼光独到,一语中的。的确,这正是百多年前的名家公输先生的杰作。”

    皮笑肉不笑的客套,心中,暗自的惊叹,公输阡陌的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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