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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降

    天未亮透,长极附在我耳畔小声叮嘱,他已安排好了一切,叫我什么都不用担心,安心在家等他回来。

    我闭着眼没有应声,他以为我睡得很熟,在我额上轻轻落下一吻,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其实我只是假寐,并未睡着。

    昨夜他交待过,不让我去送他,我偏不听,身为女子,我不宜跑到三军阵前哭哭啼啼,那我站在没人的地方为他践行总是可以的。所以他前脚走,我后脚就换上便装,挑了马厩里最快的良驹,绕道去青雀街的广城楼上等着他。

    辰时过,出征的大军执着铁戟红缨,浩浩汤汤踏出了城门,虎旗招展,气势磅礴。

    我站在城墙之上,在蜿蜒如龙的队伍里,一眼便看到青骢马上的长极。玄衣银铠,黑发高束,既俊朗,又威武。他目视山河,丝毫没注意到在他右畔最高的那座城楼上,有个人正目视着他。

    “长极——长极——”

    踌躇许久,我还是忍不住,还是忍不住开口唤他。

    我高抬起手,拼命朝他招,手上的铃铛随着手臂的振动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他似乎没听到我的呼喊,马蹄哐啷,越过十里长街,眼看就要出城。

    我赶紧往更高一层楼跑去,等我登上去时,他已经出了城门好远。

    “长极——”

    我扯着嗓子使劲儿喊,他终于听到,调转马头回来寻我,在离城楼不远的地方,吁马叫停。

    看见城头上像个傻子一般拼命挥手的我,他先是一愣,随即灿然而笑。

    他一笑,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冲着他喊道:“你得早些回来,平安回来。”

    他朗声回我:“等杏花开的时候我就回来,到那时,我们去西郊打马球,我为你摘杏花,给你打麻雀。”

    “好,我等着你。”

    话音落,他扬鞭驱马,绝尘而去。

    我不停移动步子,寻找最佳的眺望位置,可惜城楼高度有限,大军渐行渐远,已然看不真切。

    高楼之上,风卷衣衫猎猎。

    鼻尖泛酸,我又想哭了。

    ————

    ——

    立秋后,建康城里细雨不断,连下了半月之久,院子里的桂花被雨打得七零八落,幽香不在。

    我趴在窗台边,手里拿着长极寄回来的信,百无聊赖的盯着地上的落花呆呆出神。这信我翻来翻去看了好几遍,信纸都快被我给看破了,已经看到能倒背如流。

    “吾妻安,余无恙。行军苦累,途中无逸闻,唯昨日见两小儿于栗树下分食甘栗觉之有趣。一林过雨芦花白,半壁疏云栗子黄。钦州盛产甘栗,果硕皮薄,肉实甜嫩,盼回程之时能逢采摘,好捎与尔尝尝。秋至蟹肥,城中蟹农忙,尔体寒,切勿贪鲜多食。秋夜露重,尔又爱睡中乱踢衾被,走前已嘱托花抚,要她夜里多加照拂,恐尔着凉受寒……”

    长极离京不过一月,我却感觉像过了三年五载,他不在,日子过得异常慢。

    信是今早到的,刚拿在手里时我还不敢相信。我成天想他,已到了食不知味的地步,总盼着能得他一点消息,可想着,我们离别时间不长,他又军务繁重,哪有空写信与我话家常,所以我是不敢奢望他能给我寄家书的,但不曾想,我竟盼到了。

    我急于拆开,谁知用力过猛,书信连纸带壳被我拦腰撕成了两半,最后只能一手拿一截儿拼起来读。

    长极这信算不得长,也有两页多,只是笔墨全用在了日常琐事上,尽去叮嘱我的吃睡问题,没几句是道思念的。

    这个人真是,好不容易来封信,说的都是他以前就反复再三强调过的话。

    我收到信时,正好于归也在场,她非要我透露长极给我写了些什么体己话。我毫不避讳,直接将信里的内容一字一句都读给她听,满足她的好奇心。末了,于归还做了一下总结,感慨长极对我用情至深,虽然只字未提相思苦,却让人感受到他字里行间皆是柔情。

    我朝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问她为何会得此拙见。她挑挑眉,自得道:“明摆着的嘛,人家都去打仗了,看见好吃的,还不忘要回来给他的馋嘴娘子,这样的深情,可见一斑。”

    我仔细想了想,于归说的好像很有道理。长极信里提到的秋蟹~甘栗,还真是令我垂涎三尺。既如此,我也不怪他木讷了。

    又一次看完信,我发现我更加想他。

    以手支颐,望雨叹息。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离别愁苦,我此时才算是感同身受。

    雨被风刮进窗里,湿了我的半纸书信。

    我忙卷起袖子将信上水珠吸干,平平整整的叠好装进小匣子里,再小心翼翼地藏到柜子里。

    放匣子的功夫,朵步抱着簸箩进来,我一壁锁柜门,一壁跟她搭话:“也不知这雨还得下几天啊,没完没了的,天不晴,凉嗖嗖的真是烦人。”

    她不冷不热地嗯了一声,似不想理睬我,我蔫蔫踱到窗边继续欣赏起帘外雨景。

    房檐下蹲着一双躲雨的鸟儿,紧紧依偎,甚是恩爱。我噘着嘴吹口哨逗鸟,冷风灌进喉咙里,引得我一阵猛咳。

    朵步取来披风为我披上,我甜笑着跟她道谢,她颔首致意,探身过去将窗户合上,然后又拿起了簸箩里的针线,一言不发的缝起了衣裳。

    我讨好道:“朵步,你的手真巧,这衣服做得真好看。”

    她看也不看我,又嗯了一声。

    “朵步你累不累,要是累了就放下歇歇,不急的。”

    “不累。”

    “那你渴不渴,我给你倒杯水?”

    “不渴。”

    我裹了裹披风,默默拿起桌上的糕点小口啃着,时不时偷瞄她一眼,注意她的举动。

    为了月食的事,朵步这些日子总是阴沉着脸,谁都不搭理,也很少跟我说话,要说话也是像这样惜字如金。我其实没有责怪她的意思,怕她多心,在她面前我都是尽量不提月食的,只在私下里安排花抚偷偷遣人去找。

    说来也是奇怪,派去找月食的人一拨又一拨,怎会半点线索都带不回,若它真回了北邱也好,怕就怕它落入猎人陷阱。

    思及此,我越发愁苦,手里的芙蓉糕顿时不香了,拧过身,定定看着朵步做衣裳。

    允康有喜了,刚诊出来已满三月,朵步缝制的衣裳便是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准备的。本来我是打算自己做的,可我的女红实在上不了台面,就假手给了朵步。

    那日我去东宫探望于归,顺道去看了眼允康,我见她精神欠佳,食欲不振,还极其嗜睡,便以为她是生了病,连忙催她去请宫中御医来看看。她却不以为然,仍端正坐着不动,还叫我无须紧张。

    见我急得不行,她莞尔一笑,拉过我的手放在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上,眸中是掩不住的喜色。我认真摸了摸她的肚子,鼓鼓的,硬硬的,她说,再过一月还会动。

    我吓得松了手,暗道不好,问她莫不是吃多了肚子胀气,这才不好意思请大夫来看。她滞了一瞬,笑骂我迟钝,继而红着脸跟我说她现在是两个人了。

    我默了片刻,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原是她怀有身孕了。

    我又惊又喜,像是自己当爹似的激动。真是不敢相信,连允小五都快当娘了,武平齐得了消息,指不定能乐成什么样。

    欣喜过后,我不免有点小失落。

    我和于归成婚都比允康要早,年纪也比她略长,如今连她都做母亲了,我俩还是没动静。

    我跟长极不止一次提过子嗣问题,觉得亏欠于他,但每每他都云淡风轻的说这事急是急不来的,只能顺其自然。安平也宽慰我勿须担忧,调理好身子,孩子总是会有的。

    我表面装作不在意,其实心里还是很渴望有一个孩子的,男女都行,模样长得像长极。

    ﹉﹉﹉﹉

    癸巳年九月初七,是为霜降日,天大寒,城中又是阴雨连绵。

    我将朵步缝制好的衣裳鞋袜给允康送去,顺便带了些自制的酸梅杏干,她害喜严重,这几日呕吐得厉害。

    允康本来就瘦,原以为怀孕能让她吃得胖些,也不知是不是她家的伙食不行,她不仅不胖还瘦了一大圈,除了吐就是睡,整个人看起来恹恹的。

    我在允康那儿待足了半日,回程时,在朱雀街遇到了温耳。

    她与我的马车险些撞上,掀开车帘见是我,遂笑邀我上车一叙。

    我本想婉拒,谁料惺孙突然从车里探头出来,奶声奶气的唤了我声大嫂嫂。刚满两岁的孩子,正在牙牙学语,声音软软糯糯的,甚是悦耳动听。我心头一暖,便是温耳设下圈套等我去钻,我也认了。

    我让朵步赶车到前面的鹫亭等我,未做迟疑,欣然上车。狭小的车厢内,我和温耳母子对面坐着,一时无话,只能干干笑着。

    惺孙乖巧的坐在母亲身边,穿了身赤红薄袄,束着两个小小的发髻,像年画里胖嘟嘟的娃娃,更像长极送我的那个大阿福。我咧嘴对他笑,他也咯咯哒的笑了起来,露出两颗粉白的门牙,好生可爱。

    我心里欢喜,拿出荷包里仅剩的两颗糖丸子,双手捧着献宝似的递到他面前,诱惑道:“小千应,再唤我声大嫂嫂,这糖便给你吃。”

    看见糖,小家伙又圆又黑的眼睛愈发明亮,刚伸出手,又赶紧缩了回去,摇着脑袋磕磕绊绊说道:“母亲说——糖,不吃,牙不好,不吃糖——”

    我忍俊不禁,笑道:“你是要说吃糖对牙不好,对不对?”

    他用力点头。

    我摸了摸他的小发髻,耐心哄道:“小千应真是懂事,这么听母亲的话呀。不过只吃一颗糖,是不碍事的。这糖丸子可好吃了,又香又甜,你真的不吃?”

    他舔了舔水润润的嘴唇,然后紧紧抿着,明明很想吃,但还是在极力忍耐。

    我叹气道:“既然你不吃,那我自己吃了。”

    我先塞了一颗进嘴里,使坏的跟他描述这糖有多好吃,又佯装要吃剩下的那颗。他果然慌了,可怜巴巴的望向他母亲,似在征求许可。

    温耳笑着点了点头,他得了准许,立刻伸出小手向我讨糖,甜甜唤道:“大傻傻,糖,给糖吃——”

    我眼角抽搐,这小子激动到连字都吐不清了。

    我哭笑不得的把糖送进他嘴里,又一把将他抱进怀里,柔声细语的纠正道:“是大嫂嫂,不是大傻傻,咬字要清楚哟。”

    他伸出一只小手捏了捏我的鼻子,乐乐陶陶道:“大嫂嫂~大嫂嫂。”

    糖将他的腮帮子撑得鼓鼓的,跟只鼹鼠一样,很是招人媳,我忍不住亲了亲他的脸蛋儿。

    忽想起我这举动不妥,颇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温耳,嗫嚅道:“惺孙实在太讨人喜欢了,我刚刚失态,让你见笑了。”

    温耳嘴角微扬,面露笑意:“哪里的话,千应能得王妃喜欢,那是他的福气,而且他好像也很喜欢你,与你很投缘。平日除了我和太子,他谁都不让抱,更别说能亲他了。”

    “真的吗?他真的很喜欢我?”

    我暗自窃喜。

    “王妃看起来很喜欢孩子。”

    我低头看着惺孙,由衷道:“这般粉雕玉琢的娃娃,谁会不喜欢呢。”

    温耳浅笑安然,忽道:“若这孩子是长极的,王妃应该会更喜欢吧。”

    我如遭雷击,手一抖,险些将孩子摔倒地上去。

    我捂住惺孙的耳朵,错愕的看向温耳,低声驳斥道:“温良娣,你是疯了不成z言乱语,难道你不知祸从口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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