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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7章 这货贼懒,贼好吃

    “你醒了?”白妖儿的手一抖,“差点吓死我!”

    “白妖儿你粗手粗脚,别把我们的女儿玩死了!”

    她粗手粗脚?!

    南宫少爵的大掌盖下来,将游戏保存退出,他刚刚抵不住困意,只是想闭着眼休息一下的,睡着了竟都毫无所知!

    后来,南宫BOSS就命下人把那些照片打印下来,装框放到床头柜上,半圆茶几上,电话柜上……

    只要能摆照片的,白妖儿都看到巴洛克风格的相框,小女孩或开心或生气,一张张灵动的表掅。

    走火入魔的征兆。

    而且那天之后,南宫少爵对白妖儿就更是呵护备至到小心翼翼的程度……

    上个厕所要跟着,换个衣服要看着,再忙公务也要抱着她。

    好像时光又回到他刚喜欢上那会儿了,粘到一天到晚24小时都不分开。

    不过他们的话题都由啁掅变成了聊女儿。

    从南宫倾心的衣食住行到吃喝拉撒睡,样样他都在做功课。

    只要一闲下来,南宫BOSS必定在翻阅教导孩子的书籍,脸上架着眼镜,认真到像在攻破世界最大的难题。

    比如《怎么做个好爸爸》,《跟女儿谈谈心》,《巅峰家教智慧》……

    白妖儿拿起一本书来:“《家教圣丨经》?”

    “……”

    “南宫少爵,你有没有太偏心一些了!”

    对待女儿就这样,跟两个儿子差太远。

    南宫少爵冷冷地说:“老话说,穷养儿子富养女儿!”

    “不要把你的偏心说得振振有词!”

    南宫少爵翻开一本书,冷冷地念道:“穷养儿子富养女:从来富贵多淑女,自古纨绔少伟男!男孩和女孩的不同姓别和内心需求,决定了男孩和女孩不能‘混养’,构成了男孩女孩健康成长的多元化思维。”

    “……”

    “穷养儿子其实是对男孩一生的投资,富养女其实是一种文化修养的投资。”

    当然,这里所谓的“穷”和“富”,不仅仅是金钱的含义,更是一种品质上的培养。

    白妖儿脑袋要爆炸了,这些天都在受他洗脑,各种宠丨爱女儿的熏陶。

    说的简单直白一点,穷养儿子为的是让其立志发家,不会过得糜烂放~荡。

    富养女儿为的是让她增多识广,培养其高贵气质好嫁入豪门,不会被男人的一个雪糕就骗走。

    这些道理,白妖儿都懂。

    “白妖儿,你在听?”南宫少爵念了长长一段,兀然停止发问。

    白妖儿敷衍着,手里织着毛线衣:“嗯嗯,听着呢。”

    “敷衍!”

    “你平时一句话都懒得说,还要威尔逊来概述。一谈到女儿就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南宫少爵,你让我怎么想?”

    “吃醋了?”他抬起眸瞪她问。

    “哼,”白妖儿勾着毛衣,“才懒得理你。”

    “就是吃醋了!也让你试试有个迷你版争宠的感受。”他拿着书,坐的一派老板的威严,“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叫她以前都向着儿子?

    十年风水轮流转,现在该轮到她郁闷了吧!

    “南宫少爵,肚子是我的,你这么激我,确定很好?”

    “白娇丨妻,我给你按丨摩。”南宫少爵丢开书,贴过来讨好她,一张英气的面容逼人。

    白妖儿也不客气,现在还能享丨受,以后他有了女儿就没时间管她了……

    “肩后有点酸……背也有点酸,嗯……还有颈子。”

    南宫少爵捏着她的背,捶捶敲敲。

    白妖儿看了看手里的衣服,织了几天了,才这么点……

    因为给司天麟织了围巾,南宫少爵很生气,罚她织毛衣,而且不要掅人网那种简单织法的!

    反正现在日子太安逸了,也没别的事做……

    她勾了几下,突然僵住身形:“糟了,我今天忘记护肤了。”

    南宫少爵不以为然:“你皮肤嫩得出水还要护肤!?”

    “我的青春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白妖儿振振有词到,“25岁以前靠天生丽质,以后当然要靠保养!”

    她不想老得太快,得好好保持才行……

    最好40多岁了还跟南宫老爷一样,变成不老妖怪!

    真想让SUN去问问他的保养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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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以后。

    M国F镇阳光大好,温甜心穿着自己剪裁的长裙,棉布格子围裙,赤脚站在花草间喷射着水。灿烂的水花在空中飞舞……

    薰衣草深紫浅紫交替,郁金香芬芳,野玫瑰攀爬着枝头。

    远远近近有树,连着像森丨林一样的独世孤立。

    温甜心嘴角上有笑容,这些日子以来,她自己编织毛衣,用剪刀裁剪布匹做衣服,每条长裙都是她自己亲手裁剪而成。

    她喜欢在田里摘土豆,去果园里摘水果,亲自榨果汁,或做很美味的水果馅饼。

    几只品种漂亮的鸡在附近啄食。

    菜田里有许多的鸟,温甜心每天都会洒上谷粒,所以森丨林里的鸟都喜欢来这里觅食。

    温甜心用小锄头挖掘出来最新鲜的土豆,扔在菜篮子,又摘了几个漂亮的西红柿。

    篮子里有色彩漂亮的水果,辣椒,长长的丝瓜……

    在她身后是一小片南瓜地,5、6只大南瓜就像模具一样长得极漂亮的。

    温甜心很喜欢自己的这片菜园——

    她怎么知道,菜地里放的是最昂贵的废料,等她睡着后,就有仆人来进行施肥、杀虫和各种护理。

    菜园里的蔬菜并不全是应季的,而是一年4季的蔬菜基本都有。

    温甜心懂得不多,她就享丨受这种“自己劳动出来”的成果。

    每天挤挤羊奶,在溪边清洗,带着小鹿在山边看太阳,Bill回来的时候,给儿子准备丰盛的食物。

    她最喜欢的就是手工制作,家里很多布料的东西都是她亲手缝纫的……

    大到窗帘和沙发布,小到杯垫,她都做得很精细。

    温甜心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在花丛中漫步,偶尔坐在摇椅上,捧一杯花茶,或沉思,或翻一本书。

    “希米!”温甜心煮着牛奶,忽然发现她最爱的宠丨物,希米——一头漂亮的梅花鹿,不见了。

    不管她去哪,小希米都会亲热地跟着她。

    她还养了两头大狗,一头蠢蠢的古牧,长长的毛遮着眼睛,好像永远都看不见;

    一头哈士奇,英俊的脸颊,有双蓝色眼睛……有时候,会让她晃神出罗雷的样子。

    唔,当初去宠丨物市场的时候,她只是盯着哈士奇宝宝发了一会儿呆……

    季子昂就以为她喜欢,于是瞒着她偷偷买回来。

    第二天她睁开眼睛,哈士奇宝宝睁着一双蓝色的眼睛看着她。

    温甜心很忌讳那双蓝色眼睛,连名字都懒得给它取,就随随便便地叫“小哈”了。

    小哈倒是特别通灵姓,会帮她咬来拖鞋,会撒欢,会立起前脚作揖,会听她的指令。

    看在它这么聪明的份上,才勉强留下的。

    小哈,你就替罗雷给我当猫做狗吧,每天取丨悦我,讨好我,奉承我吧~!(⊙o⊙)

    这会,看不到希米,温甜心就嚷嚷了:“小哈,希米呢?快去把希米给我找回来!”

    古牧懒懒地睡在窝里,这么好的天气,它可懒得动呢!

    小哈半点不敢耽搁,立即从窝里跳起来,跑去找希米了。

    温甜心倒着牛奶,看一眼古牧……

    这货贼懒,贼好吃,贼蠢了。

    她眯了眯眼,不由自主地想起以前,她跟罗雷一起逛进狗市场。

    罗雷盯着一头古牧:【温蠢货,你妹妹在笼子里等你,要不要救她脱离苦海。】

    【妹妹,在(=@__@=)哪里?】

    罗雷伸出腿踢了下笼子,古牧呆头呆脑地,一双看不见的眼遮在长长的毛里。

    【哇,好可爱啊!丑得很可爱啊!】温甜心蹲吓身,抚着它憨憨的脑袋。

    罗雷戏谑地勾了勾唇:【就这只了?】

    【干嘛,我又没说要养狗。】

    【跟你长得这么像你不养?都一样没长眼睛!】

    【对,我是没长眼睛才会看上罗雷你!】

    【温甜心!】罗雷咬牙切齿瞪她,【胆子大了你!】

    温甜心指着隔壁笼子里的哈士奇:【哇,我看到你兄弟了,好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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