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生活终究要继续
最终,凌云还是用找到的食物和水把空间装满。
前路艰险,凌云现在看起来虽然不弱,但并不确定自己是否会有忍饥挨饿的那一天。
使用空间的代价虽然不菲,但如果能在关键时候拿来救命,那也算物有所值。
生活终究还是要继续下去的,虽然付出和回报总是不成正比。
放空自己满脑袋乱七八糟的想法,凌云又奢侈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就径直向燕城方向进发。
抱有和凌云类似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走出了几公里,凌云就至少碰到了两三个幸存者群体。
不过一来大家彼此并不熟悉;二来末世不比往昔,凌云背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腰间挂着两把怪模怪样的利刃,看起来并不是好相处的样子。故此,这几个幸存者群体没有一个打招呼邀请凌云加入。
凌云自然也落得个清净。
栖雁区离燕城城区直线距离不过五六十公里,若在平时,开车就是一个小时的事情。即便是碰上经常出现的拥堵,两三个小时也足够了。
但现在且不说只能拎开两条腿走,无处不在的活尸也大大迟滞了前行的速度。
对于人数较少的幸存者群体而言,碰上活尸自然是能躲就躲,尽量不让活尸发现,实在躲不掉就尽力逃跑。
如果实在逃不掉,那,就只好听天由命了。
幸存者有热武器的话,生存几率还大一些。但热武器又会惊动更多的活尸,如果被成群的活尸包围,还是摆脱不了死亡的命运。
更何况,这里又不是美国,枪支管控十分严格,一般人是很难拥有枪支的。
但事情终归有例外,就比如眼前的这个幸存者小队。
小队人并不多,只有六人,四男两女。
两个女人年纪都不大,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一米六几的样子,虽然很狼狈,却掩不住那张丽质天成的脸。
另一个稍微大一些,年约三十,虽然没有前一个那般祸国殃民,但也十分娇美。
余下四男,一个年纪大一些,有三四十岁的样子,面容冷峻,手中拿着一把手枪,带头走在队伍前头。
另外三个也是颇为精壮,一人同样拿了一把手枪,其余两人各自手持一柄三十公分左右的制式军刀。军刀上血迹斑斑,显然经历过不少战斗。
“三叔,我实在饿的走不动了。”
年轻的女孩儿弯下腰,有些虚弱的扶着自己的腿说。
年长一些的女子急忙关切的上前,扶着她,看了看,又用求助的眼神看着为首的中年男子。
“三叔,菲菲脸色很不好,她恐怕真的是饿坏了。”
中年男子也很无奈。
从天灾发生到现在,整整数天过去。几个人最早携带的食物早就吃光了,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也是粒米未进。
“再忍忍吧,前面就到桥树镇了,镇上应该能找到吃的。阿龙,你把枪给阿豹,和娟子一起搀着菲菲。”
“阿龙,不用了,我再坚持一下。这两天你们杀那些怪物已经够累了。”
菲菲强撑着站起来,在娟子搀扶下,踉踉跄跄的向前走去。
这已经是自己看到的第四个幸存者群体了。
看他们的行进方向,似乎是想往栖雁区城区方向去。不得不说,就眼前的情况来看,这是一个相当理性的选择。这里离着栖雁区城区大概还有七公里多的样子,穿过桥树镇,栖雁区城区就遥遥在望了。
这个小队应该是这个叫三叔的中年男子在主导,这个人看起来相当的理智。
凌云在心中暗想。他不以为意,看了看几个人东行的身影,继续往南走。
“不好n尸!”
三叔惊叫一声,带着众人急忙掉头,向着凌云前行的方向跑了过来。
双方擦肩而过的时候,三叔对着凌云大喊了一声。
“年轻人不要命了?快跑啊!”
三叔虽然觉得凌云的打扮有些怪异,但也只是以为这个年轻人是个驴友之类的人。见他毫不着急的慢悠悠的走着,以为这小子这几天根本就没见识过活尸的厉害,所以就喊了一嗓子。
“哦!”凌云下意识的应了一声,扭头看了看,几十头活尸正从桥树镇方向涌过来。
见凌云依旧没什么反应,三叔摇了摇头,带着众人快速跑了过去。
萍水相逢,提醒一句已经是善意的表示了,他没有义务去为别人做更多。
“啊!”奔跑中,菲菲忽然摔倒在地,然后抱着自己的脚痛苦的**起来。
“阿龙!阿豹!你们和娟子带着菲菲快走!阿虎,你跟我留下来阻挡活尸,能挡多长时间就挡多长时间!”看着越来越近的活尸,三叔有些急眼。
阿虎就是另外一个拿枪的,他本有些犹豫,但看了看三叔坚定的眼神,终究还是留了下来。
离着还有七八十米,阿虎就对着活尸开枪射击。
当然除了能给自己壮胆,基本上没有任何效果。
相较之下,三叔就镇定的多,直到活尸离自己三十多米的样子,这才开火。
“年轻人快跑啊!不知道这些活尸会吃人吗?”凌云此时刚好又一次和两人擦肩而过,三叔见凌云仍然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忍不住大吼了一声。
这一下,凌云多少有些感动了。
“要打头才行!”作为回报,凌云提醒了一句。
很明显,三叔枪法虽然不错,但对活尸的特性并不了解,虽然枪枪命中,但大多打在活尸躯干上,虽然能够迟滞活尸的行动,但并不致命。
阿虎就差的更远了。
三叔一愣,但很快就明白过来。“砰砰”两枪击中两头活尸的脑袋,活尸应声毙命。
“三叔,我没子弹了!”看着悍不畏死冲上来的活尸,阿虎惊慌的说。
“你先撤!去追菲菲他们!我再顶一会儿!”三叔边说边继续开枪,阿虎却已经撒开腿跑远了。
还是帮帮他吧,凌云觉得,在这个三叔身上,似乎又看到了李光的身影,随即停下了脚步。
“你他X的还愣在这里干嘛?找死啊!”看着凌云,三叔忍不住开口大骂。
凌云也不回答,甩下背上的背包,慢慢抽出腰间的两把兵器,突然一个加速,就冲进了十几米外的活尸群中。
五十几头活尸被三叔和阿虎干掉了有七八头的样子,余下四十几头活尸对凌云来说虽然有一定威胁,但只要不被包围,威胁也不大。
凌云挥动利刃,就像蚂蚁啃树叶一样,从外围一个个干掉,不过四五分钟,四十几头活尸全部毙命。
看着满地的活尸残骸,三叔满脸的难以置信。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还是人吗?根本就是杀神附体。
凌云自然顾不上理会三叔的感受,翻检着活尸的尸体,找出来四颗晶核,收入袋中。
“走吧!你准备等更多的活尸过来吗?”凌云背起背包,提醒仍然有些失神的三叔。
“哦!走走走!”三叔终于回过神来。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他忽然快步追上凌云。
“酗子,咱们能不能商量个事儿?”
“什么事儿?”
“看你应该是个练家子,能不能帮我们个忙,把菲菲送回城区?钱不是问题!”三叔有些殷切的说。
“现在,钱,有用吗?”凌云看着三叔,面无表情。
“这个,咳咳!”三叔无言以对。
的确,现在,钱就是一张废纸。
“帮你们不是不行,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凌云忽然微笑着看着三叔,笑容里却多少有些大灰狼的感觉。
凭直觉,三叔觉得凌云似乎不怀好意,但眼前这个时候,如果有凌云这样一个强大的战力,返城的路会得到最大安全保证。
“你说吧,只要别太过分!”三叔暗暗在自己心中划定了底线,凌云如果越界,说不得,就算拼了这条命,自己也要把菲菲安全送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