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繁荣
两年后,云溪边城。
如今的云溪城,已经彻底的摆脱了两年前的贫瘠之色,取而代之的的则是当今的繁华景象,络绎不绝的商队跟游人纷纷赶往这个处处充满生机的崛起之城,以赚取利益。
仔细对比的话,便会发现,如今的云溪,整个规模都比两年前大了将近一倍,云溪原本的城墙数十里之外,此刻又屹立起一道更为高大坚固的城墙,将云溪的核心区域围绕其中,形成了城中之城的格局。
而云溪的最中央,原本的县伯府此刻已经消逝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更为雄伟的建筑群,如果仔细观察便会发现,云溪原本的核心地段,近乎半数的人户皆搬往外圈,而空出来的地方,就是扩建之后的县伯府的地盘,或者说,现在应该称呼为城主府更合适。
经过了两年的政令整治,和对外荒土的开垦,如今云溪的规模,才真正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边城,再加上外来人口的入驻,人口也达到了标准的五十万大关,这还是在不算那些外来入驻的商队的情况下统计的。
云溪边城的发展速度,在旁人看来,堪称奇迹……
今天,依旧是平常的一天。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云溪城时,各地的商队皆陆续赶到云溪边城,如同长龙一般,停在城门外的大道边上,跟那些路过的游人旅客一起,等待城门开启。
伴随着云溪边城飞速发展所要消耗的物资,相应的也带动起了这些商队的发展,他们这种在利益边游荡的人可不会放过此等机会,云溪在他们眼中就如同一块香饽饽。
“哟,又见面了,潇领头。”
见到一个商队的女子头头正向自己走来,驻守城门的卫兵吹吹口哨打招呼道:“您和您的商队还真是忙碌啊,半月之内,我们这都是第三次见面了。”
“是啊,何夫长。”被尊称潇领头的女子点头回言道:“这都已经是第三单了,饶是我们商队想赚钱,也得有那个脚力来消受才行啊。”
“这也是无可奈何嘛,您的商队可是唯一获得过晶国的通行证本的商队,而城主大人又看上了晶国的天冰草,所以还得麻烦你们商队再跑几趟。”
那名文卫兵也是摇头感叹,他们也颇为无奈,如今云溪飞速发展,需要的东西越来越多,搞得他们城门整天都是人流饱满状态,从去年开始,他们就没好好休息过!所以在这件事上,两人倒有点同病相怜了。
不过,即使再劳累,他们也并没有任何埋怨,毕竟,自己的故乡可是在蓬勃发展中啊。
“这倒没什么,你们城主只要肯遵守承诺,支付报酬就行。”女子对此并不在意多少,顶多也就是发一下牢骚而已,毕竟他们整个商队都是在靠这笔买卖吃饭呢。
“对了,何夫长,现在时间已经到了吧,为何还不开城门?”聊天结束,潇领头也正式步入主题了,对这名守卫说道:
“天冰草可是冰寒之物,在边境这种灼热地带可无法保持完美的药效太久,再晚些时日,可卖不出好价钱了。”
“潇领头稍安勿躁,这是城主的命令,在他出军期间,城门的开启时间要延后几个时辰,所以还请耐心等等。”
卫兵连忙解释道:
“这是为了防止那些潜伏的异国人,希望您能理解一下。”
正在两人谈话之间,远处的天穹,传来了阵阵尖啸声。
“啊,城主回来了,快打开城门!大家赶紧让道!”那名守卫闻此响动,连忙对自己的同伴和商队们传喝道。
城门处瞬间让出了一条宽大的路道。
尖啸声越来越近,从远方的天穹之上,近百个汹点,逐渐在人们严重化为一道道人影,身后的拍动的漆黑双翼,威风异常。
这些人皆用围巾遮住自己的面容,身着银线点缀的羽纹黑袍,黑袍之下,双手上的爪刃铮亮异常。
他们眼神冰寒凌冽,不怒自威,身后的漆黑大鸟抓住他们的肩膀,带着他们滑翔过众人的头顶上空,直飞城主府。
“那是城主的……寒鸦卫吧?”
看着那些人的背影,潇领头喃喃言道。
寒鸦卫,乃当今城主亲手创建的一军团,人数刚刚过百,但却都是上位炼体境,是与圣朝的神翼军一样作战机制的天空军团,以魔鸟夜鸦为骑,能极其隐匿的执行使命,能无视任何地形阻碍快速给予敌军致命一击的利器,通常担任着突袭敌营帅帐的任务。
而懂这些的,可不止潇领头一人,只要是云溪城的人,无论年少老幼,皆知寒鸦卫的事迹,毕竟,现在边城前方的那颗枯死树上,吊着的数十个敌将头颅,都是他们的战果。
“连寒鸦卫都出动了,看样子,又有一名将领级的人遭殃了……”
不少男人皆崇拜的看着寒鸦卫议论道,毕竟飞天斩将这种酷酷的作战方式,他们多少都有点羡慕,毕竟战场才是男儿真正向往的地方啊。
继寒鸦卫之后,又有一队人马,带着一股无与伦比的浩大宏伟气势,显露在众人眼中。
足足近三千人的军队,皆身骑全副武装血色护凯的骏马,同样身穿血色战甲,头盔和护甲都借鉴了龙牙兽的造型,狰狞异常,他们将自身从头包到外,酷似一个个狰狞的凶兽。
这只军队有三个兵种,前面的千人皆左手持巨盾,右手持矛,无论是身上的盔甲还是马屁穿戴的盔甲,看起来都笨重异常,但也给人如同山岳一般沉稳,中间的千人,身穿的护甲就比较轻盈灵活,手持大弓,赫然是整个军队的远程活力点——弓手。
而军队的最后方队伍,则是一个个身背大剑的士兵,身后的大剑,剑刃狰狞不平,就如同恶兽的利齿一样,仿佛再坚硬的铠甲都能被轻易撕裂。
这只军队所散发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血骑兵,同样为云溪城主创立,实力都在下位炼体境徘徊。与规模小而灵活的寒鸦卫不同,血骑兵是战场真正的主力军,靠的不是阴招暗诈,而是依靠绝对的人数优势,以排山倒海的威势,摧毁敌军。
能在两年之内组建出如此的军队,可见这个年轻的城主头脑是有多恐怖。
而这只看起来不好惹的军队的前方,领头的是一个青年。
云溪的城主是个青年,现在看样子确是如此,只不过,是个很有头脑和实力的青年,与那些只会空谈理想的青年完全不在同一个水平。
这个青年身穿与血骑兵们相似的护甲,却又有很大的不同,没有头盔,护甲都材质和纹饰都更加精致,外形更富美感,就像是君王与平民衣着的差距一样。
他所散发的气息,让不少人皆背冒冷汗,尤其是当他的眼睛无意间看向自己与自己对视的时候,他们感觉自己就像是被死神盯上一样。
漆黑又带着疲倦之意的的眼眸,流露确是里是让人如同被利剑贯穿一样的眼神,一头的黑发随风飘逸,骑着双眼闪烁着雷电的白鬓马驹,右手提着一个鼓鼓的滴着鲜血的的黑布袋。
扫视了一眼人群,叶云来到了城门面前。
“恭贺城主凯旋而归!”守城卫兵们单膝下跪,大声齐喊道。
叶云随意的点点头,然后将手中的布袋丢至先前与潇领头谈论的那名卫兵的脚边,道:
“把这东西也挂枯死树上去,边城应该能清净一段时间。”
“是!”士兵提起布袋应答道,然后便跑向不远处那棵没有任何绿叶的古树下,仅是片刻,一颗仍在滴着鲜血的面相粗狂的头颅便被高高吊起,与其他被吊着的头颅相聚。
“第四十八个。”叶云冷言道,随后才有些疲倦的揉揉太阳穴,驾着紫电驹率先赶往府中,他从出军到现在,已经整整三天没合眼了。
这两年来,不仅是阎胡,其他边境的城市,每隔三差五就来觊觎云溪这块香饽饽,扰得叶云半夜都不得安宁,所以,忍无可忍的叶云迅速创立寒鸦卫与血骑兵,对荒郊外的阎胡或者前来挑衅的邻城展开了声势浩大的讨伐,这一干,就是两年。
两年的战斗,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价值观,所以现在,叶云基本上对于飙血的场面见怪不怪了,有时候甚至觉得不去大杀一场都有些难耐万分。
所幸萧擎及时发现,劝导并阻止叶云不能沉迷于杀戮之中,叶云才能悬崖勒马,压制住自己内心的冲动,没有沦为无情的征服者。
现在,叶云的态度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把你老巢全部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