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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夜市

    仇云韶点点头,继续解释道:“罪奴可细分为罪仆和奴仆,罪仆是因先辈触犯了圣王,而被贬至此籍;奴仆则是签了卖身契,才进入此籍。”

    陆轩知道仇云韶不会平白无故地提及罪奴,脑中蓦然闪过一个念头,他当即开口问道:“所以说他们路引上籍贯是用灰褐色墨汁来写的吗?”

    “这倒不是。”仇云韵坐直身子,低声说道:“只有罪仆才会用灰褐色墨汁,奴仆用的也是普通墨汁。”

    陆轩听到这话,眉头微微一蹙,认真询问道:“那这些人怎样才能脱离此籍呢?”

    “奴仆只要赎身,再到官府更改户籍即可。至于罪仆就稍微麻烦一些,但是对于……”

    仇云韶说道这里,车厢外突然响起李明宇的声音:“仇统领,您还没告诉小的该去哪家客栈呢?”

    仇云韶被李明宇一提醒,意识到自己光顾着闲聊,忘了后者初来安城不认识路,连忙掀开车帘为后者指路。

    陆轩透过车帘看着认真赶着马车的李明宇,一时间思绪万千。

    李叔居然是罪仆。李叔祖上是因何触怒圣王?李叔为何不尝试着改变罪仆的身份呢?

    他低垂着头,试图将脑中的思绪理清,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理不出半点头绪。

    这倒不是因为他不够聪慧,而是他对于李明宇实在是知之甚少,他只知道后者曾是自己父亲的伴读书童,如今在陆绍远府上担任暗卫。

    李叔,你到底是怎样的人呢?

    陆轩叹了口气,将脑中思绪尽数抛到脑后,随即稍稍偏移视线,看向往后倒去的沿路街景。

    没过多久,马车停到一处不起眼的小客栈前,不等陆轩和仇云韶出车厢,跑堂的酗计主动迎了上来,眉眼带笑地向李明宇问道:“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他话刚说完,就看见仇云韶从车厢中露出头来,当即脸上的笑意变得更浓,“仇统领,小的有眼无珠,没看出来这是您的马车,您快往里边请。”

    仇云韶对着这名酗计点了点头,跳下车来,不过她但并未着急向客栈内走去,而是为陆轩和李明宇介绍道:“这家客栈名叫咸亨客栈,是安城的一家老店,饭菜可口,房间舒适,而且价钱公道。”

    陆轩虽然不在乎吃住价钱,但是能感受到仇云韶的一片心意,向后者连连道谢。

    李明宇则是看着眼前的客栈,眸中闪着些许怀念的光,嘴唇轻声呢喃着:“咸亨客栈…咸亨客栈…”

    仇云韶见陆轩很是满意,于是吩咐酗计将马车赶到后院,随即领着陆轩和仇云韶进了客栈。

    她显然是客栈的常客,刚一进入其中,头发花白的掌柜就满脸笑容地迎了上来,引着三人向楼上雅间走去,“仇统领,您快随我来。”

    “陈老伯这几天生意怎么样啊?”仇云韶笑着询问。

    “自从您赶跑了宴宾楼那帮人,我店里的生意也渐渐好了,这不新招了几个跑堂伙计嘛!”掌柜走在前面,笑着回答,很快就将三人带到二楼的雅间。

    进了雅间,仇云韶要了八道菜,又让掌柜整理出两间厢房,显然是想尽一下地主之谊。

    很快饭菜就被陆续端上来,摆了满满一大桌子,陆轩自中午就没有进食,早已饿过了劲,如今看到热腾腾的饭菜,顿时食欲大开,肚子乱叫,但是碍于礼数却没有动筷子。

    仇云韶听到陆轩腹中传出的饥鸣,向后者碗中夹了一块鱼肉,笑着说道:“我的笨弟弟,屋子里又没有别人,就傻看着了,快吃吧!”

    陆轩脸色微红,道了一声谢,接着就是一阵狼吞虎咽。

    李明宇本不打算入座,但是在陆轩和仇云韶两人强求之下也入了座,不过他并没有急着吃饭,而是为陆轩盛汤添饭。

    仇云韶早就在营中吃过了晚饭,此时完全不饿,所以象征性地吃了几口后,就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向陆轩问道:“尹伊凡的尸首后天正午才会接受焚化,今天我先带你们去夜市转转,明天再带你们在安城内转转,如何?”

    此时,陆轩口中满是饭菜,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点点头。

    “那就麻烦仇统领了,我代我家孙少爷先谢过您!”李明宇向仇云韶恭敬谢道。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仇云韶笑着摆摆手。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后,陆轩和李明宇用完饭菜,闲聊歇息了一会儿,就被掌柜领去了厢房。

    厢房位于客栈后院,因为年头已久,所以整体看起来有些破旧,不过店家时常清扫,屋内格外干净整洁,陆轩和李明宇很是满意。

    “姐姐,我们何时去夜市啊?”陆轩早就想见识一下夜市,不由催促起来。

    仇云韶看着眼前孩童模样的陆轩,心中愈发喜欢,于是在后者的小脸上疼溺地轻捏了几下,“现在就带你去。”

    说罢,她就牵着陆轩的手,出了客栈,向夜市所在的位置走去。

    李明宇看着自家孙少爷和其认得姐姐,嘴角浮出一抹笑意,他身为陆绍远府上的暗卫,一直以来都是护卫陆轩。

    他很了解陆轩,后者这些年来除却修炼,便是学习,平时少有的空暇还被其用来与聂安进行沙盘演武。可以说后者根本就没有玩耍过,更没有过任何玩伴。

    他如今看到陆轩和他人一起去逛夜市,心中不由感到欣慰与高兴。

    “李叔,你快点啊!”陆轩扭过头看着落下许多的李明宇,不禁开口催促一声。

    “好的,孙少爷!”李明宇应了一声,随即快步跟了上去。

    此时夜色已浓,安城大部分的街道已开始逐渐沉寂下来,但位于城南的夜市却悄然热闹起来。

    摊位中有贩卖胭脂水粉的铺子,有叫卖糕饼吃食的摊位,有表演卖艺杂耍的班子。

    行人中有衣着华丽的公子小姐,有拎灯乱跑的总角孩童,有讨价还价的壮汉妇女。

    放眼望去,整个夜市摊位琳琅满目,行人络绎不绝,好不热闹。

    陆轩站在一座石桥上,看着热闹的夜市,他本来就很少去坊市,更没来过夜市,所以他对夜市中的一切都倍感新奇,一时间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去哪里。

    仇云韶见陆轩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知道后者被夜市迷花了眼睛,于是主动点了一名挑担卖灯笼的老者,建议道:“不如我们先跟那人买个灯笼,再慢慢逛。”

    “好!”陆轩爽快地应道。

    那卖灯笼的老者挑着担向石桥缓步走来,口中吆喝着:“卖灯笼了哎——”

    陆轩主动迎了上去,稍一走进三人这才看清,老者担中全是七月十五之时用得莲花灯,原本打算上前询问价格的仇云韶顿时脸色一僵,随即讪笑着说道:“这灯不能买,我们去别人那里看看。”

    陆轩认同地点了点头,随即叹了一口气,自三朝丞相诸葛师提议将每年七月十五作为超度亡魂的节日以来,敬畏鬼神的苍武国人就集齐热衷于这个节日。

    而每年七月十五人们用的最多的便是这超度亡魂的灯笼,如今已是七月十二,再过三日便是七月十五,所以贩卖莲花灯的商贩实在太多。

    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卖其他灯笼的人,反倒是卖灯笼的小贩因为仇云韶身份的缘故,送了三人数盏莲花灯,都被陆轩收入储物戒指中。

    “其实买不到灯笼也无所谓……”仇云韶没有底气地安慰道,随即指了一个方向,“我知道那里有一家不错的馄饨摊位,可以去看一看。”

    “好。”陆轩虽然刚吃过饭没多久,但是武者素来易饿,所以没有拒绝。

    三人很快就到了仇云韶所说的摊位,仇云韶本着尽地主之谊,想从身上搜出五枚铜币给陆轩买一份馄饨,可是苦搜索一番后,只能找到两枚铜币,恨不得当即在地上找条缝隙钻进去。

    陆轩当即从储物戒指中取出一枚银币,交给摊主,要了二十馄饨,摊主从未见过如此大方之人,索性又饶了两份。

    不过陆轩三人都是武者,很是轻松地就将馄饨一扫而空,接下来又是开始四处闲逛。

    陆轩知道仇云韶囊中羞涩,索性不让后者花钱,并自作主意为后者买了许多吃穿用度。

    仇云韶为自己这弟弟的大方甚是激动,但还是一再表示日后会将钱还给陆轩。

    “姐姐,我们接下来去那里?”陆轩已经转了许久,渐渐感觉有些无味,但还是想要走走看看。

    仇云韶此时感觉有些疲惫,但又不好拒绝陆轩,并未自己酒瘾有些发作,于是抬手按着记忆指了一个方向,“那里,那里有着一处特别好酒馆。”

    陆轩知道仇云韶酒瘾极大,本想着拒绝,但是无奈于后者陪伴自己许久,于是点头同意。

    三人就向着那方向走去,可却越走约偏,渐渐来到一处楼阁之间,只见衣着暴露的女子们站在楼前,街上,用宫扇半遮着脸,不时向路人抛出一个媚眼,道出一句露骨的话语,更有甚者直接扑到常客的身上,将其引入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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