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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2)

    对于他提出交往的要求,宋丹雅相当惊喜,也感到很开心,只是,她可以答应吗?

    若是刚刚他在餐厅里这么说,她一定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因为经过三个小时的聊天,他谈吐优雅,说话也很有见解和深度,她觉得自己对他的好感度可能早已经破表了。

    但是现在,她有些不知所措。

    他说他的爱犬是他在台湾的家人,但她从小就怕有毛的动物,不管小狗小猫甚至小兔子有多么可爱,只要有毛的,她都害怕,一点都不想要靠近,爸爸说可能因为她四岁的时候被邻居家养的小狗咬过,从此心里有阴影。

    再者,她平常是有运动的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会做一百个仰卧起坐来消耗热量,保持自己小腹平坦,但是她不爱户外运动,不喜欢去晒太阳,所谓一白遮三丑,她一点也不想晒黑,甚至平常还擦美白乳液保养呢。

    可是他说他最喜欢假日到户外做运动,和他家的爱犬……

    宋丹雅内心感到很挣扎,她不否认自己对梁正宇有好感,也很高兴他提出交往,但是他最喜欢的两件事,却是她最不喜欢的两件事,该怎么办?

    如果老实跟他说,那么他们会不会谢谢再联络,连朋友也当不成呢?可是如果不说的话,那不就是欺骗了吗?

    她有过两次恋爱经验,高中之前她都认真读书,初恋是大学学长,两人在一起两年后他移情别恋,和她班上的女同学交往,每次见到他们这么高调,说不难过是骗人的,之后她拒绝再谈校园恋爱。

    毕业后,她进入奥森广告,和同期进入的男职员交往,不过他的抗压性不好,只是被主管责骂就闹离职,她还记得对方骂她冷漠无情,挺他的话就该跟他一起离开,她只希望他能多考虑,但他完全听不进去,最后他们分手了。

    这些年来她拒绝了许多追求者,完全不想再谈恋爱,或许是和前两次结局都不甚愉快的恋爱有关。

    但此时此刻,她真的很想和眼前笑起来很温柔的男人谈恋爱,总觉得他们应该会相处得很好,甚至有可能会有个美好的结局……

    此时一个小男孩在人行道上骑脚踏车,直直向他们而来,梁正宇见状,将宋丹雅拉近自己的身边。

    “小心!”

    宋丹雅被吓了一跳,连忙扶住梁正宇护在她前方的左手,那手臂沉稳而有力,她抬眼看着他,顿时有些迷惘。

    “怎么了,这样看我,吓到了吗?抱歉,我应该更早注意到前方有人骑脚踏车过来。”梁正宇抬起手温柔的替她拨开前额落下的一缕发丝,斯文俊帅的脸笑得温和迷人。

    也不知道是今天的天气暖和,还是男人脸上那如沐春风的俊笑,让人身子暖了,心头也跟着变暖。

    “我答应。”她说了,没有犹豫也不再迟疑。“我答应和你交往。”

    梁正宇笑容加深,宋丹雅也跟着笑了,不用多说什么,彼此就像是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初夏的午后,他们决定交往。

    ***

    “我刚到家,吃饱了,你呢?”

    晚上九点多,宋丹雅刚回到家,接听梁正宇回拨的来电,站在玄关,她一边脱下高跟鞋,一边和他讲电话。刚刚从公司离开前,她打了电话给他,不过他不在位置上。

    本来他们约了昨天星期三晚上一起吃饭,不过他临时要开会走不开,因此只好取消,他的工作似乎比她想象的还要忙。

    当她将高跟鞋放进鞋柜,瞄到母亲就站在前方,一脸疑惑的看着她,她微侧过脸,放低声音说道:“你也不要工作得太晚,对了,关于星期六,你的时间呢?晚上吗?好,我知道了,到时候见了,掰。”

    宋丹雅穿上室内拖鞋。“妈,你干么偷听人家讲电话?”

    宋母狐疑的看着女儿。“丹雅,你刚刚和谁讲电话?”

    “一个朋友。”宋丹雅轻描淡写地说。

    “男的女的?”

    “妈,我又不是犯人,只是和朋友讲电话而已。”宋丹雅还不想让家人知道她交了男友,因为一旦父母亲知道了,肯定会卢她,要她将男友带回家,她当然会介绍正宇给他们认识,但不是现在。

    她和梁正宇交往到现在快满一个月,刚刚在电话里,他们约了星期六晚上见面,因为他白天还得到公司,那天正好是他们交往一个月的日子,让人期待。

    她心里盘算着之前她和客户到一家五星级饭店的餐厅用餐,点了他们新推出的春季烤肉特餐,很不错,美国顶级的霜降雪花牛肉经过烧烤后,肉汁四溢,美味好吃,她希望他也能尝尝看。

    “丹雅,你老实跟妈讲,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如果交了男朋友,就带回家给爸妈认识一下。”宋母说着。

    她可不是随便说说,实在是小女儿这阵子变得有些怪怪的。

    首先,她讲电话的语气完全变了个样,这丫头说话向来都像个女教官似的,但最近她发现女儿晚上的电话变多了,而且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在谈恋爱,笑得很甜。

    再来,她每到假日就不见人影,而且还是刻意打扮后才出门,那样子不像是去公司加班,连孩子的爸都在问丹雅是不是在谈恋爱,她也是这么认为,毕竟那丫头这几年都一副女强人的样子,她好怕女儿说不结婚。

    虽然她最近一直替大女儿安排相亲,但其实也有替小女儿注意不错的相亲人选,打算在大女儿嫁人之后,就换这个丫头,如果她自己谈恋爱了,她也就省事多了,不过要先带回家给他们鉴定一下,毕竟像她这样的年纪,交往的对象很可能就是结婚对象,所以要慎重一点。

    “妈,我说过了,只是一个朋友而已。”

    “如果你交了男朋友,就带回来给我和你爸瞧瞧,如果不错的话,就快点定下来,让我少点烦恼,这阵子我的白头发都不知道多了多少。”宋母轻叹。

    见母亲灰白的头发,宋丹雅放软态度。“妈,我不是说过,你不要烦恼我跟姊的感情问题,我们会自己看着办,你和爸有空就去游山玩水。”她父亲在几个月前提早办退休了。

    “我现在哪有心情去游山玩水,你姊的相亲又没有成功,真不知道她在挑什么,上次那个相亲对象明明条件不错,是个国中老师,而且长相也很斯文,真不知道你姊姊为什么要拒绝对方。”

    “妈,其实姊姊她……”

    “你姊她怎样?难道她有男朋友了?”宋母惊讶。

    “没有,她没有男朋友。”姊姊不是有男朋友,而是有个喜欢多年的男人,但是,她无法向那个人告白,算是单恋吧。

    她和姊姊虽然长得有点像,但个性迥异,姊姊的个性很温柔,也许就是因为如此,才会无法拒绝母亲安排相亲,可是也无法放下内心的依恋,可想而知,姊姊承受的压力有多大。

    “她也是这样跟我说,不过你刚刚想说什么?”宋母问着。

    “没什么。”关于姊姊的感情问题,她无法代替她回答。“妈,工作一整天,我想先去洗澡休息了。”

    宋丹雅找了个借口,结束谈话,然后走上三楼,她很清楚母亲再问下去,可能又会把矛头指向她。

    回到房间后,她将手机放到桌上,看着它,想起星期六的约会,她忍不住甜甜一笑。

    也不知道是因为年纪成熟的关系,还是像人家说的,在对的时机遇上对的人,她和正宇的交往,就如她所想象的,相处融洽,相知相惜。

    虽然大多时候总是她先打电话给他,但是她觉得那没有什么,毕竟遇到好男人,她想好好把握。

    不过有个问题,上个星期他们看完电影,正宇问她要不要去他家坐坐,顺便认识达达,她当时找了借口先回家,但下次呢?她总不能一直都拒绝去他家吧?

    她想起前几天问助理阿翔,如果最喜欢的人养了你最不喜欢而且害怕的宠物,该怎么办?

    “最后一定会分手。”

    “什么?”

    “老大,这是我亲身经历过的,大学的时候我女友养了一只猫,其实我很讨厌猫,但因为我很喜欢她,所以假装自己也很喜欢猫,可是她每次回老家,就会要我帮忙照顾猫咪,让我觉得好烦,因为我真的不喜欢猫,没办法再假装下去了,虽然我真的很喜欢她,可是我还是决定跟她分手。”

    她觉得阿翔说的太夸张了,怎么可能只是因为喜欢的人养了自己讨厌的宠物就分手,两人会分手应该还有其他原因,只是他的话就像颗小石头,一直搁在她的心头上。

    她不是没想过要老实跟正宇说,但是,可想而知他会有多么的惊讶,应该也会感到失望吧?这让她很犹豫。

    她向来是有问题就马上解决,这是第一次,面对问题她选择了先搁着,因为她不想让那个男人对自己感到失望,更不想失去他。

    明知道逃避是不对的,但她选择保护他们之间刚萌芽的恋情。

    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她这么想。

    同一时间,梁正宇坐在办公室里,和丹雅结束通话后,他笑着收起手机,而田承翰此时走进她没有关上门的办公室,看见的就是好友笑得很幸福的模样。

    “我听到了,某人周六晚上要去约会,看来你和宋小姐交往得很顺利。”田承翰说着。之前正宇和他说过和徵婚对象宋丹雅正在交往的事。

    “这个星期六是我们交往满一个月,约好了要见面。”不过因为他白天还会到研发室,所以约了晚上去吃饭。

    “一个月了?这么快?”见到好友恋情顺利,田承翰也替他高兴。“不过交往一个月的特别好日子,你准备怎么庆祝?”看见好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又续道:“看你的样子,肯定没有安排节目,不过也不能怪你,因为这是你的初恋嘛,要我给你点意见吗?”

    别看正宇现在是个有型的帅哥,念大学时,他可是戴着大眼镜,标准宅男的模样,女人缘不是很好,不像他,泡夜店的次数不输去学校,因为学校有暑假,夜店可没有。

    虽然正宇偶尔会跟着大家一起去夜店,毕竟也是个青春男儿,也会有想玩玩的时候,只是次数不多,很懂得自制,不像他玩的很疯狂,不过自从和思颖订婚后,他已经收起玩心了。

    他们家族经营连锁饭店,但他对经营饭店完全没有兴趣,还好他上头有两个哥哥可以帮忙,因此他邀志同道合、想在科技界一展长才的正宇回台湾创业,他出钱而正宇出脑袋,然后很幸运的,他们成功了,现在他拥有公司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权,而正宇有百分之三十五,剩下的都是小股东。

    这些年来,正宇一直在公司做研发,没有什么机会去认识女人,而且老实说,前几年的创业真的忙到天昏地暗,连睡觉时间都没有了,哪有时间和精力去泡妞,所以宋丹雅可说是正宇的初恋了。

    “照我说,既然都去饭店吃饭了,那么就顺便订一间房间,在房间里摆满红玫瑰,再送上一条钻石项链当礼物,女人肯定又惊又喜的抱住你狂亲,接着就是一起度过热情火辣的一夜。”田承翰笑着说。“虽然世界上的女人有很多种,但哪个女人不爱玫瑰花?那个女人不爱钻石项链呢?”

    梁正宇对于好友的建议,摇头。“我不会那么做。”

    “为什么?做爱做的事,会让彼此的关系变得更亲密,感情加温,你可别跟我说你们交往一个月,只有牵牵小手而已,那就太扯了。”

    梁正宇没有回答好友这个问题,事实上他们当然不只有牵手,第一次他送她回家,他就亲了她,之后轻吻变成浓烈的深吻,不过仅止于亲吻拥抱。

    “正宇,别把性爱看做什么太淫荡的事,老祖宗几千年前就说过,食色性也,听我的没错,开房间后会让你们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而且有时候你太过绅士,女人搞不好会以为自己没有魅力呢。”田承翰说着,从口袋拿出一个小东西。“来,这是我送给你和女友交往一个月的礼物。”

    梁正宇接过来,“这不是保险套吗?你随身携带?”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性致’这种东西不容易控制,有时候感觉一来就想要了,所以带保险套也是对爱情的一种尊重,除非想要结婚,不然有孝会很麻烦的。”生了孩子才不要,那才缺德呢。

    梁正宇看着保险套,问道:“承翰,你觉得认识多久才可以结婚?”

    田承翰一脸惊讶。“喂,老友,你别跟我说你想结婚了?你们不是才认识交往一个月?而且我老实跟你说,思颖还没有放弃介绍好姐妹给你呢!”

    又把他当“肥水”了?梁正宇忍不住笑了。“麻烦你转告思颖,谢谢她的好意,我已经有想结婚的对象了,还有,我不需要这个。”他将保险套还给好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观,他对于承翰的“老祖宗说法”,没有意见,只是他更在乎两人在一起的感觉,如果你爱一个人,就算只是看着她,也会感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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