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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旧事(上)

    听得这两字,昀泽后背下意识绷直。

    久远得近乎被遗忘的岁月,在浅淡的月光下,缓缓浮上心头。许是隔得久了,那岁月深处里的一股幽冷,竟也变得陌生而遥远,仿佛是另一个人的人生了。

    他微侧眸,看了一眼身侧躺着的顾灵芷。两个酒壶一前一后,一个落在手边,一个不知何时被她踢到了脚下。而人,四仰八叉地躺在屋顶上。

    “也不嫌瓦片硌身。”他轻声道了一句,旋即被风吹散在夜里。

    顾灵芷今夜带来的酒,是顾嘉乔每次上山的时候偷偷帮她带上来的窖藏老酒,后劲大得狠。小小两壶,够她睡到明天日上三竿了。

    她不安分地转了个身,动作有些迟钝,手却还灵活,伸到脖子底下,解开了系着的披风带子。她像锅里烙着的饼一样,又翻了一个身,手在后背扒胡乱拉着,把披风扯了出来,又手脚并用地把它踢开。

    昀泽默默看着她做完这一系列动作,等她又翻了一个身,再次呈“大”字形地仰面躺着,才捡起披风给她盖上。

    俯身凑近她时,也不知她是不是感觉到了什么,低声又嘀咕了一句,叫的还是那个名字——“静奴”。

    “静奴”是顾灵芷给他起的名字。

    他们初次见面,是在距离大魏国都盛京二百里远的一个小县城。

    那里荒凉偏僻,似被孤立出来一般,寂寞地占据着地图上的一个小角落。可那里的繁华和热闹程度,远甚于附近的城镇。鼎盛时,可与盛京的西市比肩。

    最重要的是,那里以“人”出名。

    倒不是那里出过什么名人,而是那里以贩卖奴隶闻名。开始,只是一些人牙子带着大批的奴隶来这里进行交易,后来渐渐发展到直接在此贩卖奴隶。而后,这里就成了人牙子最为集中的地方。每隔两三日就会有一次小型奴隶集市,逢初十、二十和三十,则有大集市。

    那日,正好是冬月二十。

    这里人牙子和奴隶密集,选择多,价格也相对公道。年节前,不少盛京里的达官贵人都会特意派人到这里来,大批购入奴隶。所以,这也是过年前最大的一次奴隶交易市集。

    他被人牙子带到这里来已经一月有余。每日被关押在猪圈似的大铁笼里,手脚早已被镣铐磨血肉模糊,结着厚厚的血痂。褐紫的伤口里已经不再有脓血流出,连痛感都变得迟钝而麻木。伤口处的腐肉外翻,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但和笼子里弥漫的味道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

    这一个笼子里的,都是不受欢迎,卖剩下的奴隶。

    人牙子已经两天没来看了,大概是忙着张罗其他奴隶,好在集市上卖个好价钱。躺在他身边的那个奴隶,从昨晚就没了声响,估摸着是死了。笼子里的腥臭和腐臭交织出令人作呕的气味,掩盖了死尸散发出的味道。

    他神色怔然地靠着铁笼栏杆坐着,想着自己大概也会像旁边那个人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在这里。他在盛京的亲人,绝对想不到他会在这里。但是,那些算得上是“亲人”吗?

    这死气沉沉的笼子里,只有一个奴隶还蹦跶得欢快,瞧见人牙子过来撒了一把馊饭,眼明手快地捡了起来,自己囫囵了几口,又递一把给他。

    “好死不如赖活着。”他朝他咧嘴一笑。

    他怔了怔,忽然伸出手抓过来,把馊饭塞进嘴里,死命地嚼着。

    那个奴隶告诉他,天亮之后,只要集市开始,他们就有生机。他偷听到那个人牙子和别人聊天,说要在明天把他们都卖了,然后启程回乡过年,和亲人团聚。

    听到“亲人”两次,他像被什么刺中了一样,浑身抽搐了一下。但天色昏暗,他们又在最角落的笼子里,那奴隶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异样,还在自顾自地说着。

    当天色渐渐发亮,他们果然被人牙子拉到了集市上。

    人牙子动作粗暴地把他从笼子里拉出来,往一堆瘦弱病残的奴隶堆里一扔,再把连接着镣铐的铁链锁好在旁边一根粗大的铁柱上。

    他努力睁开发肿的眼睛,试图看一眼外面的情况。

    一瞬间,以为自己回到了盛京。

    锦衣如云,金玉珠翠之声不绝于耳。

    他差点忘了一件事。

    盛京的那些望族子弟最爱逛这种集市,亲自挑严心意的奴仆,或者用作打猎的……

    “诱饵。”

    在盛京的时候,他就曾见过有人买走那些老弱的奴隶,带到狩猎场去,作为引诱虎豹等猎物的诱饵。

    他微阖眼,却想起昨夜那个奴隶说的话,心头莫名浮起一丝怯懦和抗拒。

    “要是被哪个富贵人家挑中买走了,至少不用死在这里。”

    他宁愿死在这里,也绝不愿意再回到盛京去,更不愿再看见那些人。

    集市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只他们这一处冷冷清清,无人问津。偶尔有一两位身着华服的人上前来,看了两眼又嫌弃地捂着鼻子走开了。

    他们是一堆滞售的货物,被人抛弃在阴暗的角落,等待死亡和腐朽将他们缓缓吞噬。

    甚至,连老天爷的一丝怜悯也得不到。

    飞雪片片飘落,徐徐覆盖在大地上。才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已是满地雪白。身上单薄的衣衫早被人牙子用鞭子抽得破烂,剩下丝缕残破的碎布,尚能勉强遮蔽身体。

    屋漏偏逢连夜雨。他想着,自己约莫是要死在这里了。

    飘落在眼前的雪花,渐渐模糊成一片白影。却有一抹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亮色,撕破了蒙在他眼前的那片清冷入骨的白影。

    那是一匹枣红色的马。

    毛色发亮,肌骨匀称。一看,便知非上等人家不可拥有的好马。

    他从忻马,幼年生辰时还曾得过父亲送的一匹小马。论起品质来,并不比他现在看到的那匹马差。只是那匹马后来却被人恶意毒杀了,而他也过上了四处流落,卑贱得不如一条狗的生活。

    先是瞧见了那马儿,而后他才看见马背上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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