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回忆
易铭城略显粗糙的手轻轻的在她的柔嫩的脸上摩挲着,那力度十分的轻,好像她是一个稀碎的宝物一样。
想到她强硬的态度,易铭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最后一把将夏清榆搂紧怀中。
就算她现在不喜欢自己也没关系,现在他们已经复婚了,以后他们相处的机会多的是,他一定会让她再次开口说爱自己的。
不过关于那张照片的事情,他不会轻易就这么释怀的,他倒是要看看那个杨邺风有多大的能耐,敢和他抢女人,就要做好死的准备……
当夏清榆醒过来的时候,是她平时的生物钟让她习惯了在这个时间点起床。
但是她刚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就像被汽车碾压过一样,整个人都快要散架了的感觉,身体和精神有着说不出得疲惫。
她这才断断续续得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眼中也随着慢慢恢复的记忆而酝酿着风暴,感受到自己正赤裸着被人抱着。
后面抱着自己的人不用猜她都知道是谁,想到昨天晚上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夏清榆花了很大的自制力才没有上去掐死那个混蛋。
“这么早醒做什么,继续睡。”一直抱着夏清榆的易铭城感受到自己怀中人的动作,按着她的头不让她乱动。
她昨天晚上那么累,今天这么早就醒了,他担心她身体会扛不住,可是他的动作却引来夏清榆的反抗。
“别碰我!”夏清榆一把拍掉易铭城搭在自己头上的手掌,那力度没有一点保留,易铭城收回手的时候,上面被拍的地方瞬间就红了。
易铭城的眉头瞬间就皱了起来,自己好声好气的对她,却换来这种待遇,心中的暴虐开始增长。
“你昨晚的态度可不是这样的。”易铭城抓住她的下巴,强迫她面相自己,语气阴冷的说着,脸上的神情充满了玩味。
“别和我提昨晚!说到底都是你强迫的我,不然我一点都不想碰你!”
夏清榆的声音充满就愤怒,特别是那张精致的小脸上都是满满的厌恶,就好像在她的心里,自己和他发生关系是多么恶心的事情一样。
“就算你再怎么不喜欢我,现在我们已经复婚了,以后我们有的时间相处,这种事碰着碰着就会习惯了。”
易铭城声音带着无赖的说着,虽然她的话让自己十分的愤怒,但是他一直压制着没有宣泄出来。
“呵,我告诉你,我这辈子都不会习惯。”夏清榆语气十分肯定的说着,看向易铭城的眼神带着无尽的恨意。
如果说前几天夏清榆对易铭城还存有一点感情的话,那一点感情在经过了昨晚之后,荡然无存,只剩下满满的厌恶和憎恨。
易铭城看到夏清榆眼中的憎恨,心里知道她对自己不满,但是现在他做不到放手,所以不管是喜欢还是憎恨。
只要能把她绑在自己的身边,一辈子陪在自己身边就够了,而他有无数种办法让她无法离开自己。
“这可由不得你。”易铭城自信满满得说着,说完他便起身去卫生间开始洗漱。
夏清榆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坐在床上,易铭城那势在必得的样子,她的心忍不住往下沉,依她对易铭城的了解,他所说的话并不是在开玩笑。
只要他说出口的话,就在就一定会做到,说到做到这是夏清榆认识易铭城那么多来最清楚的认知。
夏清榆忍不住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容。在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后,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他的身边,永远都不会和他有任何的瓜葛。
可是命运却对她开了那么大的玩笑,她不仅没能逃离的远远的,现在的她又再次成为了她的妻子。
四年前,大学刚毕业的她,原本有着大好年华的她在,因为自己对易铭城无法自拔的爱恋,在大学毕业的第二天就嫁给了易铭城。
这一嫁就是四年,别人总以为自己生活肯定过的十分滋润,毕竟自己嫁给了易氏集团的总裁,那生活肯定是富贵幸福。
可是只有夏清榆才知道自己这四年到底是怎么过的,富贵幸福她只拥有了前者,从她嫁进易家起的那一天到四年后的离婚。
她没有一天因为钱而烦恼过,她本来就是夏氏集团的千金,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的人根本就不会担心钱的问题。
可是自从嫁给了易铭城后,她一点都不幸福,她还记得刚嫁进来的时候,激动和无法言语的欢喜让她说不出话。
很多时候自己都是跟在易铭城身后,他让自己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基本就是他让自己往东,她绝不敢往西。
身为夏家千金的她,从小到大受到的都是高等的教育,加上她从小学习能力非常强,在集团管理方面也是十分出色的。
但是自从嫁给了易铭城后,她就像一个跑腿小弟一样天天帮易铭城做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情,但是即使是这样她也甘之如始。
但是易铭城对自己的态度一直都是淡淡的,没有多余的表情,就像自己第一次遇见他,第一次和他表白,第一次跟他说自己想要嫁给他。
他的表情都是淡淡的,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引起他的注意,但是夏清榆并不在意这些,因为她以为他是那种情绪不会有太大起伏的人。
现在想想夏清榆觉得自己那时候真的是蠢上天了,明明那么多人说过就算再怎么冷淡人,如果他这么说喜欢你,那么在结婚的时候也应该是面带笑容。
那时候自己虽然也对这件事情有些介怀,但是看到结婚证上自己和易铭城的合照,她就将这件事情抛到脑后。
只要他真的喜欢自己,会一直陪在自己身边就够了,这样的话她吃多少苦都无所谓,但是这些想法在结婚三年后彻底崩塌了。
夏清榆到现在都记得那一天,那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她准备了一大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还准备了一瓶天价的红酒和两份顶级的牛排。
牛排还是他喜欢的六分熟,什么都准备好了但是易铭城却迟迟没有回来,正常来说半个小时前他就应该下班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