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惊魂
公安局去得多了,里面的人我都熟悉的很,不少还都是同校同学,跟门卫孙大爷打了声招呼,我进去找到段超凡,提着他的领子拖他进厕所:“咱们有些事得商量一下。”
“英雄,咱们有事好商量。”
我骂道:“商量个屁啊,你看看你给我找的叫什么破事?闹鬼,还包工头,你存心整我呢。”
“咱们先冷静下来,出去再说。”
放完水,和段超凡出去,前面说的狠话都是恐吓,主要目的是,我想让段超凡把包工头的资料找过来,段超凡一听,敞开了身子:“资料是不可能的,这身子就交给你随便揉捏了,千万别怜惜我。”
我一阵恶心,拖开段超凡,自己在电脑上翻找起来,严格来说,我这是犯法行为,行为严重且恶劣,但没人管我。公安局的人事档案里很快就找到了包工头的资料,足足好几页,两成是个人资料,八成是黑历史。感情那位老实巴交的老兄还是公安局在册人员?段超凡你这王八蛋给我找的都是什么人?
复制了一份资料传到我的手机里,资料刚传完,一直替我打掩护的段超凡过来关掉了页面,小声说:“这次看在事出有因,我就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了,下次可不能这样了。”
“德行,我先回去看资料了,要不要我顺便帮你们查点证据?”
“不用,你干好自己的活就行,我们这边有计划的。”
拿上资料,我回到自己的小窝,慢慢研究包工头的黑历史,从公安局下载的资料看上去很多,但都比较片面,没有正经的证据,上面说包工头勾结黑社会,拖欠农民工工资,还曾有过吸毒历史。但每个事情最后都会很巧妙的解决,比如说两年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当时的事情闹得还蛮大,农民工险些跳楼,人没死,但最后事情也不了了之,没了下文,这位包工头继续潇洒。还有这件事情,聚众吸毒,被逮了正着,最后却也是不了了之。
看完资料我就删掉了,这东西留手里是祸害,况且这个包工头身上的水很深。点上一支烟,我综合现有的信息,猜测包工头家中的闹鬼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首先能排除是鬼在作祟,其次也能排除这件事情和包工头手底下的工人无关,出来打工的农民工大部分都是老实巴交,勤劳肯干的,他们想不出这种主义,剩下一小部分投机倒把的,也不大可能,他们没那个脑子。
唯一的可能是包工头的合作伙伴,想趁着前段时间的意外搞出点事情来,目的无非也就是为了钱,但这种没头绪的事情我是不想掺和进去的,既然包工头认为他家中闹鬼,那我就帮他把鬼赶跑就行。
在家睡了一夜,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提着包子到了包工头家里,包子只有一份,给自己吃的,坏人没份。到了包工头家里,他可能一夜没睡,鸡窝头下面是充血的双眼。
“张先生一夜没睡?”
包工头苦笑着说:“不敢睡,怕睡了就醒不过来了。”
“张先生你不要有这么重的心理负担,没事的,我昨天分析过了,你感觉家中闹鬼,很可能是心理作用,你心里对死者愧疚,所以幻想出闹鬼事件。这样吧,你们工地给死者家属赔了多少钱?你再添一些过去,表示一下心意,或许这样,你的压力就会减轻了。”
或许是感觉我说得有道理,包工头披上一件衣服急吼吼就走了,扔我一个人在他家里。我无奈苦笑,他还真是被吓坏了,就不怕我偷你家东西啊。这么想着,包工头有风风火火跑回来了,一把抓起两个包子,胡乱往嘴里一塞,又跑了。妈的,我的包子。
做主人家的跑了,我这位客人自然不好久留,况且,我感觉这里确实有些不对劲,阴森森的,拿上昨晚录下的视频,还有包子,我也随后出去,给包工头关好门,我随便找了家网吧开机查看昨晚录下的视频。家里救我一个人,太冷清,我也怕拍到什么诡异的东西,网吧人多,壮胆。
我在包工头家装了五个摄像头,客厅,两间卧室,厨房,还有厕所。包工头说过,他家厨房最反常,我先看厨房的,摄像头总共工作了十多个小时,我不可能挨个看过去,五倍快进。饶是以这样的速度,看完厨房也花了一个多小时。很奇怪,一个晚上,厨房什么动静都没发生。接着看客厅,我是,厕所,除了卧室里翻腾了一晚上没睡的包工头,其他房间都很正常。
包工头说闹鬼自从开始就没停过,我一来就没有了?果然还是人为的。看完拍摄视频已经是中午了,包工头正好打电话过来:“张侦探,我又给他们家送过去五万块钱,你看这样行不行啊。”
我不禁摇摇头,这家伙还真是抠门,我叫他额外多给一点,他还真给了一点,这年头,五万块钱能干啥?孝上一年学就没了。
“心意到了就行,我刚看过昨晚录下来的视频,张先生你家里很正常,昨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你在卧室睡觉有听到什么吗?”
那边张先生一愣,沉默了良久,才咬着牙,用极其颤抖的声音说:“我昨晚没在家睡。”
我也是一愣,手机摔在地上尚不自知,电脑上还放着张先生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画面,那一刻,我头皮发麻,脊梁骨冒出阵阵寒气。直到旁边的人把我拍醒我才回过神来。颤抖着,我从地上捡起手机,再次问了包工头一遍:“你确定你昨晚没在家睡?”
包工头咬着牙,用肯定的语气说:“我把老婆孩子送走之后,晚上就没敢在家里睡,都是住到邻居家睡的,早上太阳出来才回去。”
“那你现在在哪?”
“在回家里的路上,快到家了。”
“马上掉头,先别回去了,随便找家旅馆住下,记住,千万别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