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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就打脸

    陆征发现这个小卖部老板跟周磊一样是一个大嘴炮,聊着聊着就没完没了,什么桂森市自古美女多,什么校花市花,把那些个女高中生夸得神乎其神。

    美女,陆征见得多了,绝世美女,陆征见得也不少,如果不是他一直没时间大展身手,他此刻就会对小卖部老板说:“我操过的美女比你吃的盐还多。”

    虽然有点夸张,但话糙理不糙,只要他愿意,他身边会缺女人?

    笑话!

    陆征再也不想听小卖部老板瞎扯淡了,看向那些可怜的徐混说:“这么说来,今天不是例外,应该是每天放学时间这里都有这么多人吧?”

    “基本是吧。”小卖部老板回答,“自古英雄爱美女嘛,虽然这些徐混也知道自己并不是英雄,连有钱有势的少爷公子哥都难以抱得美人归,他们更不可能有机会。不过凡事都有例外,万一人家喜欢放荡不羁的械蛋,那不是中彩票了吗?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总不该放过。”

    陆征噗嗤笑出声来:“庸俗!”

    小卖部老板笑着说:“今天人算少的了。起初我以为你也是来凑热闹的,然而想想你穿的这身衣服……”

    “穿才服来见梦中情人,神经病吧?”

    小卖部老板直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现在明白了,你不是神经病。”

    如果不是怕小卖部老板年纪太大受不住,陆征真想马上揍他一顿。

    原来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神经病!

    “给我拿包烟。”陆征有点郁闷地对小卖部老板说,“再拿个打火机。”

    陆征点了烟,他看了看时间,这会儿陈伯也差不多该到了。

    然而比陈伯先到的是桂华高中的放学铃声,不一会儿学生们就陆陆续续涌出校门,有豪车来接的比骑电车的多,骑电车的比骑自行车的多,骑自行车的又比走路的多。

    学校门口一下就变得极为拥挤混乱。

    陆征没在高中学校读过书,不过他想起自己念初中时,放学的时候别人都是有车来接,而他只能自己走路回去,一走就是一个小时。

    现在想想那都是老爸的“良苦用心”,是在为他后来进部队打基础。啊,多么痛的领悟!

    这时,附近的徐混们也都聚到了学校门口,想必是小美女们要出来了吧,敌对双方要开始动手了——陆征并不知道所谓的“敌对双方”是哪双方。

    横过校门前的马路并不宽敞,这一下全被车辆堵得满满的,陆征开始有点担心陈伯的车如何能开得进来。

    那些三教九流的社会帅哥已经开始行动了。有的三三两两围在一起“谈笑风生”,以显得自己“知识渊博”,并引起别人的注意;有的叼着一支烟靠在电线杆上,神情忧郁,眼神迷茫,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寂寞;而大多数的徐混们则是拿出了看家本领,也许他们觉得打架才是最引人注目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陆征看在眼里,无奈地摇头,然后扭过头看向冰柜的玻璃,审视着玻璃上印出的自己的那张脸。

    他觉得自己帅呆了:晒得有点黑的健康的皮肤,一张英气逼人的脸,高挑的鼻梁,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恰到好处的眉毛……简直貌比潘安,足以迷倒万千少女!

    他心想如果自己往对面学校门口一站,那些耍帅的徐混都要相形见绌,黯然失色,但是这样做会不会被他们群起而攻之?

    答案是肯定的——至少陆征自己是这么认为。

    然而,不少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小女生过来买东西,却没有人多看上他一眼,这未免让他有点失望。

    难道自己已经帅得让人无法直视了吗?

    就在陆征还沉醉在自己的幻想当中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大少爷?”

    陆征抬头一看,一个身材瘦小、头发花白的小老头正笑容满面地站在他面前。

    陈伯的名字叫陈波,是陆家的管家,对陆家向来忠心耿耿。自打陆征懂事以来,陈伯就已经待在陆家,陆征并不清楚他的来历,只知道他跟老爸的的关系不一般。

    虽然陈伯名义上只是陆家的管家,但可以这么说,老爸可以不给任何人面子,但是绝不会不给陈伯面子。

    陈伯是看着陆征长大的,一老一少交情极好。陈伯没有家室,对陆征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一样。而陆征也认为在家里除了老爸以外,能说得上话的就只有陈伯一人,陈伯跟他是穿一条裤子的。

    陆征两眼一翻,没好气地对小老头说:“陈伯,你怎么现在才到,不是说一个小时左右到吗?迟到了半个小时了!”

    陈伯眯着小眼睛笑道:“大少爷,路上堵车,老头子我也是没办法的啊。咦,你怎么会穿着这么一身衣服?”

    陆征郁闷地说:“说来话长。”然后眼神往小卖部老板的位置一瞥,“先替我把钱付,咱们车上再慢慢聊。”

    等陈伯付了钱,陆征起身朝路边上的黑色轿车走去。他从来没觉得穿一件才服走在人群中是如此拉风的事,被万众瞩目的感觉确实不错,就连那些还在装逼的徐混们也对陆征刮目相看。

    徐混们心想:哥们你可真豁得出去,竟然装神经病,咱自愧不如啊!

    “大少爷……”陈伯追上来压低声音说,“那辆车不是咱们的。”

    “不是咱们的?”陆征回过头用疑惑的目光看向陈伯。

    陈伯朝黑色轿车对面指了指说:“咱们的车是那辆。”

    陆征瞅过去一眼,发现黑色轿车的对面也是一辆黑色轿车,跟这边的这辆档次差不多。陆征一心想着陈伯开来的车一定是最高档次的,所以一眼就认准了这边这辆,却没想到给认错了。

    竟然还有别的人拥有此等豪车,看来也是个不小的人物。

    陆征无意去细究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想快点离开这里,因为无数双眼睛投来的惊愕目光渐渐让他感到了一丝压力。他快步朝对面的那辆黑色轿车走去。

    然而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高中生正好骑着自行车从他身旁驶过,他一个不慎撞到了自行车的后座,险些就要摔倒。

    自行车的主人是个扎着长辫子的女生,小心翼翼地稳住了车子,扭头看了陆征一眼,声音响亮地骂了句“神经病”然后骑着车扬长而去。

    陆征气得直跳脚,认为自己今天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他还没来得及破口大骂以回击长辫子女生的出言不逊,忽然感觉到自己好像掉了什么东西,接着他发现衣服上那装着重要物品的口袋已是空荡荡的了。

    什么东西都能丢,这东西可万万不能丢啊。

    陆征心想一定是刚才他要摔倒的时候,重要物品从口袋里掉了出来。

    这下急得陆征连忙蹲到地上四处寻找,他找得满头大汗,陈伯看在眼里,心中满是疑惑,走过来问:“大少爷,你找什么?”

    陆征一边忙着找东西一边回答:“我的一颗小石头掉了,你也帮忙找找,应该就在这周围,它有拇指那么大,红色的,质地很粗糙,一眼就能认出来。”

    身边一圈都找遍了,仍是没有找到那颗红色小石头,陆征只好走着鸭脚步扩大范围寻找。

    陈伯也加入了“寻宝”的队伍当中,虽然不知道大少爷为什么要费劲去找一颗石头,在他看来这种不值钱的东西丢了就丢了嘛,就算是一颗拇指大的金子,不要了也罢。

    但是大少爷有吩咐,陈伯是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陆征往后走了几步,顿时眼前一亮,他看到了那颗红色小石头静静地就躺在前方。他毫不犹豫地扑过去抓住了,可随之他就感觉有点不对劲。

    也不算不对劲吧,只是他的手抓嘴色小石头的同时,突然发现手边上是一双白色的球鞋。

    陆征微微愣了一下,目光缓缓向上抬了抬,映入眼帘的是漂亮的袜子裹着的精致的脚腕,然后是两条白皙细长的小腿。

    这一定是女孩子的美腿,一定是某个穿着校服短裙的女高中生,眼下就定定地站在自己面前——陆征咽了咽口水,下意识继续把目光往上移,因为从他这个角度往上看的话,一定能……

    “卧槽!比老子还猖狂!”

    可惜陆征还未看到裙下的春光,耳边就响起了一声炸雷,然后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一个武林高手一招“佛山无影脚”把他踢了个四脚朝天。

    “哪来的不知好歹的东西!竟然敢拿相机偷拍小妹妹的裙底,兄弟们,给他点教训!”那个声音正义凛然地叫道。

    陆征大喊一声“冤枉”正要爬起身来,四五个之前被他“鄙夷”的社会徐混已经一拥而上,围着他拳打脚踢,根本就是往死里打。

    陆征虽然是练过的,但他不是什么绝世高手,倒在地上被四五个人围着打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况且他怕红色小石头被弄坏,只能先护着它。

    在混乱的拳脚之下,陆征大叫道:“各位好汉,别打脸,别打脸!”

    “大哥,这家伙穿着才服,该不会是神经病吧?”

    “管他是不是神经病,给我狠狠地打,就打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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