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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傲娇014】好想舔光她口中所有的酒!

    苏子衿的脸色当即冷了下来。

    慕臻这臭流氓,根本就不知道“难为情”三个字怎么写。

    确切来说,穆四的字典里,就没有诸如“害羞”啊,“羞耻”之类的字眼。

    YY当事人被撞了个现行,也不见任何尴尬。

    神色坦然地不能再坦然,甚至还带那么点炫耀的意味在里头——在部队这样男人扎堆的地方,他的“慕大帅”可都是个人翘数。

    苏子衿冷冷地收回目光。

    她站起身,绕到他的身后,沉默不语,替他把后背以及身上其他地方的伤口全部一一消毒上药。

    也就是慕臻救过她两次,又出手帮过吉拉,换做其他人,苏医生就算不用手术刀去掉对方一层皮,肯定也会用军刀,直接给对方亲密战友一个深刻的教训,准保对方和他的亲密战友看见她,从此再不能“肃然起敬”。

    “轰隆隆——”

    震耳的雷鸣声盖过瀑布的轰鸣声,响彻丛林,惊奇起群鸟飞掠。

    苏子衿抬头,乌云滚滚,从远方奔赴而来,侵蚀着炙热的艳阳。

    苏子衿行动有素地把东西都收拾进军用包。

    马上会下大暴雨。

    他们得赶在大暴雨来临之前离开这里。

    慕臻的T恤沾了血,被他之前丢在水潭里泡了泡,后来又挂在树杈上。

    塔尔塔的日照,从不让人失望。

    慕臻走过去,用手摸了摸,果然,早就干得不能在干。

    慕臻慢条斯理地把衣服给穿上,倚着树干,“媳妇儿,你觉得,是我们走得快,还是云飘的快?”

    慕臻状似问了个无厘头的问题。

    苏子衿听后,手中的动作却是顿了顿。

    人类步行的速度快,还是云飘得快?

    这根本就是一道送分题。

    就算他们疾行,中途不作任何的休息,走出这个丛林,至少也要花一个小时的功夫。

    埃蒙先生身上带伤,她的体力也处在严重透支的边缘,这也意味着他们势必将要花上比一个多小时甚至两三倍的时间,才能走出这片丛林。

    “滴答,滴答,滴答——”

    骤雨,已至。

    碧绿翠色映了满眼,一柄巨大芭蕉叶进入在她的眼帘。

    男人擎着翠绿的芭蕉叶柄,身后碧色的一湾水潭,唇角勾着浪荡的笑意,身姿挺拔,气质卓群,像是偶尔来丛林探险却迷了路的世家浊公子。

    “我知道一处绝佳的避雨场所。

    媳妇儿,乖,跟老公走呗。”

    慕臻生**荡,邀人避雨就避雨呗,愣是被他说出了想要跟人洞房花烛,红翻被浪似的暧昧。

    生怕人不知道他那点带颜色的小心思,他手臂微弯,示意苏子衿挽上,不怀好意地明显。

    她刚才肯定是脑抽了。

    这人哪是什么世家浊公子,分明是绝世臭流氓才对!

    对他伸过来的手臂视而不见,苏子衿冷着张脸,面无表情地道,“带路。”

    倒是没有拒绝慕臻替她遮雨的举动。

    慕臻眼睛一亮。

    小玫瑰似乎没有像之前那么排斥他了!

    之前他要是媳妇儿媳妇儿的叫,他的小玫瑰早就亮刺儿了。

    从方才起到现在,他都喊了几声媳妇儿了?

    甚至,就连之前“慕大帅”向她热情问好,小玫瑰都没有想要捅死他,还很贴心地替他把身上的伤口都处理了一回,哪怕全程脸色冷得可怕。

    慕臻当然不认为苏子衿已经爱上了她。

    不过,至少对方不再对他起杀意了,不是么?

    不再对他起杀意,说明他获得了小玫瑰的信任。

    既然俘获了对方的信任,摘取芳心的日子还会远么?

    等到小玫瑰爱上他……

    “收好你脑子里我龌龊的念头!”

    苏子衿用挂在脖子上的狙击枪,戳了戳慕臻的手臂,示意他老老实实地在前面带路就好。

    慕臻又怎么会把苏子衿这种色内厉荏的威胁给整的放在心上?

    “龌龊的念头?比如说?”

    慕臻唇角勾起兴味的笑容,凑近苏子衿的耳畔。

    彼此心知肚明,他现在脑子里装的肯定是十八禁内容!

    这人分明是在挖了个坑,就等着她往下跳。

    嫣唇抿成一条线,苏子衿狠狠地剜了慕臻一眼,收起军刀,大步地往前走。

    慕臻所说的避雨的地方不远,就在瀑布不远处的一个洞穴。

    “我侦查过了。

    这里没有野兽触出没的痕迹,当然,也没有蝙蝠和毒蛇之类的喜阴之物。

    我在里面发现了木柴燃烧过的痕迹,以及食品的包装袋。

    说明,在我发现这个洞穴之前,有人也这里生活过。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这里才没有成为野兽或者是其他动物的巢穴。

    所以,媳妇儿你大可放心。

    这里绝对安全,是个绝佳的避雨场所”

    洞**视线昏暗,慕臻手里拿着手电筒,照亮洞穴的昏暗。

    习惯性地忽略慕臻的对她“媳妇儿”的称呼,苏子衿背着背包,微微落后于慕臻一步。

    洞穴很大,稍微往里面走一点,就看见了慕臻口中所说的火堆的痕迹。

    “越往里走,温度越低。

    我们就在这里生火吧。”

    慕臻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停了下来。

    苏子衿没有异议。

    慕臻给苏子衿找了一块较为干净的地方,上面还铺着秸秆。

    洞穴里当然不可能会有秸秆,秸秆是慕臻在意识到今晚很有可能要在丛林里过上一夜,特意找来的。

    苏子衿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就势在那块相对平坦的岩石上坐了下来。

    她把行军包放在地上。

    苏子衿从行军包里取出火折子和打火机。

    余光瞥了眼怀抱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木柴的慕臻,苏子衿心情有些复杂。

    埃蒙先生应该是早就料到了会突下暴雨,这才把计划在山洞过夜的事项都给准备好了。

    行事缜密,有勇有谋。

    这样的人,绝不会是泛泛之辈。

    这位埃蒙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历?

    苏子衿吃着从行军里拿出的面包,陷入沉思。

    火堆发出“哔啵”的声响,映在苏子衿姣好的脸庞上,明明灭灭。

    慕臻早上去村庄换衣服时,吃了不少东西,但是那点东西在今天跟几个民兵火拼时早就消耗得差不多了。

    这会儿早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

    可他哪怕饿得能啃下一头牛,也不至于跟一个女人争食的地步,尤其还是他看上的女人。

    慕臻眼睁睁地看着苏子衿吃完面包,又像变戏法一样,又从中取出一个火腿肠,一根巧克力棒,甚至还有一瓶啤酒!

    啤酒?!

    慕臻目光幽深如狼,他已经大半个月没有碰过酒了。

    苏子衿拉开易拉罐的环,啤酒花咕噜咕噜地冒了出来,沾了她满手。

    白色的啤酒雪花,白皙修长的手。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

    当苏子衿用牙尖咬开巧克力棒的包装,就着啤酒咬下一口巧克力棒,唇瓣沾上啤酒的水渍,泛着莹润嫣红的水光,芙颊生红。

    慕臻舔了舔干起皮的唇瓣。

    妈的,好想舔光她口中所有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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