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吉萨之行
“父皇,你放儿臣出去好不好。儿臣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好恐怖,儿臣真的好害怕。父皇你放儿臣出去好不好,儿臣以后一定乖乖听话,父皇求求你,不要这样对我,放我出去好不好。”
关在暗室监牢里的少女,看着四周墙壁上挂满了阴森森的刑具,不停地向站在牢房外的父亲哭求道。
“嫚儿乖,你在忍忍。等炼完了长生不老药,父皇立刻放你出来。到时候朕赐你与父皇一起长生不老、与天同寿的至高荣耀。”
牢房里的少女被父亲像得了癔症,笑得十分癫狂的模样吓退瑟缩在墙角。
“道长,朕最近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越来越差了,这长生不老药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练成。”皇帝不耐烦地向站在自己身后的修士问道。
“启禀皇上,这长生不老一事,不能操之过急。微臣已经派臣的徒弟丹青前往蓬莱仙境求取仙草,届时只要将仙草辅以五百童女的血肉在丹炉中炼化去除杂质,再由公主殿下服下。等到仙药彻底与公主殿下融合,陛下只需喝下公主的血便可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好,朕乃上天指派的帝王,理应千秋万载,永世不灭。哈哈哈”
皇帝癫狂的笑声在寂静的暗室里尤为刺耳,对未知事物的无限恐惧彻底淹没了蹲在暗室墙角边,那个懵懂又不谙世事的少女。
转眼间,少女被人押进了丹房下的暗室。暗室中间的地面被挖空了,里面放置了一个巨大的血池。加热的鲜血在血池里面不停的沸腾、翻滚,浓浓腥臭味儿熏得站在池边的少女不停的咳嗽干呕。
“公主殿下,您别害怕。你看,这是由灵草和血肉制成的丹药,只要你每日在这血池内泡满三个时辰,再辅以鲜血服上一枚丹药,过不了多久,您就获得永生了。”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少女大声哭喊抗拒现实的残酷和命运的不公,可不管她怎么何挣扎都无济于事,只能绝望的看着修士端着丹药越走越近。
秦曼从噩梦中惊醒,费力的喘着粗气。她揉了揉发胀的脑袋,自从那日收到那块丝绢以后,往事就像走马灯一样不停的在她睡梦中呈现、放映,让她身心俱疲。
“曼儿,去吉萨的行李我已经叫人打点好了,随时可以出发。”叶瑾晨朝楼上下来的秦曼说到。
“你刚叫我什么?没大没小的。”
“出门在外,我要是还叫你小姐,恐怕会引起有心人的猜疑。”叶瑾晨笑着开口解释道。
“那你大可跟以前一样,继续叫我姐姐啊!”
秦曼一直以来对待叶瑾晨就像自己亲弟弟一样,她本就不满意叶瑾晨像外人一样叫她什么 “小姐”。可耐不住叶嬷嬷总说什么尊卑有序,非要让叶瑾晨改成和其他人一样的称呼。
听了秦曼的话,叶瑾晨准备碗筷的手顿了一下。自从那日在酒吧遇见靳浩后,叶瑾晨心底那股莫名不安的情绪时刻在提醒他,绝不能再像之前那样,默默守在秦曼身边什么都不做,他要学会主动出击才行。
“但是观从我两外表来看,我叫你姐姐不也挺奇怪的吗?到时后恐怕会引起更多人的注意和怀疑吧。所以,我还是叫你曼儿吧。”
“可是你这样叫我,我有些不习惯。”
千百年来,秦曼听多了叶瑾晨叫她‘姐姐’‘小姐’,这突然间换个称呼,秦曼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
“没关系,听多了,自然就习惯了。”
吃完早餐的斯莫看见门口那堆整理好的行李箱里面,没有装自己小窝的那只红色小皮箱。才知道秦曼这次出远门并不打算带上它,觉得自己被忽视了的斯莫,临出门前委屈巴巴的闹脾气缠着秦曼的脚不让她走。
“斯莫乖,姐姐这次出门是有事情要做,不是出去玩儿的。你呢,就乖乖待在家,等我们回来好吗?”
秦曼说完发现斯莫缠在自己腿上的尾巴没有半点要松开的迹象,反而是越缠越紧。
“斯莫乖,姐姐和晨哥哥这次出门的地方有点远,不方便带上你。再说你要是也走了,嬷嬷一个孤单单的待在家,多可怜啊!”
秦曼示意在厨房里忙前忙后的叶嬷嬷,斯莫抬头看了一眼,低头想了想,然后不甘心的松开秦曼,情绪低落的转身溜进厨房去陪叶嬷嬷。
为了要安抚斯莫,一行人出门前多耽搁了一会儿。等到秦曼他们赶到机场的时候,靳浩已经在大厅内等候多时了。
为了扭转那晚在秦曼心中留下的不好印象,靳浩今日特意一大早赶到了机场。看见秦曼和叶瑾晨远远走过来,他立刻起身,捧着事先买好用来道歉的红玫瑰迎了上去。
“小曼,那天晚上的事,是我不对。我以后一定自我督促、改正,这花儿送你。”
“放肆,靳浩你竟敢胆直呼大人名讳。”
肖坤上前挡在秦曼面前,严厉的训斥着出言不逊的靳浩。
肖坤扭头小心打量了一眼叶瑾晨的神色,害怕靳浩刚刚的没大没小惹怒到了叶瑾晨。
靳浩是前段时间才被选进‘残阳’的,实力不再肖坤之下。在外勤人员中,靳浩能力强、颇得人心。
肖坤也甚是属意欣赏他,所以此次才会特意安排靳浩和秦曼、叶瑾晨同行。肖坤惜才,希望靳浩可以借此机会由外勤转到门内,在门内可以有好的发展。
而另一旁的靳浩则是一脸惊讶的看着肖坤,肖坤是‘残阳阁’疾风堂的堂主,在组织里面主要负责训练新进成员。肖坤在组织里的身份可不低,这秦曼、叶瑾晨究竟是什么身份?竟能让肖坤如此伏低做小。
“肖坤退下,谢谢,花很漂亮。既然你已经是组织的一份子了,我希望你以后依照组织规矩,叫我秦曼大人。”
每每见到靳浩,秦曼总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记忆中的那个人。为了避免和靳浩发生更多纠葛牵扯,她觉得还是和他保持点距离为好。
秦曼说完,靳浩的笑容定格僵硬在了脸上。女人不都爱玫瑰花吗?怎么到他这就碰了一鼻子灰。
靳浩本以为秦曼看见他手中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会很开心才对,可没想到,秦曼对他的态度依旧如此冷淡。
靳浩跟在三人身后,看着其他三个直奔头等舱,他怀疑的看了看手中的机票。
“堂主,为什么你们是头等舱,而我却的是经济舱?”靳浩拦住走在最后面的肖坤问道。
“根据组织规定,像你这种新进组织的外勤人员,组织只负责报销普通经济舱的差旅费。还有什么问题吗?没问题的话,我进去了。”
“对了”肖坤刚走两步又重新折了回来,他指了指前面的秦曼、叶瑾晨。“对待两位大人态度放尊重些,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也保不住你,知道吗?”
“又是组织规定,去他妈的见鬼的规定”
靳浩看着三人走进头等舱,咬牙切齿的碎碎念到。早知道是这样,他宁愿自掏腰包,也不愿意和一群大妈挤在低廉、拥挤的经济舱。组织还真是小气,连商务舱都舍不得报销。
叶瑾晨回头看着接连碰壁的靳浩,嘴角露出满意的笑容。果然,带肖坤出来是对的。只要自己稍加示意一下,肖坤就很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
“诸位好,我叫夏祖明,来吉萨已经十多年了。不是我吹,你们找我做导游,算是找对人了。吉萨这地方黑心的中国导游多,就喜欢忽悠咱们自家人的钱,像我这种有职业素养的导游不多了。对了,你们是第一次来吉萨旅游吧,这是我的名片,下次过来玩儿直接找我,我给八折优惠。”
因为四人对吉萨不熟,所以来之前肖坤特意在当地找了个导游。当初签合同的时候,肖坤以为就是普通的旅行合同,没仔细看就直接签了,结果没想到被这黑导游摆了一道,本来说好的四人团,一下变成了八人团。
当导游吗,自然是能说会道。可这姓夏的不是一般的能说,上车后嘴巴嘚吧嘚的就没停过,从出生硬生生的聊到了这十几年的吉萨生活。
夏祖明讲的那些故事都可以串起来编个小剧本了,活脱脱的一个话唠。肖坤看着身边三人越来越难看的脸色,硬着头皮接过导游手中的名片。
夏祖明仗着众人听不懂当地话,让司机把大巴开到了没有什么景点的市区内。任凭他把当地的特产夸得天花乱坠、绝无仅有,车上众人却丁点下车的欲望都没有。
就在夏祖明口干舌燥,准备拿出黑导游气势威胁众人下车消费的时候,突然一叠钱摔在了他面前。
“好了,别再啰嗦了。听说这里最近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和我们讲讲吧。”
夏祖明的八人团,除开秦曼他们。剩下的四人也是三男一女,女人叫萧洁,她早就听得不耐烦,打断夏祖明说道。
“嘘,小声点,这件事可不能乱说。”
夏祖明听完面露难色,出事后警局那边特意找他们这些导游谈过话,警告他们不许对外来游客八卦最近发生的事情。
恰值旅游旺季,不能因为那些不切实际的猜测、臆想,吓得游客不敢过来。
“那这么说,这件事情你是知道的啰。”四人里面另外一个高瘦的男人问道。
“这...这我可没说啊!”夏祖明警惕的看着车上几个人“这事我不清楚”
“别紧张,出来玩吗,对于奇人奇事,我们只是有些好奇罢了”
萧洁说完又拿出一叠钞票放在夏祖明前面,估摸着有两三万左右。“只要你把事情告诉我们,这钱归你。”
“不是我不想说,实在是不能说。”夏祖明的样子十分为难。
“那这样总可以了吧!”萧洁从包里掏出比之前更厚的一叠钞票放在夏祖明面前。
夏祖明看着桌上的钱很是心动,他向来大手大脚惯了,带团的那点钱根本就不够他花的。萧洁拿出的钱,足够他逍遥快活一阵子了。
“好吧,那我告诉你们,你们可千万别对外说。”终是敌不过金钱的诱惑,夏祖明收好钱后,大大方方的讲了起来。
“十天前,街上突然出现一具女尸。我听说,凡是见过尸体的人,就包括那警察,没有一个不吐的。尸体的肚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剖开了,里面的脏器全都不翼而飞,空空如也。警方那边散出消息说受害者的脏器被黑市贩卖器官的给挖走了,可是我觉得,这件事情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怎么说?”看着夏祖明神神秘秘的样子,靳浩忍不酌奇的问道。
“事发当天,我有个朋友刚在那边路过。据他描述,尸体上的伤口好像被什么野兽啃食过一样,周围的皮肉全都被撕扯耷拉开来、脏器碎末和血水撒了一地。那景象惨极了。”
“你朋友心里素质挺强的,警察都吐了一地,他居然还能对尸体观察的这么细致。”
“啊,还行。”夏祖明扭过头躲开叶瑾晨凌厉的目光,闪烁其词说道。
“你们听说过吸血鬼没?”夏祖明不想叶瑾晨在追问下去,所以转移话题神叨叨的问道。
“怎么,难不成这件事情还是吸血鬼做的不成?不可能吧,传说中,吸血鬼不是只喝人血吗?”肖坤很是质疑叶祖明的想法。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我听说有人亲眼见过凶手。那是一个满月的晚上,凶手的样子在皎洁的月光下一览无余。行凶的凶手有着尖锐的爪子和锋利的尖牙,像鬼魅一样穿梭在幽暗的树林里,血红色的双眸在清冷的月光下甚是渗人。”
说完夏祖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他知道的也就只有这么多,其它的事情他也不是很清楚。
利爪、尖牙、红眸,秦曼、叶瑾晨几人相互对视一眼,要是夏祖明说的是真话,这的确是吸血鬼才会有的特征。可凶犯要真是吸血鬼,怎么会啃食皮肉、脏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