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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章 等我回来,我就娶你

    他高大的背脊猛地一僵。

    她冲上来一把挡住了他的去路,与他面对面,摘下了墨镜,右眼高高肿起,眼角布满血丝,叫目光愈显凄厉。

    “他虽然家暴,可至少有权有势,我承认你本事不小,lolly家也是名门,我也不是非要去打扰她,你别逼我——”

    “我逼你?”

    他眼角迸出几许肃杀之意,“眼下这状况,分明是你逼我吧?你拿她威胁我?”

    “没错,就是威胁你!”

    “你到底要怎么样?罗浅,我提醒你一句,你现在跟他离婚,他能净身出户,怎么?你偏要跟一个退役军人纠缠不清么,到时被净身出户的人,就是你,被家暴了这么久,你也不想最后落个一无所有的下场吧?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你自己难道不懂么?”

    “我……”

    她顿时慌了。

    他逼近一步,换她闪躲。

    “你那个家暴老公,现在很有可能已经找了私家侦探在跟踪你。你以为他为什么家暴?一个男人,如果真爱自己的女人,怎么舍得下手打?他压根不爱你,你以为他不想跟你离婚?还不是因为高额的赡养费,他不想出?可是,如果你是过错方,你被他抓到了把柄,到时也只有被扫地出门的下场。那是你咎由自取,但是别连累我。我有我自己的生活。”

    她抿唇,不敢再吭声。

    “所以,劝你回慕尼黑好好过你自己的日子。别再想着纠缠不清。”

    呵,他算是明白了。

    她不过是得知他来法兰克福留学了,想借此跑来纠缠一番。

    被家暴,在她眼里不过是一个卖可怜的筹码。

    亏他早先还想帮她。

    他掉头就走,她终于没再追上来。

    回了家,身心俱疲。

    她正巧起夜刚上完厕所,见他竟满载着初秋的寒意,穿着外套刚进家门,显然是刚回来,勉强赶走倦意,迎上来问道:

    “你出门啦?”

    “嗯,去喝了点。正好你起了,省得我叫你了。”他神秘一笑,大手从外套口袋里伸出,攥着一个超市刚买来的脆筒冰淇淋,是她爱吃的口味,她眼神一亮,冲上来一把抱住了他。

    “正好想吃了呢!”

    “嘿嘿。”

    两人在落地窗前席地而坐,他替她撕开包装,将冰淇淋递给她,她甜甜一笑,丝毫不客气,“嗷呜”一大口咬了上去。

    见状,他心头萦绕的疲累感悄然褪散。

    “小萝莉?”

    “嗯?”

    “你还记得么,我跟你说起过,我有个好搭档,曾经牺牲在了阿富汗?”

    “啊……记得。”

    没想到他忽然聊起这么沉重的话题,她正要放下冰淇淋,他爽朗一笑,“吃你的,听我说就好。要不一会儿都化掉了。”

    “好吧。”

    “他叫罗轩,我平时叫他阿轩。”

    “阿轩……”

    她点点头,默默将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她知道,他这个搭档,对于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人。

    “他是个私生子,中德混血,爸爸是德国人,妈妈是华籍,从小不被父亲接受,一直也渴望被父亲接纳,可是,他的妈妈当年就是为了生他难产死了,我想他爸是有点恨他的。我们都是狙击手,他说他入伍,纯粹是想寻找自己,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她忽然沉默了。

    手中的冰淇淋,忘了再吃。

    私生子啊……

    不被世俗所接纳,原本就很可怜,可是这个阿轩,比她想的更要可怜,连他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能接纳他。

    究竟,会有多么孤独呢?

    “他慢慢已经找到自己了,他是一个内心很坚强很坚定的人,有独立而健全的人格,我很佩服他。当兵这几年,我觉得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感,那就是他的狙击枪。可是有一次,我们中了埋伏,有个同伴踩到了地雷,我们就在不远处,他拼命推开了我,自己却被炸到了,人虽然没事,脑部却受了重创。”

    “脑部……受了重创,难道说……”

    “没错,他失忆了。”

    她顿觉眼眶一热,“所以,你才对失忆有这么大的心理阴影么?”

    “嗯。有时,真的觉得命运不公,他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可是一场意外,带走他全部的记忆,他一下子成了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的人。他说,他觉得这世上最严酷的刑罚,莫过于失忆了,那感觉,真的好痛苦。”

    凄冷的月光,无声无息萦绕着他们。

    他的泪珠悄无声息滚落的同时,她手中的冰淇淋也开始融化。

    “是我,教他重新举起枪……我以为,他能透过瞄准镜,重新找回自己,可是……”

    他的嗓音愈渐低沉,喘息不稳。

    “就是那一次……他牺牲了,在我身边,被敌人的战斗机,被敌人的狙击手射中了,一个阴冷的冬天,阿富汗喀布尔的冬天,零下20度的严寒,我眼睁睁看着他的头颅被射穿,血溅在地上,当时就结了一层霜……那画面,我终生难忘。”

    她终于也忍不住,潸然泪下。

    所以,这个故事……

    最残忍的部分在于,那个名叫阿轩的人,到死,也不知自己究竟是谁。

    到死也没能找回自己。

    带着全然空白的记忆,战死沙场。

    指缝阵阵冰凉,有黏液流下,她这才注意到冰淇淋已经化掉了,纷乱的思绪回到当下,才知,身旁的他在哭。

    无声无息,泪如泉涌。

    “皓皓……”

    第一次看他哭,她也慌了。

    “你觉得……是自己害死了他么?”

    鼓足好大的勇气,才问。

    他摇了摇头,唇角笑意无力。

    “倒也不是……只是我知道,他是将自我追寻的过程看得无比重要的一个人,比生命还重要,我们也都知道,战场上,生死无常,我只是觉得,他这样的结局,太悲凉了,命运没有给他一个好的出身、好的开始,连一个好的结局,也不愿给他……”

    她忽然沉默。

    纯粹是,不知说些什么。

    “可是,比他悲惨的人,大有人在……有多少人,生命还来不及绽放,就已经黯然逝去了,阿轩的生命,至少绽放过,至少精彩过……所以这样想一想,是不是他也挺幸运的呢?”

    他偶尔,会这般深沉。

    他的深沉,令她着迷,也深深地心痛着。

    她能想象得到,究竟是哪般试炼,才得来这般深沉。

    她没有经历过,却想象得到。

    他忽然起身,从茶几下层的隔间里,翻出那本他最爱的小说,折回来,借着月光,翻开了第一页,泪水已止住,他方才去拿书时,已默默擦掉了脸上的泪痕,除了眼角还泛着幽光,已看不出丝毫异样。

    她手中还攥着持续融化的冰淇淋。

    “阿富汗这个国家,常年战乱,在我眼里,那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是在阿轩牺牲以后我才关注到的,看到第一句话就着迷了,‘我成为今天的我’……”

    他用一口流利而动听的普什图语,朗诵起那本书。

    第一次,终于朗诵起那本书。

    那是深沉的一夜。

    她印象格外深刻,他们并肩坐到夜半三点。

    从那以后,每晚睡前,他将这部小说当做牀边故事,读给她听。第一遍读完了,就读第二遍。

    第二遍读完,就读第三遍……

    读三遍读完,还有第四遍。

    转眼,三年过去了。

    三年不到,刚好是第一千零一夜,他读完第七遍。

    那一夜,他走了。

    五月初,初夏时节。

    他们即将毕业,她的结业论文写得非常出色,她被选为毕业演讲人,正在家苦练演讲稿时,那天晚上,他回来很晚,肩膀耷拉着,整个人看起来疲累不堪。

    “皓皓?你怎么了?”

    她立马察觉到不对劲,放下演讲稿,迎了上去。

    他说,要去见一个老朋友,喝几杯。

    发生了什么?

    他一把抱住了她,要将她碾进胸膛般地用力,呼吸里裹挟着炽烈的酒气,拂过她鼻尖,她再熟悉不过的酒气,可是这一次,这酒气没有令她心潮澎湃,而是叫她发慌。

    “皓皓……”

    “亲爱的,我要去趟阿富汗。”

    果然,他一开口,便是这样惊人的事实。

    他俨然是在宣告一个事实。

    一个无法撼动的事实,根本不是商量,不是妥协,好似发生了什么事,压根没有妥协余地。

    “……什么?”

    她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鼻子狠狠一酸,忍不住想哭,忍不住想推开他,却被他紧紧抱住,根本动弹不得。

    “听我说,这是最后一次,我去出任务……他们需要一个经验丰富的作战狙击手,我不能不去。等我回来,我就娶你,好不好。我答应你,等我这次回来后,这辈子都不再离开……好不好?到时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妻奴,好不好?”

    他急忙要安抚她的情绪,却叫她更加惊慌。

    “非去……不可么?”

    眼角阵阵温热,她终于还是哭了出来。察觉到她哭了,他放开她,心疼地捧起她的脸,为她拭去眼泪,她的泪却猝不及防淌进他的指缝里,他怔了片刻,用力抱住她的头,深深吻了上去。

    “小萝莉,我爱你……我真的特别,特别特别爱你……你知道么。”

    他将她抵到墙上,像是往常无数次那样,霸道而又粗犷地褪下她的睡裙,站立着挺入。他裹挟着炽烈酒气的吻,如雨点般落在她的身上。

    无数次水乳交融。

    那是第一次,他没有做措施。

    那是第一次,他在她的身体里,留下那样炽烈而热忱的痕迹。

    那是第一次。

    她那样渴望自己能成为他的妻子,成为他孩子的母亲。她不是不懂事的人,她知道他是非走不可,她没有哭闹,她只是沉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然后与他约定好了,一个月后等他回来,他们就办婚礼。

    这一个月,她会忙碌着亲自策划他们的婚礼。

    一个月后,她会成为孟太太。

    她满怀期待,满怀憧憬。

    却在三天后,就等来了他的消息。

    他的死讯。

    那一夜,酒吧里。

    罗浅与一个毛发茂盛身材魁梧的阿富汗军官坐在一起等他,前者是他战友的家属,三年前来找过他,在他的警告下,回去安生了三年,他不知道,她怎么会跟自己曾经的上级结伴出现。

    酒吧角落的位置。

    他落座后,冰冷而疑问的目光扫过他们,罗浅解释道:

    “皓皓,我这三年,其实一直都在阿富汗,你那天……真的骂醒了我,我想,既然阿轩也曾经那么热爱那片土地,我为什么不亲自去看一看,我去了……我才知道,相比阿富汗的妇女,我自己究竟是多么幸运。”

    她在阿富汗呆了三年。

    他信了。

    因为,她此时此刻正是操着一口流利的普什图语,不掺口音。

    “皓皓,他们需要你……”

    他淡淡一笑,一贯漫不经心。

    “我早说过了,自从阿轩战死,我就已经退役了,而且退役后再也不会回去。你们不要把我想得太高尚,我这人就是这么自私,我有我自己的生活,而且我的生活已经步入正轨了,我有我自己的女人要管,我特别爱她,这辈子没有她活不下去,你们现在叫我重返枪林弹雨的战场?要是我没能回来,她怎么办?”

    “皓皓,你不要说这种话……”

    “哪种话?阿轩的牺牲,还不能叫你明白么?子弹不长眼睛,当年射穿的是阿轩的头,这一次射穿的,很有可能就是我的胸口。这个险,我不能冒。我怕死,我怕我死了以后,没人照顾她了。”

    “我知道,你特别爱她……”

    罗浅红了眼圈,忍住了没有哭。

    “可是,将来无数个不眠夜,你真的不会良心难安么?阿富汗人民……需要你。”

    “在我眼里,都比不过一个她。”

    丢下一句话,他决绝起身,意味着谈话终结,他拒绝得如此干脆。

    “皓皓!你知不知道!”

    她迫切地叫住他,口吻说不清是惊惶还是亢奋。

    “你跟阿轩曾经接生的那个孩子,那个小彩阳!他还活着!他没有死,他还活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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